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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9章 极品炮灰大姐逆袭了1(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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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林依依是被一阵尖锐的咒骂声吵醒的。

“杀千刀的林依依!你还睡!太阳都晒屁股了!家里的活计堆成山,你倒好,窝在炕上挺尸!真是造孽啊,养了你这么个好吃懒做的赔钱货!”

粗糙的土坯墙,糊着旧报纸的屋顶,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烟火气和泥土腥味。林依依猛地睁开眼,映入眼帘的不是她快穿任务结束后短暂休整的星际胶囊,而是铺着粗布褥子的土炕,身上盖着一床打了好几个补丁、带着点霉味的薄被。

脑袋里像是被塞进了一团乱麻,无数不属于她的记忆汹涌而来——红星公社林家坳,七零年代,原主也叫林依依,是林家的大女儿,上面没哥,下面有个弟弟林向阳,还有个刚上小学的妹妹林吉吉。

原主是个实打实的炮灰,脑子一根筋,被城里来的知青沈浩明迷得晕头转向,为了讨好这个渣男,把家里搅得鸡犬不宁。剥削父母,压榨弟弟,家里的粮食、鸡蛋、甚至母亲攒着做新衣裳的布料,都被她偷偷拿去塞给沈浩明。弟弟林向阳性子温和,小时候受过原主的照顾,一直对这个姐姐言听计从,被原主哄着替沈浩明上工赚公分,自己累得像头牛,却连口饱饭都吃不上。

而那个沈浩明,就是原书的渣男男主,表面温文尔雅,实则自私自利。他和原书女主,女知青苏曼丽早就暗通款曲,还让苏曼丽怀了孕。两人养不起孩子,也不想耽误自己,就盯上了林家——沈浩明哄着原主,让她当免费的保姆和提款机;苏曼丽则挑拨离间,让林向阳以为原主无可救药,转而对她心生好感,最后成功嫁给林向阳,把他当成接盘侠和长期饭票。

等到改革开放,沈浩明和苏曼丽各自考上大学回城,丢下原主和一双根本不是林向阳的儿女。原主被沈浩明抛弃,孤苦伶仃一辈子;林向阳又当爹又当妈,累死累活养大孩子,身体垮了,父母也被这糟心事活活气死,最后孩子还被苏曼丽接走,落得个孤家寡人的下场。

林家坳的乡亲们提起这事儿,谁不叹一句林家命苦,林依依眼瞎,林向阳老实得被人欺负死。

“靠!这什么地狱开局!”林依依在心里骂了一句,消化完记忆,只觉得原主和林向阳都是被渣男贱女坑惨了的可怜人。

不过,她林依依是谁?是经历过几十个快穿世界,从末世丧尸堆里爬出来,在宫斗宅斗中杀出重围,靠着“苟住生存系统”一路躺赢的资深快穿er!这点小场面,还难不倒她。

“宿主你醒啦!”一个带着点痞气的机械音在林依依脑海里响起,“检测到新位面加载完成,七零年代农村生存副本开启。苟住生存系统竭诚为您服务!”

“苟哥,”林依依在心里回应,“好久不见,这次的初始配置怎么样?”

“嘿嘿,宿主放心,苟哥办事,靠谱!”苟哥的声音带着点得意,“考虑到这是物资匮乏的七零年代,新手大礼包已发放:粗粮五十斤,细粮二十斤,鸡蛋三十个,猪肉五斤,人民币五十元,还有一个‘初级体力强化’技能,已自动为宿主激活。后续只要宿主完成‘苟住生存’相关任务,就能解锁更多物资、金钱和技能哦!”

林依依心中一喜。五十斤粗粮够家里吃一阵子了,细粮和肉在这年代更是稀罕物,五十块钱更是一笔巨款——要知道,现在工分一天才几毛钱,普通工人一个月工资也才三四十块。初级体力强化让她原本因为原主好吃懒做而有些虚弱的身体瞬间充满了力气,脑袋也清醒了不少。

有苟哥在,她不仅能自己苟住,还能把林向阳从原书的悲剧里拉出来,让那对渣男贱女自食恶果!

