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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章 红烧锦鲤与天降横财(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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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春的风最是讨厌,裹着一股子海棠花瓣的甜腻,黏黏糊糊地往人脖颈里钻。沈知意正歪在葡萄架下的藤椅上,手里捏着本《农桑辑要》装模作样,眼角余光却瞟着不远处蹲在地上斗蛐蛐的两个活宝——她那便宜弟弟沈明轩,还有被侯府上下宠成混世魔王的表少爷顾景琛。

“说好了啊,输了的人要把后院那只绿头大蚂蚱送给我!”沈明轩捏着蛐蛐罐的手都在抖,一张白净的小脸涨得通红,活像被人灌了半斤杨梅酒。

顾景琛嗤笑一声,小大人似的捋了捋根本不存在的胡须:“就你那只软脚虾蛐蛐?也配跟我这‘常胜将军’斗?待会儿输了别哭鼻子,我可不爱哄人。”

沈知意听得直乐,刚想开口调侃两句,就见管家福伯迈着小碎步,一脸惊慌失措地跑了过来,那模样,活像是后头追着一头饿狼。

“大小姐!大小姐不好了!”福伯跑得气喘吁吁,花白的胡子都在抖,“后、后院的锦鲤池……出事了!”

沈知意闻言,“腾”地一下从藤椅上坐起来,手里的《农桑辑要》“啪嗒”一声掉在地上,砸起一片花瓣。她皱着眉,快步往后院走:“福伯你慢点说,锦鲤池能出什么事?难不成是锦鲤成精,跳出来造反了?”

这话一出,跟在她身后的沈明轩和顾景琛“噗嗤”一声笑出声。沈明轩还煞有介事地接话:“姐姐说得有理!说不定是那只最大的红锦鲤,嫌咱们天天喂它鱼食太清淡,想换点荤腥呢!”

顾景琛则摸着下巴,一本正经地补充:“依我看,定是它想不开,一头撞在池边的石头上了!毕竟天天被关在池子里,连隔壁街的小母狗都见不着,多憋屈啊!”

两个小崽子你一言我一语,说得有鼻子有眼,沈知意听得太阳穴突突直跳。她回头瞪了两人一眼:“再胡说八道,就把你们俩扔进锦鲤池,陪那成精的锦鲤作伴!”

这话果然管用,两个小崽子立刻捂住嘴,不敢再吭声,只敢跟在她身后,探头探脑地往锦鲤池的方向瞅。

还没走到锦鲤池,沈知意就闻到一股浓郁的……红烧鱼香味?

这味道来得蹊跷,后院的锦鲤池旁,除了一个守池的老仆,就只有几个洒扫的小丫鬟,谁会有那么大的胆子,敢在锦鲤池边红烧鱼?

沈知意心里的疑惑更重了,她加快脚步,绕过一道月洞门,眼前的景象让她瞬间愣住。

只见锦鲤池边的青石台上,摆着一个偌大的铁锅,锅里正咕嘟咕嘟地炖着什么,那股红烧鱼的香味,正是从铁锅里飘出来的。而铁锅旁边,站着一个穿着粗布衣裳的少年,少年约莫十五六岁的年纪,皮肤黝黑,眉眼却生得极为俊朗,此刻他正一手拿着锅铲,一手擦着额头的汗,脸上满是窘迫。

而锦鲤池里,那条平日里被沈知意宝贝得不行的、足足有二尺长的红锦鲤,此刻正肚皮朝天,漂在水面上,显然已经没了气息。

福伯指着那少年,气得浑身发抖:“大小姐!就是他!这小子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竟然把咱们池子里最金贵的红锦鲤捞出来,红烧了!”

沈知意的目光在那只死翘翘的红锦鲤和铁锅里的红烧鱼之间转了一圈,又看向那少年,心里顿时乐开了花。

好家伙,这可真是新鲜事。她这侯府的锦鲤池,虽说算不上什么龙潭虎穴,但也是有专人看守的,这少年竟然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溜进来,还把她的宝贝锦鲤给红烧了,这胆子,可不是一般的大。

那少年见沈知意一行人围了过来,脸上的窘迫更甚,他放下锅铲,对着沈知意拱了拱手,声音有些沙哑:“这位姑娘,是在下的不是。我……我实在是太饿了,看到这池子里的锦鲤又大又肥,一时没忍住,就……”

沈明轩和顾景琛已经冲到了锦鲤池边,看着那只漂在水面上的红锦鲤,心疼得直跺脚。

“我的红锦鲤啊!这可是我姐姐花了十两银子买回来的!你竟然把它红烧了!你赔!你赔!”沈明轩叉着腰,像只炸毛的小公鸡。

顾景琛则蹲在池边,伸手戳了戳那只红锦鲤的肚皮,一脸惋惜:“可惜了,这么好的锦鲤,红烧多浪费啊!要是清蒸,味道肯定更好。”

沈知意:“……”

她算是看出来了,这两个小崽子,根本就不是心疼锦鲤,而是心疼那一口吃的。

她清了清嗓子,走到那少年面前,上下打量了他一番:“你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的?为何会跑到我侯府的后院来?”

那少年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叫江离,是从南边来的。我爹娘都没了,一路乞讨过来的,今日实在是饿得受不了了,看到这池子里的锦鲤,就……就起了歹心。姑娘,你要打要罚,我都认了。只是……这鱼都已经炖熟了,能不能让我先吃一口?我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

沈知意闻言,心里的那点怒气瞬间就烟消云散了。

她这辈子,最见不得的就是这种孤苦伶仃的孩子。更何况,这江离虽说偷了她的锦鲤,但也算是实诚,敢作敢当,比那些偷了东西还抵赖的人强多了。

她看了一眼铁锅里咕嘟咕嘟冒着热气的红烧鱼,那香味实在是诱人,勾得她肚子里的馋虫都开始打转了。

她对着福伯摆了摆手:“福伯,算了。一条锦鲤而已,不值什么钱。”

福伯瞪大了眼睛,显然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大小姐?这可是十两银子买回来的啊!就这么算了?”

