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蒙蒙亮。
陈默是睁开眼睛就听到了一阵撕裂空气的呼啸声。
那声音,带著一股子劲风,一下下地。
似乎颇有规律。
屋子里还很昏暗,身旁的床铺早已冰冷,王凌岳和李家勛都不见了踪影。
陈默悄无声息地爬起来,披上夹袄,轻轻推开房门。
一股清冽的寒气瞬间扑面而来,让他精神为之一振。
庭院里,寒气瀰漫。
李家勛赤著上身,浑身的肌肉虬结,在清晨的微光下泛著一层古铜色的光泽。
他下盘稳如磐石,双拳开合间,带起阵阵劲风。
一招一式,大开大合,没有丝毫哨,却充满了战场上搏命的杀气。
王凌岳就站在廊下,裹著件厚袍,看得两眼放光,那副神情,比他昨天晚上谈论国家大事时还要专注,还要羡慕。
李家勛一套拳打完,收势而立,胸膛剧烈起伏,呼出的两道白气,如龙出洞。
陈默的目光,却死死锁定在了李家勛刚才打出的一记侧踢上。
那一脚似曾相识,角度刁钻,力道狠辣,直奔人体最脆弱的胸腹之间。
他几乎是本能地將这一招记了下来,在脑子里反覆推演。如果火车站那会儿,自己会这一招,或许就不会被欺负的这么惨了。
“小默,醒了?”
王凌岳发现了他,笑著招呼了一声。
陈默走了出去,一股更浓的寒气扑面而来。
他吸了吸鼻子,问道:“岳哥,今儿个不去学堂吗?”
“遣人跟先生告了半天假。”
王凌岳的视线依旧黏在李家勛身上:“刘管家一会儿就备好车,送家李大哥去中央陆军军官学校,小默,你要不要也去瞧瞧,算是长长见识了?”
陈默挠了挠头。
中央陆军军官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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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名字,对他来说太过遥远。
他不像王凌岳,心里装著家国天下。
他想的,只是怎么靠自己填饱肚子,怎么在这吃人的世道里活下去。
总不能靠王家人的善心继续赖在王家这里。
正犹豫间,管家刘伯脚步匆匆地从月亮门那边走了过来:“小少爷,早饭都备好了。”
“好嘞!”
王凌岳应了一声,热情地对李家勛说道,“李大哥,走,先吃早饭,吃饱了再出发!”
李家勛缓缓点头,拿起搭在石凳上的袍穿上:“好。”
饭桌上,热气腾腾的米粥和精致的江南素炒,驱散了清晨的寒意。
看到这些,陈默明显眼前一亮。
他平日里面在王家一天也就是两顿粗粮咸菜,和王伯、管家、下人们一起吃。
只有岳哥在家的时候才能够吃上三顿,看见细粮。
王家能够吃上细粮的,在陈默的朴素认知里面只有老太公、王凌岳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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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少年,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著。
似乎因为吃食的原因,平日里沉默寡言的陈默,心情很是不错,在饭桌上话也多了些。
三人聊天没什么章法,想到哪说到哪。
前一刻。
李家勛还在讲东北林海雪原里打猎的故事。
下一刻,陈默就讲起了他们如何捕捉鱼虾包覆。
很快,王凌岳就將话题扯到了北平。
“李大哥,你在北平待过吗?”
“我一直想去那儿游学,看看故宫,看看那些前清的王府。”
王凌岳的语气里充满了嚮往:“北京城里面的紫禁城更是明清时代中华文明的歷史见证”
李家勛夹起一筷子咸菜,嚼了两下,才缓缓开口:“最好別去。”
王凌岳一怔,好奇问道:“为什么?”
“我从关外过来,路过天津卫,在那边待了几天。乱得很。”李家勛的眼神沉了下来,“天天都有人从日租界里衝出来,到处烧杀抢掠。当地的保安团天天都在街上开枪抓人。”
王凌岳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都是些什么人,该不会是日本人吧?”
李家勛沉默了片刻,似乎在斟酌用词。
最终,他还是决定说出真相:“不。”
在陈默和王凌岳的注视之下,李家勛摇了摇头:“绝大多数,都是咱们中国人。”
他看著王凌岳那张错愕的脸,继续说道:“土匪、流氓、抽大烟的癮君子,还有些被打散了的兵痞,什么人都有。
具体的我也说不清楚。
但天津卫现在就是个火药桶,北平也安生不到哪去,你们两个过去的话,一点儿也不安全。”
王凌岳脸上的嚮往,渐渐被一层凝重所取代。
他一心报国无门,总觉得北方才是热血男儿该待的地方。
却没想到,听到的是这些麻木不仁的同胞,助紂为虐,帮著洋人欺负咱们中国人。
“我知道了,李大哥。”
“少爷,北方可去不得啊,那边还在打仗呢!”
王凌岳口头答应著:“你放心吧刘管家,我不会乱来的。”
在刘管家审视的目光下,王凌岳显得很是乖巧。
可他心里那团火,非但没有被浇灭,反而烧得更旺了。
王凌岳想去看看,亲眼看看,看看如今的北方,究竟成了何种模样。
晨间的炊烟,混杂著煤炭燃烧的独特气味,笼罩著金陵城。
早饭用罢,刘管家躬身退下,想必是去向老太公稟报。
不多时,他便回来恭敬地引著三人穿过庭院,来到后门。
一辆收拾得乾净利落的马车,早已静候在那里。
车夫是个精瘦的汉子,见人出来,利落地掀开车帘。
三人坐定,车夫一抖韁绳,马车便平稳地匯入了金陵城清晨的喧囂之中。
车轮压过青石板路,发出“咕嚕咕嚕”的声响。
车窗外,这座民国首都的繁华,如同一幅画卷,缓缓展开。
穿著长衫的先生,提著公文包行色匆匆。
黄包车夫们光著膀子,在寒气里拉著满身珠翠的贵妇,嘴里呵出的白气与身上的热汗混在一起,蒸腾出生活的艰辛。
街边的小贩早已出摊,大饼油条的香气,与抽水马桶的秽气混杂在一起,构成了一种独属於这座城市的,生机勃勃又光怪陆离的气味。
“这里是首都,是全国的首善之地。”
王凌岳眉飞色舞地介绍著,言语间充满了少年人对家乡的自豪。
刚行至中山路上,一辆黑色的別克轿车,蛮横地按著喇叭,从一个挑著菜担的老农身边疾驰而过,车轮碾过路边的积水,溅起一道高高的泥浆,劈头盖脸地浇了那老农一身。
老农敢怒不敢言,只是狼狈地放下担子,抹著脸上的污水。
王凌岳见状,脸上瞬间涌起一股不忿:“这人的司机开车太不讲究了!”
李家勛的关注点却不在此,他看著那辆绝尘而去的汽车,又看了看街上偶尔驶过的另外几辆,眼神里带著几分惊奇:“好多汽车啊,这金陵城里,竟然有这么多的汽车。”
“那可不。”
王凌岳接过了话茬,语气里带著几分复杂:“这玩意儿,金贵著呢!一辆就得一万多块大洋,买回来,每个月还得再几百块大洋养著它,我也只是跟著二伯坐过一次,感觉不如马车舒坦。”
陈默一直扒著车窗看著,他看著那辆价值一万多大洋的铁壳子,又看了看地上散落一地、可能还值不上一个银角的青菜,撇了撇嘴,冷不丁地冒出了一句:“要不怎么说,下辈子托生,就是当条狗,也得托生在金陵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