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0章 来到洛圣都(1 / 1)

约翰既然有求于他,当然会安排好一切了。

接到张磊的电话,听说他要去洛杉矶,约翰高兴的差点儿蹦起来。

威廉姆可是圈子里众人羡慕的对象,每天用圣杯喝水,状态一天比一天好,其他人恨不得把圣杯给他偷走。

可惜没那个本事。

真敢派人去偷,那就是不死不休的局面了。

再说了,威廉姆家可不是高卢雄鸡的博物馆,说偷就偷,是个人都能偷。

所以约翰他们只能指望张磊,指望他们家的藏品里能出一件圣杯那样的好东西。

可惜圣杯只有一件,在威廉姆手里。

张磊觉得再找到像圣杯一样的好东西很难。

倒不是说永恒之枪和承影剑不好。

主要是这两样东西只有他能用。

对于约翰这种普通人,超级有钱,又快死了的普通人。

能让他们延年益寿的东西,比武器什么的可有价值太多了。

张磊刚下飞机,就看到了等在机场的约翰和威廉姆他们几个老头子。

威廉姆他们是来跟张磊商量买修炼功法的。

尽管张磊一再提醒,修炼功法并不是适用于老外,华夏人也不一定能修炼。

这些老头子还是抱了很大的期待。

有些事儿,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万一真的找到可以修炼的人,他们对张磊的依赖岂不是要少很多。

不需要是不可能的,毕竟张磊只卖给他们半本功法。

张磊这次来洛杉矶是一个人来的。

肯达尔詹娜她们各自去忙自己的事儿去了。

斯佳丽约翰逊和亚历山德拉达达里奥也是该试镜的试镜,该拍戏的拍戏。

这些女人都很聪明,知道想留住一个男人,靠黏糊是不行的。

尤其是张磊这么优秀的男人。

缠的越紧,张磊就会越烦。

这世界就这样,当你足够有钱,有权,你会发现身边都是好人。

遇到的女人,不管是丑的还是美的,都非常懂事儿。

什么情绪价值,什么婆媳关系,什么不顾家,根本不存在的。

张磊穿越前看过一个综艺节目,叫再见爱人。

其中有一对夫妻,男的是商人,女的是演员。

两人相差十七岁。

这个女的二十出头,演员事业刚起步的时候,就认识了这个男人。

那时候这个男人就是一个还算成功的商人了。

然后女的跟男的在一起了,女的怀孕了,结婚生子去了。

十几年了,女人偶尔也会拍戏,还养了六只狗。

她从来没有在公众面前说过想离婚之类的话题。

结果突然就上节目了,说自己的老公不顾家,这的那的。

这说明什么?大概说明这个男人出现了经济方面的问题。

大房子住着,六只狗养着,十几年了。

突然说这个男人不顾家?

难道你当初嫁给他,不是因为他有钱?

有钱的时候啥问题没有,没钱了就不顾家了?

当然了,也可能没有不顾家,就是想要流量了,想变现了。

毕竟上一季那个被骂惨了的女嘉宾,都成网红了。

一个屁本事没有的人,能自己赚钱了。

可见流量这种东西,是真的可以变现的。

张磊这个还是不一样的,肯达尔詹娜她们都不缺钱,也从来没想过在张磊身上爆金币。

但是道理是一样的,越是牛逼的男人,就越是不可能顾家。

一来是因为忙。

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虽然有些人赚钱比大风刮还简单。

但是人心都是不知足的,想要的总是更多。

所以越有钱就越忙,忙着赚更多的钱。

二来是面对的诱惑多。

那么优秀的男人,你能看出来,别人就看不出来?

尤其是有钱的男人,那就是一个有缝的鸡蛋,甚至还散发着一股股的臭味。

周围那些闻到味道的苍蝇,怎么可能不想着去叮一口呢?

所以啊,不要想着套牢有钱或者有本事的男人,不可能的。

她们不缠着张磊,张磊倒是挺开心的。

过段时间他就回国了,也不可能把这些外国美女带回去。

人家也不可能回去跟他相夫教子的。

刚好趁机拉开一些距离。

再说了,好莱坞啊,美女简直不要太多好不好,他还想见识一下呢。

张磊跟着约翰上了他的车,车子朝着机场外驶去。

车子很快来到约翰家。

也是一座郊外庄园。

到了他们这个级别,一般是不愿意去市区住的。

这个其实也是大多数阿美利卡人的想法,他们不喜欢拥挤的城市,更喜欢住在郊外。

好吧,张磊也喜欢。

每天一出门就看到车流和人声鼎沸,其实并不是很好的体验。

他也喜欢在郊外风景优美的地方弄个大房子,过悠闲的生活。

约翰的这个庄园就很不错。

跟钢铁侠的那个豪宅很像,都是建在海边山崖上的。

区别就是,钢铁侠的那个豪宅更加的现代化,约翰的庄园就有些老气了。

到处都是一派庄严肃穆的感觉。

豪是够豪了,就是不接地气,没有人味儿。

庄园里的佣人一个个跟没有生气的机器人似的。

所以房子还是不能太大啊,太大了就得找人打理。

家里住着一群外人,那种感觉张磊并不喜欢。

房子不用太大,院子大点儿就行了。

最好是搞个几十亩地,中间盖个小别墅。

诺大的院子想种菜就种菜,想种树就种树,想种花就种花。

再搞个大大的池塘。

没事儿钓钓鱼,游游泳,划划船。

家里就只住自己和自己的女人。

兴致来了,随时随地。

可惜国内想搞个理想的庄园没那么容易。

尤其是未来几年,房地产越来越热。

离市区稍微近点儿的地都被卖来盖小区了。

就算现在买块儿地,盖个庄园。

过几年周围全是高层了,一点儿都不爽。

要是离市区太远的话,生活又不是很方便,真的太难取舍了。

这一点阿美利卡反而比国内要好一些,因为地广人稀,所以小城小镇非常多。

方便生活的同时,又不至于争吵。

还有一点很重要,阿美利卡人喜欢囤货。

山姆会员店就是针对阿美利卡人的生活习性搞出来的。

到了国内,山姆就变成了中产阶级的狂欢。

甚至有人把去山姆购物当成身份的象征!

还有星巴克!

甚至麦当劳肯德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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