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一天天的过,土豆苗一天天的长大。
余令脑子里的知识也在一天天的增长,现在的余令迷上了《永乐大典》。
小老虎送来的是部分残卷。
他说这是宫里的那些文人以修书的名义把宫里的书带出了宫外,然后重新拓印复製。
因为可以卖钱,倭奴人喜欢买,所以翰林院总是失火。
余令又看完了一本,看的头昏脑胀,小老虎送来的这些书是阴阳、医卜、僧道类的书。
这些书话题太高端了,都扯到宇宙了,都天人合一了,余令咋能看的懂。
看不懂,余令就抬起头看土豆,如今的土豆长势非常好,乾旱的天气对它们的影响微乎其微。
为了照顾好这些土豆苗,余令在边上搭了一个棚子。
白天的时候余令会在棚子里读书,晚上小肥和如意会在这里守夜。
为了怕某些手欠的人忍不住扯下来一株看看是啥。
余令又买了两只狗,一只白的,一只黑色的。
细狗!
血统纯正的细狗。
別看细狗很瘦,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这狗领地意识极强,奔跑起来速度极快。
不但可以撵那些手欠的人,还可以在夜里抓那些让人討厌的老鼠,刺蝟和兔子。
这狗是托茹让专门从养狗人那里买的。
养狗人是专门训狗的,专门把狗训好,供朱家和富贵人家子弟取乐的。
细狗自先秦开始就是皇家猎犬。
看土豆非常合適,数个呼吸他们就能绕著土豆跑一个来回。
余令如今没事的时候就在地里看书。
茹慈在土豆种下之后又和余家走动了起来,这两个多月以来她几乎天天来。
如今她正牵著闷闷在地里看土豆叶子,在里面抓蚂蚱。
和先前相比,余令和茹慈的话也多了起来。
话题没有什么新鲜玩意,都是以闷闷为由头,简单的说几句。
“令公子,闷闷说你种的这些不是,是粮食?”
茹慈的声音有点小。
说句內心话,他觉得的余令和自己的哥哥不一样。
自己的哥哥少年老成,余令比自己的哥哥还老成。
她很放不开。
余令闻言忍不住有些想笑。
自己在这块地上大张旗鼓自然瞒不住那一双双好奇的眼睛,没有人知道余令在做什么。
等到土豆苗越长越大,眾人这才恍然大悟。
他们认为余家小郎君是一个爱之人,托人不知道从哪里买了种子。
如今在家里的地里种呢。
若是在別处种,大家倒是不会说什么。
可在这里种,那就不免让人说道了,这片土地可是不可多得的好田地,种什么,就能收什么。
这么好的地不用来种粮食,用来种实在败家子行为。
茹慈以为余令种的也是,憋了好几天,在今日终於忍不住开口询问。
余令放下手中的书,笑道:
“对,就是粮食,我准备八月底就收,到时候你来看看,我给你做一点烤土豆吃,你绝对会喜欢!”
茹慈闻言脸色顿时就红了。
她还是有些不习惯余令说话的方式,哪有男子主动给女子做吃的。
书上没写,这种事也前所未闻,他这是
这是喜欢自己?
余令倒不觉得有啥,烤土豆本来就好吃。
“真的是粮食?”
“嗯,这一亩地真的是粮食,到时候你就会知道,虽然我现在还不知道能收多少,但绝对比麦子多!”
