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昂合上了那份来自萨姆的“筛选报告”戈登的名字上轻轻敲了敲。
邓特很不错,是把好刀,但太正,太亮,适合放在手术台上,在聚光灯下肢解已经被绑死的敌人。
把他用在法庭上能让黑帮大佬们血流成河。
而戈登,负责杀人放火。
李昂拿起了办公室的电话,拨通了文档室的分机。
电话那头,很快便响起了萨姆那如同老鼠一样充满了惊恐和试探的声音。
“陈陈探员?”
“该死,你能不能每次说话都象个男人一样正常点?”萨姆的声音让李昂听起来很不舒服,充满了懦弱和恐惧的酸臭味,“我要詹姆斯·戈登的全部资料。特别是他被fbi开除的真正原因,还有他那个该死的搭档是怎么‘殉职’的,以及他现在缩在哪个该死的角落里。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半小时内,送到老地方。”
“可是,陈探员,戈登的文档有部分是加密的,我……”
“那是你的问题,”李昂打断了他,不耐烦地说道,“如果你办不到,我就只能认为你对我的价值需要重新评估了。你知道,没有价值的东西,一般都会被当成垃圾处理掉。”
电话那头瞬间只剩下急促的呼吸声。
果然,恐惧是最高效的驱动力。
李昂挂断了电话,靠在椅子上,点燃了一支烟。
他妈的,这世上哪有什么正义?
fbi又怎么样?
胡佛那个老变态自己屁股都不干净,还指望他手下的人能出淤泥而不染?
所谓的执法机构,不过是更大规模的、穿着制服的黑帮,用着纳税人的钱,干着同样肮脏的勾当。
而他们这些底层的探员,就象是角斗士,被高层扔进斗兽场,去和黑手党这些野兽搏斗。
赢了,是上面的功劳;死了,就是你活该。
如果你侥幸发现了斗兽场老板和野兽饲养员之间有什么肮脏的交易,那你连尸体都不会剩下。
半小时后,李昂在第三排的档案柜后面,拿到了一个新的、厚得象一本字典的牛皮纸文档夹。
萨姆的效率高得吓人,或者说,他对李昂的恐惧已经压倒了一切。
文档夹里的资料详尽得令人发指,不仅有官方的调查报告,还有一些萨姆从旧文档里翻出来的、本该被销毁的备忘录和手写笔记。
戈登常去的几家廉价酒吧的名字,甚至被他用红笔圈了出来。
李昂回到自己的座位,一页一页地翻看着。
“吉诺维斯家族……码头工会……搭档约翰·里佐,在一次针对走私活动的‘拒捕火并’中身中三枪殉职……现场未找到除里佐配枪外的弹壳……”
“戈登坚持调查,认为里佐是被谋杀,并指控分局副主管哈里森与吉诺维斯家族有关联……一周后,戈登因匿名举报‘收受贿赂’被内部调查……关键证人翻供,指认戈登为黑警……戈登被革职……”
李昂看着这些冰冷的字眼,冷笑。
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屎味。
用屁股来想都知道事情的真相,一个正直的探员,因为挖得太深,碍了某些大人物的路,于是黑手党和局里的蛀虫一合计,就把他象用过的避孕套一样扔进了垃圾桶。
他将文档夹塞进风衣内袋,决定亲自去见见这位“前体制内同事”,看看这块被丢进烂泥里的铁,还剩下几分硬度。
夜色象一块肮脏的抹布,盖住了纽约的光鲜,露出了它腐烂生疮的真容。
李昂开着那辆福特“银河”,穿过皇后区大桥,驶入了布鲁克林。
越往深处开,街道越是破败,空气里那股精英阶层的古龙水味,渐渐被垃圾、尿骚和酸臭所取代。
墙壁上满是涂鸦,无家可归的人象一堆堆破烂的垃圾,蜷缩在屋檐下,用冷漠的眼神看着这辆不属于这里的福特车。
最终,车子停在了一家名为“醉拳(the drunken fist)”的酒吧门口。
招牌上的霓虹灯坏了一半,只剩下了“drunken”,象一只喝醉了的眼睛。
根据萨姆提供的情报,这是戈登比较喜欢的一家酒吧,原因嘛,看装修环境就知道了,那哥们没钱了,这里能让他用几枚硬币就忘记自己是谁。
李昂决定来这里碰碰运气。
他推门进去,一股劣质威士忌、汗臭和发霉木头的操蛋味道扑面而来,李昂眉头一皱。
酒吧里烟雾缭绕,几个黑人爵士乐手在角落里有气无力地吹着萨克斯,那调子悲伤得象是给这座城市送葬。
他正趴在吧台的一个角落,头发乱得象个鸟窝,下巴上满是胡茬,眼神看上去象是被蒙了一张布,浑浊不堪。
他面前放着一杯剩了一半的最便宜的威士忌——老乌鸦(old crow),但他现在没喝了,只是死死地盯着杯中那琥珀色的液体。
几次抬起,想要去端酒杯,都因为剧烈的颤斗而放弃,那双手抖得象秋风中的落叶。
酒精戒断反应,或者,是单纯的绝望?
