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夜宴酣歌 故人心语(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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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如浓稠的墨汁,缓缓倾洒而下,残阳似血,似是被天神以巨手揉碎,肆意泼洒在天际,将南平王府那飞檐翘角染成了熔金般绚烂夺目的色泽。白日里因援军抵达而起的喧嚣,尚未完全散尽,王府正厅外的空地上,数十个火盆烧得正旺,赤红的火光跳跃着,如同一群躁动的精灵,疯狂地舔舐着渐沉的夜幕,将往来穿梭的仆役身影拉得颀长而扭曲,在青砖地面上投下明明灭灭的光影。

厅内更是灯火辉煌,亮如白昼。十余盏琉璃灯盏高悬于雕花横梁之上,烛火跳跃,将偌大的厅堂照得纤毫毕现,连梁柱上雕刻的云纹与瑞兽,都泛着温润的光泽。郑成功特意设下这场盛宴,为陈魁、陈永华、周全斌三位远道而来的同袍接风洗尘。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满座皆是酣畅淋漓,平日里紧绷的甲胄与严肃的面容,此刻都被酒意与暖意融去了几分棱角。

酒桌是寻常的红漆木桌,此刻却被仆役们巧妙地拼接得极长,宛如一条蜿蜒的红色巨龙,盘踞在厅堂中央。桌上摆满了安南本地的特色佳肴,烤得金黄流油的乳猪皮脆肉嫩,油脂顺着盘沿缓缓滑落,散发出诱人的焦香;香气四溢的椰子鸡炖得软烂,椰汁的清甜与鸡肉的鲜香完美融合,汤汁乳白,热气腾腾;还有那一坛坛开封后酒香醇厚的米酒,坛口飘出的醇味,混着菜肴的香气,在厅内弥漫开来,勾得人食指大动。众将围坐一堂,个个敞开了衣襟,腰间的佩剑早已解下,随意地靠在桌腿边,剑鞘上的铜饰在灯火下闪着微光,往日里那肃杀如霜的气势,尽数被这酒酣耳热的热烈氛围冲散,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袍泽相聚的豪迈与畅快。

“来!林老弟,再干一碗!”陈魁端着一个海碗,碗沿磕碰着,碗里的米酒晃荡着,溅出几滴酒液,落在他那黝黑粗糙的手背上。他今日喝得格外尽兴,一张脸膛红得如同烧红的烙铁,嗓门也比平日里高了三分,声如洪钟般吼道,“想当年咱们在福建水师营里,哪次喝酒不是抱着酒坛子吹?大碗喝酒,大块吃肉,那才叫一个痛快!如今隔了四年,嘿,这酒味儿,还是当年那个劲儿,够烈!够爽!”

林忠也是满脸通红,额角青筋微微凸起,显然也已醉意上头。他酒量本就不浅,今日见了故人,更是开怀不已,当即端起碗,与陈魁的海碗重重一碰,发出“哐当”一声脆响,震得两人手腕都微微发麻。“陈大哥说得是!”他仰头饮尽碗中酒,辛辣的酒液入喉,烧得他喉咙一阵发烫,却也如同一把火,将他心中的热血烧得愈发沸腾,“当年在水师营,你赌输了划拳,硬是抱着桅杆唱了半宿的《水师谣》,那破锣嗓子,都快把海浪给压下去了,这事我可记到现在!每次想起,都能笑上半天!”

“哈哈哈!”满座将领皆是哄堂大笑,笑声如雷,震得梁上的灰尘簌簌掉落。甘辉笑得拍着大腿,络腮胡上沾着的酒渍都甩了出来;马信端着酒杯,笑得眉眼弯弯,素来严肃的脸上难得露出几分轻松;连素来沉稳如山的周全斌也忍不住勾了勾嘴角,露出一抹难得的笑容,眼神里的冷冽也柔和了些许。

陈魁却不恼,反而拍着大腿,放声大笑,震得身前的菜碟都微微颤动:“好汉不提当年勇!那点糗事,还值得你挂在嘴边?今日咱们不醉不归,谁要是先倒下,谁就是孬种!”他说着,又要去拎桌下的酒坛子,那坛子足有半人高,他却单手便能提起,尽显武将的膂力,却被身旁的陈永华伸手按住了手腕。

