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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 章 它叫大学士(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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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门外,围墙上都出现了人

余令笑了,钱谦益却面如锅底!

他不是恼恨余令把他拉了进来,他是恼恨这京城之地贼人竟然大胆到如此的地步。

这可是京师重地啊!

钱谦益不喜欢这种感觉。

这群人能对付余令,同理而言也能对付自己。

要么东风压西风,或是西风压东风。

就在钱谦益还在想这一次都是谁藏在后面的时候,轰隆一声巨响传来,这么好的一个宅子大门塌了。

钱谦益骇然地望著余令!

“凉凉君,我这个人做事比较小心,我告诫自己要小心,我告诫自己做任何事情都要全力以赴!”

“所以你断了你自己的后路,拼死一搏?”

余令没回答,因为余令已经上了。

望著挥刀的余令,钱谦益竟然觉得余令的刀很好看,有一股难言的悲壮。

钱谦益敲打著桌子,望著廝杀的余令低声吟唱: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於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开始的声音很小,到最后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没有感情,连调子都没有了,全是扯著嗓子地嘶吼。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听著钱谦益唱起了《秦风》余令笑了。

抱著一人滚到人群里,起身后一个死不瞑目的头颅掛在了腰间,横刀大笑:

“来啊,来啊,不够,不够”

小肥吼了一声,隨后又是一声巨响。

望著那快被撕裂的人,钱谦益觉得嘴巴有点干,端起茶盏清理浮茶,盏盖子和茶盏发出叮叮的碰撞声。

“钱大人不怕,这一行我们熟!”

“你们干了很多回?”

“嗯,大人你唱歌很好听,可以唱,不害怕!”

一杯茶喝完,有两个人直接越过余令等人朝著堂屋衝来。

望著他们那光亮的脑门,钱谦益从未觉得这世上竟然有如此丑的髮型。

屋后王承恩和方正化走了出来。

“这建奴的髮饰真是噁心,果真是野人,这么丑,我都不明白余令为什么说要把脑袋留下来!”

王承恩深吸一口气:“你先还是我先?”

“我来!”

轻弹刀锋,方正化出手了,和余令的大开大合相比,方正化略显轻柔。

可他的出刀速度却是极快,衣衫飘飘如彩蝶。

院子里的余令终於遇到一个像样的对手了。

看到他的小辫子,余令突然想到当初在归化城杀的那名建奴了。

一样的髮型,一样的满脸倨傲之色。

“你认识哈达那拉什么河么,你们建奴镶黄旗的,好像是在归化城的搞情报的那位,我杀的!”

“你杀的?”

“嗯,我杀的,还有一个叫什么木的,也是我杀的,对了你叫啥名字,等到下次再遇到建奴的时候就有熟人了!”

“记住,杀你的是赫舍里明达!”

赫舍里明达没有怀疑余令的话。

因为哈达那拉的確死了,已经一年多没有收到他的来信了。

如今却被余令一语叫破,想必就是他杀得!

“索尼你认识么?”

赫舍里明达闻言一愣,握刀的手一顿。

赫舍里索尼是自己赫舍里氏的族人,自己的晚辈,目前只是一个侍卫。

这余令他是如何知道的?

“豪格呢,鰲拜你认识么?多尔袞多大了,有大玉儿么”

听著余令说出来的一大串名字,赫舍里明达打了个寒颤,大明的探子把这消息都刺探出来了?

如此说来在赫图阿拉里一定有一群隱藏极深的大明探子。

赫舍里明达往后退了一步,他觉得这个很重要,他要活著回去,他要把这件事告诉大王。

这个非常重要。

大明的探子不差!

隨著他的退,身后两人冲了出来,速度极快,一刀劈在余令的甲冑上,力量很足,砍的余令一个踉蹌。

余令止住脚步开始反击。

见两人一左一右的围堵而来,余令一手握刀,一手握刀身,衝过去,腰身发力,猛的一转,刺耳声响起。

一声惨嚎

右侧的建奴皮甲被划开,肚子也被割开一道口子。

猪大肠顺著缝隙就挤了出来。

他双手托著肠子一边往肚子里塞,一边发出惊恐吼叫。

叫著叫著味道就变了,惊恐里夹著撕心裂肺的疼。

不等右侧的人去看伙伴怎么样了,余令笑著朝他衝来,挥刀劈砍。

余令长刀挑开,仗著胄甲防御欺身入怀,重重的一拳砸在鼻樑上。

这一下要了命,眼前全是星星。

如意衝来了,袖锤子滑落至手心,照著这甩脑袋的人胸口就是一锤。

噗的一声响,汉子吐出一口黑血。

护心镜能防很多利器,但对锤子而言

小肥对著树干试过,一锤下去能把护心镜砸到树干里不掉下来。

同理而言,只要砸的准,也能砸进肉里去。

也就眨眼功夫,院子里人死的差不多了。

可在四周的围墙上,还有人不断的在往下跳,望著警惕的余令,赫舍里明达朝著他得意的笑了笑:

“你跟辽东的那些將领一样,过於自大!”

“是么,原来你是这么看我的!”

余令往后退了一步,朝著身后的阁楼看了一眼。

长安做火药的怂黑娃的二儿子笑了,他知道他要立功了。

余令开始往回跑。

赫舍里明达笑了,他认为余令往回跑的是害怕了,是想依据屋舍的地形来跟自己耗时间。

自己难道不会点火么?

“山君?哈哈哈,逃跑的老虎?” “狗奴才,別他妈嘴硬,你以为我把大门炸了是跟你玩肉搏游戏么,爷爷不是你家的奴儿,没事喜欢露屁股!”