管他呢,都是废物的表现。
李昂找了个远离他的卡座坐下,点了杯同样的威士忌,也没有喝。
他可不想酒驾,更不想让自己的大脑被这种廉价的玩意儿弄得迟钝。
事实证明,有时候麻烦自己就会找上门,尤其是在1963年的纽约贫民窟。
三个黑鬼,走路的姿势象是刚学会直立行走的猴子,带着一股子廉价杜松子酒的酸臭味,摇摇晃晃地围了上来。
李昂的右眼微微一眯,三人头顶上瞬间浮现出冰冷的数据。
【职业:街头混混】
三个穷鬼,加起来的积分只能换一颗手雷。
李昂瞬间失去了兴趣。
领头的那个瘦猴,脖子上那条金链子看起来比他的脑子还沉,估计是黄铜镀的。
他咧开嘴,露出那种自以为是的愚蠢笑容。
“嘿,瞧瞧这是谁?”
“我们的大英雄,‘前’——fbi探员先生。”
戈登缓缓抬起头。
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里,一瞬间闪过一丝属于前fbi探员的怒火,象是在一堆湿透的火药里爆出的一点火星。
他的手抬了抬,似乎想做出某种反击,但那只曾经能稳定握住点三八左轮的手,此刻却抖得象筛糠,连面前的酒杯都无法拿起。
最终,那点可怜的火星熄灭了,只剩下无尽的疲惫。
“滚开。”
他的声音与其说是警告,不如说是一头将死野兽的无力哀嚎。
“哈!”领头的混混一把抢过那杯“老乌鸦”,带着冰块,狠狠地全泼在了戈登的脸上。“还当自己是fbi呢?你现在就是一条被扔到街上的狗,白皮狗!”
琥珀色的液体顺着戈登乱糟糟的头发和胡茬往下淌,黏糊糊地粘在他的衬衫上。
他甚至懒得动弹一下,任由那酒水流进眼睛。
“没钱还敢来喝酒?”另一个混混一把揪住戈登湿透的衣领,粗暴地将他从椅上拽了下来,他的身体象一袋土豆一样砸在地上。
“走,去后巷,让我们哥几个给你‘清醒清醒’!”
他们拖着戈登,就象拖着一具已经散发着腐臭味的尸体,他那双磨破了的皮鞋后跟,在肮脏的地板上划出两道湿漉漉的痕迹。
酒吧里的人对此视若无睹,那个吹萨克斯的黑人乐手甚至连调子都没变一下。
李昂的内心毫无波澜。
在这片操蛋的街区,管你白人还是黑人,管你fbi还是黑手党教父,这些身份反而是一块挂在脖子上的、写着‘来羞辱我’的牌子。
他冷漠地看着这一切。
食腐的鬣狗,最喜欢的就是把从高处掉下来的狮子撕成碎片,那能给他们带来虚幻的、可怜的掌控感。
李昂放下手中的酒杯,没有立刻跟出去。
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那张属于德州小子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后巷里,戈登被推倒在一堆散发着恶臭的垃圾袋上。
雨水冰冷,混杂着垃圾渗出的污水,浸湿了他的后背。
“操你妈的白皮猪!”领头的混混一脚踩在戈登的胸口,然后朝他脸上吐了一口浓痰,“以前你不是很威风吗?用枪指着我们兄弟的脑袋,让我们跪下!现在呢?你再给我威风一个看看!”
戈登挣扎著,试图用手肘撑起身体,他毕竟受过训练,即便喝醉了,肌肉记忆也让他下意识地想反抗。
但他的身体早已被酒精和绝望掏空,动作迟缓无力,那记本该干净利落的格挡,在他手上变得象是在挥舞一根湿面条。
反抗只换来了更猛烈的殴打。
领头的混混从旁边捡起一个空酒瓶,在戈登眼前晃了晃,狞笑着。
“砰!”
酒瓶狠狠地砸在戈登的额角,玻璃碎片混着鲜血飞溅。
戈登闷哼一声,却没有求饶,只是用那双眼睛,死死地瞪着他们。
这眼神激怒了那几个混混。
他们围上来,对着地上的戈登拳打脚踢,嘴里喷着污言秽语。
“滚。”
三个混混猛地停下动作,回过头,看到了巷口那个西装革履的男人。
他站在那里,仿佛与这个肮脏的世界格格不入。
“哈?又来一个找死的白皮乡巴佬?”领头的混混笑了,他松开踩着戈登的脚,转向李昂,“小子,你知道这里是谁的地盘吗?滚回你妈的白宫去吧!”
