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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最厉害的大坏人和最厉害的大英雄(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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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见是熟客,殷勤地送上一碟小菜。

“吴夫人,掌柜让我送碟酱菜给您,城东张老爷子家百年手艺,今儿掌柜好不容易抢到一坛,请您尝尝。”

“多谢小二哥。”

女子含笑点头。

娃娃也奶声奶气地说:“谢谢哥哥!”

小二听得心都软了,笑得眼弯弯,想伸手摸摸娃娃的头——这么好看的娃,谁见了都想亲近。

却感觉旁边有股寒意,赶紧收手,干笑两声退下了。

“二叔,其实你不必陪我们来的。”

林平之把一只拨浪鼓塞进娃娃手里,轻轻摸摸娃娃的头:

“嫂子,这么多年了,你还同我客气。我闲着也是闲着,跟出来也好,省得有不长眼的打扰。”

“不过,嫂子,大哥要是知道自己有了孩子,不知该多高兴。”

这女子正是王语嫣。

当年与吴风几次缠绵后,她便有了身孕。

那时她还以为是胃口好,肚子才渐渐大起来。

想起这事,王语嫣就脸红。

“哟,这是谁家的小娘子?来陪大爷喝一杯!”

一个醉醺醺的汉子摇晃着走过来。

王语嫣的容貌,任谁见了都移不开眼。

后面跟着两个汉子,也笑嘻嘻的,眼神贪婪。

林平之脸色沉了下来,手指轻弹。

“啊——我的眼睛!”

几声惨叫响起,那几个汉子捂着眼睛在地上打滚。

“好狠的手段!敢不敢留下名字?青山不改,日后……”

林平之冷冷开口:“我是林平之,你们往后有何打算?”

“林……林平之?”

“是那位快剑法王林平之?”

这名字一出,在场几人纷纷打了个寒颤。

林平之正是那位“所到之处,人畜不宁”之人的结义兄弟,也是紫星魔女阿紫的师叔。

如今江湖上虽已不见吴风与阿紫的踪迹,可关于他们的传闻却从未断过,且每一样都足以让人胆寒。

“小人改日定当登门谢罪!是小的眼拙,实在该死!”

“啪!啪!啪!”

说完便连扇自己数个耳光。

“滚吧。”

“谢林爷宽宏大量!”

几人慌忙磕头,互相搀扶着跌跌撞撞离去。

一听说林平之的名号,他们连多说一句都不敢,逃也似的走了。

店小二对此早已习惯——每隔些日子,吴夫人便会来这酒楼听书,总有些不知轻重的混混上前挑衅,随后快剑法王便会出手收拾场面。

“娘,等安安长大了,也要象叔叔那样保护娘。”

王语嫣目光温柔,轻声道:“好,等安安长大,定会象你爹爹一般有本事。”

林平之不由低叹,想来大哥尚不知自己已有了儿子。

他曾想写信告知吴风,却被王语嫣劝住。

她说,待吴风在外尽兴了,自然归来;

此时告知反让他分心,徒留遗撼。

林平之也不知该如何接话。

“嫂子,大理天龙寺那边送来的《天龙感应篇》,再过几日便到,您看……”

不知为何,天龙寺得知吴风与王语嫣育有一子,便来信表示欲将此篇赠予孩子。

虽未明言,用意却很清楚——是送给小安安的。

孩子尚未取正式之名,仅乳名“安安”。王语嫣执意等吴风回来再取名。照理说儿子名字须避父讳,或许是她气恼吴风多年未归,才故意如此取名。

《天龙感应篇》乃天龙寺秘传之宝,可谓镇寺之重。这些年来,正因有此篇,天龙寺名声愈响,甚至隐约压过少林。如今愿将其送出,足见天龙寺对吴风的看重。

王语嫣轻声一叹。若段誉见得她这般神情,怕又要神思恍然。

“罢了,送来便送来吧。毕竟是他父亲所留之物,让他练练也好。”

听她这般说,林平之顿时舒展眉头:“大嫂说得是。大哥天资卓绝,小安安必然也禀赋不凡。”

林平之却暗自心想:大哥本就不是安分之人,他的孩子哪会老实得了?

“啪!”

“劳各位久候,今日要讲的,是最新从大隋王朝传来的消息。”

“说的是那位‘人畜不宁’大魔王离开大宋后,在大隋的种种遭遇,可谓闻者心惊、听者动容。”

“话说那一日,邪剑仙手持玄铁邪王剑,一剑便击破辽东万斤门。”

“城门崩塌之际,飞剑三日未归鞘!”

