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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章 又一次改稿(1 / 1)

恩尼走进rca大楼的旋转门,与那些走出大楼的西装革履的人擦肩而过。

与纽约深秋寒风吹袭的城市街道相比,这里仿佛是另外一个世界。

不再有寒意侵蚀,到处都很温暖,所有人进来后都会习惯性的将外套脱下披在手臂上。脚下是打磨得光滑的大理石地面,女士们踩着高跟鞋走过,回荡清脆的脚步声。

不得不说,纵然是在大箫条的时期,也永远会有一批人过着优越的生活。

他想着,跟随人流走向电梯。

穿着制服的电梯操作员脸上带着微笑:“先生,您要去哪里?”

“彩虹厅。”

电梯操作员拉开由金属格栅和实心面板组成的内外双层的电梯门,让恩尼和其他人走进电梯,轿厢内壁装饰的是暖色的木材,漆绘着绚丽的花纹,虽然在性能方面是远没有后世的电梯好,但却更彰显著华贵的气息。

一阵失重感传来,电梯上升,指示盘上的铜质指针滑过一个个数字:10——20

——30——

这是恩尼到这里以来,第一次乘坐电梯前往这么高的楼层,耳膜有些轻微的鼓胀感。通过轿厢那装有金属格栅的玻璃窗,曼哈顿的地面景象正在迅速远离,街道变成了细线,移动的汽车和人群变成了蚂蚁那般渺小。

指示牌上的指针停在“65”。

“先生,彩虹厅到了。”

恩尼点点头,操作员将电梯门拉开,他走了出去。

抵达彩虹厅后又象是到了另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空气中混合着威士忌、咖啡和高级香水的味道,脚下厚实的天鹅绒地毯传来柔软的触感,旋律慵懒而柔和的爵士钢琴曲在餐厅中婉转轻快的回荡。

立刻有一位穿着燕尾服、打着领结的侍者走过来:“先生,请问您有预约吗?

“”

“我是来找人的,”

“先生,请随我来。”

侍者带着恩尼往餐厅里走,走进一条并不算长,但装饰得极为雅致的走廊,停在一间包厢的木门前。

门被轻轻推开,侍者让身邀请恩尼进入包厢。

彩虹厅的这间私人包厢几乎相当于一间套房,装璜典雅,到处都铺着地毯、

挂着壁画,枝形吊灯放出的灯光流转在餐桌那些银质餐具上,柔软的天鹅绒沙发正对着包厢中那面巨大的落地窗,窗外整个曼哈顿尽收眼底。

“西蒙先生。”

“来了啊!”

“你什么时候再写新歌?”西蒙知道恩尼不抽烟,将手里的烟灭,还是那句话,“写小说有什么意思,又累又苦又不赚钱。”

“西蒙先生,新歌的事等我闲下来再说吧,”恩尼婉拒着,也还是那句话,“而且,我还是觉得写小说更自由啊。

两人拉扯了一会儿,恩尼喝了口酒暖暖身子:“西蒙先生,你找我共进午餐到底是有什么事?”

“哦,就是见一个人,或者说是那个人很想见你。”

嗯,猜对了,果然是约了人。

“我们先坐到餐桌上,边吃东西边说吧,我和他非常熟,没必要遵守什么社交礼仪。”

不过也正是这个时候,包厢门被轻轻推开,穿着燕尾服的侍者邀请一位男士走进包厢。

这位男士穿着一套简单的黑色西装,打着一条淡金色的领带,嘴里习惯性地叼着一只未点燃的烟斗,咧嘴带着亲切笑容,一双颇有辨识度的招风耳有些泛红,应当是被纽约深秋的寒风所冻的。

“希望没让你们等太久啊,”斯贝的嗓音低沉而带着磁性,“我让司机绕了点路,纽约交通实在是太拥堵了。”

“我给你们互相介绍下,”克劳斯贝进来,乐呵呵的进行介绍。

恩尼带着礼貌的笑容,与这位享誉美国的歌星握手,说实话也没有太激动,毕竟他对平·克劳斯贝没有特别了解,如果把平·克劳斯贝换成什么别的大文豪,比方说威廉·福克纳、约翰·斯坦贝克之类的,那他应该会更激动一些。

“应该都饿了吧,先吃饭。”

