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会不时吹起大地上的微尘,但微尘永远有尘埃落定的一天。
待芙蕾雅再次来到亡灵异界时,李察似乎和平日里並没有任何不同。
少女默默將魔力补充到魔法戒指中,银色眼眸不经意地扫过李察右手掌骨中的粗壮骨棒。
芙蕾雅对这根骨棒有些模糊的印象,但也仅此而已。
灵魂深处,受灵魂契约连结的李察和芙蕾雅,彼此的羈绊隨著时光游走已经愈发深厚,双方都渐次察觉到对方內心深处如同迷雾一般的情绪。
压抑,沉闷,不一定是悲伤,但一定是不快乐。
只是,一人一骷髏。
却又无比默契地,同时保持了沉默。
芙蕾雅还是会挤出飞扬的笑,“李察,要保重呀。有时间,去菲罗大陆看我,遇到危险,第一时间通知我巴拉巴拉”
喋喋不休,像嘰嘰喳喳的喜鹊。
李察无法给出表情,意识里只会故作敷衍的,“知道了,知道了。”
然后就催促著芙蕾雅赶紧离开,少女並不適宜待在亡灵异界,就同李察也不喜欢菲罗大陆的潮湿和生机。
骨棒骷髏战士放假了,骷髏军团自然迎来了新的成员,继续著枯燥的工作。
探索,巡视,掠夺灵魂之火,成长,捕猎,带回猎物。
当三具骷髏战士以三角的阵型开始一天的工作时,李察会默默地跟在不远处,確保它们不会撞见无法处理的威胁。
地下工程和神秘的偷盗者』依旧没有头绪,每日零星带回的猎物,被集中圈养在火堆附近,这是预备给高森领主的贡品,如今还远没有达到足够的数量,余下的3具骷髏战士则会负责看管。
李察沉默地看著那些卑微、伤残的低级亡灵生物不停地挣扎蠕动。
腐烂尸鸟失去了腐烂单薄的羽翼,骷髏兵只能依靠上下顎骨的咬合力和消瘦的躯干骨在尘堆厚厚的骨灰中试图寻到一根合適的骨骼。
跛脚殭尸不再瘸了,毕竟没有脚。
同样四肢骨断折的,还有野生的骷髏战士。
李察心中自然地生出一些对自己的厌恶,这就是所谓的——屠龙少年终成恶龙?
李察冷漠地,毫不留情地打断了某具快要直起身躯的野生骷髏战士腿骨。
——不,我从一开始就是恶龙。
李察將目光锁住始终兢兢业业的骷髏军团,灵魂深处,芙蕾雅的身形也再次浮现。
——为了骷髏军团,为了芙蕾雅,更是为了我自己。
黑武士剑穿骨棒骷髏战士的画面,如跗骨之蛆,在李察的骨髓中生根发芽。
——李察,必须要成为最恶的龙。
无论时光怎么往前走,沙漠的夜晚总是刺骨的冷冽。
李察快要记不住这是此段时间第几次来到菲罗大陆了,月光洒落在紫红色的铜骨,泛出一阵紫白交错的特殊光影。
驾轻就熟地,李察迅速向幽暗森林的方向靠近。
很快,一道熟悉的身影就出现在李察幽深如夜的眼窝之中。
芙蕾雅正眉头紧蹙地晕倒在沙地上,探出的如葱白般晶莹剔透的手指,几近要落在与幽暗森林的交界位置。
夜凉如水,少女的薄唇早就褪成雪色,微微颤抖著。
李察无奈地摇了摇头骨。
这些天,芙蕾雅不断尝试在夜间对抗不死族的嘶鸣,甚至打算在黑暗中摸进幽暗森林,虽然基本是功亏一簣,迫使李察不得不跨越空间来收拾残局。
但少女不断对抗克服ptsd的勇气,令得李察动容。
“芙蕾雅,绝对不会输给这些怪物!”
