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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 ~琉璃盏底偷春色(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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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春的风最是没正经,卷着国子监外老槐树的落蕊,黏黏糊糊地扑在人后颈窝里,惹得刚散了学的少年郎们一阵龇牙咧嘴,偏又舍不得躲——这风里裹着的,还有东街桂月楼新蒸的玫瑰酥饼香,混着胭脂铺子里新调的蔷薇露气,甜得人骨头都发酥。

沈清辞捏着一卷刚誊抄好的《论语》注疏,站在国子监侧门的老榆树下,看着不远处一群半大少年围作一团,吵吵嚷嚷地比试着新得的折扇,嘴角忍不住弯起个浅浅的弧度。

自打三个月前,她凭着一手不输男儿的好文章,硬是在国子监的“外监旁听”考核里拔了头筹,成了这满院子须眉浊世中,独一份的娇俏风景,这国子监外的晨昏,就总这般热闹。

倒不是说这群少年郎有多孟浪,实在是她这身份太过稀罕——永宁侯府的嫡长女,本该是描龙绣凤、深居闺阁的金枝玉叶,偏生不爱红妆爱文章,不仅敢闯那国子监的大门,还能把那些苦读十年的书生们,比得一个个面红耳赤,这事儿,足够京城里的茶楼酒肆,说书先生们编排上一年。

“沈兄!沈兄留步!”

清亮的少年音穿透人群,带着点气喘吁吁的急切,沈清辞闻声回头,就见穿着月白儒衫的柳明远,正扒开人群朝她快步走来,手里还攥着个油纸包,油纸的缝隙里,甜香四溢。

柳明远是当朝御史中丞柳大人的嫡子,生得眉清目秀,性子却跳脱得很,是国子监里最先跟她搭话的人——当然,最初搭话的目的,是想看看这位“胆大包天”的侯府千金,到底是个三头六臂的模样。

后来嘛,自然是被沈清辞那手行云流水的簪花小楷,还有论起经史子集时的侃侃而谈,彻底折服,心甘情愿地当了她的“小跟班”。

“柳兄,”沈清辞微微颔首,眉眼弯起,“今日怎的这般匆忙?莫不是又被夫子罚了抄书,急着找我帮忙?”

柳明远闻言,脸“唰”地红了,挠着头嘿嘿一笑:“哪能呢!沈兄莫要打趣我。今日是我娘新做的桃花酥,想着你定然喜欢,特意给你带来的。”

说着,他把油纸包往前一递,眼睛亮晶晶的:“我娘说了,能让我们国子监这群书呆子,心甘情愿喊一声‘沈兄’的姑娘,定是个妙人,这桃花酥,是特意给妙人做的。”

沈清辞忍俊不禁,接过油纸包,指尖触到温热的酥皮,心头也是一暖。

自打穿越到这个大晟王朝,成了这永宁侯府的嫡长女,她见过的,大多是侯府里的明枪暗箭,后母赵氏的绵里藏针,庶妹沈清柔的假惺惺,还有父亲永宁侯的视而不见。

是国子监的清风明月,是这群少年郎的坦荡赤诚,让她觉得,这异世的日子,也不算太过难熬。

“替我谢过柳夫人,”沈清辞打开油纸包,拿起一块桃花酥咬了一口,酥皮簌簌掉渣,清甜的花香在舌尖弥漫开来,“这味道,可比桂月楼的强多了。”

柳明远得意地扬起下巴:“那是自然!我娘的手艺,京城里头一份!对了,沈兄,你可听说了?下月初一,护国寺要开一场‘文会’,京城里的才子们都会去,听说连翰林院的几位学士,都会亲临评卷呢!”

他说这话时,眼睛里满是憧憬,显然是对这场文会向往已久。

沈清辞挑了挑眉,护国寺的文会?她倒是略有耳闻。这场文会,与其说是才子们的比拼,不如说是京中权贵们的“选婿宴”。往年的文会上,但凡能拔得头筹的才子,都会被各家权贵盯上,提亲的帖子能堆成小山。

“怎么?柳兄想去凑凑热闹?”沈清辞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我记得你前几日还说,翰林院的学士们一个个古板得很,最怕跟他们打交道。”

柳明远的脸又红了,梗着脖子道:“此一时彼一时也!我那是……那是怕他们挑我的错处!不过这次不一样,听说文会的题目,是由当今的长公主殿下亲自拟定的,长公主殿下素来爱才,定然不会像那些老学究一样,鸡蛋里挑骨头!”

