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炒作(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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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少,有件事要话你知。”

盛嘉豪眯着的眼睛微微张开,放下在手中把玩的钢笔开口道:“咩事?”

“搞发行的刚刚来电话,希望我们加印”

杂志这么爆,加印就意味着捡钱,如果不是盛嘉豪之前全部都料事如神,牛佬甚至都不打算询问他,立马动手去做,这种事他们以往没少干。

怎料盛嘉豪,摇摇头斩钉截铁道:

“拒绝他,我说十万册就是十万册,谁来都冇面俾!”

牛佬点着头道:“我也是这么想的,天少你说过的嘛,要吊吊胃全港咸湿佬的胃口,不过我想分发协会那头不会轻易罢休,刚才那个电话只是试水。”

“你联系的发行是什么来头?”

“有个屁的来头,就是个普通打工佬,他头上还有两个副理事,一个总理事,他没什么话语权的。

我知道天少你的想法,等下立马拒绝他,不过晚点肯定定会有理事打电话来。

那个胡有为,估计正在等我们松口呢。”

盛嘉豪笑着打趣道:“那你顶不顶得住?”

“洒洒水啦。”牛佬轻笑,自信又傲气道,“分发协会为咩希望我们加印?还不就是有钱揾,我们卖的好,他们就揾得多。分发协会能威胁我们咩啊,还不就是断销喽。”

“嘿!可我们《风月》根本不愁卖,他分发协会要断销?无所谓啊,大不了让兄弟们送货上门,直接送到报摊佬手上,把分发协会揾的利,全让给报摊佬。我的底气就是《风月》,《风月》卖的越爆,我底气就越足。”

盛嘉豪微微笑,报刊行业,他不懂,也没有牛佬那样的人脉,交给他打理就对了。

但要论销售手段,现在全香江的那些销售困在一起都不够他打。

还是那句话,他盛嘉豪只提要求,不问过程,只要结果,不负责具体琐事,只掌控发展大方向。

“天少,首刊不加印可以,那接下来三期呢?”

“首刊十万册,第二期加印两万,十二万册。第三期加印三万,十五万册。第四期不变。”

闻言牛佬眉头微微一皱,他有些不理解为咩捡钱这事盛嘉豪都不愿意弯腰,开口询问道:“天少,虽然我不知道一册销量的天花板有几高,但是按照首刊火爆程度,我敢肯定,印刷十五万册一个星期一定能卖光。

我想的是,首刊我们虽然不加印,但第二期最好加印五万册,总不能一直吊读者的胃口吧?”

他能理解盛嘉豪为何首刊打死也不加印,吊人胃口嘛,可吊人胃口是为了什么?还不就是想后面几期卖的容易点儿,哪里知道什么饥饿营销、培养用户习惯这些事。

李苹兰一直没开口,这时也忍不住询问。

面对母亲,盛嘉豪倒是不再卖关子了:“全港第一份咸湿杂志,要太容易得到,那些读者又怎么会珍惜?”

“我挑!”李苹兰听的白眼一翻,吐槽道,“你以为自己做的是咩?咸湿杂志啊,难不成你真想做成艺术品?”

盛嘉豪耸耸肩,两手一摊:“也不是不行。”

“我挑!”李苹兰又丢给自己儿子一个大白眼,这不要脸的样子跟他死鬼老豆当初追自己时一模一样。

不过她也没继续说什么,她不懂盛嘉豪要干什么,但只要是自己儿子的决定,她都支持。

“我就是要吊着全港的咸湿佬,让他们不抢都买不到,吊他们一个月,同时培养出他们的消费习惯!我要让全港每个咸湿佬每到周五,就会自动想起,今天是《风月》上市的一天!

培养用户消费习惯,将《风月》变成他们的生活,这才最重要。”

阿基、阿华等人还不觉有什么,牛佬、占米却是齐刷刷眼睛大亮,他们太清楚盛嘉豪什么意思了。

“妙啊!!”

牛佬兴奋的一拍大腿,惊奇叫道,“天少,这个点子真是够绝!吊足全港咸湿佬一个月,将《风月》变成他们的生活习惯,到时每逢发行的日子,他们买不到肯定就浑身痒痒。

这策略简直完美,天哥你真的太会了!”

占米亦激动的浑身颤栗,每一个细胞都在兴奋。

什么叫做生意?

这才叫做生意!

“天少,《风月》首刊卖爆当然好,但也不全是好处。”

牛佬却比较冷静,毕竟他是经历过风浪的。

“怎么讲?”

