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卓群没有走,反而是留下来帮忙。比奇中闻王 首发
老法斯克就葬在不远处的花园里。
没有朋友、宾客,只有宋卓群这个异界来客。
宋卓群看着那块刻着“法斯克”名字的简陋墓碑,看着站在墓前无声哭泣的夏莉,又看了眼沉默的艾玛。
之前艾玛的狂野和彪悍给他很深的印象,一个满口脏话的彪悍老妇人。
此时,面对丈夫的死亡,那层披在外表的彪悍早已消失不见,只剩下一个丈夫死后,强忍伤悲、沉默不语的妻子。
“谢谢你,宋。”艾玛开口感谢。
看着这个憔悴的老妇人,宋卓群摆手,“没事,艾玛夫人。”
“不用叫我夫人,叫我艾玛就行了。”艾玛眼底闪过一抹悲伤。
“抱歉。”宋卓群歉意说道。
“没事。”艾玛摆摆手,表示不在意。
“夏莉,希尔,过来。”艾玛叫来俩人。
开口介绍道:“这是帮我们的恩人,叫宋”
“宋卓群,叫我宋就可以了。”宋卓群忙说道。
夏莉只是微微点了点头,便转身离开。
见状,艾玛歉意说道:“抱歉,夏莉太难过了。”
“没事没事。”宋卓群摆手。
“这是希尔,我的侄子。”艾玛介绍。
“你好,宋。”希尔伸出手。
“你好,希尔。”
俩人握了握手。
希尔并不是一个黑娃,是一个金发小子。
打过招呼,相互认识后,希尔冲艾玛说道:“姑妈,我去看看夏莉。”
艾玛点头,希尔快步离开。
简单介绍后,艾玛才进入正题:“宋,你是夏人?”
夏人?
宋卓群一怔,应该是这个世界的种花家。
“对。”他点头。
她上下打量了几眼宋卓群,然后说道:“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留下来。”
宋卓群有些犹豫,但想了下还是点头应下,他当然不可能在这里留15天,那不符合他参赛的目的。
他准备留一两天,向艾玛了解清楚周围的情况再动身。
今天这场火并,让他意识到,这里危机四伏。
他如果什么都不清楚就一股脑的硬闯,只会吃大亏。
他再厉害,终究也是双拳难敌四手。
见他答应下来,艾玛挤出一抹笑容,“跟我来吧,宋,去看看你的房间。”
“看样子,宋卓群是打算留在这里了,不知道他会在这里停留多久,又或许一直留到比赛结束。”
“或许,一直在这里待到比赛结束,并不是什么好主意,火并的那群暴徒可没有死完,死了这么多人,对方会就这么放弃吗?”
“说不定过两天就会捲土重来。”
“让我们拭目以待吧,接下来让我们的视线投向下一位参赛的倖存者,看看他的表现如何”
划面调转。
一个面相老实的中年男人出现在直播间,此时的他正背着一个背包,一路向前狂奔,身后群尸疯狂追逐。
“嘶,这位来自山城的倖存者,情况似乎不妙啊,他这是洗劫了金店,一个不小心就引起了群尸追逐。”
“让我们看看他是否能在群尸口中逃出生天。”
随着周城话音落下,直播间的划面定格在这位山城倖存者身上。
庞大安,四十九岁,是山城三千多万人中最普通的那一类人。
他没有文化,也不太会说话,只会点泥水匠的活儿,平日就靠着这点手艺活养活一大家人。
他家一共有五口人。
夫妻二人加上三个孩子。
最大的孩子刚上大一,最小的孩子刚读小学。
庞大安很勤劳,白天做完活儿之后,晚上还会去找点事做,他不敢停下来,也不敢休息。
一家五口的开销太大了。
特别是大儿子刚上大一,一年的学费再加上每月的生活费,对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但老庞家好不容易出了一个大学生,他就是去拚命干活也得供儿子上学,希望儿子好好学,以后出来找个好工作,到时候他也就能休息休息了。
庞大安,是种花最典型的传统男人,也是万千种花百姓中最普通最普通的一类人,
从来不会和妻子说什么甜言蜜语,送什么花,也不懂得怎么关心孩子,他的关心方式就是问孩子在学校吃没吃饱,天冷了要多穿点衣服,要好好学习,认真读书,以后出来才能找一份好工作
这么一个勉强维持生活的普通家庭,但凡遭遇一点变故,就会连生活都成困难。
然而,厄运专挑苦命人,麻绳专挑细处断
妻子检查出了重病,需要几十万的手术费。
几十万啊,这对于一个普通家庭而言,尚且是一笔巨款,更别提庞大安这种家庭,就算是倾家荡产也凑不出来几十万。
妻子得到消息后,没有悲伤,只是像往常一样做着家务,说了一句:“我不治,钱留着给孩子读书。”
庞大安没有说话,只是沉默着走出房间,那天晚上,他一个人坐在出租屋的台阶上,抽了整整一包烟。
第二天,他红着眼睛,原本就有些佝偻的背似乎又驼了几分。
“我出去上工了,中午不回来吃。”
本来妻子这件事他是不想告诉大儿子的,可不知大儿子从哪儿得到的消息,请假连夜回到了家里。
他哭着说不读书了,他要出去上班,找工作给母亲治病。
那晚,是自从大儿子读高中之后,庞大安第一次动手打了他,清脆的巴掌声一下就把大儿子的脸扇肿。
二儿子和小女儿哭闹着,一时间本就拥挤的出租屋显得更加拥挤了。
“我就是不读书了,我要挣钱给我妈治病!”
大儿子好似赌气一样,哭泣嘶喊着跑出了家,妻子想出去把他叫回来,被庞大安制止。
妻子嘴上有些埋怨,“娃儿请假大老远的跑回来,你啷个还打他,娃儿还不是为我好。”
听到这话,老实了一辈子的庞大安,从没对妻子发过脾气的他,第一次发了火。
“为你好?他说不读书了是叫为你好迈!”
“他不读书他能干啥子!你想让他像我一样,一辈子都只能在工地上,一辈子都只能搬砖,一辈子都只能跟泥巴、水泥打交道迈!”