侍者将开胃菜端上来,是今日特别推荐的洛克菲勒焗生蚝,搭配来自法国卢瓦尔河谷的白葡萄酒,以及用小玻璃盏盛放的鱼子酱与切成小三角形的吐司。

单单是主菜中的那道烤肋排和煎鸭胸,一道就要5美元左右,之后的一杯招牌鸡尾酒“彩虹65”。

恩尼预估了下,算上小费的话,这次三人餐的消费大概要在50~60美元左右,相当于是一个普通美国人辛苦工作两周的薪水。

用餐的途中,恩尼也总算知道这次午餐的原因。

“里瑟先生,你这首《iage》实在是太先锋了,我从来没想过一首歌还能这么进行编曲,”斯贝都顾不上去吃盘中的烤肋排,“天呐,尤其是你对那些乐器的应用,还有这首歌曲抓耳的旋律,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过奖了!”恩尼自谦着,不动声色的专心干饭,虽然觉得这家餐厅的菜品味道还不错,但跟廖翠凤的东方菜比起来,还是相去甚远。

嗯,看来得找个机会去廖翠凤那里蹭饭了。

“不仅是这首歌曲,最让我震惊的是没想到你跟《大西洋月刊》上的那位恩尼·里瑟”是同一个人,”斯贝很是激动,估计他的粉丝要在这里,都想象不出自己崇拜的歌星会在另外一个人面前表现的象是没见过世面,“我一直以来都有在看你的小说,从最开始的《布朗克斯的故事》,到最新的《最后的老兵》————天呐,你实在是太有才华了。”

“过奖了,过奖了,”恩尼连连摆手。

恩尼挑了挑眉,对这件事有种熟悉的既视感————对了,他头次去迪卡唱片公司的时候,可不就预想过平·克劳斯贝找他修改小说吗?

好家伙。

“当然,这是我的荣幸,”克劳斯贝点头。

帮忙看小说也算是举手之劳,倒也没什么难办的。

而且他也好奇一个享誉美国的歌星会写出怎样的小说—一就象他自己本人一样,跨界这种事永远都有着很强的吸引力。

“那就太好了!”

“嘿,艺术创作的逻辑是共通的,一个不想写小说的歌手就不是一个好艺术家,”斯贝理直气壮,随即淡笑了声,“而且,有时候我觉得歌曲能传达出的感情实在是太局限了,在对复杂感情的表达上,没有比小说更好的载体了。

“这番话倒是跟恩尼这家伙说的一模一样,”着,好消息是平·克劳斯贝看来在创作小说上没什么才华,否则也不会让恩尼帮忙看稿子,也就不用担心平·克劳斯贝会转行了。

恩尼看了眼小说的标题——《回家》。

标题倒是很简单。

“你这篇小说的框架很不错啊,简单、温暖,不过往往就是这种越简单的故事,想要塑造人物、表达出内核思想的难度就越高。”

“里瑟先生,你说的太对了!”斯贝挑了挑眉,很是惊讶,“我一直修改这部小说,就是觉得始终没能将人物塑造立体,而且情感之间的转变也显得有些干涩,但又想不出什么好的修改办法。”

“总之,我帮你看看,”恩尼回头招呼着侍者,帮忙拿一支钢笔来。

而在拿到钢笔的瞬间,恩尼的眼神骤然添出几分锐利,让米特尔·西蒙和平·克劳斯都不由真了直身子,分明是握着笔杆子,却是有种握着枪杆子的强悍。。

读完后的第一个感受就是——一切都太顺理成章了!

只是,整篇故事的结构却是缺乏了很多灵气,象是那种工业化流水线生产出来的歌曲,虽然也有起承转合,但所有的起承转合都在预料之中,相当缺少剧情张力。

恩尼将他的评价如实道来。

“首先,”恩尼一边说着,一边用钢笔在稿纸上书写,“你所塑造的主角吉米”在回到家乡后的主要困扰,就是对和平世界的不适应,那么你的主角就要有符合这个人设的举动出现才行。”

“比如说,吉米为了重拾演艺事业而登上舞台这段剧情,完全可以插入一段符合吉米心境的心理描写,那些舞台下的欢笑声,在他耳中变得十分刺耳而扭曲,让他想起战壕远处敌人阵地的喧闹,或是野战医院中伤兵的哀嚎,让他握着麦克风架的手心都在冒冷汗,以为是握住了枪柄,落荒而逃—而不是如你写的感到很不适应”这般一笔带过。”

“另外,你写的那个善良女孩安妮,不该是从始至终都耐心安慰吉米,哪怕是吉米因为心理创伤对她怒吼都干分耐心的一个角色————因为安妮也经历了战争啊,在工厂里组装了四年的炮弹,每天晚上都害怕听到自己的亲人或朋友的阵亡通知,内心同样也压抑着情绪。

所以,你必须为安妮安排一个失控、爆发的情节,对着同样失控的吉米喊出自己的心声,而不是从头到尾都是一个耐心的倾听者。这种真实的情节,会更有利于人设和故事的塑造。”

恩尼“唰唰唰”克劳斯贝在其面前宛如一个新兵蛋子,不断地点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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