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另一头,牛淑芬不以为意的说道:“这不就跟做生意一样嘛!”
“人家忽悠你说手里有货,等你把钱给打过去后,直接失联,消失不见。”
“摆明了就是冲着骗你钱来的。”
“这种事情太常见了。”
“只不过相比十多年前,现在这些套路是越来越深了。”
形容的还挺形象!
金胜笑着应道:“意思差不多。”
“但我要表达的是如果李伟达真因为这次案子,身上背了刑事处罚的案底,这对小朋友以后或许会有一定影响。”
“哪怕你们离了婚,也不能否认他是孩子亲生父亲的事实。”
“时间或许是淡化一切的良药,但电子档案可不会。”
“只要有记录,随时都能查阅。”
“我这么说两位能明白吗?”
事关自己的外孙女,牛淑芬急切道:“明白、明白”
“那金律师,你说这事该怎么处理?”
金胜立即回道:“先把人约出来,私下谈谈。”
“摆事实、讲利害关系。”
“只要没有告上法庭,一切都还在控制范围之内。”
“这是目前这个阶段来说,最简单、最省时、最妥善的一个处理方式。”
“当然如果二位想要让李伟达付出更大的代价,那我就无所顾忌,放手去做了。”
这也是金胜之前给蒋梦瑶上过的一课。
只是简单走个程序,哪个律师不会。
可难就难在能吃透整个案子所有变化,不止让当事人利益最大化,还要懂得规避所有其它风险。
站在客户角度上,设身处地的着想,那才是一个真正合格的好律师。
价格贵那肯定是有道理的。
“金律师,处理案子你是专业的,我们无条件信任。”
“一切,就都按你说的办吧!”
牛淑芬一丝犹豫都没有,一口便答应了下来。
金胜就喜欢这种听劝的。
“多谢牛女士的信任。”
“那接下来,我跟二位确认一下咱们这边的诉求。”
“首先是要拿回原本属于王小姐的1205万购房款。”
“如果情况允许,我会在这个基础上尽量争取更多补偿。”
“这一点有问题吗?”
电话那头,牛淑芬立即应道:“没有没有”
“金律师,你就放手去搞。”
“越多越好,绝不能便宜那个渣男和小三。”
金胜一边在纸上做记录,并画了个圈圈作为重点,一边随口回道:“牛女士请放心。”
“搞钱我们律师也是专业的。”
“毕竟咱们签的委托协议,是风险代理,总金额的8。”
“也就是说,我能帮您这边拿回越多,收取的费用同样更多。”
牛淑芬一听这话,‘呵呵’一笑道:“好,金律师你这么说,那我就更放心了。”
虽然不懂法律,但她懂怎么做生意啊!
厂家提供商品,销售员进行销售,卖的越多,提成越高。
卖不出去,当然也就没钱了。
这种模式就是为了激励‘服务’提供方,能全力以赴。
在追求成功的同时,把利益最大化。
这叫双赢!
“其次就是关于孩子这块的问题。”
“这也是我为什么要提出来,先跟对方进行私下谈判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旦打掉前面签订的离婚协议,那么抚养权就必须得重新商议。”
“虽然有我在,李伟达肯定是拿不走的,但恶心一下,不断纠缠王小姐,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咱们不能对别人的‘人性’,抱有太大的期待。”
“这次我会针对这一点,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对探视、抚养费,制定相应的规则。”
等金胜把这番话说完,牛淑芬再次开口了。
“对对对这个很重要。”
“沫沫可是我们家的心头宝,绝对不可能给他的。”
“金律师,抚养费什么的,我们家不差他那三瓜俩枣的。”
“就是能不能只要他以后别在孩子面前出现,抚养费干脆不要了。”
王嫣然在旁边附了一声道:“对,我也是这么想的。”
两人能说出这话儿,金胜丝毫不觉得稀奇。
夫妻离婚后,阻止另一方来探望孩子,这种事在实务中经常会听到、看到。
很常见!
但可惜,那是不现实的,法律也不会支持。
金胜开口回道:“牛女士、王小姐,两位可能不清楚。”
“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定权利?,是保障双方的情感联系,不因婚姻关系解除而丧失。”
“支付抚养费这一点,它是一项独立的法定义务,旨在满足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求。?”
“这两项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哪怕对方未支付抚养费,也不能作为拒绝他来探望的合法理由。”
“要是你这边设置障碍,进行阻拦的话,很有可能会构成‘侵权’行为。”
“这在《民法典》中,是有明确规定的。”
“通俗点来说两者不搭噶!”
“李伟达作为孩子的亲生父亲,在法律上就享有探视权,任何人都不能无端阻止他们见面。”
“否则就违法了。”
“他完全可以告你的。”
牛淑芬有些疑惑的反驳道:“金律师,这不对吧!”
“我看好多短剧上,不是有那个什么‘断亲书’吗?”
“还是律师出具的,有法律效力。”
金胜听的嘴角直抽抽。
我丢雷老
重生后断亲,家人都后悔了!!
这股风已经吹到现实了吗?
站在旁边一直听着的蒋梦瑶,连忙捂住自己的嘴,差点没笑出声。
“牛女士,这种短剧您看个乐呵就得了,里面大部分都是胡扯的。”
“甚至毫无逻辑、常识可言。”
“哪怕只上过高中,或者写剧本的时候上网查一下资料,也绝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父母跟子女之间的血缘、血亲关系,是无法通过协议、声明或司法程序,人为进行解除的。”
“同时,法律规定上的抚养、探视、赡养等义务具有强制性,也不能通过此类文书免除。?”