“林依依!你聋了是不是!”房门被“哐当”一声推开,一个穿着打补丁的蓝色粗布褂子,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脸上带着怒气的中年妇人叉着腰站在炕边,正是原主的母亲王秀兰。

王秀兰是典型的农村妇女,嗓门大,脾气暴,爱说八卦,但心地不坏,就是护短,尤其疼儿子林向阳。原主之前的所作所为,让她又气又恨,却又舍不得真打真骂。

林依依没有像原主那样撒泼打滚或者顶嘴,而是慢慢坐起身,揉了揉眼睛,声音带着刚睡醒的沙哑,却异常平静:“妈,我醒了,这就起来。”

王秀兰愣了一下,显然没料到一向蛮横的大女儿会这么顺从。她狐疑地打量着林依依,总觉得今天的大女儿有点不对劲,但也没多想,只当她是昨晚没睡好,又开始念叨:“醒了就赶紧起来!早饭都快凉了!你弟弟早就上工去了,招娣也去拾柴火了,就你还在炕上躺着!真是懒骨头!赶紧起来喂猪、剁猪草,下午还要去地里摘棉花,再偷懒看我不抽你!”

“知道了妈。”林依依点点头,掀开被子下了炕。

土炕旁边放着一个掉漆的木箱,里面是原主的几件旧衣裳。林依依随手拿起一件相对干净的粗布褂子和裤子穿上,衣服有点不合身,裤脚短了一截,袖子也窄巴巴的,但她也不在意。

走出房门,院子是典型的农村院落,用土坯砌成的院墙,院子里种着一棵老槐树,枝繁叶茂,树下放着一个石磨和几个竹筐。左边是猪圈,里面养着两头小猪仔,正哼哼唧唧地拱着食槽;右边是厨房,烟囱里冒着袅袅炊烟。

林父林老实正坐在院子里的小板凳上,拿着一把镰刀在磨,他是个典型的庄稼汉,皮肤黝黑,沉默寡言,手上布满了老茧。看到林依依出来,他只是抬了抬头,没说话,又低下头继续磨镰刀。

“姐,你醒啦?”一个清脆的声音传来,门口跑进来一个梳着羊角辫,脸上带着红晕的小姑娘,正是原主的妹妹林吉吉。她手里拎着一捆柴火,看到林依依,眼神里带着点怯怯的,显然是被原主之前的脾气吓怕了。

林依依看着眼前这个瘦弱的小姑娘,心里有点发软。原主对这个妹妹也不算好,有好吃的从来不会分给她,还总让她干重活。

“吉吉,辛苦你了,”林依依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这是她穿越过来后第一个真心的笑容,“柴火给我吧,你去歇会儿。”

林吉吉吓了一跳,手里的柴火差点掉在地上,眼睛瞪得圆圆的,像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姐……姐,你没事吧?”

在她印象里,姐姐从来不会对她这么温和,更不会主动帮她干活。

“我没事啊,”林依依接过柴火,放在厨房门口,“以前是我不好,总让你干活,以后姐会帮你的。”

王秀兰端着一碗玉米糊糊从厨房出来,正好听到这句话,撇了撇嘴:“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林依依,你可别又憋着什么坏心眼!我告诉你,家里的鸡蛋你可不准再偷偷拿去给那个沈知青!那小子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别被他骗了!”

提到沈浩明,王秀兰就一肚子气。上次她发现家里的鸡蛋少了十个,追问之下才知道是被原主拿去给沈浩明补身体了,气得她差点没把原主的腿打断。

林依依心里冷笑,沈浩明?那个渣男,她躲都来不及,还会上赶着送东西?

“妈,你放心,”林依依语气认真,“我以后不会再跟沈知青来往了,也不会再拿家里的东西给他。”

她现在的目标很明确:第一,苟住,利用苟哥的物资改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第二,保护好林向阳,给她找个靠谱的好姑娘,让他远离苏曼丽那个绿茶;第三,让沈浩明和苏曼丽这对狗男女锁死,自食恶果,别来祸害林家。

王秀兰显然不相信林依依的话,翻了个白眼:“你这话我听了八百遍了,哪次当真了?我告诉你林依依,你要是再敢胳膊肘往外拐,我就打断你的腿,把你嫁给邻村的老光棍!”

“妈,这次是真的。”林依依没有辩解,她知道,空口无凭,只有用行动才能让家人相信。

她走进厨房,拿起碗筷,给自己盛了一碗玉米糊糊,又拿起一个黑乎乎的窝头。原主的记忆里,家里的伙食一向不好,顿顿都是玉米糊糊、窝头和咸菜,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吃上一点细粮和肉。

林依依咬了一口窝头,粗糙的口感剌得嗓子疼,玉米糊糊也没什么味道。她在心里对苟哥说:“苟哥,能不能先兑换点好吃的?这窝头实在太难咽了。”

“宿主,没问题!”苟哥立刻响应,“消耗1点苟住值,可兑换红糖一块,或者白糖一两,或者咸菜丝一罐(肉丁版)。苟住值可以通过完成日常生存任务、改善家人关系、避开剧情雷点等方式获得哦!”

