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烈握著猎枪,仔细检查著性能。吴4墈书 首发
他很清楚,猎枪和步枪有着本质区别 —— 有效射程最多 100 米,远不及步枪。
他退出子弹,用刀尖小心翼翼地扣掉弹壳底火,透过装底火的小眼往里看,发现枪管虽然笔直,但膛线几乎磨平了。
“看来这枪用不了太久,有机会还是得搞一把步枪。” 他心里暗忖,可转念一想,有总比没有好,至少这把猎枪让他面对森林里的猛兽时,多了几分拿下的信心。
整理进山装备时,周烈丝毫不敢马虎。
他决定随身携带刀子和猎枪,额外多带一把斧子,其余的东西都放在爬犁上,这样既能保证行动灵活,又能应对突发情况。
为了抵御冬季的严寒,他在脸上缠着两圈黑布,蒙住口鼻,刚出门没多久,黑布外就挂满了冰霜。
他知道,冬季进山消耗体力大,要是走得远了,很可能当天无法返回。
不过现在姥姥在家陪着张玥,他没有后顾之忧,心里盘算著:“这次一定要多弄点大货再回家。”
刚进山时,积雪深厚,爬犁走起来还算顺畅,可他自己行走却格外费力,每一步都要陷进雪地里半条腿。
这让他更加坚定了 “必须尽快弄几条猎犬” 的想法。
有了猎犬,不仅能帮忙追踪猎物,还能分担运输的压力。
翻过两道山,周烈按照老规矩,在沿途布置了十几个大小不一的套子,又从之前布下的套子里摘下一只冻得硬邦邦的兔子,放进爬犁的筐里。
可让他疑惑的是,走到中午,竟然连一只活物都没遇到,别说狍子了,就连野鸡、兔子的影子都没见着。
“按说上次也走的这个方向,还遇到了狍子群,难道它们搬家了不成?” 周烈皱着眉,心里满是不解。
就在这时,一阵风吹过,周烈在树林清爽的气息中,隐约闻到了一丝淡淡的血腥味。
他立刻停下脚步,回头看向逆风方向 —— 那里是一片茂密的林子。
“那里一定有东西。” 周烈眼神一凛,瞬间警惕起来。
他放下爬犁的拖绳,迅速将武器全部装备上身:
手持猎枪,装好独头弹;
背上弓箭,箭囊里的箭随时能取;
刀子插在前腰,伸手就能摸到;
扎枪则斜著别进后腰,以备不时之需。
做好这一切,他才小心翼翼地朝着那片密林子走去。
进入密林子几十米后,周烈眼前豁然开朗。
一块空地上,两棵枯树纵横倒下,周围的积雪明显被压平了,显然有动物在这里活动过。
可当他看到空地中央的景象时,还是忍不住心头一震:一大片白骨散落在雪地里,旁边还躺着几头狍子的残尸,血腥味正是从这里散发出来的。
“艹,进狼窝了!” 周烈暗骂一声,瞬间明白过来,上次遇到的狍子群,恐怕是被这里的狼给灭了。
他知道狼喜欢先吃内脏,因为内脏脂肪含量高,能补充更多能量。
于是他快速抽出刀子,砍下一头相对完整的狍子的两条后腿,拖起就往爬犁的方向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赶紧离开这里,别被狼群发现。
可就在他把狍子腿扔进筐里的瞬间,不远处突然响起一声狼嚎。
紧接着,周围的狼嚎声此起彼伏,“嗷呜!嗷呜!嗷呜!” 的声音在树林里回荡,让人头皮发麻。
周烈脸色一变,“不好,被包围了!”