妻子沉默着,抱起小女儿轻轻地拍打着她的背,叫二儿子快点去睡觉,明天还要上课。
吼完后,看着这一幕的庞大安沉默了。
他就这么站在原地,愣愣地看着。
半晌,等妻子哄睡了小女儿走出来,庞大安才沉默着开口:“不能让娃儿辍学,他只有读书才有出路。”
妻子明白丈夫肩上的重担,点点头:“晓得了,你快点出去把娃儿找回来,大晚上一个人在外头不安全。”
庞大安点点头,转身出门。
他出去找了很久都没找到,实在无奈的他准备先回家看看儿子回去没,如果没回去的话他再继续出来找。
在回家的时候才发现,大儿子正坐在楼梯口,无声地哭泣着。
听到有人过来的声音,大儿子连忙扭过头,生怕路过的人看见自己一个人在这里哭。
可是他听到的却是父亲的声音:“么儿。”
他一愣,扭头望去。
在昏暗的灯光下,父亲的影子有些模糊。
庞大安走过来,坐在了他身边。
一时间,这对父子谁都没说话。
庞大安看着年轻的大儿子侧着头,他张了张嘴,最终一句话都没有说出口。
他从兜里摸出一包廉价的红双喜,取出一根咬在嘴里,他准备点火时,顿了下,鬼使神差的又抽出一根,碰了碰儿子的胳膊,“抽烟不?”
大儿子回头,明显一愣,但还是伸手接过了香烟。
庞大安点燃自己嘴里的烟后,伸手去给儿子点燃。
大儿子抬手挡住风,发现父亲点烟的手上纹路很深,皮肤很老、很沧桑,纹路里面始终都有泥巴。
他扭头看向父亲,他还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看父亲的脸。
他有些恍惚,父亲脸上的皱纹不知什么时候越来越多,越来越深了,曾经明亮的眼睛也多了一层灰濛,变得有些浑浊。
“咳咳。”这是大儿子第一次抽烟。
庞大安笑笑,“不会抽就给我吧。”
大儿子摇头拒绝,只是默默的尝着口中有些辛辣的味道。
父子二人就这么坐在台阶上,谁也没说话。
楼道的声控灯熄了,黑暗包裹而来,只剩下两个泛着火光的红点在黑暗中忽明忽暗。
抽完嘴里的烟,庞大安踩灭烟头,“么儿,你要读书,你妈的事情我晓得,钱的事情爸爸会去想办法。”
大儿子想说什么,黑暗中父亲的大手却精准地按在他的肩膀上,“么儿,爸爸不想你跟我一样,一辈子都要踩在水泥跟泥巴里面。”
“你只有读书,只有读书以后才能找个好工作。”
说完,庞大安站起身。
“爸爸。”
大儿子突然开口,声控灯好似受惊的小鸟,突然亮起。
庞大安看来。
“我真的不想读书了,我要去上班,我要挣钱给妈妈治病。”
一听到这话,庞大安心里的火气一下就冒了起来,手一抬,下意识就想一巴掌打过去。
可是当他看见大儿子不躲不闪,一脸倔强,眼睛中闪烁的泪光,心里的某根弦似乎断了,抬起的手放下。
看着大儿子,他有些恍惚,不知不觉间当年那个屁大点的孩子,一口一个爸爸叫着的小不点,现在竟然已经长得比老子还要高了。
怎么突然间孩子就长这么大了啊
“随便你嘛。”庞大安说出这句话,转身朝着楼上走去。
大儿子望着父亲上楼的背影,精神一阵恍惚。
在昏黄的灯光下,父亲好似背着千斤重的东西一样,什么时候父亲的背这么驼了?
在这一刻,他才突然意识到,父亲已经老了,已经不再年轻了
大儿子擦了擦泛红的眼睛,跟着回到了家。
那天晚上,庞大安久违的和大儿子睡在一起,还记得上次父子俩睡在一起是什么时候?
好像那时的大儿子,还只是一个半大点的孩子
一晚上,大儿子都没睡,看着手机嘴里一直在嘀咕着什么。
庞大安一晚上也没有睡着,他听到儿子说参加什么比赛,可以赢一百万。
一百万三个字,砸进了他的心里。
他没文化,手机也是个老年机,他只能询问大儿子是什么比赛,又问丧尸是什么东西。
老实了一辈子的庞大安,把唯一一次偷奸耍滑和欺骗放在了自己儿子身上。
“跑快点,再跑快点,我不能死,我不能死,老婆子还在等着治病,么儿还要读书,只要有了这笔钱,么儿就可以专心读书了”
庞大安嘴里不停喃呢着,面对身后群尸的追逐,尽管他已经感觉自己快要跑不动了,可还是咬紧牙关,拚命往前跑。
人类,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生物,有人第一次见面送一束花,三两句甜言蜜语就可以睡在一起,相互称呼着对方亲爱的,我爱你三个字可以轻而易举的说出口,然而却可以在昨晚还说着我爱你,第二天就吵着分手,并咒骂唾弃对方。
也有人结婚大半辈子,没有花,没有甜言蜜语,有的只是生活中因为柴米油盐的拌嘴,却能一直白头偕老。
庞大安爱自己的妻子吗?
显然他是爱的,但却从未对妻子说过“我爱你”三个字。
人类,是一种拥有无限潜力的生物。
某位母亲看见自己的孩子被压在车下,竟能徒手将车抬起救回自己的孩子。
此时庞大安心里只有一个信念,跑,一直跑,拚命也要跑!
他要活下去,只有活下去,妻子才能活下去,儿子才会继续去读书。
他是穷苦家的孩子,从小他的父亲就告诉他,做人啊,一定要老老实实的,脚踏实地的做事,不能懒惰。
到了种庄稼的时间,就要去种庄稼,到了收谷子的时候就要去收谷子,在他的记忆里,父亲似乎一年四季都在地里忙碌,这一忙,就是一辈子。
普通人,一辈子能遇到一个机会不容易,一定要拼尽全力去抓住。
如果拼尽全力都抓不住的话,就拚命!
普通人,要想出人头地,只有拚命!
