吕嬛搓了搓手,忍不住就想抛掉良心,好好打一次劫。
还是要先做一做敌我识别。
因为她确实弄不明白,此人到底是自己人还是袁军大将。
系统地图好用是好用,但对于退出战场的武将和士兵,一概不显示。
这种设定,虽然让地图显示没那么杂乱,可有时候也挺不方便。
比如现在,必须先弄醒此人,看姓甚名谁,家住何方,资财几何,子女颜值
不多时,关中骑卒便将这人团团围住。
张先拍马上前,伸手拍了拍那人后背,一边喊道:“嘿!老哥醒醒!”
经过叫唤,那人幽幽醒来,缓缓抬头。
董白见状,不由感到可惜——竟然不是死人,那岂不是真要花钱买马了?
好气哦,还以为能像阿姊一样,随便走在路上都能捡到宝贝
“大叔!”她脸上写满了不乐意,却也不得不亮出两个手指头:“二两黄金,买你座下红马,你可乐意?”
说完,她还咬了咬嘴唇,摩挲着马鞍上的流星球。
那模样,就像等他一开口拒绝,便要挥球砸人
那人未戴兜鍪,面容虽稍见风霜,颔下胡须却修整得疏密有致,为那张中年面庞添了几分儒雅之气。
此时一缕鲜血自唇角缓缓淌下,徐徐漫过下颌的须梢,殷红衬着青灰,非但不显狼狈,反在沧桑中透出些许倦然的文气。
嗯,这是一个好看的大叔!
吕嬛不得不承认,眼前之人是个老帅哥。
众所周知,美人是有特权的,这个人虽然老了点,但也该享有特殊对待,比如自动涨价功能。
吕嬛咬了咬牙,不舍地亮出四个手指:“四两黄金,不能再多了。你若不允,本大王不仅劫财,连你这个人都要劫走!”
一不小心,她便说出了心里话。
虽然买卖人口是犯罪,可要是将此人拉回关中,签他个十年八年的卖身契,这就合法了吧!
那人愣了会神,抬头看见吕嬛的旗号之后,忽然仰头大笑,笑得很是凄凉,身子左右摇晃,几乎要在马背上摔下来。
“阿阿姊?”董白小声问道:“我们是不是出价太高了,瞧他乐的。”
“不高吧”吕嬛一眼就认出,这匹红色骏马乃是正宗的大宛马,别说四两黄金了,四百两都不为过。
既然不是乐笑了,那便是气笑了。
吕嬛深深吸气,开始了讨价还价:“说吧,你姓甚名谁,若是熟人,可享折扣!”
那人笑得猛咳嗽,咳出一滩血迹之后,带着嘲讽的笑意,直勾勾看着吕嬛,沉默不言。
吕嬛见不得这种病娇大叔,摆了摆手道:“不想卖就直说,别再咳血了,本大王家徒四壁,你可别想讹我!”
“哼!”那人轻哼一声,嘴唇发颤,一字一顿:“吕贼欺我太甚!破我邺城,夺我家人,而今又在此羞辱于我”
他渐渐收起冷笑,探手摸向腰间,却发现摸了个空,但很快又从马鞍上抽出一支匕首,对着胸口就要刺下。
“慢着慢着”吕嬛见状不由蹙眉,连连挥手“我不抢了还不行吗?别动不动就自杀嘛!”
这话根本劝不住那个人,只是他忽然发现,胸口的铠甲太厚,匕首扎不进去,只好换了一个姿势——架在脖子上。
这可把吕嬛气的——从未抢过如此不要命之人!
她没好气道:“本大王攻破邺城,袁家主母立即笑脸相迎,还主动献上美人。你个大男人连一女子都比不过,只不过要你一匹宝马而已,就如此要死要活,怎能成事?”
话没说完,吕嬛愣住了,那人也愣住了。
“你就是长胡子的袁绍?”
“你说谁主动献上美人?”
两人同时发问。
吕嬛瞪大眼睛,言语很是霸气:“先回答我的问题,你可是袁绍?”
她早就听说了,长胡子的是袁绍,没胡子的是周瑜,足见两人的帅脸是何等的相似了,此刻不查证一下,岂不可惜!