他立刻判断出,这些是欧亚灰狼,成年雄狼体重约 50 公斤,一群通常有十几只,战斗力极强。
这种场景,让他仿佛回到了欧洲战场,孤身一人面对敌人的包围,生死只在一线之间。
周烈来不及多想,迅速拖着爬犁退到一棵大树边,将后背靠在树干上,这样就能避免被狼群从背后偷袭。
他把弓挂在随手可及的树枝上,不到十根箭一字排开,插在面前的雪地里;
扎枪和斧子扔到身前三米处,刀子则留在后腰,方便随时取用。
做好这一切,他端起猎枪,单腿跪地,嘴里还叼著两枚独头弹,随时准备补充弹药。
很快,七八头灰狼出现在周烈的视野里,它们围成一个圈,距离周烈不到十米,低着头,抬着眼,嘴里的獠牙清晰可见,喉咙里发出 “呜呜” 的低吼,随时可能发起攻击。
为首的那只灰狼格外强壮,嘴周的毛发上还沾著血迹,显然是狼群的先锋,每次围猎时都会第一个冲上去咬猎物。
狼群盯着周烈,眼神里满是贪婪,可却迟迟没有发起攻击。
它们很疑惑 —— 以往遇到的人类,看到狼群早就吓得转身逃跑了,而眼前这个人类不仅不跑,还摆出了战斗的姿态。
更重要的是,它们没有闻到周烈身上有恐惧时会散发的尿骚味。
这群狼其实吃过人,空地上的白骨里,就混着人类的头骨,只是周烈没有发现。
狼族的基因里,有着关于人类的记忆 —— 人类会用火把、长矛。
可眼前这个人类手里拿的 “棍子”(猎枪),和它们记忆中的武器完全不一样,这让它们有些不安,可又不愿放弃嘴边的 “肉”。
僵持了几分钟后,为首的灰狼终于忍不住了,它屁股微微下沉,身体前倾,做好了冲锋的准备。
其他的狼也跟着躁动起来,喉咙里的低吼声越来越响。
“就是现在!” 周烈眼神一厉,手指扣动了扳机。
“砰!”
枪声在密林里轰然响起,子弹精准地击中了为首的灰狼的头部,头盖骨瞬间被轰碎。
那只灰狼连哼都没哼一声,就重重地倒在雪地里,身体抽搐了几下,便没了动静。
其他的狼被这突如其来的枪声吓了一跳,纷纷向后退去,包围圈出现了一个缺口。
可就在这时,不远处的高地上,又响起一声狼嚎 —— 真正的头狼首领出现了!
听到头狼的叫声,原本慌乱的狼群重新镇定下来,再次形成包围圈,只是这次,它们把距离拉到了 20 米左右,趴在雪地里,不再轻易冲锋。
周烈心里暗惊:“卧槽!这畜生成精了!”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村里人不敢上山了,有这么一群懂战术的狼盘踞在山里,普通人进来,根本就是有死无生。
“它们是在赌我的枪射程有限,想耗光我的弹药,然后再动手。” 周烈瞬间看穿了狼群的意图。
他快速吐出嘴里的一枚独头弹,装进枪膛,瞄准最近的一只狼,再次扣动扳机。
“砰!” 子弹击中了那只狼的脖子,鲜血瞬间染红了雪地,那只狼哼唧了几声,便不动了。
狼群再次骚动起来,向后退了几步,可依旧没有退走。
周烈看了看枪里的弹药,心里盘算著:“独头弹不多了,不能再这么耗下去。”
他索性换好最后一枚独头弹,把猎枪背在背上,然后拿起放在雪地里的弓。
“用枪算我欺负你们,咱练练弓!” 周烈冷笑一声,他要让这些狼知道,就算没有枪,他也能收拾它们。
这把弓是满福爹留下的,30 公斤的硬弓,普通人根本拉不开,满福爹曾用它射杀过麋鹿和野猪,威力不比步枪差多少。
箭头上磨得锋利无比,每一枚都有 20 多克重,一旦射中,杀伤力极大。
周烈侧身站定,左手持弓,右手拉弦,将弓拉满,弓弦发出 “咯吱吱” 的声响。
他瞄准一只靠在松树边的灰狼,结合风向,微微调整了一下瞄准方向 —— 偏右一点,再抬高一指头。
随后,他手指一松,箭矢如离弦之箭,“嗖” 地一声射了出去。
只听 “噗” 的一声,箭矢精准地穿透了那只灰狼的腹部,将它钉在了松树上。
那只灰狼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身体剧烈地挣扎着。
可越挣扎,箭矢刺得越深,鲜血顺着树干流了下来,很快就在雪地里积成了一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