庞大安就是这么一个普通到再也不能普通的人,他不想出人头地,他只想救陪了自己大半辈子的老婆子,让么儿可以安安心心的读书,以后啊,找一个好工作,然后再结婚、生娃儿
(再次奉上六千字。)
宋卓群没有走,反而是留下来帮忙。
老法斯克就葬在不远处的花园里。
没有朋友、宾客,只有宋卓群这个异界来客。
宋卓群看着那块刻着“法斯克”名字的简陋墓碑,看着站在墓前无声哭泣的夏莉,又看了眼沉默的艾玛。
之前艾玛的狂野和彪悍给他很深的印象,一个满口脏话的彪悍老妇人。
此时,面对丈夫的死亡,那层披在外表的彪悍早已消失不见,只剩下一个丈夫死后,强忍伤悲、沉默不语的妻子。
“谢谢你,宋。”艾玛开口感谢。
看着这个憔悴的老妇人,宋卓群摆手,“没事,艾玛夫人。”
“不用叫我夫人,叫我艾玛就行了。”艾玛眼底闪过一抹悲伤。
“抱歉。”宋卓群歉意说道。
“没事。”艾玛摆摆手,表示不在意。
“夏莉,希尔,过来。”艾玛叫来俩人。
开口介绍道:“这是帮我们的恩人,叫宋”
“宋卓群,叫我宋就可以了。”宋卓群忙说道。
夏莉只是微微点了点头,便转身离开。
见状,艾玛歉意说道:“抱歉,夏莉太难过了。”
“没事没事。”宋卓群摆手。
“这是希尔,我的侄子。”艾玛介绍。
“你好,宋。”希尔伸出手。
“你好,希尔。”
俩人握了握手。
希尔并不是一个黑娃,是一个金发小子。
打过招呼,相互认识后,希尔冲艾玛说道:“姑妈,我去看看夏莉。”
艾玛点头,希尔快步离开。
简单介绍后,艾玛才进入正题:“宋,你是夏人?”
夏人?
宋卓群一怔,应该是这个世界的种花家。
“对。”他点头。
她上下打量了几眼宋卓群,然后说道:“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留下来。”
宋卓群有些犹豫,但想了下还是点头应下,他当然不可能在这里留15天,那不符合他参赛的目的。
他准备留一两天,向艾玛了解清楚周围的情况再动身。
今天这场火并,让他意识到,这里危机四伏。
他如果什么都不清楚就一股脑的硬闯,只会吃大亏。
他再厉害,终究也是双拳难敌四手。
见他答应下来,艾玛挤出一抹笑容,“跟我来吧,宋,去看看你的房间。”
“看样子,宋卓群是打算留在这里了,不知道他会在这里停留多久,又或许一直留到比赛结束。”
“或许,一直在这里待到比赛结束,并不是什么好主意,火并的那群暴徒可没有死完,死了这么多人,对方会就这么放弃吗?”
“说不定过两天就会捲土重来。”
“让我们拭目以待吧,接下来让我们的视线投向下一位参赛的倖存者,看看他的表现如何”
划面调转。
一个面相老实的中年男人出现在直播间,此时的他正背着一个背包,一路向前狂奔,身后群尸疯狂追逐。
“嘶,这位来自山城的倖存者,情况似乎不妙啊,他这是洗劫了金店,一个不小心就引起了群尸追逐。”
“让我们看看他是否能在群尸口中逃出生天。”
随着周城话音落下,直播间的划面定格在这位山城倖存者身上。
庞大安,四十九岁,是山城三千多万人中最普通的那一类人。
他没有文化,也不太会说话,只会点泥水匠的活儿,平日就靠着这点手艺活养活一大家人。
他家一共有五口人。
夫妻二人加上三个孩子。
最大的孩子刚上大一,最小的孩子刚读小学。
庞大安很勤劳,白天做完活儿之后,晚上还会去找点事做,他不敢停下来,也不敢休息。
一家五口的开销太大了。
特别是大儿子刚上大一,一年的学费再加上每月的生活费,对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但老庞家好不容易出了一个大学生,他就是去拚命干活也得供儿子上学,希望儿子好好学,以后出来找个好工作,到时候他也就能休息休息了。
庞大安,是种花最典型的传统男人,也是万千种花百姓中最普通最普通的一类人,
从来不会和妻子说什么甜言蜜语,送什么花,也不懂得怎么关心孩子,他的关心方式就是问孩子在学校吃没吃饱,天冷了要多穿点衣服,要好好学习,认真读书,以后出来才能找一份好工作
这么一个勉强维持生活的普通家庭,但凡遭遇一点变故,就会连生活都成困难。
然而,厄运专挑苦命人,麻绳专挑细处断
妻子检查出了重病,需要几十万的手术费。
几十万啊,这对于一个普通家庭而言,尚且是一笔巨款,更别提庞大安这种家庭,就算是倾家荡产也凑不出来几十万。
妻子得到消息后,没有悲伤,只是像往常一样做着家务,说了一句:“我不治,钱留着给孩子读书。”
庞大安没有说话,只是沉默着走出房间,那天晚上,他一个人坐在出租屋的台阶上,抽了整整一包烟。
第二天,他红着眼睛,原本就有些佝偻的背似乎又驼了几分。
“我出去上工了,中午不回来吃。”
本来妻子这件事他是不想告诉大儿子的,可不知大儿子从哪儿得到的消息,请假连夜回到了家里。
他哭着说不读书了,他要出去上班,找工作给母亲治病。
那晚,是自从大儿子读高中之后,庞大安第一次动手打了他,清脆的巴掌声一下就把大儿子的脸扇肿。
二儿子和小女儿哭闹着,一时间本就拥挤的出租屋显得更加拥挤了。
“我就是不读书了,我要挣钱给我妈治病!”
