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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合作意向(1 / 1)

晨露把灵田的狗尾巴草压得弯了腰,云逍的粗布裤脚沾着细碎的草屑。他蹲在草莓垄边,用青铜小锄撬起块深褐色的土——土粒裹着淡蓝的光,像揉碎的星子,正是昨夜和林陌说的“混元灵土”。身后传来轻脆的脚步声,林陌的粗布裙角扫过草叶,带起一串露水:“云大哥,我娘让我带了煮玉米!”她举着用荷叶包着的玉米,热气从缝里钻出来,竹簪上的小蓝花沾着晨露,像刚摘的养魂花瓣。

云逍接过包,指尖先碰了碰荷叶——和每次给云岚递热饭一样试温度。玉米的甜香混着灵田的青气涌过来,他抬头时,正看见林陌手腕上的银镯子,淡蓝的光绕着镯身转,像灵田夜里的萤火虫:“镯子还亮着?”林陌摸着镯子笑:“娘说,这是云家的‘引路灯’,能找到自己人。”她的指尖轻轻碰了碰云逍怀里的玉佩,玉佩突然发烫,和镯子的光撞在一起,溅起细碎的蓝芒——像两年前在迷雾森林里,守护兽的精血溅在他手背上的样子。

檀香气息漫过来时,墨尘的白衣沾着晨露的湿气——他的魂体比昨日更透明了些,却还强撑着浮在桃树枝桠上:“再磨蹭,林叔的腿该疼得骂人了。”苏清月的笑声从桃林里飘出来,她背着剑匣跑过来,发梢沾着桃花瓣:“云岚那小屁孩又偷喝我的梨膏糖!说什么‘给阿黄留的’,鬼才信他!”话音刚落,云岚抱着个小竹篓蹦出来,篓子里装着晒干的艾草:“苏姐姐你冤枉我!这是给林婶的驱邪草!”他的虎头帽歪在一边,左额的闪电胎记沾着晨露,亮得像小太阳。

五个人的身影沿着田埂往村西走,林陌的土坯房在老槐树下,院角的蒲公英刚抽芽,风一吹,绒毛飘得满院都是。林青坐在门槛上,腿上的破布渗着黑血,见云逍来,赶紧扶着门框站起来:“逍儿,你可来了——我这腿昨晚又疼得睡不着,像有虫子在咬骨头。”云逍蹲下来,解开破布——伤口周围的皮肤呈暗紫色,渗着黑血,凑近闻,有股硫磺的苦味儿。他指尖泛起淡蓝的光,轻轻按在伤口上,混元真气顺着皮肤钻进去,黑血慢慢变成暗红色,林青的眉头舒展开:“舒服多了……像泡在灵田的温水里,连骨头缝里都暖。”

林陌端来粗陶碗,里面装着灵田的绿豆汤——是云逍母亲熬的,加了点枸杞藤的汁液。云逍接过碗,先试了试温度,才递给林青:“这汤能解蚀骨土的煞气,您每天喝一碗,伤口能好得快些。”林青喝了一口,眼睛突然亮起来:“这味儿……和当年太爷爷熬的灵草汤一模一样!”他放下碗,从怀里掏出块旧令牌——青铜质地,边缘磨得发亮,正面刻着“云林氏”三个字,背面是株简化的草莓藤:“这是太爷爷传给我的,说要是遇到云家的嫡脉,就把这个给他。”墨尘的魂体突然凝实了一瞬,他指尖点在令牌上:“这是云家旁支的族牌——当年太爷爷把林氏分支派去守护光土坑,算是‘云家的眼睛’。”

林陌的手猛地捂住嘴,银镯子的光映得她眼睛发亮:“爹,我们真的是云家的人?”林青摸着她的头,眼角的皱纹里藏着笑:“你娘当年嫁过来时说,这镯子是云家的‘家门钥匙’,能开光土坑的门。现在,钥匙找到了。”他望着院外的迷雾森林,声音突然沉下来:“光土坑最近不安生。上个月有三个黑袍人扛着铁铲进去,被三阶风狼咬得只剩半条腿——他们说要找‘能养魂的土’。”他抓住云逍的手腕,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我知道你需要光土坑的土养那株养魂花,也知道你要救墨尘前辈的魂体。但那地方有上古禁制,只有云家的信物才能进——你有玉佩,小陌有镯子,我们一起去。我带路,你护着我们,清月姑娘对付风狼,小岚报信——这样才安全。”

苏清月把剑匣往肩上抬了抬,右耳的银环叮当作响:“算我一个!本姑娘的天衍十三剑砍过二阶野猪,还怕一只风狼?”云岚举着小竹篓蹦到门槛上,虎头帽差点掉下来:“我是小斥候!跑得比村里的狗还快!”云逍望着院中的几个人——林青的眼里带着期待,林陌的竹簪上还插着云岚给的狗尾巴草,苏清月的发梢沾着桃花瓣,云岚的小竹篓里装着艾草……像灵田的藤蔓,把所有人连在一起。他摸着左眉的月牙疤,想起三年前在迷雾森林里,母亲的玉佩发光护住他心脉的那一刻——原来所有的“偶然”,都是云家的“必然”。

“好。”他说,声音像晨风吹过灵田的草莓垄,“我们合作。守好光土坑,守好云家的根。”

林青把令牌塞进云逍手里,青铜的温度透过布料传过来,像太爷爷的手,像灵田的土。墨尘的魂体浮在老槐树上,望着院中的五个人——晨露已经干了,阳光穿过树叶,洒在令牌、玉佩和镯子上,蓝芒交织成一张网,像灵田的藤蔓,把所有人连在一起。他的指尖轻轻碰了碰胸口的生锈玉佩——那是当年太爷爷给他的,现在,终于传到了云逍手里。

林陌蹲在院角,把云岚给她的狗尾巴草别在竹簪上。风掀起她的裙角,吹得狗尾巴草晃啊晃,像灵田刚发芽的草莓苗。云逍走过去,递给她一块混元灵土:“把这个装在绢包里,能防蚀骨土的煞气。”林陌接过土,指尖的光和土的光撞在一起,她抬头笑:“云大哥,我们是不是要成为‘光土坑小分队’了?”云逍摸着左眉的疤,想起昨夜在灵田垄边,林陌蹲在地上碰灵土的样子——光从她指缝漏出来,照得她眼尾的小痣发亮,像灵田的星子,像所有关于希望的形状。

“嗯。”他说,“我们是一家人。”

院外的迷雾森林传来鸟叫,林青拄着拐杖站起来,把裹腿扎紧:“走吧,趁太阳没升到头顶,风狼还在打盹。”五个人的身影沿着田埂往森林走,林陌的粗布裙角沾着蒲公英的绒毛,云逍的夹袄领口绣着小草莓,苏清月的剑匣撞在树桠上,发出清凌凌的响,云岚的虎头帽歪在一边,跑在最前面喊:“我先去探路!风狼要是敢来,我让阿黄咬它屁股!”

风掀起林陌的竹簪,狗尾巴草晃啊晃,像灵田的风,像光土坑的蓝芒,像所有关于“合作”的样子——不是算计,不是交易,是一家人,一起守着土里的根,守着心里的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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