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大江在李宏达看这三份材料时,认真注视着李宏达的面部表情,他见李宏达的脸色由红转白,由白转灰,额上沁出了冷汗,脸颊不由自主地抽搐了几下。
按照心理学上对微表情的分析,说明这些材料对李宏达的心理冲击很大。
李宏达看完这三份材料后,把它们住沙发茶几上一摔,长长地叹了口气,沉思片刻,平静地对赵大江说:
“既然你们己经给我定了这么多罪名,那就交给法院判决吧,其他废话就别跟我说了。”
赵大江说:“李宏达,你作为受组织多年培养、身居要职的干部,走到今天这个地步,自己就不想分析一下主观原因吗?”
李宏达嘿嘿一笑,道:“分析不分析下场都一样,没有任何意义了。
我最后只想和你们做笔交易,如果你们不为难我的家人,特别是我的儿子和杜丽娟,我可以将一个惊天大案向你们提供一点线索,否则,一切到此为止。”
赵大江说:“我们审查的是你,而不是你的家人和杜丽娟,如果他们确实无罪,当然不会被株连。
但是,你要搞清楚,这绝不是交易,而是依法办案。
面对现实,你还资格和我们谈交易吗?
当然,我倒是想听一听,你有什么惊天大案的线索?”
李宏过稍稍迟疑了一下,还是作了回答:
“我存放在盛天博物馆的165件文物中,有60多件是缴获偷盗团伙的,而被盗者都是非同一般的达官贵人或文化名流。
我查清了每个被盗者的名字和身份,本来想在他们身上大做文章的,现在已经不可能了。
但我相信,他们占有每件文物的背后,一定有着相当精彩的故事。
你们如果想立大功,这倒是个好机会。
我的调查材料都放在杜丽娟处,只有在保证她自己和我家人安全的情况下,她才会向你们交出这份材料。”
赵大江还想进一步追问,可李宏达说:“对不起,我先上个洗手间,回来再跟你说吧。
在李宏达上洗手间时,两名专案组成员一直在洗手间门口注视着里面的动静,但是等了近十分钟,听不到任何声音。
他们感到有些不对劲,就撞开了厕所蹲间的门,里面的情景让他们惊呆了——李宏达仰面倒在地上,脸色发紫,鼻孔里流着血,已经奄奄一息。
赵大江立即让专案组成员叫来了救护车,然后送医院抢救。
医生经仔细检查后告诉赵大江:他服用了高纯度的河豚毒素,这是目前世界上毒性最大的非蛋白神经毒素,别说他已经没有生命体症,即使有也根本无法抢救了。
赵大江立即将这一情况报告给了严维文。
严维文召集专案组全体成员开了紧急会议,重点讨论了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李宏达所服河豚毒素是从哪里来的?
大家经过仔细分析后认为,专案组成员是经过严格挑选的,他们与李宏达没有任何牵连,可以排除在外。
同时,事先对房间进行过严密的搜查,并未发现任何有毒物品,也没有外人与李宏达接触过,因此,外部人员向李宏达提供河琢毒素的可能性可以排除。
唯一的可能是:李宏达在接受审查时,就把它藏在了身体的某个隐蔽部位,因为菜籽般大小的河豚毒素颗粒很难查出,这就给了李宏达可乘之机。
联想到李宏达在审查期间的顽固表现,说明他早就有了计划,一旦他的罪行被证实,并且没有外援可用,就会决定服毒自杀,以此来阻止专案组的进一步调查,保护他的同伙。
但不管怎样,专案组成员在工作上是有疏漏之处的,这也是一个深刻的教训。
第二,李宏达已服毒自杀,对他及其同伙的调查是否还要继续?
大家的意见也趋向于一致:李宏达身亡后,对他本人的调查自然终止,刑事上的追究已没有意义,但党纪的处分还是要给的,这是对犯罪嫌疑人政治生命的定论。
另一方面,李宏达培植了一个以他为首的犯罪团伙,这个团伙虽然还不能完全定性为黑社会组织,却有许多类似于黑社会组织的行为。
在团伙成员尚未彻底查清前,要除恶务尽,就必须继续清查深挖,既对党和人民一个交代,又彻底清除后患。
为使这一工作不受干扰,暂时对外封锁李宏达自杀的消息。
继续清查深挖的任务主要由琼州市联合调查组来完成。
第三,对李宏达所说的“惊天大案”怎么看待?
在这个问题上,专案组成员就有分歧了。
有的同志认为,这是李宏达临死前给专案组设的一个套,让专案组分散注意力,从而保护他的团伙成员。
有的同志认为,这一“线索”即使是真的,也无法深入调查,这倒不是因为“线索”涉及的对象都不是等闲之辈,而是因为这些人绝大多数都在外省,即使想调查,也会受到权限、精力、证据等多方面的限制。
严维文和赵大江经过商量,拿出了一个意见:
既然李宏达提供了这一线索,就要在调查之后再下结论。
凡属本省的调查对象,由省纪委监委负责调查,凡属外省的,就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由他们来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