长公主?沈清辞的眸光微微一动。

当今的长公主,乃是先帝的嫡女,陛下的亲姐姐,身份尊贵无比。更难得的是,这位长公主殿下,并非寻常的深宫妇人,她自幼饱读诗书,见识不凡,甚至还曾辅佐陛下处理过朝政,在朝中颇有威望。

这样一位人物,亲自拟定文会的题目,这场文会的分量,自然是非同小可。

“那柳兄打算去试试?”沈清辞问道。

柳明远重重点头,眼神坚定:“当然要去!我要让那些人看看,我柳明远,可不是只会读死书的呆子!沈兄,你呢?你要不要一起去?以你的才学,定然能一鸣惊人!”

他这话一出,周围几个偷听的少年郎也纷纷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附和:“是啊!沈兄,你就去吧!有你在,我们国子监定然能扬眉吐气!”

“就是就是!那些世家子弟,总说我们国子监的人,比不上他们翰林院的,这次定要让他们开开眼!”

沈清辞看着这群少年郎们一张张充满朝气的脸,心里那点犹豫,渐渐消散了。

她本就不是个喜欢藏拙的性子,更何况,这场文会,或许是个不错的机会——一个让她摆脱侯府的束缚,真正在这个世界,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的机会。

“好,”沈清辞微微一笑,声音清亮,“那我便陪柳兄,去凑凑热闹。”

“太好了!”柳明远欢呼一声,差点跳起来,“沈兄,你放心,到时候我定帮你占个最好的位置!”

周围的少年郎们也跟着欢呼起来,老榆树下,满是欢声笑语。

沈清辞看着眼前的景象,嘴角的笑意更深了。阳光透过榆树叶的缝隙,洒在她的脸上,碎金般的光芒跳跃着,映得她那双清澈的眼眸里,满是璀璨的光。

她没有注意到,不远处的街角,一辆不起眼的青布马车里,一双深邃的眼眸,正静静地落在她的身上,目光里,带着几分探究,几分欣赏,还有几分,连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温柔。

马车里的人,手指轻轻敲击着车窗,唇角勾起个意味深长的弧度。

永宁侯府的嫡长女?国子监的旁听生?

有趣,实在是有趣。

他倒是想看看,这位与众不同的侯府千金,在那场文会上,能掀起怎样的风浪。

回到侯府的时候,天色已经擦黑了。

沈清辞刚走进垂花门,就见管家福伯,正一脸焦急地等在那里,见了她,连忙迎了上来:“大小姐,您可算回来了!夫人和二小姐,已经在正厅等了您半个时辰了。”

沈清辞的脚步顿了顿,眼底的笑意,瞬间淡了下去。

赵氏和沈清柔?她们等她做什么?

不用想也知道,定然是没什么好事。

“知道了。”沈清辞淡淡地应了一声,把手里的书卷递给身边的丫鬟晚晴,“先回院子放好东西,再去正厅。”

福伯面露难色:“大小姐,夫人说……让您即刻过去。”

沈清辞抬眸,目光清冷地扫了他一眼:“福伯,你是侯府的管家,还是赵氏的管家?”

福伯浑身一僵,连忙低下头:“老奴不敢。”

沈清辞没再理他,径直朝着自己的“清芷院”走去。

晚晴跟在她身后,小声道:“小姐,夫人和二小姐,怕是又要找您的麻烦了。您今日去国子监,是不是又被人瞧见了?”

沈清辞冷笑一声:“瞧见便瞧见了,我身正不怕影子斜,她们能奈我何?”

