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3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文娱:这个明星过分全能 > 第54章 流水不爭先,爭的是滔滔不绝

第54章 流水不爭先,爭的是滔滔不绝(1 / 1)

我叫林樾。

樾,声生不息,如同老家的黄河水。

我出生在黄河臂弯里一片泛白的盐碱地上。

土坯房,冬天漏风,夏天漏雨。

爹娘的脸,像被碱水泡过的树皮,沟壑里刻满了累。

穷,是糊在身上的第二层皮,洗不掉,甩不脱。

十岁那年,雨刚停,我光著脚丫子踩进泥地里拨拉麦穗。

脚底板裂了口子,碱土钻进去,疼得钻心。

隔壁二丫穿著城里亲戚给的粉裙子,站在田埂上喊:“林樾,你脚咋跟老树皮似的?脏死了!”

我猛地缩回脚,恨不得钻进泥里去。

那天的风,又湿又重,带著黄河的土腥味。

它没吹走我的羞臊,却像把什么东西,一颗硬邦邦、带著土腥气的种子,摁进了我心窝子里。

家里常揭不开锅,但爹总会咬著菸袋锅子对我说:“樾儿,念书。念书才有出路。”

一旁的煤油灯芯跳动著,像只快累死的萤火虫。

我趴在炕沿上,把借来的旧课本翻得起了毛边儿。

书里的字,是另一个世界的光。

念著“黄河之水天上来”,窗外的河水声好像没那么吵了;念著“大鹏一日同风起”,胸口那点憋屈也散了些。

我把月亮读缺了又读圆,油灯熬干了又添上便宜的煤油。

流水不爭先,爭的是滔滔不绝。

我懂了,走出去,得像黄河水,认准了海,就闷头往前淌,不急那一时半刻的浪花。

镇上老师拿著我几乎满分的卷子,手直抖:“这孩子,是块璞玉!不能埋在这碱窝子里!”

去县城中学那天,娘把一卷用手帕包了又包的毛票塞进我补丁摞补丁的包袱。

我背著包袱,像背著整个碱滩的重量,没敢回头。

黄河在身后吼著,像在给我壮胆,又像在哭。

县城中学像个花花世界。

我穿著娘纳的千层底,裤脚还沾著干泥点,站在光洁的瓷砖地上,生怕把它踩脏了。

食堂里,我缩在角落啃冷馒头就咸菜疙瘩。

城里女生端著香喷喷的肉菜走过。

她们嘰嘰喳喳,像一群羽毛鲜亮的鸟,而我,是只灰扑扑的土麻雀。

现在的我,已经不会再因自己的出身而感到自卑。

我曾被父亲高高举过头顶,所以到哪都不应低人一等。

有一次,我的破钢笔漏墨,弄脏了前桌张丽的新裙子。

她尖叫著跳起来:“林樾!你这乡巴佬!赔得起吗你?!”

周围的鬨笑声像针,扎得我满脸通红,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我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声音。

那晚,我在熄灯后的水房里,就著冷水洗了把脸,对著模糊的镜子,第一次那么清晰地看见自己眼里的怯懦。

我攥紧了拳头,指甲掐进掌心。

盐碱滩女儿的骨头硬,硌碎牙也得往下咽。

我知道,心里的种子要破土,得靠自己的汗,一滴一滴往下砸。

那张来自金陵大学录取通知书,像块烧红的烙铁,烫得整个碱滩都知道了。

爹娘脸上的褶子,第一次笑成了花。

火车开动时,汽笛声盖过了黄河的呜咽。

我扒著车窗,看著爹娘的身影越来越小,最后变成地平线上的两个黑点。

金陵,我来了。

金陵郡真大啊。高楼像山一样压过来,车流像河一样淌过去。

我突然想起书中一句话:

“人既要被繁华震撼过,又要被质朴感动过,这两种体会之间,丈量著一个生命能够拥有的宽度。”

我站在鼓楼广场,看著庄严的城楼,忽然觉得,黄河边的土坯房和这里,都是我生命不可或缺的坐標。

世界很大,我的心,也该装得下这份辽阔。

读书,给了我翅膀。而让我真正飞起来的,是山。

大二那年,学校登山社招新。

海报上,皑皑雪山,湛蓝天空,一个身影站在山巔,渺小又无比强大。

鬼使神差地,我报了名。

第一次攀岩训练,我笨手笨脚,手心磨破了皮,火辣辣地疼。

但当我的手指死死抠住岩点,身体悬空,拼尽全力向上挪动一寸时,一种从未有过的力量感从脚底板直衝头顶。

谁能想到,一个在黄河边碱滩上、连像样山头都没见过的丫头片子,血液里会奔涌著对高山的渴望?