余令的话才落下,冒烟的黑疙瘩就落下了。

赫舍里明达知道这是火药,但他不怕。

因为见过无数火药,都说大明火器无敌,若真是无敌,那大明九边有何存在的意义?

若真是无敌,六堡,抚顺为何成了自己大金的堡垒?

赫舍里明达虽然轻视火药,但不知道为什么此刻的自己浑身起鸡皮疙瘩。

这个感觉很像自己在山里挖人参,猛地抬起头时一条毒蛇正对自己吐信子。

按照本能,赫舍里明达还是朝著边上躲闪。

“躲起来,躲起来,找地方躲起来!”

所有人开始找掩体,可他们不知道余令这个人有多狠,每个掩体后都埋著地雷。

怕有哑炮,每一处都藏著好几个。

“这是什么线,这么长?”

爆炸声响起,跟过年的时候放炮一样,爆炸声一个接著一个。

跳进院子的那一批人成了重点照顾的对象。

“凉凉君知道为什么炸门么,我这是为了关门杀狗! ”

响声还没落罢,余令再次大吼道:

“王不二,带人,五人一组,压过去,敲断手脚,请客人进门做客!”

“是!”

“如意,小肥!”

“在!”

“开门迎客!”

大门开了,小老虎一马当先的冲了出去。

外面的贼人此刻都是懵的,如此密集的爆炸,还在密闭的院子里

所有人都觉得这火器竟然如此恐怖!

院子里的惨状已经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冷兵器的伤口的都是有跡可循,火药弹里面的瓷器碎片带来的伤口让人看不到痕跡,如同利爪撕裂

他们身上的皮甲可以抵挡部分呼啸的瓷器碎片

他们的脸,他们的四肢就成了重灾区,踩到地雷上的人直接就不用活了,真的是血肉模糊。

虽然没有被火药完全撕裂,但他们的腿,白骨都露在外面

好些人的腿都断了。

一个罐子两斤火药,余令觉得就算是黑火药,这他娘的也是火药。

搞不出来更高级的,难道做不到量大管饱么?

不是有人说了么,量变决定质变!

这群人一见自己的兄弟这么惨,心里立马有了退意。

进来是跟人拼刀子的,结果人没见到自己这边倒了一大片,一拳打在上。

“我家令哥请你做客!”

王不二淡然的挥刀,非常果断的用刀背敲碎手腕和膝盖骨,扯著辫子就往堂屋里面走,走一路,血流了一路。

这群人怕了,想跑。

可这时候已经跑不了,能翻墙进来是因为外面有梯子。

如今想出去可没有梯子,想跑已经来不及了。

堂屋里,钱谦益望著忙碌的如意。

一把把的椅子被抬了出来,左右对立,整整齐齐的码到门口,椅子上有了人,被人扶著坐好。

肖五走到人前,揪著头髮,照著胸口就是一拳。

每出一拳,钱谦益就是一哆嗦,不是他怕血,是害怕这种面无表情的杀戮方式。

余令身边的这群人就不像人,就像是专门来索命的。

每个人都不乱,每个人都知道自己要做什么,连大喊大叫都没有!

鲜血顺著椅子缓缓地流到地面,慢慢的匯聚成一滩

赫舍里明达也受伤了,他有些恍惚。

望著走来的余令,他忍不住想跑,可一想到余令那轻蔑的眼神,他选择面对。

“贵客,里面请!”

望著余令身后越聚越多的人,赫舍里明达知道自己输了,输在了自大。

这个宅子这么多人他先前竟然以为是奴僕,没想到其貌不扬的人却是恶鬼。

赫舍里明达望著余令,长刀横在身前:

“你不配做大明的勇士!”

余令烦的就是这种。

我是失败者我有道理,如果自己输了,他做什么都是有理的

什么男人不男人,本质就是他没占到便宜的恼羞成怒!

“我是读书人,进士第一百九十九呢,我从不认为自己勇士!”

“余令,拔刀!”

余令望著赫舍里明达,望著他恼羞成怒的样子,笑了笑:

“不要做什么无谓的挣扎了,你不配让我拔刀,让你们的什么第一巴图鲁来!”

“余令大胆!”

“你大胆,努尔哈赤大胆,大明养的狗,要吃的给他好吃的,要喝的给好喝的,可这狗竟然要上桌”

余令大声怒斥道:“忘了大明才是你们的主子么?”

赫舍里明达怒了:“汉狗找死!”

“奴儿哈赤一个龙虎將军,在我大明是臣,你充其量是奴,我也是臣,你一个奴对臣大吼大叫,跪下!”

小老虎冲了出来,抬手打掉赫舍里明达手上的长刀,伸手往他肩膀一拍,笑道:

“我朝臣子说奴儿跪下!”

余令身后眾人齐声怒吼:

“奴儿跪下!”

小肥举起锤子邦邦两锤,膝盖骨碎裂的声音让人头皮发麻。

“我是赫舍里氏,我大金国最尊崇的姓氏之一,余令你好大胆!”

“去你妈的,老子炎黄子孙!”

“狗啊,余令別忘了你也是狗!”

余令从身后拿出双眼火銃。

对著跪在地上还不愿意屈服的赫舍里明达砰地就是一枪,紧接著第二枪。

赫舍里氏瘫软在地上,望著身上的洞洞,他觉得情报有误,大明的火器真的厉害。

“这是什么!”

余令换好了子弹,枪口再次对准了他:“记住了,它叫大学士,杀野猪用的!”

“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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