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安安成婚那晚,我其实很害怕。
不是怕那些繁文缛节,也不是怕闹洞房的人——哥哥早就把他们都挡在外面了。我是怕安安。
我怕她皱眉,怕她后悔,怕她在红烛燃尽时说“宫远徵,我不想嫁给你”。
挑开盖头时,我的手在抖。秤杆那么轻,我却觉得比淬毒的玄铁还沉。
盖头落下,她抬起头看我,烛光在她眼睛里碎成千万片温柔的星子。
她没有皱眉,也没有后悔。
她只是静静地看着我,像看着一个好不容易得来的、需要小心对待的宝贝。
我心里那根绷了几个月的弦,“啪”地断了。
我吻她的时候在想:要是这是梦,就让我永远别醒。
后来她真的成了我的妻子。不是名义上的,是真真切切睡在我枕边,早上醒来会对我笑,会因为我盯着她肚子看而嗔怪,会在我试药失败时一边给我擦脸一边说“阿徵,慢慢来”的妻子。
我变得很奇怪。从前我能盯着毒经看一整夜,现在看半个时辰就要跑去锦瑟居窗外看看她睡了没。
从前我最讨厌别人碰我的药炉,现在却能容忍青穗那个笨丫头在厨房给我熬安神汤——因为安安说喝了那个睡得香。
哥哥说我变了。他说这话时眼里有笑,是那种真正的、放松的笑。
我知道他在想什么:远徵长大了,终于有个能拴住他的人了。
他不知道,不是安安拴住了我。是我自己,心甘情愿把绳子递到她手里。
知道安安怀孕的时候,我整个人都高兴傻了,终于有一个人是我的血脉至亲了。
我开始整日盯着她的肚子看。那里有我的孩子,我和安安的孩子。
我想象他的模样:眼睛要像安安,又大又亮;鼻子可以像我,但不要太高,免得像哥哥那样总显得太严肃;嘴巴……嘴巴要像安安,笑起来时嘴角有两个小小的梨涡。
“阿徵,”安安被我盯得烦了,放下书,“你能不能别总这样?”
我立刻凑过去,眼睛亮晶晶的:“我在听宝宝说话呢。他说他想爹爹了。”
她被我气笑,伸手要打我。我赶紧把脸凑过去——打吧打吧,反正你舍不得用力。
最后她让我去睡药房。我当然没去。
我抱着枕头站在她床边,像条被雨淋湿的小狗。
她心软了,叹着气说“上来吧”。
我立刻钻进被窝,从背后抱住她,手轻轻覆在她的小腹上。
那天晚上我做了个梦。梦见一个小小的、软软的孩子,抱着我的腿叫爹爹。
醒来时,安安还在睡,晨光熹微中,她的睫毛在脸颊上投下两片小小的阴影。我看了很久,直到眼睛发酸。
孩子出生那天,下着很大的雨。
我在产房外来回踱步,把青砖地面都快磨平了。
哥哥按住我的肩,说“远徵,坐下”。
我坐不下。里面每一声压抑的痛呼都像刀子在割我的心。
我准备的麻沸散、止痛丸,她都不肯用。
她说要清醒地感受孩子来到世上。这个傻瓜,明明最怕疼了。
终于,哭声传来。那么响亮,像要把屋顶掀翻。
接生嬷嬷抱着襁褓出来时,我第一眼看的是安安。
她躺在床上,脸色苍白如纸,头发湿漉漉地贴在额角。
可是她在笑,那种虚弱的、却比什么都明亮的笑。
“阿徵,”她的声音很轻,“看看我们的孩子。”
我这才敢去看那个小小的襁褓。红彤彤、皱巴巴的一团,闭着眼睛,小嘴一瘪一瘪的。
真丑。可我的心软成了一滩水。
“朗徵,”我说,“叫宫朗徵。”
哥哥点头,眼里有光。我知道他在想什么:宫门有后了,徵宫有继承人了。
可我不是因为这个才高兴。我高兴是因为——这是我和安安的孩子。是我们血脉相连的证明。
