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宴会2(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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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舞郎们跳完舞之后,林慕瑾站起来,对着女皇行礼道,

“臣子刚练习了一舞,尚未在众人面前献丑。看书屋 冕沸阅读今日恰逢宫廷盛宴,四海宾客齐聚,臣子斗胆,愿将此舞呈献给陛下,作为助兴之礼。”

灯火辉煌,文武百官济济一堂。

鸿福殿,气氛庄重而肃穆,远非家宴可比,在座的皆是朝廷重臣和权力中心的人物,看到大臣之子自荐跳舞,都露出看好戏的表情。

女皇威严的声音响起,“准。”

在女皇的侧边,坐着当朝皇夫的父亲苏国母,苏宸自己则坐在稍靠后的席位。

苏宸眼看着自己的皇表姐的目光,似乎只聚焦在那男奴身影上,心里气得牙痒痒。

林慕瑾此举绝非单纯助兴,而是公然以色艺自荐,试图勾引自己的皇表姐,夺走原本属于他的未来正君之位。

苏宸本想扭头跟皇夫告状,可皇夫似乎早有预料,只顾低头品酒,当做看不到。

林慕瑾已换上舞服,他穿着一身墨竹纹样的舞郎服饰,虽然是舞之装,却在他身上穿出了名士风流,翩翩起舞。

苏宸看到他那清傲出尘的舞姿,更加生气了。

偏偏苏宸是家里娇惯长大的,虽然出身尊贵,却只会斗鸡走马,根本不会像林慕瑾这样舞文弄墨、献艺讨女皇和长公主欢心的本事。

大殿中央,林慕瑾身姿翩然,他舞扇如剑,在每一个回眸和长袖收拢之际,他都会不动声色地朝长公主凤妗的方向递去一个深情款款的眼神。

他的“暗送秋波”清晰可见,看得在长公主下首坐着的燕青澜牙痒痒。

燕青澜侧过身,凑到凤妗耳边,压低声音,语气中带着明显的不屑:

“你不会喜欢这种,弱不禁风的吧?除了这张脸和那点花架子,还有什么?”

凤妗瞥了燕青澜一眼,目光中带着一丝危险,伸手在他腰间的软肉上用力一捏。

“闭嘴。”

在凤妗的眼中,林慕瑾与今日献舞的那些专业舞郎,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两样。

燕青澜盯着她,发现凤妗真的不在意,这才消停下来。

都不知道这个这么霸道的人,怎么会有人喜欢,多半是为了凤妗的势利。

随着编钟的尾音消散,林慕瑾长袖垂落,躬身行礼。

女皇凤目中带着一丝对艺术品的赞许,她缓缓开口道:

“《松风引》,清雅绝尘,甚好。赐金条十根。”

林慕瑾躬身接旨,但他心头却是一沉。他期望得到的是女皇与皇夫的肯定,而不是对舞郎的物质奖赏。

林慕瑾只能强忍着心底的失落与不甘,暗自咬牙,再次行礼后,退回席位。

接下来,其他大臣的儿子们也纷纷效仿,为了博取女皇和皇女们的欢心,争相献舞献艺。

有抚琴赋诗的,有耍剑助兴的。

等其他世家公子们争相献艺,表演完毕,殿内气氛逐渐回归平静。

此时,苏宸的目光,带着明显的恶意和挑衅,准确地落在了席位中一个格格不入的身影施煜上。

施煜是当朝唯一一位被授予实职的男性官员,品级虽不高,但因其破例的身份和女皇的看重,地位极为超然。

施煜素来看不惯这些只知献艺求宠的世家公子,看这些男子向来都是鼻孔朝天。

苏宸嘴角勾起一抹带着恶意的冷笑,高声说道:

“听闻施煜公子才情一绝,是当朝男子的典范。今日诸位公子献艺助兴,施公子不若也给我们表演一场,如何?”

殿内气氛瞬间凝滞,所有人都知道苏宸此言的险恶用心。

施煜似乎早已预料到有人会找茬,他没有被激怒,而是气定神闲地站起身。

他穿着那身与其他男子格格不入的墨色官袍,对着高台上的女皇和诸位皇女,躬身行礼。

“回禀陛下、殿下。”

施煜的嗓音清越,不卑不亢,“施煜不才,确实不会寻常宅中男子的歌舞技艺。”

此话一出,立刻将林慕瑾和前面所有献艺的公子们,包括苏宸,都划分到了“寻常宅中男子”的范畴,而将自己独立于这个群体之外。

“不过,臣有一篇新近写成的诗词,今日愿借此盛宴,为女皇献上一首。”

施煜向前走了两步,站在官员席与宴会区的分界线上,仿佛在强调自己的身份界限。

站定后,得意洋洋地瞥了燕青澜一眼。

施煜就是要让燕青澜知道,他在这女尊的世界里有多么天纵奇才,多么受人仰望,是凭著真才实学立足朝堂,而非靠皮相取悦他人。

随即,他抬首望向鸿福殿的穹顶,气势陡然拔高,开始吟诵那篇雄浑豪迈的诗歌: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施煜的嗓音浑厚,将诗词的磅礴气势展现得淋漓尽致。

这几句一出,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那股不屈的文人傲气,瞬间压过了殿内之前所有的献艺。

许多朝臣,特别是那些欣赏风骨的女官们,眼中露出了赞许之色。

就在这时,燕青澜的嘴角勾起一个冰冷而不屑的弧度。

悠闲地端起酒盏,声音带着清晰的嗤笑,在施煜停顿的间隙,字字清晰地接上了后半句: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燕青澜的声音一落,全场静谧得可怕。

施煜表情瞬间僵硬在原地,他没有想到燕青澜会这样拆自己的台。

后面的诗歌卡在喉咙怎么都说不出来。

在座的许多人,尤其是那些饱读诗书的皇女和女官们,瞬间明白了燕青澜的意思,这根本不是施煜的“新诗”!

燕青澜放下酒盏,目光带着赤裸裸的鄙夷,直刺施煜:

“施公子,你这篇《将进酒》,气势雄浑,只可惜是前朝佚名诗人的旧作吧?”

他这句话,比苏宸的任何挑衅都要致命。

施煜之前以“不会寻常男子技艺”抬高自己,用“原创诗词”来证明自己是天纵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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