大儿子好似赌气一样,哭泣嘶喊着跑出了家,妻子想出去把他叫回来,被庞大安制止。
宋卓群没有走,反而是留下来帮忙。
老法斯克就葬在不远处的花园里。
没有朋友、宾客,只有宋卓群这个异界来客。
宋卓群看着那块刻着“法斯克”名字的简陋墓碑,看着站在墓前无声哭泣的夏莉,又看了眼沉默的艾玛。
之前艾玛的狂野和彪悍给他很深的印象,一个满口脏话的彪悍老妇人。
此时,面对丈夫的死亡,那层披在外表的彪悍早已消失不见,只剩下一个丈夫死后,强忍伤悲、沉默不语的妻子。
“谢谢你,宋。”艾玛开口感谢。
看着这个憔悴的老妇人,宋卓群摆手,“没事,艾玛夫人。”
“不用叫我夫人,叫我艾玛就行了。”艾玛眼底闪过一抹悲伤。
“抱歉。”宋卓群歉意说道。
“没事。”艾玛摆摆手,表示不在意。
“夏莉,希尔,过来。”艾玛叫来俩人。
开口介绍道:“这是帮我们的恩人,叫宋”
“宋卓群,叫我宋就可以了。”宋卓群忙说道。
夏莉只是微微点了点头,便转身离开。
见状,艾玛歉意说道:“抱歉,夏莉太难过了。”
“没事没事。”宋卓群摆手。
“这是希尔,我的侄子。”艾玛介绍。
“你好,宋。”希尔伸出手。
“你好,希尔。”
俩人握了握手。
希尔并不是一个黑娃,是一个金发小子。
打过招呼,相互认识后,希尔冲艾玛说道:“姑妈,我去看看夏莉。”
艾玛点头,希尔快步离开。
简单介绍后,艾玛才进入正题:“宋,你是夏人?”
夏人?
宋卓群一怔,应该是这个世界的种花家。
“对。”他点头。
她上下打量了几眼宋卓群,然后说道:“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留下来。”
宋卓群有些犹豫,但想了下还是点头应下,他当然不可能在这里留15天,那不符合他参赛的目的。
他准备留一两天,向艾玛了解清楚周围的情况再动身。
今天这场火并,让他意识到,这里危机四伏。
他如果什么都不清楚就一股脑的硬闯,只会吃大亏。
他再厉害,终究也是双拳难敌四手。
见他答应下来,艾玛挤出一抹笑容,“跟我来吧,宋,去看看你的房间。”
“看样子,宋卓群是打算留在这里了,不知道他会在这里停留多久,又或许一直留到比赛结束。”
“或许,一直在这里待到比赛结束,并不是什么好主意,火并的那群暴徒可没有死完,死了这么多人,对方会就这么放弃吗?”
“说不定过两天就会捲土重来。”
“让我们拭目以待吧,接下来让我们的视线投向下一位参赛的倖存者,看看他的表现如何”
划面调转。
一个面相老实的中年男人出现在直播间,此时的他正背着一个背包,一路向前狂奔,身后群尸疯狂追逐。
“嘶,这位来自山城的倖存者,情况似乎不妙啊,他这是洗劫了金店,一个不小心就引起了群尸追逐。”
“让我们看看他是否能在群尸口中逃出生天。”
随着周城话音落下,直播间的划面定格在这位山城倖存者身上。
庞大安,四十九岁,是山城三千多万人中最普通的那一类人。
他没有文化,也不太会说话,只会点泥水匠的活儿,平日就靠着这点手艺活养活一大家人。
他家一共有五口人。
夫妻二人加上三个孩子。
最大的孩子刚上大一,最小的孩子刚读小学。
庞大安很勤劳,白天做完活儿之后,晚上还会去找点事做,他不敢停下来,也不敢休息。
一家五口的开销太大了。
特别是大儿子刚上大一,一年的学费再加上每月的生活费,对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但老庞家好不容易出了一个大学生,他就是去拚命干活也得供儿子上学,希望儿子好好学,以后出来找个好工作,到时候他也就能休息休息了。
庞大安,是种花最典型的传统男人,也是万千种花百姓中最普通最普通的一类人,
从来不会和妻子说什么甜言蜜语,送什么花,也不懂得怎么关心孩子,他的关心方式就是问孩子在学校吃没吃饱,天冷了要多穿点衣服,要好好学习,认真读书,以后出来才能找一份好工作
这么一个勉强维持生活的普通家庭,但凡遭遇一点变故,就会连生活都成困难。
然而,厄运专挑苦命人,麻绳专挑细处断
妻子检查出了重病,需要几十万的手术费。
几十万啊,这对于一个普通家庭而言,尚且是一笔巨款,更别提庞大安这种家庭,就算是倾家荡产也凑不出来几十万。
妻子得到消息后,没有悲伤,只是像往常一样做着家务,说了一句:“我不治,钱留着给孩子读书。”
庞大安没有说话,只是沉默着走出房间,那天晚上,他一个人坐在出租屋的台阶上,抽了整整一包烟。
第二天,他红着眼睛,原本就有些佝偻的背似乎又驼了几分。
“我出去上工了,中午不回来吃。”
本来妻子这件事他是不想告诉大儿子的,可不知大儿子从哪儿得到的消息,请假连夜回到了家里。
他哭着说不读书了,他要出去上班,找工作给母亲治病。
那晚,是自从大儿子读高中之后,庞大安第一次动手打了他,清脆的巴掌声一下就把大儿子的脸扇肿。
二儿子和小女儿哭闹着,一时间本就拥挤的出租屋显得更加拥挤了。
“我就是不读书了,我要挣钱给我妈治病!”