从此以后,她再也跑不掉了,我们之间有了永远割不断的纽带。
我把朗徵抱给安安看。她把脸贴在孩子的小脸上,眼泪无声地流下来。
我慌了:“怎么了?是不是哪里疼?我去拿药——”
她摇头,抓住我的衣袖:“阿徵,你抱抱他。”
我小心翼翼地接过孩子。那么小,那么软,我生怕用力一点就会碎。
可当他用小拳头抓住我的手指时,一种从未有过的、汹涌的暖流从心底冲上来。
我突然明白了父亲当年抱着我时的心情。那不是责任,不是义务,是一种比爱更沉重、也更轻盈的东西。
朗徵被“劫走”的那三天,是我生命中最漫长的三天。
我像个疯子一样在无锋的据点里冲杀,哥哥给的命令、战术全忘了。
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谁敢动我的孩子,我要他生不如死。
找到朗徵时,他躺在一个阴冷的石台上,睡得正香。
那一瞬间,我腿软得几乎站不住。
抱他入怀时,温热的触感让我终于相信——他还活着,好好的。
我哭了。很多年没哭过了,上一次还是母亲去世时。可这次我控制不住。
失而复得的狂喜和后怕,像两股激流在胸口冲撞。
回到宫门,安安站在门口等我们。
她接过孩子时的手在抖,眼泪大颗大颗地掉。我的心揪成一团。
我抱住她和孩子,发誓这辈子绝不让这种事再发生。
后来很多年,我都在想:如果那天朗徵真的出了事,我会变成什么样子?大概会成为一个真正的怪物吧。还好,没有如果。
娇娇出生时,是个晴天。
安安说这次一定要用麻沸散。她说生朗徵时疼怕了。我亲手调的剂量,保证她能舒舒服服地睡一觉,醒来就能看见女儿。
娇娇比朗徵安静多了。哭声细细软软的,像小猫。她长得也像小猫——眼睛又圆又大,睫毛长得不像话。安安抱着她,笑得眉眼弯弯。
我完蛋了。我对自己说。这个小东西,这辈子我是逃不掉了。
朗徵三岁时就已经是个小大人,会板着脸说“爹爹,这个不能碰,有毒”。
娇娇呢,三岁了还总赖在我怀里,奶声奶气地叫“爹爹抱”。
安安总说我偏心。她说朗徵小时候我也没这么惯着。
她不懂。朗徵是儿子,是徵宫未来的主人。他要学会坚强,学会担当。
可娇娇是我的小女儿,是拿来宠的。我愿意把她宠成天底下最骄傲的小姑娘。
朗徵十岁那年,有一次我听见他跟安安抱怨:“娘,爹爹只喜欢妹妹。”
安安摸着他的头说:“爹爹也喜欢你。只是男孩子和女孩子的喜欢不一样。”
那天晚上,我去了朗徵的房间。他还没睡,在灯下看书——是我十岁时就在看的毒经入门。
“看得懂吗?”我问。
他吓了一跳,书都掉在地上:“爹、爹爹……”
我捡起书,翻开一页:“这里,讲的是七步蛇毒的解法,但书上写错了。应该先用冰片镇住心脉,再用雄黄酒引毒,而不是反过来。”
他眼睛亮了:“为什么?”
我坐下来,跟他讲了一个时辰。出门时,他送我到门口,小声说:“爹爹,我以后也要成为像您一样厉害的医师。”
我拍拍他的肩:“你会比我更厉害。”
那是我第一次觉得:这个臭小子,好像也挺可爱的。
娇娇十六岁那年,带回来一个少年。说是江湖游医,姓苏,模样清俊,谈吐文雅。
我把他叫到药房,三句话问下来就知道——这小子对医理一窍不通,根本就是个骗子。
“你喜欢娇娇什么?”我冷冷地问。
他倒是坦然:“娇娇姑娘善良纯真,像清晨带着露珠的花。”
“如果她不是徵宫的大小姐呢?”
