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紫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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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有宠物,媳妇还去县城逛街。

独自在家烧上一壶热水,泡入一旦松针茶。

隔着窗户躺在太阳下。

真是难得的休闲时光。

脑海里不断回忆昨晚的疯狂。

虽然那手感比较熟悉,可感觉却完全不同。

张婉莹是那种浑身软软糯糯,搂在一起就跟搂着一个布娃娃一样。

周敏则浑身线条明显,动作轻松写意。

完全是另一种感觉。

要说陆云筝喜欢哪种?

这还真说不出来。

当然,最喜欢的还是这种休闲的时光。

俗话说,你不找事,是可能会来找你。

这好不容易难得的休闲时光。

就让刑瘸子给打破了。

这不,才休息了一上午,刑瘸子就拎着一条兔子,笑呵呵的出现在陆云筝面前。

刑瘸子的小媳妇也一起去县城逛街去了。

这个手痒难耐的小老头,只是上山溜达一圈,就捡到一只兔子。

“没吃呢吧,把兔子炖上,捡到的时候还活着,不知道是哪个小崽子下的套子,

都挣脱了,好在脖子被勒断了。”

刑瘸子笑着将野兔递给陆云筝。

要不说打猎也分人。

刑瘸子以前一大一冬天,也就咱个三五百块钱。

如今下个套子就赚这么多,可给他美完了。

这不媳妇都不在,刑瘸子捡到兔子,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陆云筝。

虽然肉不多,可这就是好兄弟。

“刑叔,听说威风不减当年,小嫂子怀孕了?”

陆云筝一大早将女人们送到小孤家村门口,

自然听到了女人的议论。

这次不去也是因为有张强跟着,也出不了啥大事。

“大冬天的也不上山,呆在家里干啥呀,也就天天在家研究那点事呗。”

刑瘸子嘿嘿一笑,那烟熏火燎的大黑牙今天格外的亮!

“对了,今天上山,我在山上除了兔子,还看到了紫貂的脚印,要不去碰碰运气?”

“你手又痒了?再说!那貂脚印都一个样,你咋知道是紫貂的!”

紫貂,是貂类的一种,而且是及其稀有的一种。

紫貂对猎人的诱惑力,堪比老虎狗熊。

七十年代,正是南方几个大城市,最喜欢穿皮草的年代。

他们天气不算太冷,穿皮草不是为了保暖,而是身份的象征,所以也比东北讲究的多。

而紫貂的皮毛,颜色艳丽,色泽天然独特。

而且不掉毛,及其受大家的喜欢。

猎人喜欢紫貂,也不是为了自己穿。

是因为紫貂皮草这个年代的价格实在是太高了。

如果紫貂皮毛没有任何伤害,处理的还相当到位。

一张成年紫貂皮,最少能卖两千块钱。

这就跟后世的炒作差不多。

富人喜欢就贵,富人不喜欢就便宜。

“肯定是紫貂,紫貂的爪子不一样,不信咱去下几个夹罐子试试?”

“滚一边拉去,你要是手痒了就直说,你当我不知道呢,那玩意脚印都以一个样!”

陆云筝昨晚实在是太疯狂。

从厨房干活干到户外。

在户外干活干到棚子里。

最后恨不得去草垛子里。

也不是体力不行,而是亏空实在是太多。

是一点都不想动。

而且,后世貂可不像现在都是野生的。

他也见过养貂的,那爪子都大差不差,顶多是个体差异。

他就不信有人能靠脚印分出紫貂。

“艹!你这个狗篮子,你咋不信呢,老子抓这玩意的时候,你还是个蛋呢!

在一个,我们就下几个夹罐子,不干别的,你咋就不让我上山呢。”

锅里炖着兔子。

刑瘸子感觉自己这个年纪,让一个小辈管住了。

越想越憋屈。

可是,见过了陆云筝的本事,还对他有救命之恩。

主要是跟着他赚钱实在是太容易了。

他下意识的就想围在陆云筝身边。

“夹罐子?你还会下那玩意儿?”

“怎么不信老子,你以为老子真像他们说的是个大傻比,就知道拿枪跟猎物正面干!”

陆云筝见刑瘸子这般,也来了兴趣。

而且,脑子里浮现出喀秋莎的模样。

夹罐子,是用罐头铁盒做的一种夹子。

而且,出自于老毛子那边。

如果说传过来,也是五六十年代传过来的。

那时候边境的管理相对松懈,猎人之间都有交流。

将罐头盒子用通开,连在一起,然后用铁丝固定,加入弹簧。

当貂或者是黄皮子这样细长的小动物进去后。

洞口的位置封死。

其实跟普通的老鼠夹子差不多。

只是这种罐夹子跟适合抓貂。

貂的贵重之处在于皮毛,这样抓一来不会伤到貂的皮毛。

二来,貂这种动物,如果脚被夹住,会直接咬断脚从而逃跑,但进入到罐子里,

貂翻不了身,所以只能认命。

“也不是不行,你家还有多少宝贝给我看看我就陪你去。”

之前套野猪,这一次套貂。

刑瘸子家里总能找出老一辈猎手用的宝贝。

这点却让陆云筝很好奇。

“滚犊子!那都是留给我儿子的,你要现在磕头跟我叫声师傅,我就给你看。”

“万一生个闺女呢?”

“那也不给你!你这小子身边女人太多,不是个好玩意。”

兔子炖野鸡,闻着香喷喷。

刑瘸子开锅,两人也没空斗嘴,蹲在大铁锅边就开始吃。

兔子这玩意比较奇怪。

跟什么一起炖就是什么味道。

所以想要好吃,一般都是兔子炖飞龙,兔子炖野鸡。

当然,后世都用兔子炖萝卜。

还有麻辣兔头之类的。

不过都是家养的兔子,味道没有这时候的鲜美。

两人一杯二两白酒,吃了整整一锅的兔子肉。

这时候的东北人,一般一天都两顿酒。

每一顿也不喝多,就二两酒。

喝了不影响干活,不喝反而感觉身体没有力气,出去干活还怕冷。

也算是独有的生活习惯。

酒足饭饱,也没有时间午休。

陆云筝跟在刑瘸子屁股后面。

朝着他棚子里打量。

奈何这小子严防死守。

只是拿出四个罐夹子,还有一大把动物毛发。

毛发是狐狸毛。

抓紫貂不适合用食物吸引。

反而点燃狐狸的毛,留下味道,更能吸引到紫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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