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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8章 锈表鸣雨,记忆裂闸(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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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是后半夜咬着牙砸下来的。不是江南缠绵的丝,是裹着寒意的棱角,砸在废弃疗养院的铁皮屋顶上,“哐、哐”的钝响像钝锤反复凿着太阳穴。李豫缩在三楼走廊尽头的房间,后背抵着发霉的墙壁——霉斑在墙皮上洇成暗褐色的地图,每一道纹路都渗着雨水的湿冷。手里攥着块怀表,锈得快看不出原样,表盘玻璃早碎成蛛网,指针死卡在三点十四分,金属外壳上那道歪歪扭扭的刻痕,像个“豫”字,又像道结痂的疤,正随着他的心跳微微发烫。

他是三天前摸到这里的。凭着脑子里仅存的地址:城郊梧桐巷17号。那地址像根生锈的刺,扎在混沌的记忆里半年了。门没锁,锁孔里塞着半片干枯的梧桐叶,叶脉蜷曲如老人的指骨,像是特意给他留的暗号。房间里积着半指厚的灰,墙角蛛网沾着死蛾,唯独靠窗的旧书桌干净得反常,抽屉里躺着这块怀表。指尖触到表壳的瞬间,头像是被冰锥狠狠扎进天灵盖,眼前炸开一片猩红,耳边突然灌满尖细的人声,像无数根钢针往耳道里钻。

“别碰那个……”

一个声音从记忆深处浮上来,轻得像风中残烛,气音里裹着湿冷的恐惧。李豫猛地攥紧怀表,锈皮嵌进指腹,腥涩混着霉味呛进喉咙,咳得胸腔发颤,像要把肺叶咳出来。他想把表甩出去,手臂却像灌了铅,手腕的筋腱突突直跳——不是别人在控制,是他自己的潜意识,那个藏在“失忆”壳子里的“过去”,正死死咬着这块表不放。

“操……”他低骂一声,额头抵上沁水的墙壁。湿冷顺着额角往下滑,却压不住皮肉下的灼烧感。记忆像被踢翻的玻璃罐,碎片在颅腔里疯狂滚动:

——地下室的白炽灯晃得人眼晕,福尔马林混着臭氧的气味钻进鼻腔。他穿着白大褂,手里试管里的幽蓝荧光在管壁上漾开涟漪。对面站着个穿黑色风衣的男人,背对着他,声音像砂纸蹭过朽木:“数据必须在今晚传出去,否则‘方舟’计划……”话没说完,通风管突然咔嗒轻响,后面的字句被尖锐的耳鸣吞了。

——阳光把梧桐叶晒得发亮的午后,女孩蹲在巷口的梧桐树下,发梢沾着梧桐絮,侧脸绒毛在金阳里像镀了层糖霜。她举着颗圆滚滚的梧桐果冲他晃,高马尾扫过肩头:“李豫!你看这个像不像星星?”他张了张嘴,喉咙像被无形的手攥紧,一个字也吐不出,只能看着她的脸在光晕里慢慢模糊,最后碎成一片白。

——血。温热的粘稠顺着指缝往下淌,在地面积成小小的血洼。他跪在地上,怀里的人左胸有个狰狞的血洞,还在汩汩冒血。那人抓着他的手腕,指骨几乎嵌进他腕骨的缝隙,涣散的瞳孔突然聚焦,死死钉住他:“别信……别信他们说的任何一个字……记忆是钥匙,也是枷锁……”话音落时,那人的手猛地松了,头歪向一边。他低头,白大褂前襟的暗红血渍晕开,像朵被揉烂的红玫瑰。

“啊——!”李豫猛地弓起背,指甲深深掐进头皮,扯下几缕头发。刺痛让他稍稍清醒,额角的冷汗混着墙灰往下滴,视线模糊中,怀表上的刻痕在昏暗里扭动,像道正在渗血的伤口。

为什么偏偏是这块表?

他拼命往回捞三天前的事。那时候他叫“阿木”,在城南废品站的铁皮棚下拆旧家电,棚顶漏雨时就缩在纸箱堆里啃冷馒头。最大的愿望是攒够八百块,买辆二手电动车——车斗要大,能装下他捡的旧书。他不知道自己从哪来,手腕上有道浅疤,像被铁丝勒过。直到上周,废品站收了批旧书,《时间简史》的扉页上,铅笔字像烧红的铁丝烫穿混沌:梧桐巷17号,等你。

他当晚就揣着所有积蓄——三十七块五毛,坐了三小时晃悠的公交到梧桐巷。巷子老得掉牙,墙皮剥落成地图,巷口的梧桐树粗得要两人合抱,枝叶交错成绿伞,把天光滤成碎金。17号是栋两层小楼,木门虚掩着,门轴吱呀轻响,像在招呼他进去。

然后就是这块表。它躺在书桌抽屉的绒布盒里,暗红丝绒衬着锈迹,像在等了他一辈子。

“等我……等我干什么?”李豫咬着牙,指甲刮开表壳的锈皮,露出银亮的金属底——边缘有精密的咬合纹,不是普通怀表,沉得像块铅,倒像个……容器?