“兑换肉丁咸菜丝。”林依依毫不犹豫。红糖白糖虽然好,但肉丁咸菜丝更下饭,也不容易引起家人怀疑——就说是自己攒钱买的。

下一秒,一个小小的陶瓷罐子出现在林依依的口袋里。她不动声色地掏出罐子,打开盖子,一股浓郁的肉香味和咸菜的咸香味扑面而来。

“哇,好香啊!”林吉吉正好走进厨房找水喝,闻到香味,眼睛立刻亮了。

王秀兰也跟着走进来,看到林依依手里的陶瓷罐,皱起眉头:“你这是哪儿来的?”

“妈,这是我之前攒的私房钱买的,”林依依随口编了个理由,原主虽然好吃懒做,但偶尔也会偷偷藏点钱,这个理由说得通,“我想着家里伙食清淡,买点咸菜丝下饭。吉吉,来,给你夹点。”

林依依用筷子夹了一大勺肉丁咸菜丝放在林吉吉的碗里,又给王秀兰夹了一勺,最后给自己碗里也加了点。

肉丁虽然不多,但油润鲜香,咸菜丝咸淡适中,配着玉米糊糊和窝头,瞬间变得美味起来。

林吉吉小心翼翼地尝了一口,眼睛立刻弯成了月牙:“好吃!姐,这咸菜丝真好吃!”

王秀兰也尝了一口,惊讶地看着林依依:“你这丫头,舍得买这么好的咸菜?这得不少钱吧?”

“花不了多少,”林依依笑了笑,“妈,你和爸天天干活辛苦,吉吉也在长身体,以后我会多买点好吃的回来补贴家里。”

王秀兰看着林依依认真的眼神,心里的疑惑更重了。今天的林依依,真的太不一样了。以前的她,有好吃的只会自己偷偷藏起来,哪里会想着家人?

难道真的是转性了?

林依依快速吃完早饭,主动拿起墙角的猪食桶:“妈,我去喂猪,然后剁猪草。”

“你……你去吧。”王秀兰还没反应过来,林依依已经拎着猪食桶走向猪圈。

喂完猪,林依依又拿起菜刀和砧板,开始剁猪草。初级体力强化的效果很明显,以前原主剁一会儿猪草就累得气喘吁吁,现在她挥着菜刀,动作又快又稳,一点也不觉得费力。

院子里的林老实看到林依依勤快的样子,磨镰刀的动作顿了顿,抬头看了她一眼,眼神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惊讶。

林依依专心致志地剁着猪草,耳朵却留意着院子里的动静。农村的早晨总是很热闹,邻居们的说话声、咳嗽声、鸡鸣狗叫声此起彼伏。

“王家嫂子,在家呢?”一个洪亮的声音传来,门口走进来一个穿着碎花褂子,体型微胖的中年妇女,是隔壁的张婶。张婶是林家坳有名的八卦通,谁家有个风吹草动,她第一个知道。

“张婶,进来坐。”王秀兰连忙迎上去,给张婶搬了个小板凳,“今天怎么这么闲?不上工去?”

“嗨,家里的活计干完了,过来跟你唠唠嗑。”张婶坐下,眼睛瞟了一眼正在剁猪草的林依依,压低声音问道,“你家依依今天怎么回事?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居然主动干活了?”

王秀兰叹了口气:“我也纳闷呢!这丫头今天怪怪的,说以后不跟沈知青来往了,还买了肉丁咸菜丝给我们吃。我看啊,指不定又是憋着什么坏呢!”

“沈知青啊……”张婶撇了撇嘴,“我说王家嫂子,你可得看紧你家依依!那沈知青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我听说,他跟苏知青走得挺近的,两人经常在河边偷偷说话,不知道搞什么名堂呢!”

林依依心里一动,苏曼丽也来了?原书里,沈浩明和苏曼丽是差不多同时到红星公社的,看来剧情快要开始了。

“真的?”王秀兰瞪大了眼睛,“这沈浩明,居然脚踩两条船?亏我家依依还把他当宝贝似的!”

“我还能骗你?”张婶拍了拍大腿,“昨天我去河边洗衣服,亲眼看到沈知青和苏知青在柳树下说话,沈知青还摸了苏知青的手呢!苏知青那脸红的,跟熟透的苹果似的!我看啊,这两人肯定有猫腻!”