大儿子好似赌气一样,哭泣嘶喊着跑出了家,妻子想出去把他叫回来,被庞大安制止。
宋卓群没有走,反而是留下来帮忙。
老法斯克就葬在不远处的花园里。
没有朋友、宾客,只有宋卓群这个异界来客。
宋卓群看着那块刻着“法斯克”名字的简陋墓碑,看着站在墓前无声哭泣的夏莉,又看了眼沉默的艾玛。
之前艾玛的狂野和彪悍给他很深的印象,一个满口脏话的彪悍老妇人。
此时,面对丈夫的死亡,那层披在外表的彪悍早已消失不见,只剩下一个丈夫死后,强忍伤悲、沉默不语的妻子。
“谢谢你,宋。”艾玛开口感谢。
看着这个憔悴的老妇人,宋卓群摆手,“没事,艾玛夫人。”
“不用叫我夫人,叫我艾玛就行了。”艾玛眼底闪过一抹悲伤。
“抱歉。”宋卓群歉意说道。
“没事。”艾玛摆摆手,表示不在意。
“夏莉,希尔,过来。”艾玛叫来俩人。
开口介绍道:“这是帮我们的恩人,叫宋”
“宋卓群,叫我宋就可以了。”宋卓群忙说道。
夏莉只是微微点了点头,便转身离开。
见状,艾玛歉意说道:“抱歉,夏莉太难过了。”
“没事没事。”宋卓群摆手。
“这是希尔,我的侄子。”艾玛介绍。
“你好,宋。”希尔伸出手。
“你好,希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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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介绍后,艾玛才进入正题:“宋,你是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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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卓群一怔,应该是这个世界的种花家。
“对。”他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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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卓群有些犹豫,但想了下还是点头应下,他当然不可能在这里留15天,那不符合他参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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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一直在这里待到比赛结束,并不是什么好主意,火并的那群暴徒可没有死完,死了这么多人,对方会就这么放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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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安,四十九岁,是山城三千多万人中最普通的那一类人。
他没有文化,也不太会说话,只会点泥水匠的活儿,平日就靠着这点手艺活养活一大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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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孩子刚上大一,最小的孩子刚读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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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五口的开销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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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老庞家好不容易出了一个大学生,他就是去拚命干活也得供儿子上学,希望儿子好好学,以后出来找个好工作,到时候他也就能休息休息了。
庞大安,是种花最典型的传统男人,也是万千种花百姓中最普通最普通的一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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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厄运专挑苦命人,麻绳专挑细处断
妻子检查出了重病,需要几十万的手术费。
几十万啊,这对于一个普通家庭而言,尚且是一笔巨款,更别提庞大安这种家庭,就算是倾家荡产也凑不出来几十万。
妻子得到消息后,没有悲伤,只是像往常一样做着家务,说了一句:“我不治,钱留着给孩子读书。”
庞大安没有说话,只是沉默着走出房间,那天晚上,他一个人坐在出租屋的台阶上,抽了整整一包烟。
第二天,他红着眼睛,原本就有些佝偻的背似乎又驼了几分。
“我出去上工了,中午不回来吃。”
本来妻子这件事他是不想告诉大儿子的,可不知大儿子从哪儿得到的消息,请假连夜回到了家里。
他哭着说不读书了,他要出去上班,找工作给母亲治病。
那晚,是自从大儿子读高中之后,庞大安第一次动手打了他,清脆的巴掌声一下就把大儿子的脸扇肿。
二儿子和小女儿哭闹着,一时间本就拥挤的出租屋显得更加拥挤了。
“我就是不读书了,我要挣钱给我妈治病!”
大儿子好似赌气一样,哭泣嘶喊着跑出了家,妻子想出去把他叫回来,被庞大安制止。
宋卓群没有走,反而是留下来帮忙。
老法斯克就葬在不远处的花园里。
没有朋友、宾客,只有宋卓群这个异界来客。
宋卓群看着那块刻着“法斯克”名字的简陋墓碑,看着站在墓前无声哭泣的夏莉,又看了眼沉默的艾玛。
之前艾玛的狂野和彪悍给他很深的印象,一个满口脏话的彪悍老妇人。
此时,面对丈夫的死亡,那层披在外表的彪悍早已消失不见,只剩下一个丈夫死后,强忍伤悲、沉默不语的妻子。
“谢谢你,宋。”艾玛开口感谢。
看着这个憔悴的老妇人,宋卓群摆手,“没事,艾玛夫人。”
“不用叫我夫人,叫我艾玛就行了。”艾玛眼底闪过一抹悲伤。
“抱歉。”宋卓群歉意说道。
“没事。”艾玛摆摆手,表示不在意。
“夏莉,希尔,过来。”艾玛叫来俩人。
开口介绍道:“这是帮我们的恩人,叫宋”
“宋卓群,叫我宋就可以了。”宋卓群忙说道。
夏莉只是微微点了点头,便转身离开。
见状,艾玛歉意说道:“抱歉,夏莉太难过了。”
“没事没事。”宋卓群摆手。
“这是希尔,我的侄子。”艾玛介绍。
“你好,宋。”希尔伸出手。
“你好,希尔。”
俩人握了握手。
希尔并不是一个黑娃,是一个金发小子。
打过招呼,相互认识后,希尔冲艾玛说道:“姑妈,我去看看夏莉。”
艾玛点头,希尔快步离开。
简单介绍后,艾玛才进入正题:“宋,你是夏人?”
夏人?
宋卓群一怔,应该是这个世界的种花家。
“对。”他点头。
她上下打量了几眼宋卓群,然后说道:“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留下来。”
宋卓群有些犹豫,但想了下还是点头应下,他当然不可能在这里留15天,那不符合他参赛的目的。
他准备留一两天,向艾玛了解清楚周围的情况再动身。
今天这场火并,让他意识到,这里危机四伏。
他如果什么都不清楚就一股脑的硬闯,只会吃大亏。
他再厉害,终究也是双拳难敌四手。
见他答应下来,艾玛挤出一抹笑容,“跟我来吧,宋,去看看你的房间。”
“看样子,宋卓群是打算留在这里了,不知道他会在这里停留多久,又或许一直留到比赛结束。”
“或许,一直在这里待到比赛结束,并不是什么好主意,火并的那群暴徒可没有死完,死了这么多人,对方会就这么放弃吗?”
