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收货黄金(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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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棘果树一般都集群生长。

到了冬天,就属于人类的禁地之一。

因为沙棘果别看酸,口味口感差。

可不少野鸡飞龙,甚至是野猪,都喜欢在沙棘果树聚集的地方生活。

不只是人类缺少食物,大冬天,动物也缺少可以饱腹的食材。

正好陆云筝还欠着董村喜上万斤的肉,查看一下那边有没有野猪生活过的痕迹,

而且去白狼王曾经的洞穴,也路过一片沙棘果树群。

只要脚程快一点,属于一举多得了。

换好装备,拍了一下小白的屁股。

一人一狼,还有头顶上的乌鸦。

朝着白狼王的洞穴就出发了。

在村子里生活了几天。

白狼王还用灵水治愈过。

对那头老虎的恐惧也逐渐减少。

赤乌则是一如既往的鬼精。

在空中飞的过程中,不断打量附近有没有灰狗子的洞穴。

这玩意可是好东西,两个灰狗子能换一滴灵水呢。

刚翻过两个山头,逐渐适应自己地位的白狼王就呜咽的叫了出来。

声音不大,仿佛是跟猎狗学的叫声。

只是发音位置不同怎么听都怪怪的。

不过!

当陆云筝到达白狼王所在的地方。

“我艹艸艸艸艸!!”

看到那边的脚印,就是见过大世面的陆云筝都开始连续爆粗口!

只见在山顶的斜坡下,空出来的地面上。

满地都是密密麻麻的野猪脚印。

野猪脚印跟家猪大体相同,很容易分辨出来。

而这密密麻麻的脚印,一看就是个大的野猪群。

特别是脚印有大有小,分明就是母猪为主的群体。

这在北方来说很正常。

如果有过上山打猎经验的人都知道。

野猪集群,除非是那种体格超级大的野猪当野猪王。

其他野猪群,大多都是以母猪为主。

公猪一般都喜欢独自生活,像大家熟知的大炮篮子。

说的就是从族群中脱离出来的大公猪。

至于母猪为什么会集群。

那是因为猪是杂食性动物,包括但不限于同类。

特别是在冬天,不少饿急的公猪都会对小野猪下口。

而母猪则不会这般,宁愿啃草皮,甚至啃树皮,都要保护自己的孩子。

“小白,没看出来,你鼻子倒是挺好是呀。”

被夸赞的小白昂起头,仿佛在说自己怎么也是个狼王。

鼻子肯定比狗鼻子好使。

而有野猪的地方,臊臭味自然很重。

见野猪不知道去哪里了,陆云筝也没有着急。

记下位置就继续领着白狼王朝着洞穴走去。

没有其他人跟着,陆云筝也不在继续隐藏,

小白跑多快,他都能紧跟着。

一上午的时间,就走了之前一两天的距离。

等到了曾经探查过的洞穴。

陆云筝一看就知道坏了!

之前有白狼王震着,这片背风的好地方,只能是狼群的地盘。

可经过上次遇到老虎,大部分成年狼都出动了。

洞穴里只有小狼跟母狼。

显然守不住这种好地方。

而这么多天没有过来,看着附近的足迹跟血迹。

好像是野猪群找吃的路过这里。

并且与狼群中的小狼发生了冲突。

看附近的灰白色毛发,就知道。。。。。

这个狼群的结果了。

“嗷呜!!!!”

同样发现这里的白狼王一声嚎叫。

接着就跟疯了一般似的朝着洞里冲去。

狼虽然看着大,但身体比较小,洞穴口白狼王能钻进去。

可那些膘肥体壮的野猪自然进不去。

陆云筝脱掉棉衣,好不容易才跟着挤了进去。

当然,在进去的时候,猎刀也握在手上。

白狼王的族群被灭,归根结底,是陆云筝弄的。

可动物毕竟事动物,肯定想不到这一点。

但万一呢?

“嗷呜!!”

洞穴内空间不大,腥臊味十足。

白狼王一声嚎叫,在洞穴内不断的回荡。

不过听声音好像没有之前的愤怒。

知道陆云筝靠近白狼王所在的位置。

一个宽阔的洞穴足以让人直立行走。

而透过微弱,从石头缝i照射进来的日光。

等他适应后,却看到在白狼王的身下,几头颜色杂交的小狼崽子仿佛饿急眼了一般,不断的啃食地上的沙土!

白狼王见陆云筝跟了过来,语气带着恳求,不断的低头将自己的孩子吊到陆云筝身边。

“你是想让我救他们?”

陆云筝瞬间就明白过来。

这些小狼崽子,就像是画到一半没水的画一般。

要么上半身是白的,下半身灰色。

要么只有狼头是白的,其他地方是灰的。

甚至有一只浑身雪白,但双眼四周是灰色的狼崽子。

看起来跟大熊猫的颜色很像。

而这些小狼崽子,有的甚至刚刚睁开眼睛,一看就刚下生不久。

至于那个被他惦记的木箱。

陆云筝再看到的第一时间就收进了空间。

别的不说,正事要先办。

傲娇的白狼王在听到陆云筝的话后,双腿跪了下去。

头一个劲的趴在地面上。

甚至两滴眼泪都在他的眼里打转。

“救它们可以,但你以后就真要给我卖命了。”

别说是人,就是畜生看到这一幕也会心软。

当然,在看到这些小可爱的第一时间,他也有了抱回去的冲动。

就这颜色,就这模样,抱回去不把家里的女人们迷死呀。

到时候一人养一只,都不用他操心。

“嗷呜,碰碰!”

白狼王闻言头不断的撞向陆云筝。

就像是撒娇一般,可那力气。

“好了,知道了,我先救你孩子。”

九只狼崽子,有大有小。

陆云筝从小的开始救起来。

一个狼崽子一滴灵水。

而那个宁愿跟老虎搏斗也要吃掉灵水的白狼王。

此刻眼神里没有一丝贪婪。

就这一点,白狼王就比不少人要强得多。

喝过灵水的小狼崽子,一个个舒坦的闭上眼睛,有几只个头大的,一个劲的朝陆云筝身上爬。

蹭进怀里后就不愿意出来。

陆云筝脱掉外衣,里面的马甲就是狼皮做的。

可能小狼感受到了同类的气息吧。

“走吧,小狼咱们带走,一会我出去用我的棉衣包上,你呀,这辈子就跟着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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