当时安慰少女的隨口之语,现下来看,芙蕾雅真的快做到了。
或许距离最终的胜利仍需漫长的时光,但只要芙蕾雅迈出了勇敢的第一步,那么终点,迟早会抵达的。
熟练地打横抱起芙蕾雅,再把少女小心翼翼地安置在臥室里。
待到天微微发白,李察又会闯进幽暗森林,抓几只野兔或者麋鹿,为芙蕾雅做好一顿早饭,將採到的野缀满木屋。
然后,在少女醒来之前,就匆匆离开。
边陲镇,费恩的酒馆,今夜不打烊。
费恩將一整杯足有5升的麦酒,递向坐在吧檯旁,穿著制式盔甲的骑士。
那身盔甲做工极其精细,用的是上等的秘银,兼具防御力和延展性,这种盔甲不会对使用者造成任何笨重、机械的负担,却能提高成倍的防护,包括对魔法的抵抗。
费恩时不时扫过盔甲上那道简洁却打磨得深邃,极具质感的十字纹,那正是神圣教廷的標誌。
盔甲之上,顶著一头波浪灰发的粗獷男人,更是有著一个响亮的名號——圣堂骑士团大队队长。
凯伦,目前边陲镇最有实权的男人。
“听说,偷偷闯入幽暗森林的小崽子们,又死了不少?”
费恩给自己续了一杯猛烈的威士忌,酒从他稀疏颓废的鬍渣旁飞溅而出。
“圣堂骑士团一个大队,500名精锐骑士,就不能拦拦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白痴佣兵吗?”
凯伦將手中的麦酒一口饮尽,硕大的玻璃杯直接被他捏碎在掌心。
中气十足的嗓音炸开,惊得周旁的佣兵心神一凝。
“死瘸子,你他妈自己就是个泥腿子,还不知道那些佣兵的口头禪吗?”
“越是危险的地方,越是堆满了財宝。”
“去他妈的財宝!”
“不见过真正的血,他们永远不知道疼。”
费恩沉默了片刻,缓缓吐出两句话。
“刚刚的玻璃酒杯,10枚铜幣,你得赔,不赊帐。”
“另外,见过血,也疼得撕心裂肺过,但还是永远一往无前,这才是真正的佣兵。”
凯伦从內甲中摸出一枚银幣,豪气地吼著,“黑心的死瘸子,不用找了。”
旋即话锋一滯,“真正的佣兵,已经越来越少了。”
“格雷和他的血玫瑰佣兵团,还是很不错的。”费恩若有所思地回身凝了一眼,就在身后的酒吧后街,自己和格雷进行了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的碰面。
而后,那个有著灿烂金髮的年轻人,就义无反顾地,带著自己的委託,闯进了那片幽深黑暗的森林。
“还是没有格雷他们的消息吗?”费恩擦著手中的酒杯,淡淡地问著。
“格雷,確实是个非常有前途的年轻人。”凯伦语吐遗憾,“如果他不是佣兵,我想我大概率会邀请他加入圣堂骑士团,他至少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小队长。”
“不过,这么长时间过去,我想,费恩你的委託,十有八九又要落空了。”
凯伦又从费恩的手中抢过一杯酒,再次一口牛饮而尽。“恐怕,佣兵公会的登记名册里,血玫瑰佣兵团要除名了。”
酒馆的掛灯闪动著明灭不定的火光,如同费恩此时浑浊的眼珠。
“血玫瑰佣兵团可不是什么杂兵,他们装备精良,三十位佣兵全力以赴下,就是四五个全盛时期的我,都不可能战胜,格雷怎么可能会轻易倒下。”
“我当初只身闯入,虽然”费恩平静地打量著自己身体上的残疾,“但至少活著回来了。”
“你那都是六年前的陈芝麻烂穀子了。”
凯伦徐徐站起,近一米九的身高,让他显得高大威严。
“五年前,我带领我的骑士大队接手边陲镇,当时幽暗森林的边界,只是零星出现过几只食尸鬼。”
“五年过后,你猜现在的数量是多少?”
凯伦没有卖关子,“比一百倍都要多!老子根本就数不过来。”
凯伦粗暴地扯住费恩的衣领。
“死瘸子,你知道这意味著什么吗?”
“见鬼的新时代,就要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