“说不定过两天就会捲土重来。”
“让我们拭目以待吧,接下来让我们的视线投向下一位参赛的倖存者,看看他的表现如何”
划面调转。
一个面相老实的中年男人出现在直播间,此时的他正背着一个背包,一路向前狂奔,身后群尸疯狂追逐。
“嘶,这位来自山城的倖存者,情况似乎不妙啊,他这是洗劫了金店,一个不小心就引起了群尸追逐。”
“让我们看看他是否能在群尸口中逃出生天。”
随着周城话音落下,直播间的划面定格在这位山城倖存者身上。
庞大安,四十九岁,是山城三千多万人中最普通的那一类人。
他没有文化,也不太会说话,只会点泥水匠的活儿,平日就靠着这点手艺活养活一大家人。
他家一共有五口人。
夫妻二人加上三个孩子。
最大的孩子刚上大一,最小的孩子刚读小学。
庞大安很勤劳,白天做完活儿之后,晚上还会去找点事做,他不敢停下来,也不敢休息。
一家五口的开销太大了。
特别是大儿子刚上大一,一年的学费再加上每月的生活费,对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但老庞家好不容易出了一个大学生,他就是去拚命干活也得供儿子上学,希望儿子好好学,以后出来找个好工作,到时候他也就能休息休息了。
庞大安,是种花最典型的传统男人,也是万千种花百姓中最普通最普通的一类人,
从来不会和妻子说什么甜言蜜语,送什么花,也不懂得怎么关心孩子,他的关心方式就是问孩子在学校吃没吃饱,天冷了要多穿点衣服,要好好学习,认真读书,以后出来才能找一份好工作
这么一个勉强维持生活的普通家庭,但凡遭遇一点变故,就会连生活都成困难。
然而,厄运专挑苦命人,麻绳专挑细处断
妻子检查出了重病,需要几十万的手术费。
几十万啊,这对于一个普通家庭而言,尚且是一笔巨款,更别提庞大安这种家庭,就算是倾家荡产也凑不出来几十万。
妻子得到消息后,没有悲伤,只是像往常一样做着家务,说了一句:“我不治,钱留着给孩子读书。”
庞大安没有说话,只是沉默着走出房间,那天晚上,他一个人坐在出租屋的台阶上,抽了整整一包烟。
第二天,他红着眼睛,原本就有些佝偻的背似乎又驼了几分。
“我出去上工了,中午不回来吃。”
本来妻子这件事他是不想告诉大儿子的,可不知大儿子从哪儿得到的消息,请假连夜回到了家里。
他哭着说不读书了,他要出去上班,找工作给母亲治病。
那晚,是自从大儿子读高中之后,庞大安第一次动手打了他,清脆的巴掌声一下就把大儿子的脸扇肿。
二儿子和小女儿哭闹着,一时间本就拥挤的出租屋显得更加拥挤了。
“我就是不读书了,我要挣钱给我妈治病!”
大儿子好似赌气一样,哭泣嘶喊着跑出了家,妻子想出去把他叫回来,被庞大安制止。
宋卓群没有走,反而是留下来帮忙。
老法斯克就葬在不远处的花园里。
没有朋友、宾客,只有宋卓群这个异界来客。
宋卓群看着那块刻着“法斯克”名字的简陋墓碑,看着站在墓前无声哭泣的夏莉,又看了眼沉默的艾玛。
之前艾玛的狂野和彪悍给他很深的印象,一个满口脏话的彪悍老妇人。
此时,面对丈夫的死亡,那层披在外表的彪悍早已消失不见,只剩下一个丈夫死后,强忍伤悲、沉默不语的妻子。
“谢谢你,宋。”艾玛开口感谢。
看着这个憔悴的老妇人,宋卓群摆手,“没事,艾玛夫人。”
“不用叫我夫人,叫我艾玛就行了。”艾玛眼底闪过一抹悲伤。
“抱歉。”宋卓群歉意说道。
“没事。”艾玛摆摆手,表示不在意。
“夏莉,希尔,过来。”艾玛叫来俩人。
开口介绍道:“这是帮我们的恩人,叫宋”
“宋卓群,叫我宋就可以了。”宋卓群忙说道。
夏莉只是微微点了点头,便转身离开。
见状,艾玛歉意说道:“抱歉,夏莉太难过了。”
“没事没事。”宋卓群摆手。
“这是希尔,我的侄子。”艾玛介绍。
“你好,宋。”希尔伸出手。
“你好,希尔。”
俩人握了握手。
希尔并不是一个黑娃,是一个金发小子。
打过招呼,相互认识后,希尔冲艾玛说道:“姑妈,我去看看夏莉。”
艾玛点头,希尔快步离开。
简单介绍后,艾玛才进入正题:“宋,你是夏人?”
夏人?
宋卓群一怔,应该是这个世界的种花家。
“对。”他点头。
她上下打量了几眼宋卓群,然后说道:“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留下来。”
宋卓群有些犹豫,但想了下还是点头应下,他当然不可能在这里留15天,那不符合他参赛的目的。
他准备留一两天,向艾玛了解清楚周围的情况再动身。
今天这场火并,让他意识到,这里危机四伏。
他如果什么都不清楚就一股脑的硬闯,只会吃大亏。
他再厉害,终究也是双拳难敌四手。
见他答应下来,艾玛挤出一抹笑容,“跟我来吧,宋,去看看你的房间。”
“看样子,宋卓群是打算留在这里了,不知道他会在这里停留多久,又或许一直留到比赛结束。”
“或许,一直在这里待到比赛结束,并不是什么好主意,火并的那群暴徒可没有死完,死了这么多人,对方会就这么放弃吗?”
“说不定过两天就会捲土重来。”
“让我们拭目以待吧,接下来让我们的视线投向下一位参赛的倖存者,看看他的表现如何”
划面调转。
一个面相老实的中年男人出现在直播间,此时的他正背着一个背包,一路向前狂奔,身后群尸疯狂追逐。
“嘶,这位来自山城的倖存者,情况似乎不妙啊,他这是洗劫了金店,一个不小心就引起了群尸追逐。”
“让我们看看他是否能在群尸口中逃出生天。”
随着周城话音落下,直播间的划面定格在这位山城倖存者身上。
庞大安,四十九岁,是山城三千多万人中最普通的那一类人。
他没有文化,也不太会说话,只会点泥水匠的活儿,平日就靠着这点手艺活养活一大家人。
他家一共有五口人。
夫妻二人加上三个孩子。
最大的孩子刚上大一,最小的孩子刚读小学。
庞大安很勤劳,白天做完活儿之后,晚上还会去找点事做,他不敢停下来,也不敢休息。
一家五口的开销太大了。
特别是大儿子刚上大一,一年的学费再加上每月的生活费,对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但老庞家好不容易出了一个大学生,他就是去拚命干活也得供儿子上学,希望儿子好好学,以后出来找个好工作,到时候他也就能休息休息了。
庞大安,是种花最典型的传统男人,也是万千种花百姓中最普通最普通的一类人,
从来不会和妻子说什么甜言蜜语,送什么花,也不懂得怎么关心孩子,他的关心方式就是问孩子在学校吃没吃饱,天冷了要多穿点衣服,要好好学习,认真读书,以后出来才能找一份好工作
这么一个勉强维持生活的普通家庭,但凡遭遇一点变故,就会连生活都成困难。
然而,厄运专挑苦命人,麻绳专挑细处断
妻子检查出了重病,需要几十万的手术费。
几十万啊,这对于一个普通家庭而言,尚且是一笔巨款,更别提庞大安这种家庭,就算是倾家荡产也凑不出来几十万。
妻子得到消息后,没有悲伤,只是像往常一样做着家务,说了一句:“我不治,钱留着给孩子读书。”
庞大安没有说话,只是沉默着走出房间,那天晚上,他一个人坐在出租屋的台阶上,抽了整整一包烟。
第二天,他红着眼睛,原本就有些佝偻的背似乎又驼了几分。
“我出去上工了,中午不回来吃。”
本来妻子这件事他是不想告诉大儿子的,可不知大儿子从哪儿得到的消息,请假连夜回到了家里。
他哭着说不读书了,他要出去上班,找工作给母亲治病。
那晚,是自从大儿子读高中之后,庞大安第一次动手打了他,清脆的巴掌声一下就把大儿子的脸扇肿。
二儿子和小女儿哭闹着,一时间本就拥挤的出租屋显得更加拥挤了。
“我就是不读书了,我要挣钱给我妈治病!”
