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的冬天,比往年更冷。西伯利亚的寒流卷着鹅毛大雪,把靠山屯裹得严严实实,屋檐下的冰棱结得有胳膊粗,踩在雪地上,咯吱声能传出去老远。
沈言裹着件打了好几块补丁的棉袄,正帮着王建军加固猪圈。猪圈的顶棚被雪压塌了一角,再不修好,里面的几头小猪崽子怕是要冻坏。王建军抡着锤子钉木板,沈言在旁边递钉子,呼出的白气很快就在眉毛上结了霜。
“沈言,你说这雪啥时候能停?”王建军抹了把脸上的雪,“再下下去,山路都得封死,供销社的盐怕是送不过来了。”
沈言抬头看了看天,铅灰色的云层低得像要压下来:“估计还得下两天,不过雪量大,化了之后明年地里墒情好,庄稼能长壮实。”
“你这心可真宽。”王建军笑了,“也就你,能从这鬼天气里看出好来。”
沈言也笑了。在屯子待了七年,他早就学会了在艰难里找盼头。就像当年在古墓里,明知长生无望,却还是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如今顶着风雪修猪圈,心里想的也是开春后小猪崽子胖乎乎的模样。
雪果然下了两天两夜。等天晴了,通往外面的路彻底被封死,屯子里的盐真的见底了。李书记急得在队部转圈圈,最后一拍大腿:“只能去县里求援了!谁去?”
“我去!”王建军第一个站出来,“我熟悉路,以前跟着我爹在雪地里打猎,闭着眼睛都能走。
“我也去。”沈言开口,“多个人多个照应,我识得草药,万一遇到啥情况能应付。”
李书记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行,你们俩结伴去,路上小心,带够干粮和炭火,实在不行就回来,别硬撑。”
第二天一早,沈言和王建军就出发了。两人踩着没腰的积雪,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县城走,脚下的雪被踩得咯吱响,像是在给他们加油。沈言背着药篓,里面装着干粮、炭火和应急的草药,王建军则扛着把铁锹,用来开路和防备野兽。
走了约莫半天,两人在一处山坳里歇脚。王建军掏出窝头,就着雪啃了起来:“沈言,你说咱能走到县城不?我咋觉得这雪比往年深多了。”
沈言没说话,只是从怀里摸出个小瓷瓶,倒出两粒黑色的药丸,递给王建军一粒:“吃了吧,能抗寒。”这是他用林子里的艾草和生姜,配上微弱的真气炼制的,算不上什么灵丹,却能让人身上暖和些。
王建军也不矫情,接过来就咽了下去,没多久就觉得肚子里暖洋洋的,连带着手脚都有了力气:“你这玩意儿真管用!比我爹的烧酒还顶事!”
又走了两天,两人终于看到了县城的影子。可就在这时,王建军不小心踩空,掉进了一个被雪掩盖的陷阱,脚踝被崴得红肿,疼得站不起来。
“你在这儿等着,我去县城叫人。”沈言把炭火和干粮留给王建军,又在他身边堆了些树枝挡风,“千万别睡着,我很快就回来。”
沈言一口气跑到县城,找到供销社和武装部,说明了情况。很快,就有辆拖拉机载着人跟着他往回赶。等把王建军救上来时,他的脸都冻得发紫,却还笑着说:“多亏了你,沈言,不然我这小命就得交代在这儿了。”
供销社的王主任听说了他们的事,特意多给了屯子两袋盐,还塞给沈言一瓶烧酒:“沈知青,你们屯子不容易,这酒你拿着,给王建军擦擦伤。”
往回走的路上,坐在拖拉机里,沈言看着窗外飞逝的雪景,心里有些感慨。七年前,他刚到屯子时,还是个连劈柴都费劲的城里知青;如今,却能在风雪里救人,能为屯子的生计奔走——这片黑土地,真的把他磨成了另一个人。
回到屯子,王建军养伤的日子里,沈言就帮着他家干活。王建军的媳妇挺着大肚子,行动不便,沈言就帮着挑水、劈柴、喂猪,把里里外外打理得井井有条。
“沈言,你真是个好人。”王建军的媳妇红着眼圈说,“等孩子生下来,认你当干爹。”
沈言笑着应了。他看着王建军媳妇肚子里的新生命,想起当年在靠山屯接生的那个孩子,想起那些在岁月里来了又走的人,忽然觉得,生命的延续,或许就是对时光最好的回应。
开春后,政策有了些松动,开始有知青回城的消息。新知青们人心惶惶,都在托关系、找门路,想离开这偏远的屯子。小周也托人捎了信,说他爸妈正在给他办回城手续。
“沈言,你不回去吗?”小周收拾行李时问他,“你爸妈在城里,肯定也盼着你回去呢。”
沈言摇摇头:“再说吧,现在队里离不开人。”
他不是不想回去。夜深人静时,他也会想起四九城的胡同,想起母亲的笑容。可他更放不下靠山屯——张大爷年纪大了,地里的活计越来越吃力;李书记的腿疾犯了,走路都得拄拐杖;小花已经成了队里的记分员,总缠着他问外面的事他要是走了,这些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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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也不想走。”小周叹了口气,“在这儿待了三年,跟家一样,可我爸妈就我一个儿子,总不能让他们老等着。”
沈言拍了拍他的肩膀:“常回来看看。”
小周走的那天,屯子里的人都去送了。小花哭得像个泪人,拉着小周的手说:“周哥,你一定要回来,我把你教我的字都练熟了,到时候写给你看。”
小周抹着眼泪,点了点头,上了拖拉机。拖拉机突突地开走,扬起一路尘土,直到看不见了,大家才慢慢往回走。
李书记拍了拍沈言的背:“留下的,都是能扎根的。”
沈言望着拖拉机消失的方向,心里忽然很平静。他知道,自己大概是不会回城了。他的根,早就深深扎进了这片黑土地里,和这里的人、这里的山、这里的水,紧紧连在了一起。
这年秋天,王建军的媳妇生了个大胖小子,真的认了沈言当干爹。孩子满月那天,屯子里摆了酒席,沈言抱着襁褓里的婴儿,小家伙攥着他的手指,眼睛亮晶晶的,像极了靠山屯的星星。
“就叫‘念安’吧。”沈言说,“思念的念,平安的安。”
王建军拍着大腿:“好名字!就叫念安!盼着他这辈子平平安安,也别忘了咱屯子的好!”
酒过三巡,李书记拉着沈言的手,喝得满脸通红:“沈言,我知道你是有大本事的人,委屈你在这屯子里了。”
“不委屈。”沈言举起酒杯,和李书记碰了一下,“能在这儿,是我的福气。”
他说的是真心话。这七年,他没斩过妖,没除过魔,没探过古墓,只做了些种地、劈柴、帮人接生、风雪里送盐的小事。可就是这些小事,让他觉得比任何修行都踏实,比任何大道都圆满。
窗外的月光,还是和很多年前一样,洒满了靠山屯的屋顶,温柔得像一层纱。沈言看着怀里熟睡的婴儿,听着屯子里传来的笑声和狗吠,忽然觉得,自己这一辈子,不管是沈言还是陆安,不管是在古墓里还是在屯子里,终究是没白活。
岁月像张网,把他和这片土地、这些人,紧紧网在了一起。而他,愿意在这张网里,守着日出日落,守着春种秋收,守着这份寻常日子里的真真切切,直到老去,直到和这片黑土地融为一体。
这,或许就是他穿越几世,最终寻到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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