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判决书说理,要一方面把防卫起因、防卫性质讲足,一方面把‘仍然造成重大伤害’写清楚。”
“让人看得出来,我们是在画边界,不是对待这类案件有固定的偏向性。”
“第二,措辞上谨慎一点。”他用笔点了点纸上的“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象这种关键用语,最好和刑法条文本身、上级法院以往的表述保持一致。”
“别自己造一套新表述出来。”
“第三,”魏国平顿了顿,“以后类似案子,你心里有想法,可以在合议、在汇报里讲。”
“别让年轻人上来就冲在前头。”
“他们扛不住,你这个庭长,总得在前面挡一挡。”
黄罗生“恩”了一声:“这一点,我一直记着。”
他又笑了一下:“这次合议上,说得最多的还是我和老张,小林这次倒是挺鸡贼的,没有象上次那样急于表现什么都往外说。”
魏国平翻到合议笔录的最后几页,目光在一段手写的少数意见上停了停
那块字略微紧凑,提到了“护家防卫”“空间逼仄”“一秒钟内无法做出最优选择”之类的词。
“这几段,不象老张的风格。”他抬眼看了黄罗生一眼,“也不象你。”
黄罗生咳了一声:“刘谨写的那块少数意见,他平时就爱琢磨法理。”
魏国平又往前翻了一页,看到一张夯得很实的勘验图边上,夹着一张便签,上面用钢笔写了几行小字,把“起因在对方一方”“值班室空间”“六十公分台阶”圈在一起。
“这是谁加的?”他问。
“那个……”黄罗生想了想,干脆道,“小林。”
“林正宇啊。”魏国平点点头,嘴角微微一动,“他笔下这几个点,倒是抓得挺准。”
“醉驾案那次,那份备忘录也是他写的吧?”
“对。”黄罗生也不避讳,“他年轻,有想法,也爱钻研,我就顺手让他多写两笔。”
魏国平半真半假地笑了一下:“人是好苗子。”
“但你拉他练手,可以,别一上来就把他推到风口上。”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句话在哪都适用。“
“现在这些案子,只要沾上‘正当防卫’四个字,警察、检察官、我们法院,都被人盯着。”
“上面刚发了文档,严禁干警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他顿了一下,“你们庭里,最近有没有谁在外面写东西?”
黄罗生笑了一声:“魏院是说那个叫什么‘小城判官’的公众号?”
魏国平也笑:“你们刑庭那帮年轻人,平时说话的腔调,我还是听得出来的。”
“那篇醉驾的文章,我看过几眼,写得倒也还算规矩。”
“但现在这个时候,上面已经提醒了,不适合先往外发声。”
黄罗生把笑意收了收:“我回去,会跟他们都说一遍。”
“有些话,我让他只写在备忘录上,只记在心里。”
“至于其他的,以后再说。”
魏国平“恩”了一声,没有继续往下追问。
“年轻人有冲劲,是好事。”他抬起保温杯喝了口水,“你要做的事情,是要给他们划个圈。”
“圈里面,尽管写,尽管提意见。”
“圈外面的那些,如果他们有能力在圈外面用别的方式只说圈里面的事情,我也没意见。”
“这案子判完,你让小林整理一份小结。”他说,“就按他在合议和判决书里提的那些点,总结一份《本院办理一起涉正当防卫案件的几点体会》。”
“放在内部资料里就行,先报给研究室和市中院看看。”
“先别往外传。”
黄罗生点头:“好。”
魏国平把合议笔录和草稿又整理好,夹回档案袋里:“总之,这件事,你把关。”
“判决怎么写,上面会看,老百姓会看。”他顿了一下,“以后风向往哪儿走,我们说不准。”
“但起码,现在这一步,既不能怕得什么都不敢说,也不能冲得什么都不顾。”
“活得久一点,才能做得多一点。”他又重复了一遍刚才那句话,“这话,不光是对我自己说的,也是对你们这代人说的。还有林正宇、王鹏包括李婧,也是一样。”
黄罗生站起来:“明白。”
“那我先回去,让他们按这个思路来写。”
魏国平点了点头:“去吧。”
……
办公室门带上,走廊里灯光有点发白。
黄罗生顺着楼梯往下走,手机在口袋里轻轻震了一下,是刑庭工作群的新消息,王鹏在群里问:“李乾坤案判决书谁起草?”
他在平台上打了行字,又删掉,最后只回了三个字:“我来定。”
回到刑庭办公室,屋里几个人都在计算机前。
林正宇正低头把今天收上来的新案收案登记表往系统里录,屏幕一角,那个“小城判官”的小图标安静地躺在任务栏。
“正宇。”黄罗生叫了一声。
“在。”林正宇抬头。
“李乾坤案的判决,草稿你先起。”黄罗生说,“本院认为那一段,按我们合议的意见,把起因、防卫性质、空间条件、当时的心理状态,写清楚。”
“别一上来就写什么主观放任。”旁边的李婧忍不住插了一句,“写点大家都能听懂的话。”
黄罗生笑了一下,又补了一句:“还有一件事,等宣判了,你再整理一份小结。”
“就这案子,我们是怎么看的,检察院怎么看的,社会上怎么议论的。”
“写完先给我看,再交研究室。”
“只在内部流转,不往外发。”
……
第二天一早,刑庭办公室的窗帘还半拉着,计算机屏幕先亮了一片白。
林正宇把判决模板调出来,光标在“本院认为”四个字后面一闪一闪。
黄罗生端着保温杯进来,在空位置上坐了会儿,又拿着杯子走过来,在他桌边停下:“先把前半段起因那块写出来。”
“恩。”林正宇应了一声,指尖落在键盘上。
【本院认为,被害人周志刚酒后回小区,因停车进出问题与被告人发生争执,先后实施辱骂、推搡、掌掴、踹翻椅子等行为,后又持螺丝刀刺击被告人左肩,该系列行为已构成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