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9章 祝尼魔
塞巴斯蒂安头痛无比,不止因为艾比曾是他的小尾巴。
还因为艾比是林克喜爱的妹妹。
林克没到宠妹狂魔的程度,也对艾比有求必应,偏爱程度众人皆知。
何况她背后还站著三位妈妈,艾比从小跟在他后面,无论犯了什么错,惹了什么祸,都一律是他和亚历克斯挨训。
犯错是他们没教会,闯祸是他们没看住。
所以当初塞比生日许愿时,他的愿望是「希望艾比快点儿成年」!几位妈妈一脸姨母笑,其实他的意思是—一等成年就能自己承担刑责了!
这也是他对艾比喜欢不起来的原因,谁会喜欢从小到大朝他丢锅的对象啊。
所以没办法,是答应呢,还是答应呢。
结果艾比根本没在意他的答案—一默认不就是答应吗?
直接提了一大堆条件,包括必须把她的头盔做成游戏的最终神器等等————塞比只答应了把那个蜥蜴头骨头盔做进游戏当彩蛋。
其它的让她回去和家长商量,全职是绝对不可能的,兼职也需要皮埃尔和卡洛琳同意。
艾比盖尔回家后,兴奋的将她的计划和盘托出,完全照著最上限说一也就是不要钱,休学,全力帮塞比开发这款游戏等等。
原以为,说完就能得到家人的全力支持!
这可是创业唉!自从林克回来,这个词儿成了小镇最热门的词汇!
没想到两位家长听后直接炸毛!如果不是艾比已经是大女孩儿,差点儿给她来一场混合双打。
即便这样,艾比也遭受到这些年来最严厉的指责。
不仅所有的计划全部否决,还把她这些年争取到的「特权」尽数收回!还没收了她的宝箱(林克送的)和那顶她异常珍爱的头骨头盔。
艾比直接泪奔,离家出走!
他们急著去找塞巴斯蒂安问明情况。
反正艾比过去还会到处瞎跑,比如公墓什么的都曾藏过,但现在只会去一个地方—一林家的农场,找她哥哥告状。
那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林克当然也不认为艾比该放弃学业,她才十三岁正是该畅快玩儿的时候,这辈子都不可能再有这么没心没肺的年龄段了。
他劝服的方式也很简单,大手按住紫毛的头顶开关,「不许去!塞比那个破游戏有什么意思,一点儿都不好玩儿。你好好学习,等毕业了哥哥给你开个你自己的游戏工作室,想做什么游戏就做什么游戏!」
「好!」艾比美滋滋的答应了。
「我要好好学习,等著毕业!」把几个人都逗笑了。
太太们觉得林克是用魅力迷晕了小姑娘,这时候说什么她都会答应。
只有林克知道,艾比要的从来不是做什么游戏,她要的是无原则的偏爱!她才没兴趣做什么游戏测试,没做过测试的人永远不知道,游戏测试有多枯燥。
无限次的重复熟悉内容,能把痴迷电子游戏的人,生生掰成见到电脑就恶心。
然后她乐得嘎嘎的,这事儿就算过去了。
大家都开心,这事儿并不需要真的做————至少在她重新想起来之前不需要。
艾比不生气了,可还赖著不想走,她故意哼哼唧唧的拖时间,被三位阿姨和一个哥哥同时围著哄的机会真不多。
但林克这边等不了啊,乔迪还是要回家的。
看时间有些不够用,林克眨眨眼睛,故意问,「艾比,想试试我的熊皮睡袋吗?」
「想!」艾比的眼睛顿时瞪得像灯泡,又圆又亮。「早就想!非常想!超级想!」
「那你得换个环境,要找个贴近森林的房间,那样晚上睡熊皮睡袋才更有感觉————你看最左边那个房间怎么样?打开窗户,外面就是树林。熊皮睡袋非常暖和,你晚上甚至不用关窗户。
「太棒了,我这就去!」艾比嗖的一下跳下沙发,抱起熊皮睡袋就愉快的跑掉了。
「记得刷牙!」x3。
「啰嗦!」接著是一声响亮的关门声。
「好了,她今晚都不会出来,我们上楼吧————怎么这么看我?」三个女人一起摇摇头,这简直太会了,从细节就能看出来,将来不知多少女人要栽这人手里。
关键是这人,不管杀也不管埋啊。
接下来一夜欢愉,林克终于能火力全开,一直到凌晨才散场。罗宾和乔迪是林克送回家的,尽管用按摩消除过疲劳,仍然累到双腿发抖,站都站不住。
苏利亚更是直接昏睡过去,不知道的还以为她经历过多少苦战,其实是擦个边儿就倒下了。
