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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喋血鹿殇,觊觎者。运气再一次爆棚。(求订阅,求月票)(1 / 1)

酋长大叔十分兴奋,立刻叫上部落里的年轻人,帕维尔、维克多、托里克等八九个人,还有老格利高里也都来凑热闹。

带了二十条雪橇犬,还有一个粗壮的大雪橇,出发,前往奥泽罗湖方向支持。

每个人踩着滑雪板,也都带了猎枪。不过老格利高里这次却没有滑雪,他负责驾驭雪橇。毕竟年纪大了些,还是感觉坐雪橇舒服。

一行人浩浩荡荡,尤其是那些狗子,比人类还兴奋,犬吠声不断,载着老格利高里如离弦之箭,冲出部落。

其他人也都紧紧跟上,滑雪板摩擦雪地的沙沙声、男人们粗重的呼吸声,汇成一股雪原特有的喧嚣洪流。

“我那个未来妹夫这么厉害了?看着病恹恹的,小白脸,但是又猎熊,又杀驼鹿,之前还钓到过大哲罗鲑鱼,这眼看着要超过我的架势啊!”

雪橇犬狂奔带起的冷风刮过脸庞,帕维尔是既为妹妹们骄傲又忍不住嘀咕,感觉到很有几分压力。毕竟他身形魁悟,孔武有力,向来自诩部落第一巴图鲁(巴特尔、拔都)。现在却有些搞不过未来妹夫。

尤其是,未来妹夫听说还有病在身。

奥泽罗湖畔东北的密林边缘。

随着时间的推移,空气中的血腥味像无形的蛛网,正迅速向寒冷的空气中弥散。

驼鹿小山般的尸体旁,程砚之和阿丽娜、尤利娅早已一起给这头驼鹿割喉放完血,光是流出来的鹿血估计都有一两百公斤,在雪坑早已凝结成块,冻得硬邦邦。

然而,难免有浓烈的气味散发。

这些血腥气,在动物的鼻子中,自然是极为鲜美的味道,如同开席的钟声,唤醒了雪原深处蠢蠢欲动的贪婪。

“呱—嘎!”

一群油亮漆黑的乌鸦率先打破了死寂,它们从远方飞来,在几十米外光秃秃的树梢上落下,焦躁地跳动着,喙喙开合,发出嘶哑难听的聒噪,猩红的眼珠贪婪地锁定着雪地上那片刺目的殷红。

程砚之微微皱眉,举起霰弹枪作势瞄准。那群乌鸦被惊动,“扑棱棱”一阵乱飞,却只是升高盘旋,并未远离。

不过,程砚之也没有射击,因为乌鸦在这边是神灵的使者,他入乡随俗,不好随便乱杀。

部落人打猎后,往往会用内脏喂食乌鸦,一是感谢神灵的恩赐,二是,仿佛乌鸦吃过之后,就代表获得了神灵的狩猎许可,也相当于供奉过神灵了。那是一种仪式感。

程砚之琢磨着,要不自己也投喂一番?

这头驼鹿还有许多内脏,有一些下水是他看不上的,倒可以扔给乌鸦们。

另外就是,雪兔的内脏也可以扔给乌鸦们。

可是,他正要行动,却立马停住了。

因为,更多的凯觎者来了。

林间的阴影里,幽冷的绿光一闪而过。

“看那边!”阿丽娜反应最快,猛地压低身体,手中aks—2ou+的枪口瞬间对准了左前方的一簇矮灌木。

倍镜中,一只体型硕大、浑身灰褐斑纹的西伯利亚猞猁正悄无声息地探出头来。

它黄澄澄的竖瞳冰冷地扫视着驼鹿尸体和三个“守卫者”,粗短的尾巴尖微微绷紧,喉间发出低沉的“呼噜”声。

这雪原猫科幽灵般的气息带着强烈的压迫感。

“它等不及了!”尤利娅也捕捉到了目标,枪口锁定了右侧,“还有!不止一只!”