“这个杀千刀的!”王秀兰气得脸都红了,“要是敢骗我家依依,我非得找他算账不可!”

“你可别冲动!”张婶连忙拉住她,“现在没凭没据的,你去找他,他肯定不承认,还得说你污蔑他。再说了,知青可是国家的人,咱们农民可惹不起!”

王秀兰冷静下来,想想也是,只能憋了一肚子气:“那你说怎么办?总不能眼睁睁看着我家依依往火坑里跳吧?”

“还能怎么办?”张婶叹了口气,“只能看你家依依自己能不能醒悟了。不过我看啊,悬!那沈知青长得白白净净,说话又好听,你家依依早就被他迷得神魂颠倒了。”

林依依听着两人的对话,心里冷笑。沈浩明和苏曼丽,这对狗男女,还没正式开始作妖,就已经迫不及待地勾搭上了。不过也好,他们早点锁死,就不会来祸害林家了。

她剁完猪草,又把院子打扫干净,然后拿起墙角的篮子:“妈,我去地里摘棉花了。”

“你……你真去?”王秀兰有点不敢相信,以前让林依依去地里干活,她不是装病就是偷懒,今天居然这么主动。

“嗯,”林依依点点头,“地里的棉花再不摘就老了,多摘点,还能多赚点公分。”

说完,她不等王秀兰反应,就拎着篮子走出了院子。

林家坳的田地都在村子南边,一眼望不到边的棉花地,雪白的棉花像云朵一样挂在枝头。不少村民已经在地里忙活了,看到林依依过来,都露出了惊讶的神色。

“哟,这不是林家的大丫头吗?今天怎么舍得出来上工了?”一个带着调侃的声音传来,说话的是村里的李二嫂,她跟王秀兰不对付,平时总爱挤兑原主。

“李二嫂,”林依依没有像原主那样生气顶嘴,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地里的棉花该摘了,过来帮帮忙。”

李二嫂愣了一下,显然没料到林依依会是这个反应。以前她一挤兑,林依依就会跳起来跟她吵,今天怎么这么平静?

“哼,我看你是三分钟热度!”李二嫂撇了撇嘴,不再说话,低头继续摘棉花。

林依依找了一块没人的棉花地,开始动手摘棉花。她的动作不算快,但很稳,因为有初级体力强化,摘了一会儿也不觉得累。

“宿主,完成日常生存任务——参与农活,获得苟住值5点!”苟哥的声音在脑海里响起,“当前苟住值:5点。可兑换物资:粗粮10斤,细粮5斤,鸡蛋5个,或者技能‘初级缝纫’‘初级厨艺’等。”

“先不兑换,攒着。”林依依在心里说。她现在不缺粮食,等需要的时候再兑换技能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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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边摘棉花,一边留意着周围的动静。村民们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一边干活一边聊天,东家长西家短,话题离不开村里的人和事。

“听说了吗?公社里又要来一批知青了,好像是从城里来的,长得都挺俊的。”

“真的?那可太好了!咱们村的知青太少了,要是能再来几个,说不定能给村里带来点新东西。”

“我可听说,城里来的知青娇生惯养的,干不了农活,都是来镀金的。”

“那也比没有强啊!你看沈知青,虽然干农活不行,但人家有文化,能教村里的孩子认字呢!”

“沈知青?我看他心思不在干活上,天天就知道跟苏知青眉来眼去的。”

“可不是嘛!我昨天还看到沈知青偷偷给苏知青塞东西呢!”

林依依听着这些议论,心里暗暗记下。看来沈浩明和苏曼丽的事情,村里已经有不少人察觉到了,只是没人点破而已。

过了一会儿,一个高大的身影朝着林依依的方向走来。那人穿着洗得发白的蓝色工装,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五官端正,眼神温和,正是原主的弟弟,林向阳。

林向阳刚从另一片地里干完活,看到林依依在摘棉花,脸上露出了惊讶的神色:“姐,你怎么来了?”