她知道,赵氏和沈清柔,一直看她不顺眼。

只因她是永宁侯的原配夫人,也就是她的生母,留下的唯一血脉。生母在世时,深得永宁侯的宠爱,侯府的大权,也都握在生母手里。

生母去世后,赵氏才得以嫁入侯府,成为继室。可即便如此,侯府里的下人,还有不少是生母当年的心腹,而她这个嫡长女的身份,更是压了沈清柔一头。

赵氏一直想让沈清柔取代她的位置,成为侯府真正的大小姐,自然是处处找她的茬。

就像上次,她不过是去了一趟书斋,买了几本古籍,赵氏就跑到父亲面前哭诉,说她“不守妇道,抛头露面”,害得父亲把她禁足了三日。

不过那三日的禁足,对沈清辞来说,倒是没什么影响。她正好借着那段时间,把买来的古籍通读了一遍。

回到清芷院,晚晴伺候着她换了一身家常的素色衣裙,又简单梳洗了一番。

沈清辞看着铜镜里的自己,眉眼清丽,气质温婉,可那双眼睛里,却藏着与这副容貌不符的锐利和坚定。

她本是二十一世纪的一名历史系研究生,一场意外,让她穿越到了这个大晟王朝,成了这位年仅十六岁的侯府千金。

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她面对的,是一个烂摊子。原主因为被赵氏和沈清柔欺负,又被父亲冷落,一时想不开,竟投湖自尽了,这才让她捡了个便宜,占了这具身体。

醒来后的沈清辞,自然不会像原主那般软弱可欺。她凭借着自己的智慧和对历史的了解,一步步化解了赵氏和沈清柔的刁难,甚至还在侯府里,站稳了脚跟。

而进入国子监旁听,便是她计划中的一步。

她知道,在这个男尊女卑的时代,女子想要摆脱命运的束缚,唯有依靠自己。而知识,便是她手中最锋利的武器。

“小姐,好了,我们走吧。”晚晴轻声道。

沈清辞点点头,起身朝着正厅走去。

刚走到正厅门口,就听见里面传来赵氏那虚伪的声音:“唉,也不知道清辞这孩子,一天天的都在忙些什么。放着好好的闺阁不待,非要往那国子监里跑,传出去,像什么样子?”

紧接着,是沈清柔娇滴滴的附和声:“娘,姐姐也是一时糊涂,您别生气。等会儿姐姐来了,女儿好好劝劝她便是。”

沈清辞冷笑一声,推门走了进去。

正厅里,赵氏端坐在主位上,穿着一身华丽的锦缎衣裙,头上戴着赤金镶珠的钗环,一脸的雍容华贵。沈清柔则坐在她身边,穿着粉色的衣裙,梳着精致的发髻,正用手帕捂着嘴,一副我见犹怜的模样。

永宁侯沈从安,也坐在一旁的椅子上,手里端着一杯茶,脸色阴沉,显然是已经听了不少赵氏的谗言。

沈清辞走进来,规规矩矩地行了个礼:“女儿见过父亲,见过母亲。”

赵氏抬眸,目光落在她身上,带着几分审视,几分不满:“清辞,你可算回来了。你可知错?”

沈清辞挑眉:“女儿不知,自己错在何处。”

“你!”赵氏被她噎了一下,随即冷笑一声,“你还不知错?你一个侯府千金,整日里往国子监那种地方跑,跟一群男子混在一起,成何体统?今日我出门,竟听见有人在背后议论,说我们侯府的大小姐,不知廉耻,不守妇道!你让我这张老脸,往哪里搁?”

沈清柔也跟着叹了口气:“姐姐,那些人的话,实在是太难听了。女儿听了,都替你脸红。姐姐,你就听娘一句劝,以后别再去国子监了,好好待在府里,学学女红,学学管家,将来也好嫁个好人家。”

沈清辞看着这对母女一唱一和的模样,只觉得可笑。

她淡淡开口:“母亲说我不知廉耻,不守妇道?敢问母亲,我去国子监,是去读书求学,不是去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大晟律例,哪一条规定了,女子不能读书?又哪一条规定了,女子不能去国子监旁听?”

赵氏被她问得一愣,随即怒道:“律例是律例,规矩是规矩!自古以来,女子就该在家相夫教子,哪有抛头露面,跟男子一起读书的道理?你这是在败坏我们侯府的门风!”

“自古以来?”沈清辞笑了,笑容里带着几分嘲讽,“自古以来,还有女子能当皇帝的呢!母亲怎么不说?再说了,我去国子监旁听,是经过父亲同意的,怎么到了母亲嘴里,就成了败坏门风了?”