短短几分钟内,林间空地的边缘,又陆续出现了几对幽冷的绿光。

雪地轻微的“嘎吱”声中,三头膘肥体壮、毛色灰白相间的西伯利亚雪狼的轮廓,在稀疏的落叶松后显现出来。

它们体型比一般的狼更大,长吻獠牙毕露,浓密的冬毛下是虬结的肌肉。

领头的巨狼并未直接上前,而是焦躁地用前爪刨着积雪,腥膻的哈气在空气中凝成白霜,贪婪的目光几乎粘在驼鹿的尸体上。

它们在观察,在查找这三个人类暴露的破绽。

一只饥饿的白鼬象一道白色闪电,试图从雪坑边缘窜过去舔舐凝结的鹿血,被阿丽娜眼疾手快,一枪将其击毙。

小东西惨叫都未来得及。

即便如此紧张的气氛中,程砚之也忍不住嘴角一咧,我去,这运气爆棚啊。

本来是杀驼鹿,没想到吸引来了这么多猎物,别的猎物倒也罢了,没想到是白鼬这种小东西主动出击。不,偷袭。

估计,这只白鼬是饿疯了。

白鼬的皮子也极为珍贵,程砚之不了解具体的价格,但是,估计也能卖不少钱。

因为白鼬在欧洲被称为“银鼠”,向来是贵族所追捧的名贵皮草。

比如,15世纪末,意大利着名画家达芬奇为某位公爵的心爱之人加莱拉尼,绘制了一幅肖象画,名曰:《抱银鼠的女子》。

这幅传世名作在艺术圈相当有名,画中,加莱拉尼连带她的宠物“银鼠”也一同入镜。

而以奢靡时尚闻名于世的法国“太阳王”路易十四,更是白鼬皮草的狂热爱好者。

在亚洲,达官显贵也对白鼬青睐有加。比如,元世祖忽必烈也喜欢穿白鼬裘。

元代宫廷画师刘贯道绘制的《元世祖出猎图》,里面就展示了忽必烈骑青马、戴貂冠、着红衣、披白裘的画面。

前面讲过,雪原上的动物,基本都会“变色”(换毛),白鼬也不例外。在夏季,这小东西就是黄色,看起来跟黄鼠狼差不多,但是到了冬季,就变得一身白毛,便于伪装。

白鼬在雅库特比较稀少,程砚之也是第一次见。

这种条件恶劣的无人区,科学家研究比较少,缺乏很多资料。

如果是在北美的阿拉斯加,那边相对发达一些,毕竟美国在那边还有好几处军事基地。而且,那边也更加开放,据说有不少综艺节目在那边拍摄,比如荒野求生、冰湖浪人、山地硬汉、荒野厨神等等,多不胜数。

这种白鼬,肉不好吃,只有皮子值钱,所以放不放血无所谓。

气氛骤然紧张到极点!

天空是盘旋聒噪的黑云(渡鸦),林缘是步步紧逼的幽灵(猞猁)和恶煞(雪狼),小小的空地被包围了!

程砚之舔了舔因寒冷和紧张而干裂的嘴唇,眼神却异常锐利:“爬到驼鹿的身上去,我们三人背靠着背,居高临下射击。准备战斗!”

他一手霰弹枪,一手莫辛纳甘,手持双抢,迅速跳到了驼鹿的肚子上。

霰弹枪里面,预装了七发威力强大的鹿弹,而莫辛纳甘,则是装填了五发。

但是他想了想,还是先将莫辛纳甘放在了脚边。因为单手持枪,可能后坐力有些吃不消,搞不好伤到手臂,也打不准。

“好的!哥哥!”

“我们来了。”阿丽娜和尤利娅异口同声。

刚才,是她们掩护程砚之爬了上去,这时候,是程砚之不断掉转枪口,吓阻那些野兽,以此来掩护双胞胎妹子攀爬。

两个妹子都身手敏捷,很快也来到了驼鹿的身上,三人蹲下来,背抵背,枪口呈三个方向对外,像攒了一朵小花。

嗯,这是可以放心将后背交托给对方的人。

并没有僵持太久,也许,这些动物是欺负程砚之三人少,它们数量多。

而且,冬季捕猎困难,这些动物估计都饿了许久了。

那头失去耐心的公猞猁首先发难!

它象一道贴地疾行的影子,速度极快,猛地从灌木后窜出,利爪撕裂积雪,直扑驼鹿的屁股,想要咬下一块肉就走!

可能它觉得,那是程砚之等人的“死角”?不容易被发现?

很显然,它想多了,侥幸心理要不得。

尤利娅刚好负责那一片方向,眼疾手快,毫不留情,“砰!”一声清脆的枪响撕裂空气!!鲜血迸溅!

当场爆头,尸体跌落。

就在尤利娅开枪的同时,右侧的两头雪狼看准机会,一左一右呈钳形猛扑阿丽娜!