“除非当探视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
“根据《民法典》第1086条第3款之规定,具体情形包括”
“探视方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
“存在?暴力倾向、吸d、赌博等恶习?,或在探视中实施?打骂、虐待等侵权行为?。”
“教唆、胁迫或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
“或者双方感情严重恶化,且子女坚定拒绝对方探望。”
“用白话来说除非李伟达有对孩子不利的行为、教导、意图,或者孩子自己说不希望他来看望,否则都不行。”
金胜也是累,除了说出相应的法律条文之外,还得用通俗易懂的话语进行简介说明。
老师都没这么用心。
“金律师,那那就完全没有其它办法了吗?”
“能不能让李伟达写个什么‘保证书’,让他保证以后都不来烦嫣然,不来看望孩子。”
“哪怕给他一点钱都无所谓。”
牛淑芬显然还不死心。
金胜‘叹’了口气道:“没用的”
“刚才我就说过了,父亲看女儿属于法定权利,无法通过协议或保证书来随意剥夺。”
“哪怕写上禁止探望的条款,也会因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从而无效。?”
“所以说我只能试着让他进行口头承诺。”
“但这个,主要得看李伟达自己,是否遵守了。”
听到连金胜都没什么好办法,牛淑芬颇为无奈道:“那就只能这样了。”
“金律师,你看着办吧!”
金胜‘嗯’了一声道:“我会尽量安排到位。”
“但脱离法律本身的东西,谁也无法百分百保证。”
“最后,我再跟二位说一下‘注意事项’。”
“等会结束通话后,我会立即联系李伟达,表明自己是王小姐律师的身份,找他商谈一下关于‘房子、离婚协议’等事宜。”
“他有可能会打给你们进行确认。”
“千万要记住,除了确认我的身份之外,其它什么话都别说把一切事情全都推给我来处理就好。”
“如果他找过来,还请马上联系我,或者蒋律师。”
“最好不要私下单独见面。”
听到这番嘱咐,牛淑芬和王嫣然母女俩异口同声的答应了一声。
挂断电话,金胜把手机递给一旁的蒋梦瑶。
“打给李伟达,我来说”
“好的金律。”
蒋梦瑶应了一声,开始找号码。
之前弄起诉状的时候,她就从王嫣然那里拿到了基本信息。
金胜作为领导,是不管这些的。
不一会儿蒋梦瑶把手机又放到了桌子上。
‘欢迎致电安源设计,本公司电话正在接通中,请稍后!’
“喂你好,哪位?”
接通后,扬声器中一个带着磁性的男声响起。
“请问是李伟达先生吗?”
“对,是我”
“李先生你好,我是王嫣然小姐的代表律师,我叫金胜,来自竞诚律师事务所。”
“额”
李伟达明显有些愣住了。
金胜没管这个,自顾自的继续说道:“这次给你去电,是受王小姐委托,想找你约个时间,见面聊一聊您二位之间的一些事宜。”
“不知道你方便吗?”
李伟达这时反应过来了。
“什么委托律师。”
“她每天在家带孩子,有事难道不会直接给我打电话啊!”
“还需要找律师来跟我说,开什么玩笑。”
“你不会是骗子吧?”
金胜早就料到他会有这个反应了。
毕竟两人前天还在谈关于‘家族信托’,要复婚的事情,结果今天突然来个电话,说是对方找的律师
多少有点诧异。
“李先生,你多虑了。”
“我们律师可不会知法犯法。”
“如果你有什么疑问,之后完全可以向王小姐进行确认。”
李伟达沉默了几秒钟,想想也是。
骗子和正常人的区别,一个是想尽办法用话术来阻止,另一个是主动让你去确认。
金胜老家更是流传一个方法。
只要不是本地的电话号码,一律直接按掉。
如果是本地的,接起来不说‘方言’,同样挂掉。
“说吧!找我什么事?”
李伟达选择了暂时相信。
金胜也直入正题。
“是这样的,2022年8月份,你跟我当事人王嫣然小姐说公司需要扩大经营,得向银行进行贷款。”
“说她不懂金融,以房产上一个名字最好为由,让她将房产无条件转让给你。”
“一个星期后,你带着王小姐,完成了房产转让手续,接着去公证处做了个‘赠与’公证。”
“没错吧!”
这话一出,相当于捅到了李伟达的肺管子。
当即便语气不善的回道:“说话小心点”
“什么叫我欺骗她不懂。”
“房子是她心甘情愿,无条件赠与我的,公证书就是证据。”
“你们律师不是最讲究这些了嘛!”
“怎么,她找你来跟我说这些,难道没告诉你这个啊!”
怼的挺犀利,知道用‘证据’来说话。
金胜淡定道:“李先生不必如此激动,公证书我肯定是看过的。”
“你既然知道律师最讲证据,那肯定也清楚我们律师手里如果没有一点证据,那就绝对不会轻易开口。”
“是不是这个道理。”
李伟达显然是被‘唬’住了,并没有开口回答这个话。
当然,金胜也没太在意。
这通电话的目的是为了让他坐到谈判桌上来面对面的聊,而不是简单论个‘输赢’。
“李先生,咱们接下来说另一个事。”
“今年6月份,你以‘表弟’买房,避税为由,说服王小姐和你假离婚。”
“还拟定了一份离婚协议。”
“对不对?”
话音刚落,扬声器中便传来了‘嘟嘟’的忙音。
李伟达直接把电话给挂了。
金胜笑着摇了摇头。
这个‘逃避’反应,也在意料之内。
(ps:大家元旦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