陈永华今日也饮了不少酒,素来温润如玉的脸颊上透着几分醉意,两颊泛红,眉眼间的清明却未曾散去分毫,宛如夜空中闪烁的星辰,自有一番定力。他按住陈魁的手,指尖微凉,声音带着酒后的微哑,却依旧沉稳如钟:“陈将军,酒虽好,却不可贪杯。来日还要商议镇守南洋的要务,若是喝得酩酊大醉,误了军机大事,那可就不好了。咱们肩负着大明的海疆重任,可不能因一时之兴而坏了大事。”

陈魁愣了愣,低头看了看被按住的手腕,又看了看陈永华那双清明的眼睛,随即哈哈一笑,拍了拍自己的脑门,懊恼道:“还是永华你想得周到!是我孟浪了,只顾着喝酒,差点忘了正事。”他说着,悻悻地放下了酒坛子,酒液晃出些许,溅在桌布上,晕开一片深色的痕迹,却又嘟囔了一句,语气里满是不甘,“难得今日高兴嘛,这酒啊,就像咱们的战友情,越喝越浓,越品越香。”

郑成功坐在主位上,手中端着一只白玉酒杯,杯壁薄如蝉翼,杯中的酒液清澈透亮,宛如一汪清泉,映着灯火,泛着细碎的光。他看着堂下众将言笑晏晏的模样,脸上的笑容温和而真切,仿佛冬日里的暖阳,驱散了四年来征战的风霜。他今日也喝了不少,眼角眉梢带着几分酒意,却依旧保持着几分清醒。“四年了,”他轻声感慨道,声音虽轻,却带着一种岁月沉淀后的厚重,透过喧嚣的笑声,清晰地传到身旁人的耳中,“自我离开京城,远赴南疆,便再未曾有过这般开怀的时刻。这些同袍,皆是与我一同在沙场之上浴血奋战过的兄弟,是可以将后背托付彼此的生死之交,这份情谊,比金坚,比海深。”

“复甫说得对。”郑成功放下酒杯,指尖轻轻摩挲着杯壁,声音不高,却如洪钟般足以让满座之人都听得一清二楚,瞬间压下了厅内的喧嚣,“今日设宴,是为了给三位接风,也是为了与诸位同袍共叙情谊。但南洋的局势,容不得我们有半分松懈。如今,西洋红毛的舰队还在马六甲外海游弋,北方郑主的探子更是渗透到了富春城内,妄图窥探我军虚实,我们肩负着守护大明疆土的重任,半点都马虎不得。酒,今日喝到此处便好,待来日平定了北方郑主,肃清了南洋的海盗,将红毛夷人赶出国门,咱们再痛饮三日三夜,不醉不归!”

“王爷所言极是!”甘辉率先起身,抱拳拱手,动作间带着几分酒意的踉跄,却依旧中气十足,声如洪钟,“末将等定然不负王爷所托,守好富春,守好南洋!哪怕战至最后一滴血,马革裹尸,也绝不退缩半步!”

“不负王爷所托!”众将纷纷起身,抱拳应和,声音整齐划一,如雷霆般震得梁上的灰尘簌簌掉落,仿佛要将这厅堂的屋顶都掀翻。他们的眼中闪烁着坚定的光芒,酒意与战意交织在一起,化作一股炽热的力量,在厅内激荡。

这场接风宴,终是在一片意气风发、豪情万丈的氛围中散了场。

仆役们提着灯笼,如穿梭的萤火虫般往来穿梭,收拾着杯盘狼藉的酒桌,碗碟碰撞的清脆声响,与众将的脚步声交织在一起,打破了王府的宁静。众将三三两两,互相搀扶着,朝着各自的客房走去。醉得厉害的,脚步踉跄,如风中摇曳的树叶,嘴里还在哼着不成调的军歌,那歌声虽然有些跑调,却充满了豪迈之气;醉得轻些的,便与身旁的同袍低声说着话,言语间满是对来日战事的期许,仿佛已经看到了胜利的曙光,看到了大明的黄龙旗插遍南洋的每一寸土地。

夜色渐深,月上中天,清冷的月光透过云层,洒落在王府的青砖黛瓦之上,镀上了一层银白色的霜华。王府里的喧嚣渐渐平息,如退潮的海水般恢复了宁静。只余下风吹过树梢的沙沙声,仿佛是大自然的低语;还有远处更夫打更的梆子声,“咚——咚——”,一声一声,敲打着寂静的夜幕,宛如岁月的脚步,沉稳而悠长。

