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简单的接风宴之后,罗岚让俾斯麦·橡树叶叫上了那位身材魁悟的女半精灵,私掠船长塞弗丽娜·毒兰,为她进行了抽卡。
卡梅陵之战给拜德抽了“方块j”之后,时间匆匆已过两月有馀,长达xxx小时的冷却cd也已经跑完。
尽管手头有付费抽牌的“贤者之石”,但他们还是决定先用掉跑时间的“免费”抽牌机会。毕竟,第一次付费抽牌需要十二枚“贤者之石”,谁知道下一次就会涨价到多少?
大家聚到某间小屋里之后,罗岚让塞弗丽娜·毒兰船长把一只手伸出,平放在长桌上。
塞弗丽娜一脸疑惑的表情,但还是照做了。
“劳驾,请用右手,而不是左手。另外,请把袖子尽量卷上去骼膊去,”罗岚纠正道,接着又小声地喃喃道:“我记得,应该是右手吧”
塞弗丽娜脸上的不自在,已经快满出来。橡树叶,也是一副不明所以的表情。
罗岚当着两人的面,从怀里掏出了战刀而非扑克。他举刀就要砍——
“你要干什么?!!”不爱说话的塞弗丽娜此时已大惊失色。
“忍着点,肯定会有点疼,”罗岚安抚道,“但这应该能提升一点你抽到好牌的概率,当然,我不是百分百笃定但人嘛,总得需要一点探索精神不是?”
很遗撼,塞弗丽娜船长缺乏探索精神。但她动作非常敏捷,此刻她已经跳起,握住了自己腰间的军刀,拔出了半截——
“我明白你想干什么了,肖,”俾斯麦笑着说,“但请听我的,这没必要。塞弗丽娜算断了一只手,抽到的也未必是纳尔逊爵士。她就是她,有着属于自己的命运。”
好吧垫垫牌嘛,总是有助于出货。我之前玩手游时经常有这类操作。但既然你这样说了
罗岚放下战刀,再次把手伸向腰间。这一回,他拿出来了那副扑克牌。
“抽牌,船长。”他提醒道。
塞弗丽娜迟疑片刻,随即快步走上前,利落地从那叠扑克牌中抽出了一张。
【抽取卡牌:“红桃6”】
一张“6”?嗯,还可以吧。罗岚寻思道。
可惜的是,这张“红桃6”是位海军将领。而罗岚手头,暂时又没舰队给她指挥。
啥情况呢这是罗岚都有些无语了。
金黄色的文本,继续在罗岚的眼前跳跃,成型
【抽取之时间点:公元1667年6月7日8点53分15秒。】
【抽取之地点:英格兰,梅德韦河口。】
带英?不应该呀。罗岚皱起了眉。皇家舰队的伙食标准哪有这么——
噢,不,不是英国人。突然间,罗岚壑然开朗。
是荷兰人。
随着金黄色的文本,排列成了牌主的姓名,罗岚也上前,扶住了刚刚完成重生,意识有些茫然失措的女船长。
【下次免费抽牌机会倒计时:106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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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逢很难,相别却快得离谱。
罗岚的钱箱得以被再次装满——他数出了超过自己人头价值两倍,也就六百枚铸造自夜莺王国的的金币(和帝国的“凤凰金”估值差不多,甚至更高一点),和先前一样,没有明显的精灵标识,方便在帝国境内使用。
至于各种银币罗岚估计得有五千多,成色与币值不一,但目前情况下,自己小额用钱的时候会更多,这些银币也正合适。
船上暗藏的军火库存,也补足了王牌佣兵队这百来号人的装备缺额。
俾斯麦很细心(不愧是专业细作),带来的护甲与武器,形制都是蛮族,甚至帝国风格的,但质量上,却拥有着最高的精灵工艺标准。
尤其是那十几把新式簧轮枪罗岚之前从未见过做工如此精良的枪械,就算是拿到帝国军那边,这也是贵族骑士们才能够拥有的高档货。
比之最早时候布希卡男爵小姐“遗留”下,又被罗岚弄丢在卡梅陵战场上的那把,只好不差。
“其实,都是一些快要被淘汰的玩意了,”
“如果你愿意随我回南方,我可以让你看一些更令人惊奇的好玩意儿。真的,好到我都不敢带出来。”
蛤?
