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燕京晚报(1 / 1)

夕阳的余暉泼洒在老四合院的青砖灰瓦上,將小院染成西红柿般的顏色。

大姐伍美娟值夜班,晚饭时分老伍家剩下的四口人围坐在八仙桌。

吃著西红柿打滷面,用的正是郑爱民带来的机切面。

伍志远呼嚕完最后一口面,撂下碗筷,从衣襟口袋掏出自製的麻梨疙瘩菸斗。

装上叶子烟,划亮火柴,火苗舔过菸丝,浓稠的烟气和低沉的话语一併从口中喷出:

“六一,接班的事考虑的怎么样了?”

“爸,这班我接不了!”

伍六一吃完第三碗打滷面,手背蹭了蹭嘴角,早已想好了说辞:

“伍志远同志,您这岗位对我来说,就像王府井里的確良衬衫,看著倍儿光鲜,穿上却不舒坦。可您跟我不一样啊!它对您就像冬天里的军大衣,您喜欢它,不能因为我的工作一时没著落,让您离开守了一辈子的美工案子。”

伍志远深吸了一口菸斗,吐出了浓稠的烟气。

“你都十九了,眼看著过两年就得说媳妇。不接这班,也没进项,哪家姑娘肯往你跟前凑?就算不提要娶亲的事儿,你总得挣口饭吃吧?“

“我想试试別的办法。”伍六一垂头,扯了扯衣角。

“什么办法?当作家?猪八戒戴眼镜,冒充知识分子啊?”张友琴插了一句。

伍志远的眉头拧成个疙瘩:

“六一,作家不是那么好当的,杏婶她家志强发个豆腐块,整个胡同都知道了,他那还是校报,你拿到稿费,可比校报要难多了。”

小妹伍美珠嘴里嚼著麵条,含糊道:“我觉得二锅行,小时候,他顺口溜背得最溜了,泥马的头像皮球,一脚踢到百货大楼”

张友琴一拍桌子,“吃你的面!”

伍美珠嚇得一缩脖子,赶紧低头扒拉麵条,嘴里还嘟囔著:“本来就是嘛”

“不是爸不信任你,知青这几年也没见你带一本书去,肚子里没二两墨水,怎么写呢?”伍志远嘆道。

伍六一知道多说无益,正色道:“爸、妈,这样吧,给我两个月的时间,要是赚不到稿费,我再接爸的班。”

“成!”

张友琴当即拍了板,“就依你,两个月后,你赚不到稿费,就老老实实回来接班。”

饭后,一家子在院子乘了会凉,就回屋准备睡觉了。

这年头,没什么娱乐活动,睡觉都早。

伍六一没著急铺床,坐在八仙桌前,思考后续的计划。

今天《燕京晚报》郑爱民的到来,给了他灵感。

这年头,摆弄文字是个低成本、高回报的选择。

新华书店天天排著长队,即使再困难的家庭也时不时买上一份报纸。

诗人比后世流量小生还要红,编剧地位比导演还高。

作家们的一篇稿子可能就是普通工人半月的薪水。

出席文学交流有车马费,住招待所,甚至能单点一盘油亮的红烧肉。

作家好啊,语文得学!

当然,拿稿费不是请客吃饭。

他立下两个月內赚到稿费军令状,压力不小。

不提创作上的困难,就从成稿开始,就要经歷掛號邮寄、责编初审、主编覆审。

就算稿子被看中,也可能要反覆重修,重修后再审。

文章没问题了,还要经过编辑加工、排版校对,最后才能確定刊期。

这一来二去,半年时间可能就过去了。

要是投给那些有名气的期刊,排队排到一年后也是常有的事。

所以,伍六一將目光锁定在了郑爱民身上,那位《燕京晚报》的编辑。 《燕京日报》和《燕京晚报》属於四九城里风靡的刊物。

《日报》刊登的是“国之大事”,《晚报》则刊登的“民之小事”,相对而言《晚报》更接地气,更受民眾欢迎。

是这个文娱生活的匱乏年代里,无数家庭的精神食粮。

自去年復刊以来,发行量逐月递增,到今年,日销已足有30万份。

作为日刊,它对稿件的需求量是巨大的,拿到稿费的速度比月刊的杂誌要快上不少。

若是能直接把稿子送到郑爱民手上,还能省下不少时间。

伍六一从抽屉里翻出一张三天前的《燕京晚报》,版面是八开四版。

他扫视一遍,四个版面有时政要闻、民生服务、文化副刊、以及综合復刊。

在文化副刊中,有五色土、一分钟小说、长篇连载、戏曲与艺术评论等。

伍六一看中的是【一分钟小说】和【长篇连载】两个板块。

特別是长篇连载,有差不多1500字整面。

按照去年版权局发布的《关於书籍稿酬的暂行规定》中,书籍类作品的基本稿酬为3-10元/千字。

真是令人激动。

至於写什么?

伍六一看著昏黄的光晕里飞舞著细小的尘埃,在记忆里搜寻他曾看过的作品。

短篇小说很简单,他前世还看过一本《微型小说40年》,里面收录不少获奖作品。

找一篇符合如今思想潮流的作品不难。

长篇连载就要慎重一点,按以往的连载作品来看,多以悬疑推理、歷史传奇的故事为主。

像是即將连载完的《王府怪影》、上一期的《海灯法师传》、上上期的《天桥演义》,都是这些类型。

伍六一一番搜寻后,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胖胖的形象。

短篇、长篇都確定下来,他拿出从伍美珠那借来的钢笔。

准备先著手短篇小故事。

他提笔在信纸上落下四个大字,《回家的路》。

故事很简单,是个关於母爱的故事。

儿子因生活拮据,与媳妇商量后,决定將年迈的老母亲背到山上丟弃。

第二天傍晚,他以背母亲上山散步为由出发,途中一心想爬得更高些,以免母亲能找回家。

路上,他却发现母亲一路偷偷撒豆子,怒问之下,母亲的回答让他瞬间泪崩:

“傻儿子,走了这么远,你也不看路,妈妈怕你等会儿,一个人下山会迷路。”

不到半小时,他就完成了500字的创作。

伍六一没歇,立刻投身艺长篇的写作之中。

这一写就是一夜,再抬头时,墙上的掛钟已经指向了五点。

他写好了四千多字和大纲,可以连载三期。

为了更早的拿到稿费,伍六一决定先拿过去让郑爱民看看。

他昨天留的地址是西裱褙胡同。

距离马厂胡同约莫有五六公里,步行一小时多小时。

家里有两辆自行车,一辆是老爸上班用,另一辆是给伍美珠上学用。

他作为无业游民,自然是没资格骑的。

於是他將稿子塞进信封,夺门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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