郑成功送走了最后一位将领,看着甘辉被亲兵搀扶着,脚步虚浮地走远,才转身朝着自己的书房走去。他的脚步也有些虚浮,毕竟今日也饮了不少酒,酒意上涌,让他的脑袋微微发沉,仿佛被一层薄纱笼罩,眼前的景物都带着几分朦胧的光晕。他抬手揉了揉眉心,只觉得浑身的骨头都透着一股慵懒的疲惫,只想回到书房,泡上一壶热茶,驱散这酒意,让自己清醒清醒,也好梳理一下今日接旨后的思绪。

刚走到书房门口,身后却传来了一阵轻微的脚步声,那脚步声很轻,踩在青石板上,发出细碎的声响,却在这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如同夜空中划过的流星,转瞬即逝,却又让人无法忽视。郑成功脚步一顿,眉头微微蹙起,他以为是哪个仆役跟了上来,想要伺候他歇息,正要开口询问,身后却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带着几分酒后的沙哑,却依旧温和如春风,拂过人心头。

“王爷,请留步。”

郑成功转过身,只见陈永华站在不远处的月影之下。他身上的儒衫有些凌乱,衣角沾着些许酒渍,显然是喝了不少酒,平日里梳理得整整齐齐的发髻,此刻也散落了几缕发丝,垂在额前,增添了几分不羁与随性。他的脚步有些踉跄,脸色通红,眼神却异常清明,如同一潭深水,波澜不惊,正一瞬不瞬地看着郑成功,仿佛有千言万语要说,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复甫?”郑成功有些意外,眼中闪过一丝诧异,他本以为陈永华此刻已经回房歇息了,毕竟今日他也喝得不少,“你怎么还没去歇息?可是有什么事?若是为了明日部署防务之事,大可明日再议,夜深了,你也该歇歇了。”

陈永华闻言,缓步走上前来。他的脚步有些不稳,走得摇摇晃晃,却依旧努力维持着平稳,仿佛在坚守着某种信念,不肯在人前失态。走到郑成功面前,他先是拱手行了一礼,动作一丝不苟,随即压低了声音,语气带着几分郑重,如同在传递着重要的使命,生怕被旁人听了去:“王爷,臣确实有一事,要单独禀报。此事事关重大,干系着大明未来的国运,臣不敢在众人面前提及,生怕走漏了风声,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郑成功心中一动,一种莫名的预感涌上心头,酒意瞬间醒了大半。陈永华素来沉稳持重,心思缜密,不是那种会故弄玄虚之人。他此刻这般模样,显然是真的有要事相告,而且此事定然非同小可。郑成功看了一眼四周,夜色沉沉,廊下的灯笼散发着昏黄的光芒,将两人的身影拉得长长的,四周并无他人,只有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仿佛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只剩下他们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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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我进书房说。”郑成功侧身,推开了书房的门,那门轴发出“吱呀”一声轻响,在寂静的夜里格外刺耳,仿佛是开启秘密的钥匙,通往一个不为人知的世界。

书房内,烛火通明。书桌上摆着一盏青瓷油灯,灯花跳跃,将满室的书卷气息都染上了几分暖意,仿佛是一个温馨的小世界,隔绝了外界的喧嚣与纷扰。书架上摆满了密密麻麻的书籍,有兵法战策,有经史子集,还有南洋各地的舆图与风物志,都被打理得井井有条。郑成功迈步走了进去,陈永华紧随其后,脚步依旧有些踉跄,却依旧挺直了脊背。待两人都进了书房,郑成功反手关上了房门,将门外的夜色与寂静,尽数隔绝在外,仿佛隔绝了两个世界,将所有的秘密都锁在了这一方小小的天地之中。

“王爷。”陈永华站在书房中央,他深吸了一口气,似乎是在平复着酒后的气息,又似乎是在鼓足勇气,眼神中的郑重之色愈发浓重。他抬起头,看着郑成功,眼神里带着一种郑成功从未见过的凝重,仿佛承载着千斤重担,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在臣离开应天府,率领忠义号舰队南下之前,有人托臣,给王爷带来了一封书信。”

“书信?”郑成功皱起眉头,他有些疑惑,眼神中充满了探寻,“是陛下的旨意?若是陛下的旨意,你大可在白日里当众拿出,何必这般神神秘秘,弄得如此紧张?莫非还有什么隐情不成?”