她说着,目光看向坐在一旁的沈从安。

沈从安被她看得有些不自在,轻咳一声:“清辞,你母亲也是为了你好。女子终究是要嫁人的,你这般抛头露面,对你的名声不好。”

“名声?”沈清辞的目光,陡然变得锐利起来,“父亲觉得,我的名声,是靠躲在闺阁里,才能保住的吗?那些人之所以议论我,不过是因为我做了他们不敢做的事情,是因为他们嫉妒我!嫉妒我能凭自己的本事,进入国子监,嫉妒我能得到夫子们的赏识!”

她顿了顿,声音清亮,掷地有声:“我沈清辞,行得正,坐得端,不怕别人说三道四!更何况,我去国子监读书,是为了增长见识,是为了将来能有能力,护住自己想护的人,而不是像个提线木偶一样,任由别人摆布,嫁给一个素未谋面的男人,相夫教子,了此一生!”

这番话,说得赵氏和沈清柔脸色煞白,也说得沈从安,猛地抬起了头,目光复杂地看着她。

他从未想过,自己这个一向沉默寡言的女儿,竟然有如此锐利的锋芒,如此远大的志向。

赵氏回过神来,气得浑身发抖:“你……你简直是大逆不道!沈从安,你听听,你听听你女儿说的是什么话!她这是要上天啊!”

沈清柔也连忙拉住赵氏的衣袖,哭哭啼啼道:“娘,您别生气,姐姐她……她一定是被那些书生带坏了!您可千万不要气坏了身子。”

沈清辞看着她们母女俩的表演,只觉得索然无味。

她懒得再跟她们争辩,只是看向沈从安:“父亲,女儿今日回来,是想告诉您一件事。下月初一,护国寺要举办文会,女儿打算参加。”

“什么?”赵氏尖叫起来,“你还要去参加文会?那些才子们聚在一起的地方,你一个姑娘家,去凑什么热闹?不行!我绝对不允许!”

沈清柔也跟着附和:“是啊姐姐,那文会都是男子参加的,你一个女子去了,多不方便啊。万一再被人说闲话,那可就不好了。”

沈清辞没理她们,只是定定地看着沈从安。

沈从安看着女儿那双坚定的眼眸,心里百感交集。

他想起了自己的原配夫人,想起了她当年,也是这般的聪慧,这般的有主见。

沉默了许久,沈从安终于开口:“好,爹准你去。”

“沈从安!”赵氏不敢置信地看着他,“你疯了?你怎么能答应她?”

沈从安皱了皱眉:“够了!清辞说得对,她行得正坐得端,怕什么闲话?再说了,护国寺的文会,是长公主殿下亲自主持的,清辞能去参加,是她的福气。”

他心里,其实也存了几分私心。

若是清辞能在文会上拔得头筹,得到长公主殿下的赏识,那对她的将来,对整个侯府,都是一件好事。

赵氏见沈从安松了口,气得说不出话来,只能狠狠地瞪着沈清辞,眼神里满是怨毒。

沈清柔也咬着唇,眼底闪过一丝嫉妒。

她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父亲会如此偏袒沈清辞?明明她才是父亲的亲生女儿,不是吗?

沈清辞却懒得理会她们的心思,对着沈从安微微颔首:“多谢父亲。”

说完,她便转身,朝着正厅外走去。

走到门口的时候,她脚步顿了顿,回头看向赵氏和沈清柔,嘴角勾起个嘲讽的弧度:“对了,母亲,二妹妹,你们放心,我一定会在文会上,好好表现,不让你们失望的。”

说完,她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正厅。

留下赵氏和沈清柔,在正厅里气得浑身发抖,还有沈从安,看着她的背影,眼神复杂。

回到清芷院,晚晴连忙端上一杯热茶:“小姐,您渴了吧?快喝口水暖暖身子。”

沈清辞接过茶杯,喝了一口,温热的茶水顺着喉咙滑下,驱散了身上的寒意。

“小姐,您今日真是太厉害了!”晚晴一脸崇拜地看着她,“您把夫人和二小姐,怼得说不出话来,真是太解气了!”

沈清辞放下茶杯,笑了笑:“不过是说了几句实话罢了。”

她知道,赵氏和沈清柔,定然不会善罢甘休。接下来的日子,她们肯定还会想方设法地刁难她。

不过,她不怕。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她沈清辞,可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对了,晚晴,”沈清辞忽然想起了什么,“你去库房里,把我上次买回来的那支狼毫笔取来,再准备一叠上好的宣纸。”

晚晴有些疑惑:“小姐,您要这些做什么?”