李昂没有说话。
他只是缓缓地抬起手,将风衣的下摆撩开,露出了插在腋下枪套里的那把柯尔特1911a1。
他甚至没有把枪拔出来,只是用拇指,轻轻地拨开了保险。
“咔哒。”
三个混混脸上的笑容化为了惊恐。
他们是街头混混,不是他妈的傻子。
他们认得枪,或者说整个美国没几个人不认识枪。
这个年代,枪不是什么稀罕物。
但可惜的是,他们没有。
“嘿,老兄”
“滚。”
这一次,那几个混混看都不敢多看一眼,互相推搡着,逃离了巷子。
巷子里只剩下李昂和躺在烂泥里的戈登。
雨水冲刷着戈登脸上的血迹,他挣扎著,想要坐起来。
李昂没有去扶他,只是走到他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
他将那个牛皮纸文档夹扔在了戈登的身上。
听到“萨姆”的名字,戈登只觉得有些熟悉,但是一时之间却想不起来了。
他颤斗着手下意识地想要那个牛皮纸文档夹。
这个简单的动作,对他来说却象是要用尽全身最后一点力气。
后巷里混混们留下的拳脚还在他的肋骨上隐隐作痛,每一次呼吸都带着一股铁锈味。他额角被酒瓶砸开的伤口,黏糊糊的血混着雨水流下来,糊住了他的眼睛。
他的手指更是僵硬得象几根冰冻的胡萝卜,上面还沾着刚才挣扎时蹭到的烂泥。
他摸索了好几次,才捏住文档夹的边缘,那粗糙的牛皮纸被雨水浸得又湿又重。
“哗啦。”
他终于把里面的东西倒了出来,散落在他面前的一滩污水里。
那是些熟悉得让他想吐的纸张。
fbi的信头,案件编号,那些曾经让他日夜不得安宁的官方报告。
这些纸,就象他被埋葬的职业生涯的墓碑,每一张都散发着谎言和背叛的霉味。
他自嘲地笑了笑,准备把这些垃圾拨开,他已经看过无数次了。
但就在这时,他的目光凝固了。
在那些熟悉的官方文档下面,压着几张他从未见过的东西——一份被标记为“内部审查,阅后即焚”的备忘录,几张高分辨率的、他搭档里佐尸体的现场勘查照片,上面用红圈标记出了弹道入口……他从未见过。
戈登的呼吸停滞了。
“你……”戈登抬起头,震惊地看着李昂。
这个年轻人,怎么会有这些本该被封存销毁的东西?
“而你,戈登,你跟你那死鬼搭档,就是碰了吉诺维斯家族的蛋糕,还他妈的天真地想把蛋糕盘子端到你上司面前。结果呢?他们联合起来,把你象条狗一样扔了出来。fbi不是盾牌,戈登,它是个笼子。”
他蹲下身,直视着戈登那双眼睛。
“我不在乎正义,戈登。我只给你一个复仇的机会。”
“跟着我。”
“等我们把这张桌子整个掀翻,我会亲手柄你送回fbi。不是当探员,是当主管。让你亲手柄那些出卖你、陷害你的杂种,一个一个,全都钉死!”
戈登的呼吸变得急促。
复仇……重返fbi……
这是他连在梦里都不敢奢望的东西。
他看着眼前这个年轻人,他不知道他是谁,来自哪里,但他知道,他拥有自己所没有的力量。
“你到底想干什么?”
“给你一个复仇的机会。”李昂蹲下身,直视着戈登的眼睛,“但这机会不是白给的。”
“我需要一个熟悉fbi内部运作,又懂得街头规则的人,来替我处理一些……见不得光的脏活。而你,戈登,你有经验,有动机,最重要的是,你他妈的已经一无所有了,只能跟着我混。”
戈登的呼吸变得急促,他看着眼前这个神秘的年轻人,挣扎着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你…这是要我去犯罪?去当那些我抓了一辈子的杂种?”这是他作为一名前联邦探员,仅存的、摇摇欲坠的底线。
听到这话,李昂笑了。
“犯罪?”他起身,“戈登,别他妈的再自欺欺人了。你真的以为,你以前抓的那些人是‘罪犯’,而给你发薪水、让你去卖命的那些人就干净吗?”
他俯下身,凑到戈登耳边,声音压得极低。
“我告诉你唯一的区别,街上的杂种用枪抢钱,效率低下,满是血腥;而那些西装革履的杂种,用法律、用税典、用你这种听话的狗去抢钱,他们抢得更多,吃相更优雅,手上还不沾血。”
“你被你的上司和吉诺维斯家族联合起来当死狗一样宰。告诉我,你被哪一伙杂种干掉,有什么区别吗?”
戈登顿时就不说话了。
李昂重新拉开了和戈登距离。
“我不是让你去犯罪,戈登。”
“我是给你一个机会,让你从砧板上等着被宰的牲口,变成那个拿刀的屠夫。在这个操蛋的城市里,只有这两种角色,戈登。”
“你自己选。”
看着他那糟塌的模样和身上的臭味,李昂皱了皱眉,从口袋里拿出一小叠美金,扔在戈登身边。
“这里有两千块,是你的行动经费。去买一套象样的衣服,刮干净你的胡子,然后用剩下的钱,去撬开你那些线人的嘴。我要那个执行人的名字和下落——那个杀了你搭档的杂种。”
他冰冷的眼神里不带一丝感情。
“找到他之后,打电话给我。我会教你怎么用最有效的方式复仇。”
说完,李昂转身,消失在巷口的黑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