这雪狼很猛,别的小动物都只是想咬一口肉就跑,它们却是直接攻击两脚兽了。

可能觉得“擒贼先擒王”?杀了两脚兽,就能肆意享用如此丰盛的肉食了?

阿丽娜瞳孔微缩,并未慌乱。

她枪口微微右移,一个流畅的短点射,“嗒嗒!”冲在最前面的狼肩胛处爆开血花,惨嚎着摔倒在地。另一头狼则几乎同时扑到了近前!腥风扑面!

“咔嚓!”程砚之的霰弹枪及时怒吼!鹿弹喷出的霰弹幕如同一柄无形的重锤,狠狠地轰在这头狼的侧腹!

狼的扑击动作被打得变形扭曲,整个身体象个破口袋一样被掀飞出去,滚在雪地上抽搐哀鸣,再也爬不起来。

第一波试探性进攻被击退!

那头最大的头狼发出一声愤怒的咆哮,更多的幽绿狼眼在林深处闪铄。渡鸦的叫声更加焦躁兴奋。

空地上弥漫着硝烟与血的腥甜味道,混合着野兽痛苦的喘息,危机不仅没有解除,反而象一张不断收紧的网!

弹匣在迅速变空。

“节约子弹!”程砚之低吼着,霰弹枪的枪口喷着白烟,眼神扫视全场,查找着头狼的位置。

他知道狼群不会就此放弃,那只头狼才是最狡猾最危险的。他的手摸向腰间的备用子弹,打算抽个空隙装填。

这也是没有自动步枪,若是有全自动的,来多少杀多少。

但是,自动步枪是禁止售卖的。在枪械店也买不到。

哪怕在大漂亮国,也是一样,最多买个半自动,跟阿丽娜和尤利娅的aks差不多。而且弹匣还限容量。

阿丽娜和尤利娅的呼吸也开始有些急促,脸颊在寒风中显得格外苍白。

就在头狼似乎即将发出总攻信号,更多的阴影在林间移动,三人神经紧绷到极限的刹那——

“吼—!嗷呜!!!”

山林外面,程砚之他们来时的方向,传来一声雄浑悠长、非狼非犬的独特呼哨!

紧接着,是如同闷雷滚过的、由远及近的犬吠咆哮声!

林间的狼嚎瞬间变得迟疑惊惧。

一头藏在暗中的猞猁身影一晃,彻底消失。一头鬼鬼祟祟,很狡猾,躲在远方的狐狸也悄然离去,不留痕迹。

树梢上的乌鸦们也似乎感应到更强大的气场,“轰”的一声,化作黑云远去。

帕维尔那极具穿透力的大嗓门在林中炸响:“阿丽娜!尤利娅!小程!我们来了!”

十来个人,十来条枪,二十条雪橇犬,援军来了!

人虽然不多,但是声势却搞得极为浩大,给人一种千军万马的感觉。

程砚之、阿丽娜和尤利娅顿时松了一口气。

野兽们最后的勇气彻底瓦解。

伴随着几声不甘的呜咽,剩下的几头狼和隐藏的一些食肉动物,彻底隐入密林深处,只留下雪地上几滩新染的血。

酋长大叔乌鲁坎连雪板都顾不上卸,几步就冲到驼鹿尸体前。

看着眼前这头如山丘般倒下的巨兽,他张大了嘴巴,倒抽了一口凉气,厚实的手掌“砰”地一下重重拍在冰冷粗糙的鹿皮上:“萨满神庇佑!好大的家伙!

这怕不是驼鹿王!比上次帕维尔猎那头还要强壮一些,要重个一两百公斤!”

其他人也都纷纷上前来,抚摸这头庞然大物。

尤其是,只有三个枪口,其中一枪还打在眼睛上,整张皮子的完整性,要远远强于上次部落狩猎的那一头。

不难想象,光是这张完整的驼鹿皮,就能卖不少钱。绝对比上次那张贵!上次那种,弹孔太多了。

大家惊叹程砚之的枪法,充满了震撼。

尤其是,尤利娅叽叽喳喳跟大家讲述了程砚之如何英雄,隔着八百米开外,三枪毙敌!

一枪眼睛,一枪脖子,一枪胸口!用的还是莫辛纳甘!

之前,大家对程砚之买这杆莫辛纳甘1944还颇有些不以为然,觉得老古董能顶什么用,结果,居然创造了如此辉煌的战绩。

要知道,这可是一杆苏联时代的,足足封存了七八十年的老枪,没想到,配上八倍镜,如此威风!