“没错,我就是袁绍!”
得到印证,吕嬛不由狂喜——北线战役总算能消停了。
相对于打仗而言,她还是喜欢种田,特别是这种年头打到年尾的仗,根本没有节假日可言,简直就是反人类!
优待俘虏,乃是吕家祖训,特别是这种重量级俘虏,可以说,浑身都是金子做成的,可不得小心对待?
“张先,给他暖暖身子”
“诺!”张先嘿嘿一笑,掏出皮鞭就要上前,还噼里啪啦的弄得贼响。
那模样,像极了教训不乖的羊羔
“你干嘛?”吕嬛很是莫名其妙,她下达的军令这么不清晰吗?为何老是被属下误解?
“我是让你给他一口热奶茶,你想哪去了?”
“哦哦哦”张先赶忙收起鞭子,翻出马鞍上的保温瓶,低声嘀咕道:“我还以为是‘热身运动’。”
袁绍动了动干裂的嘴唇,看向递过来的古怪瓶子,微微愣神,没有接过,也没拒绝。
张先以为是不会用用,便帮他拧开瓶口,解释道:“别看这个瓶子胖乎乎的,里面的内胆可是琉璃所制,外面还涂了水银反射层,我都用了一月有余,绝对毒不死人。”
袁绍那是怕毒吗?
而是吕嬛在知道了自己的身份之后,还这般对待,他心里没底。
仰头闷了一口之后,袁绍抹了把嘴,也把嘴角血渍擦去不少。
奶茶香甜,温润可口,确实是冬日里难得的饮品。
但他没来得及回味,便开口问道:“请问吕都督,刚才那句‘袁家主母送美人’,有何根据?”
“根据?”吕嬛瞪眼说道:“我就是当事人,要什么根据?难不成甄文昭是我抢来的不成?”
“哼!”袁绍冷笑一声:“难道不是吗?甄氏总不会是心甘情愿跟你去长安吧?”
“这”吕嬛一时词穷。
她虽然是个打劫惯犯,可那只是跟圈里人闲聊时的场面用词。
面对袁绍这种圈外人,她并不想承认这点,除非把他也绑上战车,去抢东洋,去抢美洲,以后成为同类人了,自然可以互相打趣。
就像加勒比海盗,聚集在小酒馆里吹牛逼一样
但一想到袁绍的寿命也就这两年了,看他嘴角的血渍就知道了,应该不是心情不好气的,而是体内顽疾发作所致。
这样的短命诸侯,投资意义不大,即便当成肉票,也是属于一次性用品,难以细水长流
“人,的确是我抢来的。”吕嬛最后还是没有反驳。
毕竟她都带兵攻进城里了,再说甄宓是自愿的,那确实挺过分的。
但她决定分摊一下火力:“将她推给本都督之人,乃是你的夫人——刘氏。而袁氏满门,竟无一人阻止,反而皆是一脸庆幸。”
“我原本是想抓你家三公子,奈何你这个儿子”吕嬛露出一丝微笑:“极其没有担当。”
“休要胡言!”袁绍把水壶还给张先,目露不忿:“尚儿年少,而你并州骑卒皆染胡人习性,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可谓狗嫌人厌,谁见了不退避三舍?”
烧杀抢掠?
这个真有!吕嬛本想摇头,却忽地一愣神。
烧——烧了邺城大批军械。
杀——城门口的确杀了不少袁军。
抢——都进了袁绍老窝了,就像老鼠跳进米缸内,不吃成大胖子怎么可能离开?
掠——甄宓就是了。
有时候真的不得不佩服老祖宗的造词功底,瞧这短短四个字,若是换成洋文来描述,不得呼呼啦啦一大串?
行吧,吕嬛承认,说不过眼前这位经过袁氏数代基因改良出来的老帅哥。
虽然文德不振,可她武德充沛啊。
嘴皮子耍不过,还有物理手段不是?
想到这,吕嬛脸色由阴转晴,眯眼笑道:“本初大叔,你是要自己走呢?还是本都督绑你走?”
“阿姊!”董白面露激奋之色,此刻不合时宜地低声问道:“这样咱们是不是可以抢走他的马儿,还不用付给他四两黄金了?”
袁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