沈清辞微微一笑,眼底闪烁着自信的光芒:“当然是为下月初一的文会,做准备了。”

她要在这场文会上,一鸣惊人。

不仅要让那些看不起女子的人,刮目相看,还要让赵氏和沈清柔,彻底死心。

更重要的是,她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她沈清辞,不是一个只能躲在侯府里,任人摆布的千金小姐。

她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追求,有自己的光芒。

夜色渐深,清芷院里,一盏孤灯亮起。

沈清辞坐在书桌前,手执狼毫,在宣纸上挥毫泼墨。

月光透过窗棂,洒在她的身上,勾勒出她纤细的身影。

宣纸上,一行行娟秀而有力的字迹,渐渐浮现出来。

那是她为文会准备的,第一份答卷。

而她不知道的是,这场护国寺的文会,不仅仅是一场才子们的比拼,更是一场命运的转折点。

它会让她,遇到那个,能与她携手一生的人。

也会让她,在这个异世,绽放出最耀眼的光芒。

转眼,便到了护国寺文会的日子。

这一日,天朗气清,惠风和畅。

护国寺外,车水马龙,人声鼎沸。

京城里的才子们,都穿着崭新的儒衫,手里拿着折扇,意气风发地朝着护国寺走去。他们的身后,跟着各自的随从,还有不少前来围观的百姓,把护国寺的山门,围得水泄不通。

沈清辞和柳明远,约在护国寺外的石桥边见面。

她今日穿了一身淡青色的衣裙,外面罩了一件月白色的披风,头发简单地挽了个髻,插了一支碧玉簪,素面朝天,却难掩清丽的容颜。

她的这身打扮,既不失女子的温婉,又带着几分书生的清雅,与周围的才子们,倒是相得益彰。

柳明远早已等在石桥边,见了她,眼睛一亮:“沈兄!你今日……真是太好看了!”

沈清辞被他夸得有些不好意思,嗔了他一眼:“好好说话。”

柳明远嘿嘿一笑,挠了挠头:“我说的是实话嘛!对了,沈兄,你看那边,那几个穿着锦缎衣衫的,就是翰林院的学士们!还有那边,那个穿着紫色官袍的,是礼部尚书大人!”

沈清辞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一群衣着华贵的官员,正朝着护国寺的大殿走去。

她的目光,在人群中,不经意地扫过,却忽然顿住了。

在那群官员的身后,她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是一个穿着玄色锦袍的男子,身姿挺拔,面容俊朗,一双眼眸深邃如墨,气质沉稳而内敛。

是那日,在国子监外的街角,马车上的那个男子。

他怎么会在这里?

沈清辞的心里,充满了疑惑。

似乎是察觉到了她的目光,那男子也转过头,朝着她的方向看来。

四目相对,空气仿佛都凝滞了。

男子的嘴角,勾起个浅浅的弧度,对着她微微颔首。

沈清辞也连忙回过神来,对着他点了点头,算是回应。

“沈兄,你认识那位大人?”柳明远好奇地问道。

沈清辞摇了摇头:“不认识。只是觉得,他有些眼熟。”

柳明远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眼睛猛地睁大了:“哎呀!沈兄,你不知道他是谁?他可是当今的七皇子,萧煜殿下!”

七皇子?萧煜?

