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那漂亮的身材和面容,又想到一年前正在水华姐的饭馆里打工。偶然间得到一个机会,水华姐让我给李美美去做模特儿。于是,我便答应了下来,并前往县城住进了她家。这一住就是整整十九天!
在这段时间里,我惊讶地发现,原来有钱人的世界真的和我们普通人不一样。尤其是那些有钱又貌美的女人,她们拥有数不清的华丽服饰,每一件都精致无比、价值不菲。然而,尽管这些衣裳如此美丽动人,但真正让它们大放异彩的还是要看穿着者本身。就像那句老话说得好:“三分长相七分打扮”——再怎么昂贵精美的衣物,如果没有合适的人来驾驭,恐怕也难以展现出其魅力所在吧?毕竟,若是换成武大郎那样身材矮小、相貌平平之人去穿,就算给他披上用金丝编织而成的华服,恐怕也是无法变得好看起来的呢!
今天我换上旗袍,哇塞!不得不说,我真的是个天生丽质的人啊!尤其是这身材,简直就是老天爷赏饭吃嘛!瞧这身旗袍,仿佛是专门为我量身定制一般,完美地贴合着我的身体曲线,每一处细节都恰到好处,毫无违和感可言。
我静静地伫立在镜子前面,目光缓缓地扫过全身,仿佛要将每一处细节都深深烙印在心底。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我的正脸,那精致而立体的五官如同上天精心雕琢而成一般,完美无瑕。尤其是那双明亮如星辰般闪烁的眼睛,此刻正含情脉脉地注视着镜中的自己,透露出一种独特的魅力与风情。
接着,我的视线顺着身体曲线慢慢下移,停留在腰间。只见那流畅自然的线条宛如艺术大师笔下的杰作,巧妙地勾勒出我纤细婀娜的腰肢以及丰满圆润的胸部轮廓,使得整个人看上去既妩媚多姿又不失端庄高雅之态。
然后,我轻轻转过身来,背对着镜子欣赏起背后的风景。那高开叉的裙摆恰到好处地展现出我修长笔直的双腿,肌肤如雪般洁白细腻,在光线的映照下散发出淡淡的光泽。然而,这种若隐若现的美感却更增添了几分神秘诱人的韵味,令人不禁为之倾倒。
最后,我左右转动身躯,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审视着自己。无论是左侧还是右侧,亦或是任何一个细微之处,都呈现出无与伦比的迷人风采,让人忍不住心动神摇、心驰神往啊!
然后我又穿上长筒丝袜,白色的高跟皮鞋,到这里,我就算是打扮完毕了。全身上下觉得都挺合适的,只是这双鞋穿着有点儿别扭,鞋跟儿太高了,可是张胖子没有给我买低跟儿的鞋啊,我也只好将就了。
下一步应该给身上的配戴首饰了,今天我穿的是旗袍,穿旗袍就要把所有的纽扣全都扣上,这样一来,莎莎送给我那条细细的项链就被旗袍的领子全都给遮盖住了。这条项链也确实不适合于戴在外面,因为太细了,如果不注意都看不见,所以我又选了一条白色的珍珠项链,前面有用珍珠编织而成的图案,戴上之后感觉挺好看的。
我的左手腕上戴的是翡翠手镯,而右手腕上则戴的是一条黄金手链儿,在左手的无名指上戴着镶有红宝石的戒指,右手则没有戴戒指,因为手上的戒指不能戴得太多了,否则就会显得俗气了。除此之外,我还在左右脚的脚腕子上,各戴上了一个黄金的脚链儿,在脚趾上戴上了好几个趾环,不过这些外人是根本看不见的,只是自己心里的一种安慰罢了。打扮完了之后,我已经浑身的珠光宝气了。到时候再戴上了一副薄如蝉翼的白手套,那就可以出门了。
我这一番梳洗打扮竟然用了将近三个小时。在我打扮好自我欣赏时,张胖子回来了。
他一进门看到了我的打扮,两个眼睛都看直了,他仔仔细细地打量着我:“啊,我的美夫人,你今天可真是太漂亮了,简直是帅呆啦,酷毙啦,没治啦,就跟仙女儿一样。今天晚上你到了团拜现场,会把所有的女人都镇住啦!今天一定会给我加不少的分。我要叫他们看看,我老张是多么的有艳福啊!”