当然,再好的枪也要人来使用。关键还是射手。射手不行,再好的枪也发挥不出应有的威力。

程砚之这绝对属于超常发挥了。

“隔着八百米,那就是说,即便射不中,也不会受到驼鹿的攻击。相当安全。”

八百米,就算驼鹿发疯冲过来,程砚之他们也早就不知道开了多少枪了。驼鹿体型这么大,如果抛开要害不谈,随便射都能射中。

“厉害,厉害!”

“小程哥,你这是雪原之神附体了吧?”

大家纷纷夸赞,程砚之谦虚几句,说道:“主要是这个倍镜好。嗯,中国制造。”

顺便给祖国的制造业打了波gg。

大家都非常高兴,酋长大叔大手一挥:“大家都别愣着了,赶紧拍照,拍完之后我们把驼鹿初步分解一下,搬上雪橇,然后回家!”

之所以要初步分解,是因为这头驼鹿太大了,整个搬上雪橇一来搬不动,二来林子里有树木,体积太大不好行走。

分解之后就方便许多。

于是,大家就纷纷上前拍照,与这头巨大的猎物合影留念。

尤利娅的运动相机,还有三人的新款手机,这时候就派上了用场。

而程砚之、阿丽娜和尤利娅三人也一起坐在驼鹿的那对巨大的鹿角之间,拍了张合影,还将新款手机递给帕维尔,让其帮忙录制了一个小视频,作为素材。

帕维尔早就听说,程砚之给自己的两个亲妹妹买高端手机了,这时候见了,果然如此。暗暗咋舌,这未来妹夫对自己妹妹可真大方。

随后,众人齐心协力,一起给这头巨大的驼鹿剥皮,将皮子给非常完整地剥了下来,卷好,躯体也分解。

老格利高里指导大家,虽然雅库特刀小,可是,有老师傅指点,如同庖丁解牛,一些关节处,轻轻松松就卸开了,完全不用斧头砍骨头的。

驼鹿肉、巨大的鹿角、各部位的骨头,还有下水,都一一摆放在粗大的雪橇上,用绳索捆绑结实,随后,雪橇犬和大家一起拉动这沉重的“小山”踏上归途。

当然了,还有那几头死掉的雪狼、猞猁,也都不会放过。都是猎物啊,一起带回去。

回到部落,再一次,几乎所有的族人都出来围观了。

毕竟这么大的驼鹿,是难得的盛事。

程砚之也没有白让大家忙活,将驼鹿肉每家每户都分了一些,帮忙前去支持的给的更多一些。

鹿血也切割,用斧子砸碎,每家每户分了一些。

鹿血也是好东西,对人的身体有许多益处。

中医里面,一般说梅花鹿或马鹿,那是因为在古代,中国局域内,以梅花鹿和马鹿常见。驼鹿虽然有,但基本上在西域,而很多朝代,西域并没有被真正掌控。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喝鹿血的。反正,喝了感觉不舒服的,就不要喝。

尤其是小孩和孕妇,严格禁忌。

雪原上的人们,虽然不懂中医,但这种浅显的道理,或者说经验,是不缺的。

骨架什么也都分出去了。

饶是如此,最后,属于程砚之的那份仍堆成了小山:上好驼鹿肉足有四百多公斤!凝固的驼鹿血也有三十多公斤!

除了驼鹿肉,还有之前那一头公驯鹿,由于只有公驯鹿只有一头,而且部落里各家各户都有豢养驯鹿,所以驯鹿就不分了,全部程砚之留下。

然后雪狼,也是大家帮着一起剥皮、取髓。程砚之只要了雪狼皮和公雪狼骨髓,其馀的也都分了。

白鼬皮、猞猁皮,程砚之自然是留下。

程砚之刚刚扩建的冰窖再次塞得满满当当。还有不少放不下。

他用铁桶再次腌制了四十多公斤的鹿肉,打算继续做熏肉。

熏鹿肉的风味还是相当不错的,即便是夏天冰雪融化了,也能留着继续吃,不会变坏。

至于两支鹿鞭,自然是留下,打算拿来泡酒。他上次带的中药还多出许多,正好用上。

这两支鲜鹿鞭,都相当大。

驼鹿的鹿鞭将近九十公分长,根部直径七八厘米。而那头驯鹿的要稍微小一些,但是这头野生公驯鹿属于驯鹿中的大个子,因此也足有四十多公分长,直径三四厘米左右。

我去,这得泡多少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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