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卖麂子肉(1 / 1)

事不宜迟,向星在他们家多拿了几个袋子,將麂子垫好,路程不是很远,掛个马鐙就行了。

在出发之前,他拿著刀想割几斤肉给表叔和邻居。

表叔摆摆手:“你都说了麂子五块多一斤,拿给我们我们吃的是肉,你买猪肉给我们我们吃的也是肉,我们干嘛不吃猪肉啊?猪肉那么便宜,它比麂子便宜多了,是不是很划算?

“你想想对不对?你这麂子能买好几斤猪肉!”

表叔说的话很对,这个麂子拆开之后能买好几斤猪肉,如果送人,这个重量也不占优。

他细想也有道理,连自己家都不捨得吃半斤,他都没打算留。

全部买猪肉,那多香啊,他的看法跟表叔一模一样!

上了马之后,向星看了看留在表叔家的白雪和小白,跟他说道:“表叔,你帮我看一下。”

小白本来就是表叔送过去的,当然跟他熟了。

而白雪基本上也是跟它在一起,特別是在村里,更喜欢跟著它走,在岭上的时候才更喜欢独立一点,去远一点的地方警戒。

当它们两个乖乖待著之后,向星轻轻把马肚子一夹,骑出了他们的院子,往镇上走。

这时候便没必要去阳朔了,镇上也有收肉的,价格没差多少。

一路直行,来到了一家不大不小的饭店。

向星知道他家有做阳朔的生意,他家也是收生肉的,收的基本上都是贵的肉,一般的肉他收的不多。

他把马停下之后,里边的老板早就听到马蹄声了。

今天下那么大雨,肯定没什么生意,来这边的游客並不算是很多,今天有点閒空。

老板一看这青色的蒙古马,想著这不是红楼村周明得的马吗?

周明得就是表叔的邻居,老板有亲戚在隔壁村见过他家的马,很眼熟。

本地没有偷马偷牛这一说,一旦被认出来直接被打死!

向星跳了下来,知道这老板姓蓝,非常特別的一个姓。

跳下马之后,他向老板说道:“老板,我这有麂子,你收多少钱一斤?有三四十斤,蛮大的,刚刚打下来”

蓝老板半禿顶,头髮也泛白,摸了一下马之后看了马上的东西,帮向星一起搬出来。

他的脸有点胖,不是传统的农家人,有些小肉,脸上的麻子不少,人称蓝麻子。

蓝老板看了几次,真是新鲜,他发现麂子皮去掉了,並没有把外面的肉也伤,去皮很有技术,一看就是老手。

他观察许久,伸出五只手指,又把手心向上,意思是五块五。

这是正常的市场价,对於本地来说还算是正常的,其他偏远地区都会有五块二、五块三左右。

向星感觉这钱有点少,他懂这个价钱,便伸出拇指和小手指,意思再加一角。

少顷,老板看了一眼麂子,有段时间没有见到那么大的了,给他的手一按,意思就是就这么多。

这事不用说,他单单看那个皮就知道是老手还是新手,不需要扯那么多话。

向星也知道,直接来这里,如果他家不要,去隔壁家多找两家,肯定会有五块六的钱。

卖肉要看时间段,在这里直接卖了。

等老板称过重后,这个麂子一共三十六斤,以五块六一斤来计算,那便是二百零一块六角。

这笔钱比卖铁皮石斛差了一些但也没差多少,还有麂子皮以及別的东西。

向星后面发现自己腰上掛著小火銃,刚刚穿衣服没穿多久,马上它甩干还是把它插到腰间,怕路上可能会有什么小猎货,或者防一些不好的东西。 刚才下马进別人店的时候都忘记把它摘了,下次先看一眼。

如今二百块钱对於小镇来说真不算是很多,对於阳朔来说那更小了,这里很多人有更多的办法来赚钱。

他感觉有点少,不过对於老婆来说估计嚇死她!

蓝老板见到他用另外的布袋子包著一个东西,后面发现是麂子的肝和心,这是可以吃的,口味算是好的了,前提会弄。

他伸手一指,疑惑道:“这个你打算卖吗?还是自己吃?”

他肯定知道这东西能吃,要看一下处理手段,一般人来做还真弄不出好东西来。

向星也没打算要自己吃,卖了更划算,比划了两下后,这个东西也能卖出十块钱。

当他重新骑上马后,口袋里有了二百一十一块六角。

他记住那家饭店,饭店名字很简单,叫蓝麻子饭店,本来不叫这个名字,后面改的

骑上马后,他很快打算去割猪肉,家里的猪肉没那么缺,可以少买一点。

他想了想,给表叔割两斤猪肉,给邻居也割两斤猪肉,以后还要经常借他们的马,得多攒点人情,若是哪天不方便了,也能过得去。

今天弄到的钱確实有点多,如果没有马,真不好弄,这匹马倒是挺听话的,很不错。

以后专门拿些花生麩给它餵一喂,以后可能要经常用它了,好在红楼村距离这个镇也不是特別远,还好。

这三十多斤的东西卖了之后,蒙古马轻鬆了许多。

它身上的青斑算是中等,肚子和马脸大部分都是白色的,马颈、马臀、马腿大部分都是青灰色。

它的个子不高不矮,肩高有一米四二,很是精神。

买完五斤猪肉后,向星付了九块钱,如今猪肉一块八一斤。

现在有二百出头,买完东西之后,马不停蹄又回到红楼村。

良久,他把东西取了下来,猪肉分成了三份,自己那一份拿了下来。

放下来之后,他摸了摸马颈和马脸。

刚才很不错,没有受到惊嚇,一路平稳,骑蒙古马就是好。

他將马隨手绑在表叔家旁边的柚子树下,等下再把它牵回邻居家。

表叔很快出来了,一直在等他,问道:“没事吧?应该没事吧?刚才的雨特別小。”

向星看了一眼大青马,笑道:“没事,都没有开伞。”

他把用草绳绑好的猪肉拎到表叔厨房,放到灶台上,说道:“没事没事,我刚才带著小火銃的,没事。表叔,这是我买的两斤猪肉,以后还要麻烦你呢,可能有时候弄到大货了,我要先放你这边。

“现在我家离得太远了,挺麻烦的。”

表叔先是一顿客气,见到他把一大块猪肉放到自家厨房,这还了得?

他快步上去把猪肉拎了起来,开始拉拉扯扯。

向星也是结婚这段时间才学会这个小技巧,他一只手拿著碟子扣著肉,另一只手推著表叔,劝道:“表叔,我不是说这次,我是说以后好多次了,这次弄了麂子,下次弄到小鹿、小水鹿还有野猪什么的,又不是一次”

经过一顿解释之后,猪肉稳稳放在厨房。

他又拿出另外一份猪肉,跟表叔说道:“表叔,这掛肉我送到隔壁吧,你跟我一起来。”

表叔一听,欸,怎么现在自己变成配角了?

隔壁可是他亲戚呀,应道:“得,这事好啊,那就跟你去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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