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的晨雾还没散尽,“藏珍阁”的木门就被轻轻推开。沈言披着件素色的羊毛衫,站在门槛上,看着胡同里缓缓升起的炊烟。雾气在他脚边缭绕,阳光透过雾霭洒下来,给他周身镀上一层淡淡的光晕,竟真有几分“飘飘欲仙”的意味。
“沈老板,您这站着不动,跟画里的人似的。”早起扫街的老李头推着扫帚经过,笑着打趣,“再站会儿,怕是要被当成神仙供起来了。”
沈言回过神,笑了笑:“李大爷您说笑了,我就是看这天儿好,透透气。”
“可不是嘛,这雾凇多美。”老李头指着路边的树枝,上面凝结着一层薄薄的冰晶,在阳光下闪着光,“也就是您这店门口有这景致,换了别处,哪有这么清净。”
沈言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确实美得很。以前他只觉得雾凇好看,现在却能从那冰晶的凝结中,看出几分“道”的意味——水遇寒成冰,遇热成汽,形态虽变,本质不变,就像这世间万物,看似纷繁,实则都循着自然的规律。
这种淡然的心境,不知从何时起,已经融入了他的骨血。以前他走路带风,眼神锐利,周身总带着股生人勿近的疏离;可现在,他脚步从容,目光平和,哪怕只是站在那里,都让人觉得心里安稳。胡八一说是“像老槐树”,王凯旋形容是“玉一样暖”,街坊邻居们则私下里说,“藏珍阁”的沈老板身上,好像有股“仙气”。
其实哪有什么仙气,不过是心境变了而已。看过了生死,品过了烟火,悟透了典籍里的道理,那些曾经让他执着的、焦虑的、愤怒的,如今都像这晨雾,太阳一出来,就散了。
他转身回店,刚坐下,王凯旋就裹着件厚棉袄闯了进来,手里拎着个保温桶:“沈老板,快尝尝!我妈新做的豆汁儿,配着焦圈,绝了!”
沈言接过保温桶,倒出一碗豆汁儿,酸香的气味立刻弥漫开来。他拿起个焦圈,掰碎了泡在豆汁儿里,慢慢喝着,眉眼间带着满足。换作以前,他或许会觉得这味道太冲,可现在却品出了其中的醇厚——就像这四九城的日子,粗粝中藏着温情,得慢慢咂摸。
“您慢点喝,没人跟您抢。”王凯旋自己也灌了一大口,“对了,下午去不去潘家园?听说来了批新货,有几个老窑瓷,看着挺真的。”
“不去了。”沈言摇摇头,“上午要去趟琉璃厂,给张老爷子送那本《南华经》的注本,他惦记好几天了。下午就在店里看看书,挺好。”
“您这日子过得,比庙里的和尚还清净。”王凯旋撇撇嘴,“胖爷我可受不了,还是潘家园热闹。”
“各有各的活法。”沈言笑了笑,“你去你的潘家园,我守我的店,不耽误。”
王凯旋走后,沈言沏了壶茶,坐在窗边翻看张老爷子要的《南华经》注本。这是本清代的手抄本,字迹娟秀,注释也颇有见地,是他前阵子从一个旧书摊淘来的,知道张老爷子喜欢,特意留着。
正看着,门口进来个年轻人,神色慌张,手里捧着个青花瓷瓶,哆哆嗦嗦地问:“老老板,您看这瓶能值多少钱?我我急用钱。”
沈言抬眼一看,那瓶子是明代的民窑青花,不算极品,但也值些钱。再看年轻人,衣衫单薄,眼里满是焦虑,不像来捣乱的。
“这瓶是你家传的?”沈言问道。
年轻人点点头,眼圈红了:“是我爷爷留下的。我妈住院了,要做手术,家里实在凑不出钱”
沈言拿起瓶子,仔细看了看,又放回去:“这瓶我收了。给你这个数。”他伸出五根手指。
“五五百?”年轻人愣了一下,显然没料到能值这么多。
“五千。”沈言从柜台里取出钱,递给年轻人,“拿着去给你妈治病。瓶身有点小磕碰,不然能再多给点。”
年轻人接过钱,激动得直哆嗦,“扑通”一声就跪下了:“谢谢您!您真是活菩萨!”