在他印象里,姐姐从来不会主动来地里干活,尤其是摘棉花这种费时间又累人的活。

林依依抬起头,看着眼前这个年轻的小伙子。他才十七八岁,正是风华正茂的年纪,却因为长期过度劳累,显得有些消瘦。原书里,他就是因为太老实,太容易相信别人,才被苏曼丽骗得团团转,一辈子都活在痛苦里。

林依依的心里涌起一股保护欲,她微微一笑:“向阳,我来帮你摘棉花。你天天干活太辛苦了,以后我多来帮帮你。”

林向阳愣住了,眼睛里充满了难以置信。姐姐从来没有对他说过这样的话,更没有主动提出要帮他干活。他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姐,你……你没事吧?”林向阳小心翼翼地问道,生怕姐姐又是在打什么主意。

林依依看着他小心翼翼的样子,心里有点发酸。原主的所作所为,真的伤透了这个弟弟的心。

“我没事,”林依依放下手里的棉花,走到林向阳身边,认真地看着他,“向阳,以前是我不好,总是让你替我干活,还总拿家里的东西去讨好沈浩明。对不起,以后我不会再那样了。我会好好干活,帮衬家里,也会好好对你和爸妈、招娣。”

林向阳的眼睛湿润了。他从小就依赖这个姐姐,小时候他掉进河里,是姐姐不顾危险跳下去把他救上来的。后来姐姐长大了,变了,变得自私自利,可他心里始终记得姐姐的好。现在听到姐姐的道歉,看到她真诚的眼神,他心里的委屈和不满瞬间烟消云散。

“姐,你能这样想就好,”林向阳的声音有点哽咽,“以前的事情都过去了,以后我们一家人好好过日子就行。”

“嗯!”林依依用力点点头,“以后我们一家人好好过日子,谁也别想欺负我们!”

她拉着林向阳的手,回到棉花地里:“来,向阳,我们一起摘棉花,争取今天多摘点,多赚点公分。”

林向阳看着姐姐脸上真诚的笑容,心里暖暖的。他觉得,今天的姐姐,好像又变回了小时候那个疼他护他的姐姐。

两人一起摘着棉花,气氛温馨而融洽。林依依偶尔会跟林向阳聊聊天,问问他在地里干活累不累,有没有遇到什么麻烦。林向阳也一一回答,话比平时多了不少。

“宿主,完成主线任务第一步——修复与弟弟林向阳的关系,获得苟住值20点!解锁新物资:自行车票一张,缝纫机票一张,手表票一张!”苟哥的声音带着喜悦,“宿主真棒!继续加油,苟住人生,逆袭翻盘!”

林依依心里一喜。在七零年代,自行车、缝纫机、手表可是“三大件”,一票难求。有了这些票,她不仅能改善家里的生活,还能给林向阳攒下娶媳妇的资本。

她偷偷看了一眼林向阳,心里暗暗盘算。林向阳今年十七八岁,也到了该说亲的年纪。原书里,他就是因为被苏曼丽迷惑,才耽误了终身大事。这次,她一定要给林向阳找一个勤劳善良、真心对他好的姑娘,让他过上幸福的日子。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一阵喧哗声。

“快看!公社的拖拉机来了!是不是新的知青到了?”

“应该是!走,咱们去看看!”

村民们纷纷放下手里的活计,朝着村口的方向跑去。林依依和林向阳也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朝着村口望去。

只见一辆绿色的拖拉机缓缓驶进村子,拖拉机上坐着几个穿着城里衣服的年轻人,男的俊,女的俏,正是新来的知青。

林依依的目光落在了路边上的两个人身上。

一个男的,白白净净,戴着一副眼镜,看起来温文尔雅,正是渣男沈浩明。

另一个女的,穿着一条碎花连衣裙,梳着两条麻花辫,长相清秀,眼神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算计,正是原书女主苏曼丽。

两人并排站着,看起来亲密无间。沈浩明时不时地凑到苏曼丽耳边说些什么,苏曼丽则娇羞地低下头,嘴角带着笑容。

林依依的眼神冷了下来。

是那一对渣男贱女。

不过没关系,这一世,她不会再让他们得逞。他们的阴谋诡计,在她这里,只会自食恶果。

她拉了拉林向阳的手:“向阳,我们回去吧,别凑那个热闹。”

林向阳愣了一下:“姐,不看看吗?新来了知青,说不定以后会跟我们一起上工呢!”

“有什么好看的?”林依依淡淡地说,“他们是城里来的,我们是农村人,不是一路人。与其浪费时间看他们,不如多摘点棉花,多赚点公分。”

说完,她转身继续摘棉花,眼神坚定。

沈浩明,苏曼丽,你们的好日子,到头了。

这一世,林家不会再被你们拖垮,林向阳不会再成为你们的工具人,而我林依依,会带着家人,好好苟住,过上好日子!

苟哥在脑海里给林依依加油:“宿主威武!苟住!我们能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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