“无人能接邪剑仙一剑,亦无人能与之相抗,辽东百姓望风归降。”

“邪剑仙所到之处,城门尽开,高丽国君惊惧难安,最终自缢于宫中。”

“传闻邪剑仙拥有六柄神兵:其一倚天神剑,可破世间邪术;

“其二玄铁邪王剑,重逾千斤,破城摧寨轻而易举;

“其三辟邪剑,最为诡异凶险,好杀嗜命,乃天下至凶之器,除邪剑仙外无人可驭。”

第四件叫做屠龙刀,拿了它的人容易胡思乱想,心里执念越重就越容易被它牵着走。

第五件是真武剑,据说是武当张真年轻时用过的佩剑。

第六件是剑玖黄送的,想着或许有一天邪剑仙能带上这把三斤多重的剑,去挑战那个号称天下第二的高手。

说书先生在台上讲得眉飞色舞,底下听众听得入神。

小安安扯着王语嫣的袖子,声音软软地说:“娘,我想要爹爹的剑。”

王语嫣轻轻抚着她的头:“等你爹回家,就让他给你玩。”

小安安抬起头问:“娘,爹爹是大坏人吗?”

王语嫣笑了笑,眼神温柔:“外面好多人说他是,可在娘心里,他是最了不起的英雄。”

小安安认真点头:“那小安安长大了,也要当最厉害的大坏人和最厉害的大英雄!”

旁边林平之听了,暗暗皱眉——大坏人和大英雄怎么能是同一个人?

……

吴风离开了大隋。

他若不走,瓦岗寨恐怕真要一统天下了。

他既不想当皇帝,也不想打江山,只愿追寻长生之道。

至于瓦岗寨今后如何,他并不挂心。

“清州城?”

“怎么到这儿来了……罢了,先找个地方好好歇歇,这一路可真够累的。”

吴风轻踢马腹,黑马便踏着小步进了城。

那天,清州城多了个穿黑金边衣袍、咬着草杆、骑着黑马的年轻人。

马背上挂着一只玄铁剑匣,走起来晃晃荡荡。

“客官,吃饭还是住店?”

“都要!马匹好生照看,酒菜尽快上来。”

“好嘞——”

清州城是静安王赵恒的封地,当年争皇位时他只差一点就能坐上龙椅。

如今他也是黎阳王朝手握兵权的一方诸候。

静安王最出名的是他的王妃,位列天下榜的裴南苇。

那句“世子并非真无敌,世上仍有裴南苇”,不知勾起了多少人的心思。

就连吴风也忍不住好奇,想亲眼见见这位究竟何等风姿。

旁边桌忽然传来议论声:

“听说了吗?北梁王世子进城了。”

“那个头号纨绔?这下可热闹了,看他和咱们城里的头号纨绔谁更厉害。”

“你是不晓得他进城的排场,不愧是天下第一纨绔。”

“之前听说他身边美女如云我还不信,今天亲眼见到有个穿白衣的姑娘跟着他,唉呀真是……”

正说得热闹,一道不屑的声音插了进来:

“嘁——这算什么。”

大家扭头看去,是个黑衣青年,一脸不以为然。

有人不服:“难道你见过更美的?”

吴风用草杆剔着牙,懒洋洋地说:“世子身边能有多了不得的?怕是你们没见过真正绝色的。”

“说得象你见过似的!”

吴风也不争,只冷笑道:“都知道武评排行,那胭脂评你们可知?上面第一第二是谁,说得出来吗?”

那人顿时语塞,脸涨得通红。

吴风笑笑:“世子身边美女虽多,但这清州城里就有一位,在我看来远胜她们。”

“是谁?快说,我请你喝酒!”

“小二,上酒!要最好的!”

吴风多了一句嘴,没想到竟引来这样的场面。

眨眼间,身边已围了一圈人。

唉,爱凑热闹大概真是人的天性。

“快说呀!别卖关子了!”

“咳咳……你们可知道靖安王身边有个特别宠爱的妃子?”

一提起靖安王的事,周围的人表情都有些不对。

可越是不能提的事,大家反倒越想听。

“你说的可是靖安王妃?”

“没错!就是那位裴囡苇,排在胭脂评第五名,人称‘床甲裴囡苇’。”

“听说她本来是西蜀大族出身,西蜀出事后,便嫁给了靖安王赵恒。”

“你们是没见到,裴囡苇皮肤雪白,身姿更是曼妙……”

吴风说着,周围接连响起咽口水的声音。

“还有个更惊人的消息,想不想听?”

“想!当然想!”

吴风神秘地笑了笑:“靖安王的儿子赵洵,对这位王妃也有心思。”

“哇——”

这话一出,四周顿时哗然。

谁也没料到还能听到这么一出,个个眼睛发亮。

突然有人问道:“这些事你怎么会知道?”

吴风朝声音方向看过去。

好家伙,原来是这家伙。

吴风嘴角一扬:“天下的事,很少有我不知道的。”

对方淡淡一笑,看着吴风:“那你可知我是谁?”

“吴家剑冢,吴陆鼎。”

“你认识我?”

“今天第一次见。”

“有意思。”

吴陆鼎低头笑了笑,不知是笑自己,还是笑吴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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