书本让我看到天,登山,让我亲手去够那天!

训练是扒皮抽筋的苦。

零下几十度的冰壁上,风像刀子割脸。

冻僵的手指不听使唤,脚上的旧登山靴磨得脚踝血肉模糊。

每次精疲力竭,躺在冰冷的雪地上喘气,眼前总会浮现出十岁那年泥泞的麦田,想起张丽刻薄的脸。

但奇怪的是,当汗水流进眼睛,模糊了视线,那些曾让我夜不能寐的委屈和愤怒,似乎也隨著汗水流走了一些。

流水不爭先,爭的是滔滔不绝。

登山,拼的不是一时之勇,是日復一日的死磕,是筋疲力尽后还能再挪一步的韧性。

这感觉,像极了当年在煤油灯下啃书本的劲头。

凭著这股劲头,我被特招进了国家登山队。

一次高海拔拉练,突遇暴风雪。

能见度骤降,寒风卷著雪粒子抽在脸上。队友失散了,我独自被困在一处陡峭的冰壁下。氧气稀薄,寒冷像无数细针扎进骨髓。

恐惧攫住了我,死亡的阴影从未如此之近。

就在意识快要模糊时,我死死抓住胸前掛著的一块小石头。

那是离家时,爹从黄河滩上捡的,他说黄河石硬气,能护著我。

指尖传来冰冷的触感,奇蹟般地让我稳住了心神。

我想起了黄河水,它遇山绕行,遇石冲刷,却从未停下奔向大海的脚步。

我深吸一口刺骨的寒气,凭著那股在碱滩和书本里磨出来的死磕劲儿,一寸一寸,硬是挪到了避风处。

当队友找到我时,我几乎成了个冰坨子,但心是滚烫的。

站在安全处回望那片吞噬一切的白色,一种前所未有的豁达涌上心头。 天地如此广大,个人的恩怨得失,何其渺小?

那些曾欺负我、嘲笑我的人,他们的刻薄,何尝不是被狭隘的环境挤压出的戾气?