不然两个队友不会这么惨。
原本三人打团,其中还有一个信誓旦旦要carry,结果也是她上去就挂了。
乔迪不得不伪装今天在家工作,好在早餐提前准备好,从背包里拿出来还是热气腾腾的。只要把孩子们打发出门,有的是时间休息。
罗宾更惨,她今天要去工地上班。好消息是隧道的办公室内就有床可以休息,坏消息是玛鲁也在隧道干活儿。
罗宾只能说还是想简单了,她以为戴上戒指能和林克势均力敌,三人联手必定反杀,没想到被演了,戴上戒指也是林克迁就她。
只有艾比盖尔还在房间里,开著窗子,头伸进熊嘴里,别提睡得多香甜。
她睡得好,皮埃尔夫妻却忙活了一整夜。
先是找塞比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习惯性警告亚历克斯不要继续在艾比的面前炫耀。
消除完外界因素,夫妻俩又绞尽脑汁,去想怎么说服艾比的说辞。夫妻俩守在房间里琢磨了一晚上,想趁热打铁,所以也没去睡觉。
等著艾比回来,结果一等就是一晚上,打电话给林克也没人接。
终于等到艾比回来,结果这熊孩子一脸的嬉皮笑脸。
被问起来,什么游戏测试?什么入股?我昨天说著玩儿的,早忘了,你们不会当真了吧?还是哥哥说的好,哥哥不让干那就不干呗,我要好好上学,将来哥哥养我,好开森————
然后————这回真的是混合双打!
送走艾比,林克拎著那杆60斤重的强力蜥蜴枪来到湖边晨练。
这柄沉重的大枪不适合使用,但随著属性成长,用来锻炼身体倒非常适合。
如果只是练习套路的话,这把长枪已经不算负担,以腰力运枪,能运用得如臂使指。
中平枪的套路来来回回就那么几种,简单乏味,没有任何花巧,但却非常实用。
这是真正战场上淬炼出来的杀人技。
长枪是冷兵器时代的沙场主宰,而中平枪是能够传家的武艺。
正常来说,如果一名战士家传中平枪,就能很容易从厮杀汉中脱颖而出,踏入军官行列。
至于后面的李书文六合神枪,很难说是人更厉害还是枪法更厉害,亦或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毕竟李书文还号称「钢拳无二打」,他的八极拳也牛c得一塌糊涂,比长枪还有名。
清晨的冷空气吸入肺中,带著丝丝湖泊的灵性。林克若有所悟,枪法忽然变得连绵起来,在舞动中多了无尽水的韵味。
低掠时,闪亮的枪刃撩起一抔湖水,水连在枪刃上仿佛一条飞舞的白蛇。
枪劲延绵,黏著这股湖水在空中始终舞动不散。
直到林克练完套路,枪刃一送,「哗啦」一声水又完整落回湖中。
最后一滴水沿著闪亮的刀刃滚动,凝聚,最后滴落水面,溅起涟漪。
期间,六米长枪被一双大手稳稳的持著,自末端至枪刃没有一丝震动!
假如李老爷子在世,见了怕是也要驻足观看个三五分钟。因为这已经不算是单纯的枪术,而是修真和枪术的结合。
水属性吸收了枪身横震的力量,让长枪稳如泰山。
这已经突破了凡俗的技巧,跳出六合大枪的窠臼,隐约自成一派。
【你不觉得在那件事上浪费了太多时间吗?】唯问。
「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儿,怎么能算浪费时间?再说乡下也没什么事可做,这边连电视台都没几个,不做那个做什么。自从离开纽约,我的私人时间多到发慌。」
在纽约时,和朋友聚会不接几个电话,大家都会以为你失业了。
有事儿先走是常态,把帐结了就行。
「而且你不觉得,我今天的枪法多了一丝灵动吗?」
【难道不是因为体力不足?昨天有个人偷偷吃蘑菇,我不说是谁。】
林克————,「唯,你一大早晨的和我说这个,没事儿吧?」
【我还和以前一样平常,不算好,只是有了个好消息和你分享。】唯的声音欢快起来,【我的小朋友们回来了。】
「你的小朋友们,精灵族?」
【精灵族都分散在其他位面,被母树保护著,我暂时联系不上。我说的小朋友也是一种精灵,森林小精灵,它们的名字叫祝尼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