白日里陈永华已经宣读了崇祯皇帝的诏书,那份诏书,已经让郑成功心潮澎湃,仿佛看到了大明未来的希望,也圆了他四年的归乡之梦。他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书信,需要陈永华这般深夜密见,单独呈上,难道还有什么更重要的消息,是连朝堂之上都不能公开的吗?

陈永华摇了摇头,他伸出手,从怀中掏出了一个油纸包。那油纸包被层层包裹着,裹得严严实实,边角都有些磨损,显然是被妥善保管了许久,也经历了长途跋涉的颠簸。陈永华将油纸包递到郑成功手中,指尖微微颤抖,声音压得更低了,仿佛害怕惊扰了什么,又仿佛害怕泄露了这惊天的秘密:“王爷,这封信,并非出自陛下之手。而是……出自忠勇王,赵烈赵王爷之手。”

“赵烈?!”

郑成功的瞳孔猛地一缩,他几乎是失声叫了出来,声音中充满了震惊与难以置信,手中的油纸包险些掉落在地。这个名字,像是一道惊雷,在他的脑海中炸开,震得他浑身一颤,仿佛被电流击中,酒意瞬间消散得无影无踪,只剩下满心的震撼与错愕。

忠勇王赵烈,这个名字在大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是崇祯皇帝最为信任的股肱之臣,是一手为大明打造出这支锐不可当的水师的幕后功臣,更是大明新式军备研发的掌舵人。当年,若不是赵烈在崇祯皇帝面前举荐,郑成功根本不可能得到领兵出征的机会,只能在父亲郑芝龙的荫庇之下,做一个默默无闻的世家子弟,过着养尊处优的平淡生活,永远没有机会在战场上施展自己的抱负。

可以说,赵烈是他郑成功的伯乐,是他此生的贵人,这份恩情,比天高,比海深,是他一辈子都无法偿还的。

这些年来,郑成功在南疆浴血奋战,平定安南,镇守南洋,心中无时无刻不记着赵烈的知遇之恩。只是赵烈素来深居简出,鲜少出现在世人面前,郑成功只知道他一直在应天府主持着军备的研发,却不知道他如今的近况如何,是否安好,是否依旧在为大明的强盛而殚精竭虑。

“是赵王爷?”郑成功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他连忙稳住手中的油纸包,指尖触碰到油纸的冰凉触感,心中的激动难以言喻,仿佛触摸到了希望的曙光,“赵王爷他……他怎么会突然给我写信?他如今,一切安好?为何不通过朝堂传递消息,反而要这般隐秘?”

陈永华看着郑成功激动的模样,脸上露出了一抹苦笑,眼神中带着几分无奈,仿佛隐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故事:“王爷,实不相瞒,臣也不知赵王爷如今的具体境况。臣只知道,在臣南下之前,赵王爷的亲卫,深夜造访了臣的府邸,如同鬼魅一般,悄无声息地潜入,将这封书信亲手交到了臣的手中,并且再三叮嘱,此信只能由臣亲手交给王爷,且必须是在四下无人的情况之下,绝不能让第三人知晓,仿佛这封信里藏着天大的秘密,一旦泄露,便会引来滔天大祸。”

郑成功的心,沉了下去。赵烈的行事风格,素来雷厉风行,光明磊落,从不屑于搞这些偷偷摸摸的手段。他此刻这般小心翼翼,藏头露尾,显然是这封信的内容,非同小可,可能关系到大明的未来,甚至可能牵动着整个天下的格局。郑成功不再多言,他走到书桌前,将油纸包放在桌上,小心翼翼地一层层打开,动作轻柔得仿佛在对待一件稀世珍宝,生怕一不小心,便会损坏了这封信,泄露了其中的秘密。

油纸层层剥落,发出细碎的声响,在寂静的书房里格外清晰。终于,露出了里面的一张信纸。那信纸是寻常的宣纸,却带着一种淡淡的墨香,仿佛散发着岁月的韵味,纸上的字迹,笔走龙蛇,力透纸背,铁画银钩,正是赵烈那独有的狂草字体,充满了豪迈与霸气,一眼便能认出来。

郑成功深吸了一口气,抬手拿起信纸,指尖微微颤抖,目光落在了那些字迹之上,仿佛踏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一个充满了雄心与抱负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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