他们或许也曾是某种不公的受害者,內心的扭曲无处安放,才倾泻到更弱小的我身上。

我不再恨他们了。

恨太沉重,像背著一座山。

我渐渐明白过来,这种人性的恶,往往扎根於制度性的贫瘠土壤。

从某种角度看,他们也是被无形枷锁困住的可怜人。

这份理解,不是宽恕,而是站在更高处,看清了人性挣扎的复杂脉络,是放过自己,也看清了世界。

唯一遗憾的是,那日的冻伤,让我从此远离了登山这项运动。

之后,我回归了校园生活。

所幸国家队的伤残津贴,让我不再需要勤工俭学。

忘了是哪一天,音乐和舞蹈找上了我,为我续上了登山的魂。

从此,登山鞋变成舞鞋,呼啸的风声变成了交响乐。

再后来,我加入了四季,改名林知春,一炮而红。

长安郡的古城楼上,我们完成了第一次出道演出。

城楼下是欢呼吶喊的人群,身边是我的新队友们。

识月是西北富商之女,虽不受待见,但从小吃喝用度不愁。

念荷是公司高层之女,虽自幼丧母,但父亲始终相伴身边。

晓冬是北平世家嫡女,虽其父早亡,但一路族中长辈扶持。

命运是座环流岛。

我们起点不同,终点不同,但此刻,长安的风同时在我们身上吹拂,城楼下的掌声一起为我们而鸣

再后来,我们开始跑通告。

大家时而分开,时而聚集。直到那天,念荷说要去参加一档节目,时间是一个月。

她什么都没说,但我知道,这个叫週游的男人一定对她有著特殊意义。

不得不说,週游確实很有魅力。

情商高,有才华,会讲故事与之接触下来,甚是令人心动。

念荷是个好女孩,他的確算得上是良配。

於是,我决定將自己的心思藏起来,用对待工作的態度与之相处。

离开节目后,我们各奔东西。我带著识月继续行程,以为我们不会再见面了。

直到今晚,我从识月这里看到了这个故事。

故事从一个叫“冯帆”的登山爱好者开始。

和我一样,冯帆也离开了他此生最爱的登山项目——这是他对自己的惩罚。

直到外星人到来,冯帆有了一次登上“海上高山”的机会。

歷经万难,他终於登上了那座“山峰”。

在与外星人交流的过程中,冯帆发现,这个来自地心世界的文明,也曾试图攀登一座高峰

听他说“文明探索像独自攀冰壁”,我突然想起暴风雪里被困的滋味。

冷风往骨头里钻,连呼吸都怕惊动死神,那种孤独,和週游藏在故事里的孤独,是一个味儿。

“当他们抬起头,看见灿烂的星空时,地核文明十万年的探索终於得到了最后的报偿”

这句话深深地触动了我,原来我们的起点,竟然是另一个文明探索了十万年的终点。

原来,“流水不爭先,爭的是滔滔不绝”这句话,从文明的尺度上看同样適用。

而週游接下来的话给了我更多的震撼。

“人类所处的宇宙,不过是一个两百亿光年半径的『泡世界』,是一块更大固体中的空泡。”

“山,无处不在。而人类却仍在山脚下。”

“光速是一个山脚、空间是一个山脚。人类正禁錮在光速和空间这狭窄的深谷中”

这故事太特別了。

没有伏地魔的凶戾,没有混沌蝴蝶的悲壮,却用一个文明跨越万年的“登山”,把那种孤独又执著的劲儿写得入木三分。

尤其是听到“他们终於站在认知的顶峰,看见另一群登山者”时,我突然鼻子一酸。

这不就像我和他吗?

之前听《带上她的眼睛》,我还觉得是巧合,可《山》不一样。

至少,对我而言,不一样。

它太细腻了,那种对“认知边界”的执著,对孤独探索的共情

我甚至想起之前討论《混沌蝴蝶》时,他说“个人在时代里像蝴蝶,可蝴蝶也能掀起风暴”,那时候我就觉得,他看事情的角度比很多圈內编剧都深。

夜里躺在床上,我翻来覆去睡不著,脑子里全是週游讲述《山》时的样子。

我突然没忍住笑。

以前总觉得自己够理性,知道综艺里的互动都是工作,可现在才发现,原来,我早就栽了。

我总笑別人看综艺动真感情,没想到轮到自己,连他讲个故事都能走心。

我对著天花板发呆,试著给自己找台阶下。

夏念荷喜欢週游,这谁都看出来。可她才多大?

她喜欢的是会写歌、会扣篮、会讲笑话的週游,是一个全能的哥哥。

或许他们之前有过交集,但那又如何呢?

念荷会为《山》的浪漫鼓掌,但她没尝过“拼尽全力才摸到一点光”的苦,她不懂週游说“两个文明相遇”时,藏在字里的“终於找到同类”的庆幸。

可我懂。

我能懂他聊《哈利?波特》时,对“凡人的恶”的思考。

能懂他讲《混沌蝴蝶》时,对理想主义的心疼。

现在还能懂《山》里,那种跨越时空找到“同类”的庆幸。

就像当年在冰壁上看到队友的灯,那种踏实,我现在从他身上也摸到了。

这种懂,不是粉丝对偶像的崇拜,是两个能聊到一块去的人,最难得的共鸣。

正想著,手机震了一下。

是公司发来的消息,问我愿不愿意接下《熟悉的陌生人》的常驻邀请,说节目组那边希望整个四季能够留下,並表示余晓冬那边已经同意。

我盯著屏幕看了半分钟,突然笑出声。

这是上天给的缘分,我没有拒绝的理由,不是吗?

我手指飞快敲下回覆:“我接。”

我叫林知春。

流水不爭先,爭的是滔滔不绝。

或许最后,与你在顶峰並肩而立的,会是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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