“快起来。”沈言扶起他,“钱拿着赶紧去医院。以后好好过日子,比啥都强。”
年轻人千恩万谢地走了。胡八一正好进来,看到这一幕,问道:“又做好事了?那瓶子最多值三千,您给了五千。”
“他急用钱。”沈言淡淡道,“钱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能帮人一把,就帮一把。”
胡八一笑了:“您现在是越来越像得道高人了。换作以前,您可不会多给一分钱。”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沈言递给胡八一一杯茶,“以前总觉得,钱是底气,越多越好。现在才明白,能帮到人,比钱堆成山更让人踏实。”
下午,张老爷子来取《南华经》注本,看到沈言店里新挂的一幅字——“道法自然”,是沈言自己写的,笔力不算顶尖,却透着股从容淡泊的劲儿。
“好字。”张老爷子赞道,“字如其人,小沈你现在的心境,可比这字值钱多了。”
“老爷子过奖了。”沈言笑着说,“不过是随手写写,让您见笑了。”
“我可没说笑。”张老爷子摩挲着注本,“我活了一辈子,见多了追名逐利的,像你这样,有本事却不张扬,有钱却不挥霍,难得。这‘仙气’啊,不是装出来的,是从骨头里透出来的。”
沈言没接话,只是给老爷子续了杯茶。他知道,张老爷子说的“仙气”,其实就是那份淡然——对钱淡然,对名淡然,对得失淡然。就像他现在,店里的生意好坏,他不怎么上心;淘来的宝贝是真是假,他也看得开;甚至连自己的修为进境,都懒得刻意去琢磨。
傍晚关店时,遇到王凯旋从潘家园回来,手里拎着个鸟笼子,喜气洋洋地说:“沈老板,您看我淘着啥了?一只‘靛颏’,叫得那叫一个清亮!”
沈言凑过去看,那鸟羽毛鲜亮,眼睛灵动,确实是只好鸟。
“多少钱买的?”沈言问道。
“八十!”王凯旋得意道,“那摊主不识货,当成普通野鸟卖,被胖爷我捡着漏了!”
“挺好。”沈言笑着说,“回去好好养着,别让它受委屈。”
三人并肩往胡同里走,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王凯旋兴高采烈地说着潘家园的趣事,胡八一偶尔插两句,沈言在旁边听着,时不时笑一笑,脚步不疾不徐。
路过一家小卖部,王凯旋非要买冰棍,说是“冬天吃冰棍,越吃越精神”。沈言也跟着买了一根,含在嘴里,冰凉的甜意在舌尖化开,竟觉得格外清爽。
“您以前可不吃这玩意儿。”王凯旋看着他,“说太凉,伤脾胃。”
“偶尔吃一次,没事。”沈言舔了口冰棍,“什么事都别太较真,顺其自然就好。”
胡八一看着他,忽然说:“我以前总觉得,像您这样有大本事的人,最后都会离开凡间,去什么仙山修行。可现在看,您怕是要在这胡同里待一辈子了。”
“或许吧。”沈言望着远处的晚霞,“仙山有仙山的清净,胡同有胡同的热闹。对我来说,在哪都一样,心定了,处处都是仙山。”
他说的是心里话。以前他总觉得,修行的终点是脱离尘世,羽化成仙;可现在却觉得,能在这尘世里,守着一家小店,陪着两个兄弟,看日出日落,品柴米油盐,就是最好的修行。
那些道家典籍里说的“羽化登仙”,或许不是指飞到天上去,而是指心境的超脱——在烟火中保持淡然,在喧嚣中守住本心,这大概就是凡人能达到的“仙境”。
回到院里,王凯旋忙着给新淘来的靛颏换水喂食,胡八一在厨房张罗晚饭,沈言则坐在葡萄架下,看着天边最后一抹晚霞消失。晚风轻轻吹过,带着点凉意,却让人觉得舒服。
他想起自己刚到这个时代时的样子,一身本领,满心戒备,像只离群的孤狼;而现在,他身上的戾气早已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温润的淡然,像块被岁月打磨过的玉,不耀眼,却自有光华。
这大概就是岁月的馈赠,是典籍的滋养,是人间烟火的浸润。
沈言笑了笑,站起身,往厨房走去。胡八一喊他吃饭了,今晚做了他爱吃的红烧肉,还炖了锅暖暖的排骨汤。
至于以后会不会真的“成仙”?
管他呢。
至少现在,这人间的饭很香,身边的人很好,这就够了。
他的“仙气”,不在云端,而在这一碗红烧肉里,在兄弟的笑骂声里,在这四九城寻常巷陌的烟火里,淡然而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