盛嘉豪立马就来了兴趣。

“要三、四天卖光,那《风月》就可以保持一周热度,直至下周五,可一天就卖光,但这里有个问题,人都是健忘的,时间太久的话,肯定会有人跟风,到时他们就会逐渐忘记我们。

所以想要办法维持住热度。

不过或许也是我多虑。《风月》已经够火,完全不愁卖。”

盛嘉豪搓了搓鼻子,眉间微微上挑,瞬间就有了新的点子:“占米,从明早开始,你有事做了。”

“恩?天哥你吩咐,我一定办得妥妥掂掂。”

“你从胜天安保拿十万,派十几个得力小弟,到各个地方回购《风月》首刊,两倍起回购。两倍价格收不回,那就三倍、四倍,最高五倍,直至花光这十万。”

众人听到这话顿时傻眼了,这是什么操作?

什么鬼?十块一本,五倍回收岂不就是五十块?

李苹兰虽说完全信任盛嘉豪,可还是忍不住吐槽道:“阿天,你是不是钱多没处烧啊?

与其这么浪费不如孝敬你老妈我!

你不会真当自己做的是艺术品吧?

数倍价格回收,十万块不是十块,说烧就烧,要不要这么败家?”

“为什么不能是艺术品?这十万块花出去,必将引起轰动。老杨都说啦,《风月》首刊虽然卖的爆,可热度不够,这就需要打gg,电视台会同意我打gg吗?”

“你想的美,一本咸湿杂志还想上电视?不怕教坏小朋友呀。”

“这不就是咯。既然不能上电视,那我们只能自己做gg,十万块炒热杂志热度,稳赚不赔的买卖,为咩不做?”

大家眼界、思维虽然不如盛嘉豪,可又不是笨蛋,经过盛嘉豪这一解释,都想明白了这一出戏的妙处,一个个惊得眼珠子都快掉下来。

牛佬双眼发光,差点儿没给盛嘉豪跪了。

其实这法子内核很简单,说出来一文不值,跟后世的炒鞋是一个道理。

一双出厂千百来块的 aj硬生生能被那帮炒家炒到数万,乃至于上十万,简直魔幻。

既然连鞋都可以炒,制作相当精良的《风月》当然也可以。

盛嘉豪不过是将炒鞋理论小试牛刀罢了。

牛佬道:“天少,你这点子有够绝!我都不知道你又是怎么想出来的,就该你揾大钱。”

盛嘉豪看向占米,道:“十万给你,知不知道怎么花?”

占米神态亢奋,认真思考了数秒道:“天哥,这十万肯定不能一次性就花光,要维持一周热度的嘛,我的想法是,接下来六天,明天三万,后天两万,后边三天每天五千,剩下三万五第六天一日花尽。”

盛嘉豪点头。

他没看错占米,这小子天生就是做生意的料子。

他手下的众多兄弟都有着不同的优点。

阿基好武术,有战力,那就是斩人担当,占米有头脑,热衷生意,那就放手让他做,自己只提供大方向,每个人都能将事情办的漂漂亮亮,人尽其用,才是用人之道,方能将利益最大化。

这些事情说完后,再来就是讨论扩大杂志盈利问题。

一本杂志赚的可不仅仅只是杂志钱,gg也是大头,要运作得当,盛嘉豪单凭《风月》年入五千万,完全不是梦。

再就是推广问题,等《风月》在港岛站稳脚跟,就可以考虑开疆拓土,朝东南亚发展,那里的市场更大。

这些就是牛佬的专业,不需要盛嘉豪操心。

半个钟头,会议结束。

牛佬离开。

李苹兰也心满意足的离开,临走前无需盛嘉豪开口,便笑着跟盛嘉豪讲自己要辞工享清福,以后就由盛嘉豪来养,要是不养,那她只能饿死。

盛嘉豪将阿基、占米、阿华等人全都留下。

阿基有些疑惑:“天哥,仲有咩事?”

“阿基,我们胜天现在有多少兄弟?”

“正式成员也就三百来人吧,这段时间收了不少。”

盛嘉豪摇了摇头,拍了拍阿基的肩膀:“人还是太少了,有人要添加,就继续收,但一点,不准碰毒!

另外,他们的战力实在太弱,完全不够打,你从中选一批身体素质好的,教他们打拳。

我不管他们以前怎样,但从明日开始,每天至少要打拳两个钟头,你们这些人组成血杀堂,你任血杀堂主!

我想做正当生意,但条件不允许,不论是我们的地盘,亦或是杂志生意,想不被人欺负,单纯依靠差佬完全是痴人说梦,只能靠自己。

你的血杀堂对胜天至关重要!

我们到时候还弄个纯黑色的卡片作为血杀黑贴,我要黑贴一出就跟阎王去抢生意!

