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鸢在上个小世界活到一百岁,彼时,在位的皇帝是她的曾外孙女。
她的女儿袁峥和李淮成了亲,俩人也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李淮跟他的岳父大人一样会哄人。
虽然综合能力比袁穆锦差一些,但是在哄人开心、提供情绪价值这方面,李淮是真的天赋异禀。
和他一起生活是很舒心惬意的,袁峥长大以后自然而然地就和他在一起了。
就连青鸢和袁穆锦都生不出任何为难他一下的心思。
当然也是因为,身为父母,他们相信并尊重袁峥的选择。相信她看人的眼光,也相信她就算遇到挫折也能从容应对。不会被任何人、任何事摧毁信心。
更何况,还有他们做父母的给她兜底。
李成民也和她爹一样,早早做了太上皇,那时候,老太上皇都还活着呢。
李淮做了皇帝,和袁峥共掌天下,连上朝都是俩人光明正大的一起坐在龙椅上。
事实证明,袁峥确实没有看错人。
李淮没有野心和雄心,但是他天生的心胸宽广,权势欲也不高,在目前这个时候,他当皇帝是很合适的。
袁峥生了两个孩子,一女一儿,女儿继承皇位,儿子和他爹性格一样,乐呵呵地为姐姐保驾护航。再后来,就是袁峥女儿的女儿上位了。
不管是李淮还是袁峥,亦或者李淮和袁峥的一双儿女,还有袁嵘的孩子,都是袁穆锦教导长大的。
他这份事业,说高端点就是帝师,说普通点就是幼儿园园长。
青鸢年近六十退休,那时候朝堂上已经有很多有见识有魄力的女官,青鸢也不想一直占着宰相之位不放,干脆辞了官。
袁穆锦麻溜地也卸去了“幼儿园园长”之位,和青鸢一起跑路了。再不走,还会有源源不断的孩子交给他带。
他原本只是想带阿鸢的啊!
这个小世界,青鸢得到的功德和气运更多。不光有她自己挣的,有袁穆锦分给她的,还有小世界赠予她的。
来到新世界,依旧躺在床上。
青鸢一来就吓了一跳,眼睛都没睁就开始跟系统叨叨:“我这回是难产大出血死的吗?”
人怎么能有那么多种可怕的死亡方式?
她一边说一边运转灵力修复身体。
“不是难产大出血。原身没怀孕。她有严重的子宫腺肌症,每个月来例假就跟血崩差不多,而且疼得要命。”
“月月如此?”
“月月如此。不过崽你别担心,你来了,病就好了。”
它给青鸢用了清洁符,去掉了屋子里的血腥味。
青鸢不再流血了,之前被血浸湿的衣服被褥也都恢复了。
子宫腺肌症就是这么可怕。这种病常发生在已经生育过的女性身上,未育女性得的少,但也不是没有。原身就是倒霉的那一个。而且她很严重。
青鸢瘪瘪嘴,委屈。
正要跟系统撒娇,就听见外面有声音传来。
说话的是个女声,“小许身体不好,一听说曹同志牺牲的消息,立刻就晕过去了。”她叹了口气,又道:“这件事对小许的刺激太大了,她小产了。”
接着是一个男声,“看过医生了吗?”
“看过了。医生给她开了些营养品,让她放宽心,好好养着。从医院回到家,她就一直躺在那儿,脸色苍白,看着怪可怜的。”
青鸢跟系统说:“这是个庸医吧???”
系统:“时代局限。子宫腺肌症在几十年后检查设备发达了也还是常常诊断不出来。对医生要求是比较高的。”
敲门声响起,“小许,醒着的吗?我们能不能进来?”
“请进吧。”
青鸢的声音有气无力。
她刚才一心多用,顺便也接收了原身的记忆。
原身许青鸢,是一名军嫂,她的丈夫曹松是一名连长。
俩人都出身农村。确切的说,许青鸢是曹家的童养媳。59年闹饥荒的时候,10岁的许青鸢被父母卖到了曹家,换走了5斤玉米面。
曹家当时只有曹松一个儿子,他比许青鸢大了3岁。
曹老头和他老伴高小红是两个老好人,他们当时买下许青鸢,也是没办法的事,他们要是不买,许青鸢就要被老鳏夫买走当小媳妇了。
看着孩子可怜,俩人咬咬牙,挤出了5斤金贵的玉米面。
许青鸢就到了曹家。
到曹家之前,她叫许大妮。到了曹家以后,曹老头找人给她重新起了名,但是没改姓。
那时候太艰难了,他和高小红就存了让她给曹松当媳妇的心思,等俩孩子都长大了,就让他们成亲。
许青鸢在曹家的日子过得还不错,并不是物质上的不错,而是精神上的。曹老头和高小红把她当自己的孩子养,和曹松一个待遇,甚至比对曹松还要好一点。她的生活比在许家的时候好多了。
到了1962年,已经多年未生育的高小红又生了个儿子,她和高老头都很高兴,对许青鸢就更加好一点。他们俩觉得,之所以能再有孩子,就是老天对他们俩做好事的回报。
也是在那一年,16岁的曹松入伍了。
1967年的时候,许青鸢18岁了,问过曹松和许青鸢的意思,曹老头和高小红就做主,让他们俩结婚了。
那时候曹松只是个副连长,许青鸢婚后就留在老家。到了1968年,曹松升了连长,虽然依旧没有随军资格,但是曹老头和高小红觉得年轻小夫妻长时间两地分居不好,便让曹松在部队附近的县城或者公社租个房子,把许青鸢接过去住,这样夫妻俩能经常见面,能培养感情。
曹松这家伙主打一个听话,接到爹娘指示,就在驻军附近的县城租了个房子,把许青鸢接了过来。
一时找不到工作,许青鸢平时就糊火柴盒,一个月下来也能挣个十块八块的。曹松的工资一半寄回老家给父母,一半交给许青鸢,生活总体来说还可以。
曹松和许青鸢的夫妻关系也挺好的,婚姻虽然是包办的,但也是他们自己同意的。俩人一起生活过三年,性格又都不错,能处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