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你马到成功,里昂。”
两天之后,约瑟夫果然如约将手枪交到了里昂的手中,以up为原型,进行了改进,在内部进行了精密的改装和操作。
使其更加容易击发,不容易出现卡壳的情况,并且耐用性极强,枪身也做了特殊的防腐蚀涂装。
“谢了朋友,真是把好枪,你的手艺还真是一如既往的好。”
里昂一握就知晓,这把枪还专门给手柄上了一层油,这样握起来就更加丝滑,并且不会伤到手部,从这一点来看,约瑟夫已经在这段时间之内,把自己能够做到的改装做到了最好。
枪身的涂装是亮银色的,和自己的风格很配,毕竟自己可不需要特别亮眼的涂装,这种程度的枪,对于自己来说,就已经够用了。
不管是从友人的角度,还是从一个顾客的角度看来,这把枪的设计,都可以用无可挑剔来形容。
自己有预感,自己一定能够拿着这把枪大杀四方的。不过,自己的主要目的还是救人就是了。
“你满意就好,毕竟枪可是保命的家伙,在朋友的性命上,我可从来不会赌,我把这家伙命名为sg09_r,希望它能给你带来一些好运。”
毫无疑问,这把枪对得起约瑟夫发的誓,这把枪也确实成为了他最为耐用的杰作。
在两天的时间之内赶工出来的作品,这把枪说是约瑟夫技艺的极致发挥也不为过,事实上,在当世的手枪之中,这也是顶级的一批手枪。
能量武器虽然已经被研发,但缺点仍是有的,那就是贵。即便是在军队之中,也只有特种作战部配备的有能量武器。
而一般的军队,就只能够用普通的武器,所以,在这种背景下,普通的武器倒也没有被淘汰下去。
事实上,即便是安布雷拉,想要量产这种能量武器也不方便,即便技术已经经过了多次迭代,已经可以将规模缩小到了手枪的程度,但成本依旧算不上低。
这就成为了能量武器最大的缺点,也因此,安布雷拉的装备研发部门,也一直没有放弃普通武器的研制。
唯一能够给自己的行动小队全员装备上能量武器的,恐怕也只有财大气粗的fbc了。
就算是这样,装备的也不是最贵的手枪型能量武器,而是步枪型能量武器。因为使用难度的原因,所以在价格上,小型的能量武器,反倒价格比大型的能量武器要更贵。
这些普通武器,就算是bow以外的第二大头支出,只不过,这终究是副业,不能够做的太过火,在bow这条赛道,安布雷拉自然可以成为制定规矩的人。
但是,在军火的这条赛道上,就已经有先行者了,所以,安布雷拉也必须遵守他人所制定的规矩,要是恶意扰乱市场,那么安布雷拉可有的受的。
军队尚且如此,更别提总统手下的ss小队了,毕竟这支行动小队可是总统自掏腰包建立的,所以,自然也是配备不上能量武器的。
所以一把好的枪械,依旧是这支小队所追求的神器,这也就是为何里昂对于这把sg09_r如此满意的原因。
告别了约瑟夫以后,里昂便等待着总统的消息,并且测试着这把武器,在ss的训练场之中,就有着测试武器的地方,效果就让他十分满意。
或许是装备的更新给了自己底气,原本因为自己接受任务而感受到的惶恐就在此刻消散了大半。
此前他尚且不明白,自己的能力到底足不足以完成总统交给自己的使命,但自己现在,已经确信了,自己是可以做到的,所以,他反倒跃跃欲试了起来。
好在没有让他等太久,总统的消息很快就来了,或者说,是西班牙总理那边的秘密调查,终于有了结果,而知晓结果后,就是里昂的工作了。
想要在茫茫人海之中寻找到一个人确实很难,一个美国大学生,在西班牙很容易就可以找到,范围太广了。
但如果把外貌也说出来,那么,难度就会变得轻松不少,这也就是为何可以在这段时间内就找到阿什莉的原因。
虽说和预想的有些差别,但终归是有些胆大的家伙目击到了阿什莉,当时似乎处于狼之谷的村庄之中。
而这些目击者,都是胆大者之中的胆小者,及时收手了才能够报告消息,胆子比他们更大的,或者想要获取更多情报的,都成为了失踪人员。
这次的任务被命名为“雏鹰拯救行动”。而雏鹰自然是阿什莉,而总部则用“老巢”代称。
毕竟自己进行的是机密任务,不能够让大多数人所知晓,用代号这种行为虽说羞耻,但是真的遇见了别人询问,倒也可以打打马虎眼。
唯一让里昂有吐槽欲望的就是自己的代号了,为什么自己的代号要叫“秃鹰一号”?照照镜子,自己头发挺浓密的啊?再说以动物比喻的话,里昂也并不喜欢秃鹰。
但仔细想想,这难听的代号又有几分贴切,秃鹰是食腐动物,在草原上以其他的动物尸体为食,自己的工作不也一样吗?