我希望在未来的港岛看到我们胜天黑贴谁都要闻风丧胆!”

阿基眼眸闪铄着兴奋的火焰,拍着胸口道:“好!天哥放心,我保证帮你训练出一批高手!”

“除血杀堂外,胜天还将成立商务部,部长就由占米来,占米,有没有信心?”

盛嘉豪说着就看向占米。

占米笑着道:“要只是我自己,肯定冇信心,我有多少斤两自己知道,但有天哥掌舵,信心我就有!”

“好。”

盛嘉豪道:“胜天暂时就这两大部门,随着发展,以后还会增加其他部门,要做公司,就要正规。阿华、乌蝇、李问,你们就跟着占米,委屈你们先。”

阿华道:“委屈咩呀天哥,要不是你,我们现在还是混吃等死的飞仔,哪象现在这般风光?”

李问道:“华哥讲的对。”

占米轻轻扇了李问脑袋一下,道:“你就收声啦,现在有钱,仲有时间,不如去杂志社多弄点素描出来!”

李问认真道:“占米哥,我有画得啦,就是那些妞都超级正点很废纸。”

占米瞪大眼,翻了翻眼道:“叼!!你这纸是用来画的还是擦?”

众人大笑。

随后占米又恢复正经脸道:“天哥,还未跟你讲,我报了一个商业班,打算系统学习下做生意。”

哦?

盛嘉豪倒是微微一愣,不由重新审视起占米。

原本他只当这家伙脑子灵活,天生就擅长做生意,没想到他走的更远,其他人还在瞎混,他已经开始提升自己,不过倒也没太吃惊。

因为《龙城岁月》中,占米就是左手斩人,右手拿书,勤俭节约,砍了喂狗。

李问在一旁道:“天哥,远不止啊,占米哥仲有学英文,每天才睡五个钟头,我都不知道他为乜咁搏。”

“收声啦白痴!不是跟你说了别到处说嘛!”

盛嘉豪深深看了占米一眼,心下不由浮腾起先前的感慨,有如此班底,何愁大事不成?

盛嘉豪道:“占米仔,你做的对。想做正行,想把生意做好,就要不断学习,不过每天只睡五个钟头,吃不吃得消呀?”

占米笑道:“冇问题啦天哥,我们屋村飞仔来的,命不知道有多硬,最不怕的就是搏命,牺牲少少睡眠算咩呀。”

盛嘉豪拍了拍占米肩膀,没再多说。

诸般大事定下,就此散会,各自做事。

第二日。

占米开始行动,带着阿华、李问、乌蝇等二十馀人在油麻地、旺角、尖沙咀、湾仔、中环等数个繁华局域散开,每人一千到三千不等,开始回购《风月》首刊。

油麻地,弥敦道街角一个报摊厅。

“老板,有没有《风月》卖?”

“靓仔,你来迟啦,昨夜收摊最后一本卖走,下周五再来啦。”

“搞咩啊!这么快就卖光了,要不要这么火?”

报摊佬意气风发,道:“这可是全港唯一份咸湿杂志,知不知道什么叫唯一啊?

我都才进八本,卖爆也理所当然啦。吊李卤味!早知这么好卖,就进他个二十本、三十本,我才亏大了。”

“咦!?”客人突然指着报摊佬手边的杂志道:”你手边这边不是吗?”

报摊佬一脸猥琐道:“这个当然就是《风月》,可是不卖。这本是我自留的,塑料封面都拆啦,这段时间实在是太忙了,我自己都未有时间睇。”

占米一脸急切道:“卖我啦老板,我出双倍价!”

报摊佬一愣,心下暗骂,我靠,你们这些咸湿佬是有多饥渴,都已经拆封,双倍价买?

“不卖,不卖。”报摊佬直摇头,“都跟你讲啦,这本是我自留,还未有时间睇。”

占米一咬牙道:“那我出三倍价钱,不,四倍价,点样?”

嘶!

报摊佬深呼吸一口气,惊讶的看着占米。

“五倍!就五倍价,不二话!”

占米摇了摇头,一副要走的姿态,不爽道:“你都痴线的,你不卖,大不了我再多跑一段路,五十块一本,四十块都有的赚啊,怎么都有人卖!”

报摊佬一把抓住占米骼膊,斩钉截铁道:“卖!我卖!!五十块拿来,这书就是你的!”

占米喜滋滋给报摊佬五十块,拿着杂志就象是一块金子,小心翼翼擦去灰尘,看得报摊佬嘴角直抽,简直要怀疑人生。

草,要不要这么疯狂?

报摊佬收起钱,吐槽道:“靓仔,就一本咸湿杂志而已,你用得着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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