茹慈低下头偷偷的吐了吐舌头,她觉得余令在说大话。
如果这世上真有比麦子產量还好的粮食,长安城內也就没有那么多的閒人了,叔父也就不用唉声嘆气了。
自己家有地。
自己虽然不下地干活,但每年產多少粮食还是知道的。
长安这边的年景一年比一年差,去年下大雨。
今年又碰上了乾旱。
听说延安府那边闹起了蝗灾,遮天蔽日的,很多人都受不了,地都不要了,开始往外跑,找活路。
要真是有这个
茹慈不说话了,心里却不由地期待了起来,她有些期待余令给她烤土豆吃。
茹慈看了很多的书,也渴望自己遇到戏文里那样的公子。
算命的怎么说哥哥没告诉她,但从哥哥最近几个月的表现。
茹慈觉得自己和余令的八字一定很合。
想到这里她不免又有些忧愁,哥哥这么做,朱家那边,叔父那边
这些事怕是一下子会落到大哥的肩膀上。
这得多难。
茹慈难过的低下头,她恨自己为什么是个女孩子。 茹慈不说话了,余令也低下头,再次认真的看地图。
茹慈是很好看,但余令觉得自己还是不多看的好,免得像个变態一样。
如今地图上的点很多,这些都是赵不器和二伯的功劳。
可怜的两个人从四月进山捡柴,到现在还在捡
刘指挥僉事派来的人已经和自己接上头了。
他的家丁余令也看到了,武器装备著实恐怖,的確比卫所的兵卒要强。
弩箭,短枪,长刀,三眼火銃,全部身著皮甲。
这些装备倒是其次,这些人的身高才是余令所惊嘆的,统一的大高个。
这些人在余令的眼里大概就一米八左右的样子。
但对比绝大数老百姓,这群人真算高的,能长这么高,就已经表明了很多东西。
掐苗子掐出来的,吃的还好,绝对有肉食。
余令望著南山,知道自己要不了几日就要出发了。
余令答应过刘州,如果打不过就放火烧山。
余令骗了老爹,说剿匪是军令,所以这次老爹也跟著余令一起去。
他偷偷的买了快百斤的乌桕油,也就是做蜡烛的青油,以备不时之需。
余令其实不想让老爹去。
可,爱从来就不是选择题,老爹什么话都没说,只是安安静静的用行动来反驳余令对他的关爱,不然他不放心。
余令没有把自己的计划告诉任何人。
一旦把计划告诉了刘州的人,他们就会为主导。
那这件事就算做好了,也和自己关係不大,余令这次要的是全功。
所以,余令一个人握著所有的计划。
太阳慢慢落下,余令收起书准备回家。
回到家的时候正好碰上了茹让,茹让一见余令就笑著迎了上来,二话不说就让余令脱衣服,然后试他带来的东西。
一副软甲!
“嘖嘖,虽然大了点,但好像也大不了多少,你年龄虽然小,但身子却是比同龄人要大,合適,真是合適!”
“令哥你这个子让人羡慕,明明我比你大,你却和我一般高,望著就像是一个大人,早知道我小时候也练武了!”
余令看著自言自语的茹让总觉得不对劲。
这些日子茹让对自己好的有点过分。
他家吃个饺子还得派人送一碗过来,吃个猪腿也让人送一瓦罐来。
好的忒过分。
“给我?”
“想什么呢,这是我家老祖宗所留之物,当初在云南,平交趾的时候我家祖宗就是穿著这软甲才活下来的!”
“你穿啥?”
“別管我,我有更好的!”
余令闻言,心安理得了,甲冑这玩意才是体现一个家族底蕴最好的方式,家里有多少僕役不重要。
重要的是家里有没有几套甲冑。
若是有几套完整的甲冑,真是遇到流民贼寇,衝上去就能乱杀。
就是一般的甲冑,普通的弓箭射不穿,刀啊矛啊也砍不进去。
若是一个成年的壮汉,披上了一套完整的甲冑,再配上长矛,对上一群衣衫襤褸的流民。
那真是狼入羊群,赤裸裸的屠杀,对付他们简直是易如反掌。
若是一群身著完整甲冑的出现在长安人,衙役,捕快,快手就慌了。
只能去卫所找军队的人来平定。
因为他们根本打不过。
余令很想给小肥,如意还有自己三人搞一套。
为了这个梦余令还特意把《梦溪笔谈》这本书看完。
看完了之后余令就不敢想了。
沈括在书中讲了宋朝盔甲的製造流程。
单单就普通骑兵穿的盔甲,就需要四十个工匠来做,並且要费二百来天。
耗费的钱財更是一个让余令都哆嗦的数字。
大明官吏虽然很多都在混日子,但对甲冑的管理却是很上心,严禁百姓私藏和铸造甲冑。
说白了就是害怕有人闹事,实际上是怕有人造反。
用余令的话来说,甲冑就相当於是一件结实的『防弹衣』。
拥有了他,掌握它,就等於掌握了生死大权,和可以越级挑战的权利。
“准备什么时候行动!”
余令深吸了一口气:“我找人算了日子,后日是个好日子,宜出行,宜搬家,宜纳財!”
茹让深吸了一口气,他还是有些害怕,可怕又有什么办法,他还想当小旗呢。
有了这个身份,他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再招十个护卫。
他家里不缺这点吃的,有了这十个人,他就有了一份可以自保的权利。
茹让知道確切的上山日子后就开始往家里跑,他准备再去检查一下装备。
出行的日子確定,余家也行动了起来。
张初尧默默的把晾晒好的竹片用丝线串起来,这是他自己做的护甲,他在后日也要上山。
望著家里忙碌的眾人,张初尧咧嘴狞笑,低声喃喃道:
“胡巴,记得把沟子洗乾净,等著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