自己是生化顾问和ss行动组的成员,要对付的就是那些生化怪物,那些生化怪物,身上的腐烂也不少,说是会行动的尸体,也没什么不可以的,那么,负责处理这些尸体的自己,可不就是“秃鹰”了吗?
不过现在不是计较这种事情的时候,毕竟这行动也只会行动一次,这代号自己这辈子应该是用不着第二回了,那么这回自己就凑合着用吧,赶紧把阿什莉救回来才是正事。
“抵达之后,我们之间通过无线电来进行联系,最好每小时都汇报一次情况,来确认安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进行暂时的静默。此外,狼之谷附近的警局也会协助你。”
哈尼根向里昂汇报着任务,里昂也专心的听着,只是,他在听到警局会协助自己以后,并不觉得这是一件多好的事情。
因为一旦警局出手,就意味着事态已经达到近乎不可控的程度了,就像浣熊市里那样。
里昂还是希望事情可以尽快解决的,毕竟只是一个村子里,应该可以在感染扩散之前,将它们全部灭杀。当然,如果警局出手,也可以将其灭杀,但不管怎么看,警局出手的前提都是自己的失败。
要么自己任务没完成,直接死在那里了,那么凭借着一个警局的火力,要是直接使用重火力进行轰炸的话,确实是有可能端掉那个什么光明教,和那些虫子的;
要么自己任务完成了,但是感染扩散了,那样再使用重火力轰炸,费一些功夫照样是可以解决的。
但是,那样对于自己来说,同样算不上成功,因为又会有无数人因为自己的办事不力遭难,这是里昂无法接受的。
而最好的结局,毫无疑问是自己既救出了阿什莉,又端掉了那个邪教,没有让感染进一步扩散。
虽然这很异想天开,虽然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因为太过于美满,虽然自己只有一个人,但里昂还是想尽力尝试这些。
并且,自己进行的这些推断,也不过是自己根据以往的惯性思维猜测的而已,自己以前也只见过病毒,现在还是头一次见寄生虫。
对于危害性,自己应当是需要在见到那种寄生虫以后进行重新考量的。毕竟那种寄生虫或许威力确实不及病毒,但要是危害性更大,也必须将其及时控制与铲除。
不过,这些都不是自己该考虑的,毕竟在这两种可能的结局出现之前,西班牙警局的人就只负责将自己送过去,以及接回来,这样总不可能出什么问题吧?
里昂倒也可以理解,毕竟按照总统提供的情报,西班牙那里最近失踪案不少,并且都发生在那些主动进入狼之谷的人身上。
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警察也不愿意进入狼之谷。这次还是得知是去送人的,并且把人送到就可以回来,这才算是松了一口气,愿意送里昂过去。
不是人人都有牺牲的品格,他也不会将有求生欲的人打为懦夫,他们可以做到这一点就已经仁至义尽了。
所以里昂倒也不会对他们发出抱怨,自己又不是西班牙人,自己只要去做好自己的工作就可以了。怀揣着这样的想法,里昂坐上了前往西班牙的飞机。
落地以后又几经周转,最后才来到了狼之谷附近最近的警局,而到的时候,天已经从白天来到了黑夜。
不得不说,这地方确实挺偏僻,自己的目标在山上的村庄里,一座山,隔开了自然与文明。
负责送他前往狼之谷内部的是两个老警察,看起来也有些岁数了,经过警局人员的介绍,这两个是警局里面胆子最大的警察了,这次的任务,也是他们自告奋勇接下的。
“来吧,老兄,该出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