哥们,你到底,还给我藏了多少货啊?
在前一日的晚上,另一艘船已经悄悄地靠上了乌海岬的码头。这是一艘精灵快速帆船,载员与载重都很小,但适宜用于潜入帝国境内的隐蔽行动,撤走少量的人员。
“我尊重你的选择,队长,因为是你带给了我逆转未来的希望,”橡树叶紧握着罗岚的手,“我会信守承诺的:碎木塔,它必将成为王牌佣兵队的领地!”
他停了停,又补充道:“但也希望你一旦机会合适,就来南方与我会合。在那片夜莺王国的天地里,我们会有更好的发展机遇。”
“我会考虑的,”罗岚对此并不笃定,但也尽量地,安抚俾斯麦道,“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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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了卡梅陵战场上发生的事了我为你骄傲,孩子。”
俾斯麦从怀里掏出了一枚银色的小牌应该说是徽章,又翻开了拜德的外衣内侧,将其别在了里面。
罗岚看清了,那徽章上,是许多把剑,左右交叉在一起的图案。
“佰剑”,精灵最精锐的战士标记。
是歼灭一百名敌人才能拥有的荣誉。
“不,爸爸,我还没资格”半精灵小伙还很腼典,“我是说,那一次,我没有拿下那么多的”
“在正面战场上,冲锋陷阵干掉一个敌人,可比隐秘处狙杀一个敌人的难度大多了,何况,你击败的可不少是最精锐的帝国骑士。”
俾斯麦轻轻笑着对儿子说,将他的外衣整理好,盖住了银色的徽章。
“再说了,这是我自己的‘佰剑’——你留着,没事,”他最后与拜德轻轻地拥抱了一下,“我还有很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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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已经越来越渺小,逐渐隐没在海面尽头的船帆,罗岚搂了搂身旁的拜德·橡子龙肩膀。
“你老爸很爱你啊。”他评论道。
拜德点点头,随即,又开始低头翻看着外衣内侧,那枚历经了岁月沧桑,光泽几乎黯淡的银色徽章。
俾斯麦还特意帮罗岚代笔,书写了一篇辞藻华美,符合礼节,同时又充满炽热爱意的情书,由他自己带回去(罗岚就是签了个名),带回去给自己的妻妹,也就是那位罗岚的未婚妻,嘉米莉·断剑公主。
这家伙对这事实在是有些过分的热心,让罗岚总感到怀疑,会不会还有啥猫腻在里头?
但说回来,目前为止,罗岚对这门亲事,至少是女方的娘家人方面,还算是比较满意的。
俾斯麦虽然花花肠子多,但东西能给是真给,有事能上是真上。
拜德嘛,性格方面与自己老爸完全相反,直得不能再直了,但这不算坏事。何况他还是赵云啊!我有贤侄赵子龙这听着就令人安心,不是吗?
父子俩一张“a”,一张“j”,嗯,美滋滋。
说起来,那位嘉米莉公主,俾斯麦对她的评价好象也超高啊?那她会是——
“话说,拜德,你的那位小姨嘉米莉·断剑,”罗岚觉得有些事,还是再确认一下比较稳妥,“她长得,应该还可以吧?”
俾斯麦说她是位绝代佳人,这点,不会是唬我的吧?
“恩,她超漂亮的,”拜德毫不尤豫地回答道,“除了我母亲,我没见过比她更耀眼的女性了。”
好!那我就放心了。罗岚长舒一口气。
拜德这娃,其他不说,至少那是绝对的实诚。
就算有亲情的滤镜,审美也不至于差太远吧?肯定是他母亲与小姨,这姐妹俩的基因都不错,容貌值都是十足的在线——
“我完全打不过她。”
冷不丁地,拜德又补充了这么一句。然后接着低头看徽章。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