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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刊登小故事(1 / 1)

伍六一拍开小妹的手,又掏出个圆铁盒,递给靠在床头的大姐:“大姐,这个送给你,还有你借我的30块,还给你。

铁盒上印著“友谊”牌珍珠霜,银闪闪的盖子在檯灯下晃眼。

大姐放下书,指尖轻轻触了触铁盒边缘,轻声道:“这多贵呀,你留著钱自己用多好。”

伍美珠也停了手,盯著那盒珍珠霜:“就是,二哥你哪来的钱?你不会出去卖血了吧?”

前阵子班上有个男生偷偷去卖血,换了钱买了块手錶,这事在女生堆里传了好几天,伍美珠一琢磨就往这上头想。

她立马急了,眼睛里泪水在打转。

也顾不上新书包了,扑过去一把抓住伍六一的胳膊,另一只手就往他肘弯、手腕上扒拉,手指头在他胳膊上擼来擼去地找针孔。

伍六一被她拽得胳膊生疼,又好气又好笑地拍开她的手:

“你这丫头,瞎琢磨啥呢?我是那种人吗?”他把袖子往上卷了卷,露出胳膊给她看,“你瞅瞅,哪有针孔?乾净著呢!”

伍美珠眯著眼凑近了,仔仔细细打量半天,胳膊上光溜溜的,確实没什么痕跡,这才鬆了口气,却还是嘟囔:

“那你钱到底哪来的?总不能是天上掉的吧?”

“稿费!”

伍六一提高了点嗓门,“燕京晚报,下周刊载我的作品,到时候记得买一份哈!”

“啊?”

伍美珠眼睛瞪得溜圆,嘴巴半张著,这比他哥去卖血赚钱还让她惊讶。

“哥,你还真能见报啊?还是《燕京晚报》,妈这么扣的人,都经常买。”

她凑近两步,伸手想去扒拉伍六一的口袋,“稿子呢?写的啥呀?给我先瞅瞅唄!”

大姐放下手里的书,脸上没什么惊讶的神色,只温和地笑了笑,伸手替伍六一理了理衣角。

伍美珠在一旁看著,撇撇嘴又凑过来:“姐你咋一点都不意外?这可是《燕京晚报》!”

“我就知道咱们家六一能成。”她看向伍六一的眼神里带著篤定。

伍六一有些愧疚,从小大姐就对自己这般信任。

前世,他开书店向大姐借钱,她皱一下眉头,就把积蓄借给自己。

也是这般的话:“咱们家六一一定能成。”

他心底想著,以后不会让大姐失望了。

“对了姐,妈快过生日了,你知道妈喜欢什么不?”

伍美娟寻思了一会儿,说:“妈的蛤蜊油用了好久,要不这珍珠霜就送妈吧。

“这是送你的。”伍六一摇摇头:“而且,想送妈贵点的,我手里还有116块。”

“夺少?”伍美珠的声音陡然拔高,眼睛瞪得比刚才见著新书包时还圆。

“哥,你这是赚了多少稿费啊?116块?这都快赶上爸俩月工资了!”

伍六一脸上带著点故作轻鬆的得意,往床沿上挪了挪,下巴微扬:“没多少,区区210块。”

“嘶——”

伍美珠倒吸一口凉气。

“写稿这么赚钱么?”

“错!是你哥写稿赚钱。”

伍六一转头看向伍美娟:“姐,你再想想,贵一点的,这次我来出钱。”

“我记得去年过年,和妈去王府井抓,妈在蓝天服装店摸了一件蓝色小西装好久,路上还不停叨嘮它好看,妈作风朴素,其实一直是爱美的。”

伍六一和伍美珠同时点头,这一点他们是认可的。 他当即拍板:“那就给妈买个西装,希望那样式还在。”

“我明天休班,上午就去看看。”伍美娟点点头,“钱我出一半。”

“姐,你出票吧,钱我来出。”

伍美娟点点头,算是认同这个方案。

《蓝衫记》要在下周刊登晚报,但他的《回家的路》已经刊登在“一分钟小故事”的版面。

刊登前,郑爱民还问他是否要取个笔名。

看著郑爱民欲言又止的模样,伍六一知道他是关护。

通俗小说长期被视为“小道”,文人创作多带有自娱或谋生性质,而非以“立言”为目的,因此鲜少用真名。

金庸、古龙、张恨水都是笔名。

要么,是为了社会身份的“安全性”,沈德鸿曾用笔名“玄珠”“郎损”“茅盾”写文章批评蒋光头。

小號狂人周树人更不必说,除鲁迅外,还有邓江、唐俟、邓当世、晓角、令飞、迅行

有人统计过,他一生用了140多个笔名。

伍六一思考一番,决定还是用真名。

他一无对自身安全性的威胁,二来对自己的作品价值的认同,不会做这种掩人耳目的事。

哪怕是通俗文学,他也毫无心理负担。

而且,通俗文学地位会越来越高,“真名创作”逐渐成为常態。

他这篇以“伍六一”命名的短篇虽小,可也收到不少反馈。

他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这两天的读者来信变多了。

平时,一包信就够了,现在得一包半。

一般来说,好少有编辑部把所有信看完的。

但总编顾行知为了能及时倾听读者意见,特意交代下来。

徐凯的工作就是从中归纳出读者意见,形成材料稿。

徐凯看著比平时多出一半的信,头有些大。

他翻了一篇,这篇是写给作者伍六一?

伍六一?

徐凯抬头瞧了一眼,正享受风扇吹拂,满脸愜意的伍六一。

起身將信送了过去。

“你的信。”

“我的?”伍六一惊讶地拆开信,里面內容:

“伍六一同志,你好。昨儿个在报上读了《回家的路》,写得真好,故事里的母亲和我老娘真的很像。

我母亲过世三年了,她那时確诊了肝癌,不愿意连累家里,留了个纸条就走了,那纸条上的內容我现在还记得:

『儿啊,妈走了,去你远方的姨家,別找我,好好照顾媳妇和孩子,別操心我。』

家里又少了瓶农药,我当时红了眼,疯了似的找,还是听人说,她到房山去了。

等我到了房山,见她正给要去城里的路人磕头呢,就为了托人家把她这一路采的野栗子捎到魏公村的胡同,嘴里还念叨著:我儿子小时候最爱吃这个了”

伍六一不禁沉浸在了信中。

等他再次抬起头,发现徐凯已经把小山般高的信堆满在了他的左手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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