沈清辞的心里,掀起了惊涛骇浪。

她怎么也没想到,那日在街角遇到的男子,竟然会是皇子。

萧煜殿下,她倒是有所耳闻。

这位七皇子,在朝中的名声极好。他文武双全,才华横溢,却从不参与皇子间的争斗,一心只醉心于山水之间,是京城里无数少女的梦中情人。

可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沈清辞的心里,充满了不解。

而此时,不远处的萧煜,看着石桥边那个一脸错愕的少女,眼底的笑意,更深了。

他自然记得她。

记得那日在国子监外,她站在老榆树下,笑容明媚,眼底闪烁着自信的光芒。

那样的笑容,像一道光,照亮了他沉寂已久的心。

他今日来护国寺,本是奉了陛下的旨意,来协助长公主殿下主持文会。可他没想到,竟然会在这里,再次遇到她。

真是有趣。

他倒要看看,这位与众不同的侯府千金,在这场文会上,能写出怎样的锦绣文章。

护国寺的大殿里,早已布置好了桌椅。

才子们按照各自的身份,依次入座。

沈清辞和柳明远,被安排在了大殿右侧的位置。

不多时,长公主殿下,在一群官员的簇拥下,缓缓走了进来。

长公主殿下穿着一身明黄色的宫装,头戴凤冠,面容端庄,气质雍容华贵。她的目光,扫过殿内的才子们,最后,落在了沈清辞的身上。

沈清辞能感觉到,长公主殿下的目光里,带着几分探究,几分好奇。

她知道,自己是这场文会里,唯一的女子,自然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她挺直了脊背,神色从容,丝毫没有因为众人的目光,而感到局促。

长公主殿下微微颔首,对着众人开口道:“今日,召集各位才子,齐聚护国寺,举办这场文会,不为别的,只为选拔贤才,为国效力。今日的文会题目,有两个,一个是策论,题目是《论治国之本》,另一个是诗词,题目是《春日即景》。各位可以任选其一,也可以两者皆选。两个时辰后,交卷。”

话音落下,殿内的才子们,都纷纷拿起了纸笔,开始冥思苦想。

沈清辞也拿起了笔,看着桌上的宣纸,陷入了沉思。

《论治国之本》?《春日即景》?

这两个题目,一个关乎家国天下,一个关乎风花雪月。

对她来说,这两个题目,都不算难。

不过,她想了想,还是决定,两个题目,都写。

她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女子不仅能写出风花雪月的诗词,也能写出关乎家国天下的策论。

她提起笔,先在宣纸上,写下了《论治国之本》的标题。

然后,她便挥毫泼墨,洋洋洒洒地写了起来。

她结合自己所学的历史知识,分析了大晟王朝当前的国情,指出了治国的根本,在于“以民为本”,在于“轻徭薄赋,与民休息”,在于“重视教育,选拔贤才”。

她的字迹,娟秀而有力,她的观点,新颖而独到,引经据典,字字珠玑。

坐在她身边的柳明远,忍不住偷偷看了一眼她的答卷,顿时惊得目瞪口呆。

他原本以为,沈清辞的才学,已经足够出众了,可没想到,她竟然能写出如此深刻的策论。

这哪里像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女写出来的?简直比那些饱读诗书的老学究,还要厉害!

柳明远的心里,对沈清辞的敬佩,又多了几分。

而坐在大殿上方的萧煜,目光也一直落在沈清辞的身上。

他看着她握着笔,认真书写的模样,看着她时而蹙眉,时而浅笑的神情,只觉得,这样的她,格外的动人。

他忍不住,朝着身边的长公主殿下,低声问道:“皇姐,那位,便是永宁侯府的嫡长女,沈清辞?”

长公主殿下点了点头,眼底闪过一丝赞赏:“没错。就是她。听说,她是国子监里,唯一一个女旁听生,而且,才学出众,连国子监的夫子们,都对她赞不绝口。”

萧煜微微颔首,眼底的笑意更深了:“果然是个妙人。”

长公主殿下看了他一眼,似笑非笑地问道:“怎么?七弟,你对这位侯府千金,感兴趣了?”

萧煜的耳根,微微泛红,却没有否认:“皇姐,你不觉得,她很特别吗?”

长公主殿下笑了笑:“确实很特别。不过,这位沈小姐,可不是个简单的人物。你若是想打她的主意,可得好好掂量掂量。”

萧煜挑了挑眉,没有说话。

他的心里,却已经有了一个念头。

两个时辰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才子们纷纷放下笔,将自己的答卷,交给了考官。

沈清辞也放下了笔,看着桌上的两张宣纸,一张写满了策论,一张写满了诗词,满意地点了点头。

她的诗词,写的是春日里的护国寺,字里行间,充满了生机与活力,又带着几分清新脱俗的意境。

考官们开始阅卷,殿内的气氛,变得紧张起来。

才子们都屏住了呼吸,目光紧紧地盯着考官们的脸色。

柳明远更是紧张得手心冒汗,不停地在心里祈祷,希望沈清辞能取得好成绩。

沈清辞倒是显得很从容,她坐在椅子上,端起茶杯,慢条斯理地喝着茶。

她对自己的答卷,很有信心。

果然,没过多久,一位翰林院的学士,就拿着一份答卷,激动地站了起来:“长公主殿下!诸位大人!这份答卷,实在是太出色了!无论是策论,还是诗词,都是上上之选!”