大儿子好似赌气一样,哭泣嘶喊着跑出了家,妻子想出去把他叫回来,被庞大安制止。
宋卓群没有走,反而是留下来帮忙。
老法斯克就葬在不远处的花园里。
没有朋友、宾客,只有宋卓群这个异界来客。
宋卓群看着那块刻着“法斯克”名字的简陋墓碑,看着站在墓前无声哭泣的夏莉,又看了眼沉默的艾玛。
之前艾玛的狂野和彪悍给他很深的印象,一个满口脏话的彪悍老妇人。
此时,面对丈夫的死亡,那层披在外表的彪悍早已消失不见,只剩下一个丈夫死后,强忍伤悲、沉默不语的妻子。
“谢谢你,宋。”艾玛开口感谢。
看着这个憔悴的老妇人,宋卓群摆手,“没事,艾玛夫人。”
“不用叫我夫人,叫我艾玛就行了。”艾玛眼底闪过一抹悲伤。
“抱歉。”宋卓群歉意说道。
“没事。”艾玛摆摆手,表示不在意。
“夏莉,希尔,过来。”艾玛叫来俩人。
开口介绍道:“这是帮我们的恩人,叫宋”
“宋卓群,叫我宋就可以了。”宋卓群忙说道。
夏莉只是微微点了点头,便转身离开。
见状,艾玛歉意说道:“抱歉,夏莉太难过了。”
“没事没事。”宋卓群摆手。
“这是希尔,我的侄子。”艾玛介绍。
“你好,宋。”希尔伸出手。
“你好,希尔。”
俩人握了握手。
希尔并不是一个黑娃,是一个金发小子。
打过招呼,相互认识后,希尔冲艾玛说道:“姑妈,我去看看夏莉。”
艾玛点头,希尔快步离开。
简单介绍后,艾玛才进入正题:“宋,你是夏人?”
夏人?
宋卓群一怔,应该是这个世界的种花家。
“对。”他点头。
她上下打量了几眼宋卓群,然后说道:“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留下来。”
宋卓群有些犹豫,但想了下还是点头应下,他当然不可能在这里留15天,那不符合他参赛的目的。
他准备留一两天,向艾玛了解清楚周围的情况再动身。
今天这场火并,让他意识到,这里危机四伏。
他如果什么都不清楚就一股脑的硬闯,只会吃大亏。
他再厉害,终究也是双拳难敌四手。
见他答应下来,艾玛挤出一抹笑容,“跟我来吧,宋,去看看你的房间。”
“看样子,宋卓群是打算留在这里了,不知道他会在这里停留多久,又或许一直留到比赛结束。”
“或许,一直在这里待到比赛结束,并不是什么好主意,火并的那群暴徒可没有死完,死了这么多人,对方会就这么放弃吗?”
“说不定过两天就会捲土重来。”
“让我们拭目以待吧,接下来让我们的视线投向下一位参赛的倖存者,看看他的表现如何”
划面调转。
一个面相老实的中年男人出现在直播间,此时的他正背着一个背包,一路向前狂奔,身后群尸疯狂追逐。
“嘶,这位来自山城的倖存者,情况似乎不妙啊,他这是洗劫了金店,一个不小心就引起了群尸追逐。”
“让我们看看他是否能在群尸口中逃出生天。”
随着周城话音落下,直播间的划面定格在这位山城倖存者身上。
庞大安,四十九岁,是山城三千多万人中最普通的那一类人。
他没有文化,也不太会说话,只会点泥水匠的活儿,平日就靠着这点手艺活养活一大家人。
他家一共有五口人。
夫妻二人加上三个孩子。
最大的孩子刚上大一,最小的孩子刚读小学。
庞大安很勤劳,白天做完活儿之后,晚上还会去找点事做,他不敢停下来,也不敢休息。
一家五口的开销太大了。
特别是大儿子刚上大一,一年的学费再加上每月的生活费,对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但老庞家好不容易出了一个大学生,他就是去拚命干活也得供儿子上学,希望儿子好好学,以后出来找个好工作,到时候他也就能休息休息了。
庞大安,是种花最典型的传统男人,也是万千种花百姓中最普通最普通的一类人,
从来不会和妻子说什么甜言蜜语,送什么花,也不懂得怎么关心孩子,他的关心方式就是问孩子在学校吃没吃饱,天冷了要多穿点衣服,要好好学习,认真读书,以后出来才能找一份好工作
这么一个勉强维持生活的普通家庭,但凡遭遇一点变故,就会连生活都成困难。
然而,厄运专挑苦命人,麻绳专挑细处断
妻子检查出了重病,需要几十万的手术费。
几十万啊,这对于一个普通家庭而言,尚且是一笔巨款,更别提庞大安这种家庭,就算是倾家荡产也凑不出来几十万。
妻子得到消息后,没有悲伤,只是像往常一样做着家务,说了一句:“我不治,钱留着给孩子读书。”
庞大安没有说话,只是沉默着走出房间,那天晚上,他一个人坐在出租屋的台阶上,抽了整整一包烟。
第二天,他红着眼睛,原本就有些佝偻的背似乎又驼了几分。
“我出去上工了,中午不回来吃。”
本来妻子这件事他是不想告诉大儿子的,可不知大儿子从哪儿得到的消息,请假连夜回到了家里。
他哭着说不读书了,他要出去上班,找工作给母亲治病。
那晚,是自从大儿子读高中之后,庞大安第一次动手打了他,清脆的巴掌声一下就把大儿子的脸扇肿。
二儿子和小女儿哭闹着,一时间本就拥挤的出租屋显得更加拥挤了。
“我就是不读书了,我要挣钱给我妈治病!”