我不知道他哪儿来的这么多的嘎古词儿,反正是在夸我,所以我心里还是挺美的,于是就笑了一下。“老公,时候不早啦,咱们该走了。”这是我第一次喊他老公。
我慢慢地从椅子上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活动一下有些僵硬的身体后,便转身朝着楼梯口走去。就在这时,一直站在旁边的杨嫂突然开口说道:“太太,您这是要出门吗?”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她紧接着又说:“哎呀,现在都已经进入秋季啦!我们待在家里可能还没感觉到什么,但实际上外头的气温早就降得很低咯。而且您这次还是大晚上才出去呢,照这样下去,怕是要等到深更半夜的时候才能回到家哦。依我之见呀,您最好再多套几件衣服吧,免得着凉受寒、染上风寒就不好啦。”
杨嫂喊我的名称又换了,从一开始喊“白小姐”,只喊了一天就改为夫人,今天又改成了太太。她喊的没有错,虽然我现在并不愿意做张胖子的老婆,还想着莎莎救我出去后我们结婚,做莎莎的老公。老天爷不饶人,我还没有做上莎莎的老公,今天晚上我要做张胖子的阔太太。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杨嫂深知我的喜好,尤其是对白色情有独钟。此刻,她早已贴心地为我备下了一袭华美的丝绸大衣,同样洁白如雪。这件大衣内部填充着一层轻盈而柔软的薄丝棉絮,仿佛云朵般轻柔;衣领则采用毛茸茸的材质制成,触感温暖且舒适宜人。当它被轻轻披上肩头时,竟没有丝毫沉重之感。
紧接着,杨嫂又将一双精致的白色手套递到了我的手中。待一切整理妥当后,我走到梳妆台前,对着镜子仔细端详起来。镜中的自己宛如仙子下凡一般,美丽动人、气质高雅。至此,我已然完成了所有的装扮,可以说是完美无缺了。
杨嫂又说,“太太,这是你的小手包,你看看还缺少什么东西吗?”
这个小包包是张胖子新给我买的,说是外国进口的名牌儿,白色的皮面,上面是细细的金属链子 ,挺漂亮的。我打开来看了看,里面装了一包面巾纸、一包手纸、一个不大的化妆盒、两块雪白的丝绸手绢儿,还有一盒女士香烟和一个漂亮的打火机。
我又问,“杨嫂,我原来的那个小包包呢?”
杨嫂马上说,“太太,我知道那里面装的都是你最心爱的东西,我给你收着呢,就在床头柜里。”
像这种场合,杨嫂是不能够跟着我去的,于是我就跟着张胖子下了楼。我心里想,团拜会的人多,要是我能够趁此机会逃出去那就好了,事在人为,于是心里就暗暗地打上了再一次逃跑的主意。
我又找借口上楼去床头柜,将杨嫂从我原来小包包中取出来的几件纪念品和现金装入现在的包中,又从首饰盒中取了几件金首饰装上,一但我逃跑出去了,我生活中还要用钱,这些金首饰也能换钱。
张胖子今天穿的是一身藏蓝色笔挺的毛料子西服,打着一条花道儿领带,脚上是一双锃亮的皮鞋,头上的头发虽然不多,但是却一丝不乱,看着也挺够派的。
我左手提着自己的小包包,右手挎着张胖子的胳膊,像一对恩爱夫妻一般走出了这座小楼。我之所以要挎着他的胳膊,倒不是因为我有多么喜欢他,主要是我不习惯穿着这么高的高跟鞋走路,是拿他当拐棍儿使唤罢了。见我挎上他的胳膊,张胖子还挺高兴的。我想,任凭是哪一个男人,挎着像我一个漂亮的女人,也会魂不守舍的。
来到了前院,两辆黑色的小轿车已经发动了,四个黑大个正站在汽车旁边等着我们呢。现在他们穿的都是黑皮夹克,留着板寸头发,没戴帽子,脚下是黑皮鞋。
在他们四个人当中,我已经认识了三个了,有两个是那天把我弄到这里来的,还有一个是那天送我到医院去的司机,另一个我就不认识了。俗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一见到这几个黑大个儿,我的心里就发颤,看起来,我今天又甭想再逃跑了。
那几个黑大个见到我们过来了,四个人连忙鞠躬:“老板好!夫人好!”
张胖子并没有理会这些人,仿佛他们根本不存在一般。此时此刻,作为主人的我自然不能示弱于人,于是我也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目中无人的样子来,对那些试图引起我们注意的家伙们视若无睹。
我紧紧地挽住张胖子的胳膊,昂首挺胸地朝着那辆停放在不远处的轿车径直走去。就在这时,一个身材魁梧的壮汉迅速迎上前去,毕恭毕敬地打开了车门,并将他粗壮有力的大手横在车门上方的边缘处,以防有人不小心碰头受伤。
我优雅地迈上车阶,坐进后排座;而张胖子则紧随其后,动作利落地钻进车内与我坐在一起,一个保镖坐在副驾驶座。与此同时,另外两名同样身形高大威猛的黑大个男子敏捷地上到后方的一辆车上,准备随时跟随前行。
随着厚重的电动伸缩门缓缓开启,两辆车如同离弦之箭般疾驰而出,瞬间消失在了道路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