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手牌。
证明王玄想打击杀。
事实也的确如此。
开局拥有大量道心值的曹髦。
即便放在阴间环境中。
同样是最为恐怖的机制武将之一。
唯一美中不足的点在于,手杀曹髦的数值不够。
本质上比较摸牌白。
强度全靠机制。
上限全看手牌。
刚好。
十周年曹髦完美弥补了这点。
有直伤,能卖血,能过牌。
把手杀髦子缺少的东西,一个不落全部补上。
这样一来。
即便把农民换成武诸葛,武陆逊。
照样也难逃王玄的制裁!
“【桃】。”
“【无中生有】。”
“朕行之决矣,正使死又何惧!”
“【杀】。”
目标贾充。
-1。
掉血。
“假以时日,必讨司马一族!”
此时的他距离最终的99点也仅有一步之遥。
“【酒】。”
“【火杀】”
继续进攻贾充。
-2。
濒死。
“”
“此生从势忠命,此刻,只乞不获恶谥”
“一破!卧龙出山!”
二号玩家阵亡。
成济摸两张牌。
“若安司马于外,或则皇权可收。
“暗恤忠君之士,以待破局之机。”
终于。
手杀曹髦的道心值彻底叠满。
并成功解锁最后的技能【决进】。
“朕宁拼一死,逆贼安敢一战!”
“朕安可坐受废辱,今日当与卿自出讨之!”
王玄没有犹豫。
直接发动了曹髦的限定技【决进】。
令场上所有玩家依次将体力值调整为一。
并使自己获得五点护甲,成济则获得三点护甲。
然后。
再为全场附加【向死存魏】光环效果。
将牌堆,弃牌堆,以及所有玩家手里的【闪】,【桃】,【酒】全部移除。
注意。
是手里。
如果有人把这些牌置于自己的武将牌上或者其他的特殊区域。
那就暂时不会受到【向死存魏】的光环影响。
直到你使用并进入弃牌堆中才会被再次移除。
因为这是一个持续存在的光环效果。
即便曹髦死亡也不会发生任何改变。
“开大了?”
成济见状顿时一愣。
地主没事开大干啥?
明明王玄的状态现在很好。
而且还有一个挺不错的卖血技。
但是有了【向死存魏】就不一样了。
牌堆里没有闪桃酒。
王玄卖血就无法提供有效的防御支持。
若是自己接下来好牌不断。
蛐蛐一血五甲。
真有机会直接秒杀!
“回合结束。”
王玄并非不清楚自己开大的风险。
但他并不在乎。
有大不开那不是成白板了?
面对一个有“若制”的成济如果还畏首畏尾。
那他穿越者的面子到底还要不要了。
轮到三号位成济的回合。
“谁再聚众作乱,我就将其杀之!”
“我已受命弑君,汝等还不散去!”
出牌阶段开始时。
成济的锁定技【狂戾】便自动触发。
令曹髦获得一个【狂戾】标记。
“【杀】。”
目标王玄。
“再随天子胡闹,别怪我痛下杀手!”
“尔等自取其祸,怪我不得!”
成济触发【狂戾】。
与王玄各弃一牌。
摸二。
曹髦护甲-1。
“猛虎缩爪,潜龙伏渊。”
“潜龙无声,唯风飒飒。”
王玄发动自己的技能【潜龙】。
展示牌堆顶三张牌,发现全是锦囊。
于是直接拿三。
十周年曹髦的拿牌数量和自己的已损失体力值息息相关。
所以这又是一个小小的配合。
因为【决进】是直接将全场变一。
相当于稳定拿满。
至于控底。
王玄觉得没啥必要。
拥有【向死存魏】光环的牌堆。
卡【决讨】的概率本就很小。
除了杀以外,其他牌没理由不拿。
“魂淡,我ak呢?”
三号玩家顿时感到手脚冰凉。
成济的收益其实不低。
指一拆一摸二。
可惜却被愚蠢的“若制”拖累。
斗地主从一回合两次变成了一次。
收益暴跌。
完全体成济在手杀单挑榜甚至能进前十。
只能说非常可惜。
单靠摸二可没有办法击穿五点护甲。
“【决斗】。”
“【无懈可击】。”
可恶。
成济深吸口气。
要开大吗?
自己大招可以流失体力。
能让曹髦强行濒死。
可是对方还有【酒诗】,自己又要弃光所有手牌。
只能再拖一轮,赌下回合两张牌连打五血。
e。
想想就不太可能。
不过自己似乎也没得选了。
一旦让对方进回合。
自己就必输无疑。
曹髦有【放逐】。
他将毫无机会。
“贾充!你不仁就别怪我不义!”
“既想杀人灭口,那就同归于尽!”
伴随着几道糖人语音。
三号玩家终于发动了成济的限定技【凶肆】。
弃置自己所有手牌。
并令其余玩家流失一点体力。
由于曹髦全场变一。
护甲又不能抵挡体力流失。
导致成济绝对是曹髦的绝佳队友。
不得不说这相当地狱。
但如果互为对手。
压制力就很一般了。
曹髦有【酒诗】。
状态好的话,完全不怕【凶肆】。
当然。
如果是正常打。
千万不要学王玄这种打法。
这其实是错误操作。
他主要是为了乐子,想要开双大。
否则以成济的实力,连一点机会都不会拥有。
“心忿无所表,下笔即成篇。”
“气幽但求醉,醒后寻复来。”
王玄发动曹髦的技能【酒诗】。
令自己翻面。
并视为使用一张【酒】。
回一。
“回合结束。”
曹髦翻回正面。
再次轮到三号位成济的回合。
“”
“谁再聚众作乱,我就将其杀之!”
“我已受命弑君,汝等还不散去!”
【狂戾】。
“【火杀】。”
“再随天子胡闹,别怪我痛下杀手!”
“尔等自取其祸,怪我不得!”
成济拆一。
摸二。
曹髦护甲-1。
摸三。
“鸟栖于林,龙潜于渊。”
“游鱼惊钓,潜龙飞天。”
“”
“g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