大儿子好似赌气一样,哭泣嘶喊着跑出了家,妻子想出去把他叫回来,被庞大安制止。
宋卓群没有走,反而是留下来帮忙。
老法斯克就葬在不远处的花园里。
没有朋友、宾客,只有宋卓群这个异界来客。
宋卓群看着那块刻着“法斯克”名字的简陋墓碑,看着站在墓前无声哭泣的夏莉,又看了眼沉默的艾玛。
之前艾玛的狂野和彪悍给他很深的印象,一个满口脏话的彪悍老妇人。
此时,面对丈夫的死亡,那层披在外表的彪悍早已消失不见,只剩下一个丈夫死后,强忍伤悲、沉默不语的妻子。
“谢谢你,宋。”艾玛开口感谢。
看着这个憔悴的老妇人,宋卓群摆手,“没事,艾玛夫人。”
“不用叫我夫人,叫我艾玛就行了。”艾玛眼底闪过一抹悲伤。
“抱歉。”宋卓群歉意说道。
“没事。”艾玛摆摆手,表示不在意。
“夏莉,希尔,过来。”艾玛叫来俩人。
开口介绍道:“这是帮我们的恩人,叫宋”
“宋卓群,叫我宋就可以了。”宋卓群忙说道。
夏莉只是微微点了点头,便转身离开。
见状,艾玛歉意说道:“抱歉,夏莉太难过了。”
“没事没事。”宋卓群摆手。
“这是希尔,我的侄子。”艾玛介绍。
“你好,宋。”希尔伸出手。
“你好,希尔。”
俩人握了握手。
希尔并不是一个黑娃,是一个金发小子。
打过招呼,相互认识后,希尔冲艾玛说道:“姑妈,我去看看夏莉。”
艾玛点头,希尔快步离开。
简单介绍后,艾玛才进入正题:“宋,你是夏人?”
夏人?
宋卓群一怔,应该是这个世界的种花家。
“对。”他点头。
她上下打量了几眼宋卓群,然后说道:“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留下来。”
宋卓群有些犹豫,但想了下还是点头应下,他当然不可能在这里留15天,那不符合他参赛的目的。
他准备留一两天,向艾玛了解清楚周围的情况再动身。
今天这场火并,让他意识到,这里危机四伏。
他如果什么都不清楚就一股脑的硬闯,只会吃大亏。
他再厉害,终究也是双拳难敌四手。
见他答应下来,艾玛挤出一抹笑容,“跟我来吧,宋,去看看你的房间。”
“看样子,宋卓群是打算留在这里了,不知道他会在这里停留多久,又或许一直留到比赛结束。”
“或许,一直在这里待到比赛结束,并不是什么好主意,火并的那群暴徒可没有死完,死了这么多人,对方会就这么放弃吗?”
“说不定过两天就会捲土重来。”
“让我们拭目以待吧,接下来让我们的视线投向下一位参赛的倖存者,看看他的表现如何”
划面调转。
一个面相老实的中年男人出现在直播间,此时的他正背着一个背包,一路向前狂奔,身后群尸疯狂追逐。
“嘶,这位来自山城的倖存者,情况似乎不妙啊,他这是洗劫了金店,一个不小心就引起了群尸追逐。”
“让我们看看他是否能在群尸口中逃出生天。”
随着周城话音落下,直播间的划面定格在这位山城倖存者身上。
庞大安,四十九岁,是山城三千多万人中最普通的那一类人。
他没有文化,也不太会说话,只会点泥水匠的活儿,平日就靠着这点手艺活养活一大家人。
他家一共有五口人。
夫妻二人加上三个孩子。
最大的孩子刚上大一,最小的孩子刚读小学。
庞大安很勤劳,白天做完活儿之后,晚上还会去找点事做,他不敢停下来,也不敢休息。
一家五口的开销太大了。
特别是大儿子刚上大一,一年的学费再加上每月的生活费,对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但老庞家好不容易出了一个大学生,他就是去拚命干活也得供儿子上学,希望儿子好好学,以后出来找个好工作,到时候他也就能休息休息了。
庞大安,是种花最典型的传统男人,也是万千种花百姓中最普通最普通的一类人,
从来不会和妻子说什么甜言蜜语,送什么花,也不懂得怎么关心孩子,他的关心方式就是问孩子在学校吃没吃饱,天冷了要多穿点衣服,要好好学习,认真读书,以后出来才能找一份好工作
这么一个勉强维持生活的普通家庭,但凡遭遇一点变故,就会连生活都成困难。
然而,厄运专挑苦命人,麻绳专挑细处断
妻子检查出了重病,需要几十万的手术费。
几十万啊,这对于一个普通家庭而言,尚且是一笔巨款,更别提庞大安这种家庭,就算是倾家荡产也凑不出来几十万。
妻子得到消息后,没有悲伤,只是像往常一样做着家务,说了一句:“我不治,钱留着给孩子读书。”
庞大安没有说话,只是沉默着走出房间,那天晚上,他一个人坐在出租屋的台阶上,抽了整整一包烟。
第二天,他红着眼睛,原本就有些佝偻的背似乎又驼了几分。
“我出去上工了,中午不回来吃。”
本来妻子这件事他是不想告诉大儿子的,可不知大儿子从哪儿得到的消息,请假连夜回到了家里。
他哭着说不读书了,他要出去上班,找工作给母亲治病。
那晚,是自从大儿子读高中之后,庞大安第一次动手打了他,清脆的巴掌声一下就把大儿子的脸扇肿。
二儿子和小女儿哭闹着,一时间本就拥挤的出租屋显得更加拥挤了。
“我就是不读书了,我要挣钱给我妈治病!”
大儿子好似赌气一样,哭泣嘶喊着跑出了家,妻子想出去把他叫回来,被庞大安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