“容器……”他喃喃着,地下室的画面突然撞进脑子:风衣男人的“数据”,“方舟”计划……这表和那些到底什么关系?

太阳穴突然挨了一凿子。剧痛炸开时,他眼前一黑,顺着墙壁滑下去,后背撞在地板上,震得肺叶发疼。怀表从手里飞出去,在地上滚了三圈,停在房间中央的旧地毯上。地毯是暗红的,上面的深色污渍像干涸的血痂,怀表就躺在其中一块污渍中央,表盖“咔嗒”弹开了。

没有表盘。只有指甲盖大的芯片嵌在金属座上,边缘的绿光亮得像只窥视的眼睛。

芯片……数据……钥匙……

记忆的裂缝突然扩大。他想爬过去,膝盖却软得像棉花。脑子里的声音又响了,这次清晰得像在耳边哭:“李豫!快跑!他们不是来救你的,他们是来……”

“救我?”李豫猛地撑起上半身,胸口剧烈起伏。他一直以为自己是被抛弃的,可这声音里的“救我”,像在说——他是被追猎的?

终于爬到怀表边,指尖刚触到芯片,一股电流顺着指缝窜上来,瞬间流遍全身。他像被扔进高压电箱,肌肉疯狂抽搐,眼前的景象开始融化:墙壁渗出水泡,露出里面的钢筋;窗外的雨变成暗红,像天空在淌血;旧书桌上的台灯长出黑色藤蔓,藤蔓上开着巴掌大的花,花蕊是只眼睛,正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别记起来……”一个声音贴着后颈响起,不是幻觉——是他自己的声带在震动。比现在的他更低沉,像浸在冰水里,每个字都带着寒气,“忘了吧,李豫。现在的你,只是个收破烂的阿木,不好吗?”

李豫愣住了。这声音……是他的,却又不是。

“你是谁?”他对着空气问,喉咙哑得像砂纸。

“我是你。”那个声音在他耳边轻笑,带着铁锈味的气息喷在耳廓,“是你拼命想甩掉的影子。”

记忆的闸门突然被撞开了。不是碎片,是洪流。

他猛地睁大眼睛,瞳孔在昏暗里缩成针尖。

他不是废品站的阿木,也不是普通研究员。他是“方舟”计划代号“守夜人”的核心数据员,手里握着“普罗米修斯”病毒的唯一原始抗体——那是能让全球三分之一人口免于变成丧尸的解药。三年前,计划被内鬼泄露,敌对组织“蜂巢”突袭实验室,他带着抗体数据和样本逃了出来。

梧桐树下捡梧桐果的女孩,叫苏晓。是他的搭档,也是孤儿院铁架床上并排睡了十年的妹妹。他十五岁那年在院长面前发誓“要让晓晓永远笑”,却在她二十岁生日那天,看着她为了引开追兵,举着他给的信号枪冲向“蜂巢”的人——那把枪里只有一发信号弹,他说“危急时用来求救”,她却用来……

地下室里的风衣男人,是陈敬生教授。带他进实验室的导师,总爱用钢笔敲他的实验记录本:“小李,数据要准得像手术刀。”那天晚上,实验室爆炸的火光映在他老花镜上,他把怀表塞进他手里:“数据锁在表芯芯片里,用了‘遗忘’药剂,你会忘了一切,但潜意识会记得。等‘锚点’激活……”

“锚点”。是苏晓。是梧桐巷17号。是《时间简史》扉页上她的字迹。

他想起来了。是他自己给自己注射了“遗忘”药剂。在废弃地铁站的阴影里,针管里的蓝色药剂泛着荧光,像他当年在实验室里见过的病毒样本。推针时,他听见自己说:“等我,晓晓。等我记起来,就去找你。”

雨还在砸屋顶,“哐、哐”的钝响里,李豫缓缓抬起手。掌心的怀表芯片绿光更亮了,像苏晓当年实验记录本上画的星星。他把表紧紧按在胸口,锈皮硌着心脏的位置,那里正跳得像要炸开——不是因为恐惧,是因为记起来了。

记起来了,他是谁。记起来了,他要做什么。

“我来了。”他对着窗外的红雨轻声说,声音里没有了迷茫,只有铁一样的冷硬,“这次,换我去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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