长公主殿下接过答卷,仔细地看了起来。

越看,她的眼神,越是赞赏。

“好!好!好!”长公主殿下连说三个好字,“这篇策论,观点独到,论据充分,字字珠玑!这首诗词,清新脱俗,意境优美,堪称佳作!不知这份答卷,是出自哪位才子之手?”

那位翰林院的学士,连忙答道:“回长公主殿下,这份答卷,是永宁侯府的嫡长女,沈清辞小姐的!”

此言一出,殿内顿时一片哗然。

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地落在了沈清辞的身上。

有惊讶,有敬佩,有嫉妒,还有难以置信。

赵氏和沈清柔,也不知何时,出现在了殿外,听到这话,脸色顿时变得惨白。

她们怎么也想不通,沈清辞竟然真的能写出如此出色的答卷!

沈从安则是一脸的激动,看着沈清辞的目光里,满是欣慰和自豪。

长公主殿下看着沈清辞,眼底的赞赏,更浓了:“沈小姐,果然是巾帼不让须眉!本公主,佩服!”

沈清辞站起身,对着长公主殿下微微颔首:“长公主殿下过奖了。民女只是说了一些自己的浅见,不值一提。”

她的从容不迫,她的谦虚有礼,更是赢得了众人的好感。

萧煜看着她,眼底的笑意,几乎要溢出来。

他就知道,她不会让他失望的。

长公主殿下笑了笑,对着众人宣布道:“本公主决定,这场护国寺文会的头名,便是沈清辞小姐!”

话音落下,殿内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柳明远更是激动地跳了起来,朝着沈清辞大喊道:“沈兄!你赢了!你是头名!”

沈清辞看着眼前的景象,看着众人脸上的笑容,心里也充满了喜悦。

她知道,从这一刻起,她的命运,将会被彻底改写。

她再也不是那个只能躲在侯府里,任人摆布的千金小姐。

她是沈清辞,一个凭借自己的才学,赢得了所有人尊重的沈清辞。

而殿外的赵氏和沈清柔,看着这一幕,气得浑身发抖,却又无可奈何。

她们知道,从此以后,她们再也无法撼动沈清辞的地位了。

文会结束后,长公主殿下特意留下了沈清辞。

两人在护国寺的禅房里,聊了许久。

长公主殿下很欣赏沈清辞的才学和见识,甚至还邀请她,日后常进宫,陪她一起读书论诗。

沈清辞自然是欣然应允。

离开护国寺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

沈清辞刚走出山门,就看到萧煜,正站在不远处的石桥边,等着她。

夕阳的余晖,洒在他的身上,勾勒出他俊朗的轮廓。

他看着她,一步步走来,嘴角勾起个温柔的弧度。

“沈小姐,”他开口,声音低沉而悦耳,“今日,你很出色。”

沈清辞微微颔首:“多谢殿下夸奖。”

萧煜笑了笑:“本殿今日,是特意来等你的。”

沈清辞有些疑惑:“殿下找民女,有何事?”

萧煜看着她,眼底闪烁着认真的光芒:“沈小姐,不知你明日,可有时间?本殿想请你,去城西的紫竹院,赏一赏那里的紫丁香。”

沈清辞看着他深邃的眼眸,看着他脸上温柔的笑容,心里,忽然泛起了一丝涟漪。

她知道,自己的人生,从这一刻起,又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而这一页,将会有他,陪她一起书写。

她微微一笑,声音清亮:“好。”

夕阳下,石桥边,两人相视一笑。

春风拂过,带来了紫丁香的甜香,也带来了,属于他们的,最美的时光。

而这场护国寺的文会,也成了京城里,最脍炙人口的一段佳话。

人们都说,永宁侯府的嫡长女沈清辞,是个奇女子。

她以女子之身,闯入了男子的世界,凭借自己的才学,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

她的故事,将会被永远流传下去。

而沈清辞知道,这只是她人生的一个开始。

未来的路,还很长。

但她相信,只要她保持着这份初心,这份坚定,她一定能在这个异世,活出属于自己的,最精彩的人生。

而萧煜的出现,将会是她人生中,最美丽的一场意外。

一场,名为爱情的意外。

(本章完,共计589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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