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完稿(1 / 1)

人群瞬间安静了些,全体目光“唰”地一下都聚到了她查剑英身上。

查剑英穿著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衬衫,头髮用皮筋扎在脑后,手里攥著她早早买下的三本《未名湖,声音清亮:

“各位同学,先静一静!”

等人群彻底安静下来,她才继续说:

“我很能理解你们求知若渴的心情,也特別感谢大家对五四文学社、对《未名湖的支持。但说实话,这次实在是超出我们预料了,受限於印刷厂的產能,今天的杂誌確实没剩了,让大家白跑一趟,实在对不住。”

话音刚落,下面又有了骚动,有人小声嘀咕“那怎么办啊,我女朋友说买不到就让我跳未名湖。”

“同款女友啊!”

“你们女友是同一个?”

见下面又七嘴八舌起来,查剑英语速立马快了几分,抬高声音说:

“大家別慌!我知道,你们这次大多是冲伍老师那首小诗和那篇文学评论来的,我这儿还留著三本样刊,你们谁带了本子和笔,就上来抄,抄完了传给后面的同学,大家互相抄阅,把诗传下去。”

她顿了顿,又补充道:

“至於那篇文学评论,篇幅太长,抄起来费劲,我们已经跟印刷厂联繫了,爭取这两天就加印一批,到时候会在食堂门口贴通知,保证让想读的同学都能读到。

毕竟是高素质的人才,眾人听完查剑英的话,自觉排起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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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越排越长,有些站在后排的学生,看前面还有十几个人,便转头找相熟的同学託付。

骆一合將誊写工整的诗稿叠好,递到对面那个圆脸浓髮的青年面前。

“海升,你瞧瞧这诗,写得怎么样?”

“我不喜欢。”查海升接过诗稿,只匆匆扫了一眼,便垂首抿紧唇,再不肯多言。

骆一合早习惯了这位法律系神童的性子,孤僻是真的,偶尔透著股执拗的古怪也是真的。

他没放在心上,只笑著打趣:“行吧,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不聊诗了,走,吃饭去?”

“我回宿舍。”

查海升撂下这句话,转身就往宿舍楼的方向快步走,脚步利落,连个回头的余光都没留。

骆一合望著他清瘦的背影,无奈地摇摇头,嘴角却掛著笑意:“真是个有才华的怪人,倒和伍老师有几分像。”

说著,他下意识摸了摸衣兜,指尖一空,猛地反应过来,声音都拔高了些:“糟了!他把我那诗稿给带走了!”

当查海升回到宿舍之时,楼下的刘振云正踩著一把木椅,手里扬著《未名湖的杂誌,高声朗读著:

“当文学创作根植於悠久和深厚的民族文化土壤,它便能生根、发芽,结出最丰盛的硕果!”

“真是引人深思啊!”舍友刘君感嘆著,“振云,他可比你的《瓜地一夜引起的声浪大多了。

“那能一样么,我是小说,他是评论。”刘振云声音从大到小,“而且他是二打一么,不公平。”

刘君没理会刘振云的挽尊,继续说道:“你说,这伍六一到底什么来头?现在满校园都是对他的討论声,听说这期在职刊印都破记录了。”

一旁的梁佐闻言,认同地点点头:“上次《未名湖打破刊印记录,还是北岛发表《幸福大街13號。”

“这就要科普个冷知识了。”刘君笑道:“振云的《瓜地一夜和《幸福大街13號在同一期,振云可以拍著胸脯讲,我和北岛两个真厉害,一起破了记录。”

“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

梁佐和刘君笑得前仰后合。

刘振云站在椅子上,嘴角抽了抽,看著这两个专挑他打趣的损友,半点办法也没有。

等两人笑够了,梁佐抹了把笑出来的眼泪,提议道:“今天读了这么好的文章,心里酣畅得很,不如咱们出去打个牙祭?”

“去二食堂?”

刘振云立刻追问,脚已经悄悄从椅子上挪了下来。

“二食堂有什么意思?”梁佐摆了摆手,神秘兮兮地说,“我知道个好地方,那儿的打滷面绝了,味儿正还量大。”

“同去同去!”

刘君说著,一把拽住刘振云的胳膊就要往外走。

刘振云连忙稳住脚步,扯著嗓子问出了最关心的问题:

“贵不贵啊?”

“肉滷麵一毛八,西红柿打滷面一毛二。”梁佐报了价。

“不去不去!”

刘振云立马使劲摆手,头摇得像拨浪鼓,“二食堂的锅塌豆腐才一毛钱,这多不划算!”

“哎呀走嘛!”

梁佐也上来帮著拽,“这家面有门道,叫六寿麵』,吃了能添福寿的!”

两人不由分说,一左一右架著刘振云就往校外走,只留下他满是委屈的哀嚎声在楼道里飘著:

“我的锅塌豆腐啊——!”

对於自己在燕大火了这一事,伍六一丝毫不知情。

他还在苦哈哈地写著《神探狄仁杰的第三部曲——《滴血雄鹰。

这个案子是也是电视剧《神探狄仁杰1的收官之作,昏暗的色调,诡异的bg,无头的骑士,是多少观眾的童年阴影。

连我们的至高战神李元芳都被嚇得拔不动刀。

可落到文字上,要让读者隔著纸页都能感受到那种毛骨悚然的灵异感、层层缠绕的悬疑感,对伍六一来说绝非易事。

为此,他特意参考了两本书,英国作家蒙塔古?詹姆斯的《第13號房间,以及张宝瑞的《一只绣花鞋。

伍六一至今记得,第一次读这篇故事时,自己缩在被子里蜷成一团,愣是睁著眼熬到了天亮。

而《一只绣花鞋虽没那么直白恐怖,但其张弛有度的敘事节奏、细腻到渗人的氛围营造,早已是悬疑领域的標杆之作。

更关键的是,二者还都是通过以小道具为起点,主角们以绣花鞋、雄鹰標记为关键线索,抽丝剥茧般剥离真相。

形成了由浅入深、线索驱动的悬疑结构。

得益於此,伍六一完稿时再读《滴血雄鹰,竟清晰感觉到它比原著更具张力。

他也真切摸到了自己笔力的成长。

虽是通俗小说,可这份进步却是实打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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