他愣了愣,答不上来。
我让人把他“请”出了宫门。娇娇跟我闹了三天脾气,绝食抗议。第四天,我端着一碗她最爱吃的杏仁酪去她房里。
“吃吧,”我说,“吃完爹爹告诉你为什么。”
她边哭边吃。等她吃完,我说:“娇娇,这世上爱你的人很多。有人爱你是宫家大小姐,有人爱你是宫远徵的女儿。但你要找的,是那个爱你只是娇娇的人。”
她似懂非懂。但那年秋天,她遇到了一个真正爱她只是娇娇的人——一个不会甜言蜜语,却会在她生病时整夜守着的药铺学徒。
送她出嫁那天,我又哭了。安安笑话我:“当初是谁说女儿总要嫁人的?”
我说不出话。我只是想起娇娇小时候,总爱趴在我背上,让我背着她满院子跑。那时候她那么小,我的背就能装下她的整个世界。
我六十岁那年,生了一场大病。
其实不是什么绝症,只是年轻时试药太多,脏腑受损,老了就都找上门来。安安日夜守着我,眼睛熬得通红。
“你别哭,”我拉着她的手,“我还没看你变成老太太呢。”
她瞪我:“谁要变成老太太!”
其实我们都老了。她的头发白了大半,我的腰也常常疼得直不起来。但我们还像年轻时那样,她看书,我看她;她煮茶,我捣药。
朗徵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把徵宫打理得井井有条。娇娇的女儿都会背《汤头歌诀》了。哥哥前年走的,走得很安详。宫门交给了下一代,一切都很好。
只有我和安安还守着锦瑟居。春天看梅花,夏天听雨,秋天扫落叶,冬天围炉煮酒。日子慢得像旧尘山谷的雾,散得也慢。
我知道我也要走了。
那天阳光很好,梅花开得正盛。安安扶我到窗边的榻上,给我盖了毯子。
“阿徵,你看,今年的梅花开得特别好。”
我点头,握住她的手。她的手还是那么软,只是有了皱纹,像时光在上面写下的诗。
“安安,”我说,“我有件事一直没告诉你。”
“嗯?”
“朗徵出生前……我偷偷吃过避子的药。”我看见她眼睛瞪大了,赶紧说,“我当时是怕你有了孩子,就不要我了。”
她愣了很久,然后笑了,笑着笑着就哭了:“傻瓜。”
“后来你怀孕了,我又怕你是为了孩子才留下的。”我继续说,“朗徵被劫走那三天,我其实想过……如果朗徵要是找不回来,我就跟着他一起死,我不敢看你怪我的眼神。”
这些话我藏在心里一辈子,终于说出来了。
安安把脸贴在我手心里:“宫远徵,你听好了。我嫁给你,不是因为你哥哥,不是因为孩子,不是因为你是什么徵宫宫主。我嫁给你,只是因为你是你。”
她的眼泪很烫,烫得我的心都化了。
“下辈子,”我说,“下辈子我还要遇见你。但我不当宫远徵了,你也不当宋时安。我们就当两个普通人,在江南开个小医馆。我坐堂,你抓药。”
她点头:“好。但你要答应我,下辈子不准再吃那种药了。”
“我答应你。”
阳光越来越暖,我困了。闭上眼睛前,我看见安安年轻时的模样——穿着嫁衣,盖头下对我浅浅一笑。
耳边是她哼的扬州小调,软软的,糯糯的。像很多年前,泠夫人哄我睡觉时唱的歌谣。
我睡着了。
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我回到了锦瑟居,安安正对着镜子梳头,回头对我笑:“阿徵,来帮我簪花。”
窗外,梅花落了满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