“不然呢?”沈知意挑眉,“难不成你还能让这锦鲤活过来不成?再说了,这江离也不是故意的,不过是饿极了而已。”

她说着,又看向江离,嘴角勾起一抹笑意:“你这红烧鱼,闻着倒是挺香的。手艺不错?”

江离愣了一下,显然没料到沈知意会是这个反应。他愣了半晌,才点了点头:“我……我娘以前是开饭馆的,我跟着她学了几年。”

“哦?”沈知意来了兴趣,“那你都会做些什么菜?”

“红烧肉、糖醋排骨、水煮鱼……只要是家常的菜,我都会做。”江离说着,脸上露出一丝自豪。

沈知意心里顿时有了一个主意。

她这侯府的厨房,虽说厨子的手艺也不错,但做出来的菜,总少了点烟火气。若是能把这江离留在府里,当一个厨子,那以后她岂不是就能天天吃到好吃的了?

而且,这江离看着就老实本分,手脚又麻利,说不定还是个得力的帮手。

她清了清嗓子,对着江离说:“这样吧,你偷了我的锦鲤,我也不罚你。但你得留在我侯府,做三年厨子,就当是抵了这锦鲤的债。你看如何?”

江离闻言,眼睛瞬间亮了起来。他原本以为,自己偷了侯府的锦鲤,少说也得挨一顿打,再被送进官府,没想到这位大小姐不仅不罚他,还让他留在侯府当厨子?

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他立刻对着沈知意跪下,磕了一个头:“多谢大小姐!我江离一定好好干活,绝不偷懒!”

沈知意笑着扶起他:“起来吧。以后你就负责侯府的伙食,要是做得好,我还会给你涨月钱。”

一旁的沈明轩和顾景琛已经迫不及待地凑到了铁锅边,沈明轩吸了吸鼻子,一脸期待地说:“姐姐,这鱼都炖熟了,咱们能不能尝一尝啊?”

顾景琛也跟着点头:“是啊是啊!我还从来没吃过锦鲤做的红烧鱼呢!肯定很美味!”

沈知意白了两人一眼:“你们两个小馋猫,就知道吃。”

话虽如此,她却对着江离说:“把鱼盛出来吧,咱们一起尝尝。”

江离闻言,立刻喜滋滋地去拿碗筷。不一会儿,一大盆红烧锦鲤就被端上了青石台。

那鱼肉炖得软烂入味,色泽红亮,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开。沈知意夹了一块鱼肉放进嘴里,鲜嫩的鱼肉带着浓郁的酱汁,口感极佳,比她府里厨子做的红烧鱼好吃多了。

“好吃!太好吃了!”沈明轩吃得满嘴是油,一边吃一边含糊不清地说。

顾景琛更是夸张,直接端起碗,大口大口地扒着饭,嘴里还嘟囔着:“江离哥哥,你以后一定要天天给我做红烧鱼!”

江离看着三人吃得开心,脸上也露出了笑容。他自己也盛了一碗饭,夹了一块鱼肉,慢慢吃了起来。这三天来,他第一次吃到这么饱的一顿饭,心里暖暖的。

就在众人吃得不亦乐乎的时候,福伯又急匆匆地跑了过来,手里还拿着一张银票,脸上的表情极为古怪。

“大小姐!又出事了!”福伯的声音都在发颤。

沈知意被他吓了一跳,差点把嘴里的鱼肉喷出来:“福伯,又怎么了?难不成是天塌下来了?”

福伯把手里的银票递到沈知意面前,咽了口唾沫:“大小姐,您看!这是刚刚在锦鲤池里捞出来的!”

沈知意接过银票,定睛一看,瞬间愣住了。

这张银票,面额竟然是一万两!

一万两银子!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她这侯府,虽说家底丰厚,但一下子拿出一万两银子,也得掂量掂量。

“这……这银票怎么会在锦鲤池里?”沈知意的声音都有些颤抖。

福伯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是守池的老仆,在捞那只死锦鲤的时候,从锦鲤的肚子里发现的!”

“什么?”沈知意、沈明轩、顾景琛和江离四人,异口同声地惊呼出声。

沈明轩更是瞪大了眼睛,指着那盆红烧锦鲤,一脸震惊:“难不成……这锦鲤是个财神爷?肚子里还藏着银票?”

顾景琛也跟着点头,一本正经地说:“我看像!不然怎么会这么巧?江离哥哥刚把它红烧了,就从它肚子里发现了一万两银票!”

沈知意看着手里的银票,又看了看那盆红烧锦鲤,心里顿时乐翻了。

好家伙,这哪里是锦鲤啊!这分明是一只会下金蛋的鸡!不对,是会下银票的锦鲤!

她原本以为,丢了一条十两银子的锦鲤,已经够倒霉的了,没想到,这锦鲤的肚子里,竟然藏着一万两银票!这简直是天降横财啊!

她看着江离,笑着说:“江离,你可真是我的福星啊!要是你不来红烧这只锦鲤,我还不知道这锦鲤肚子里藏着这么大一笔财富呢!”

江离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我也不知道。我就是看它个头大,想着肯定好吃。”

沈知意把银票收起来,心里美滋滋的。有了这一万两银子,她就可以去置办那些她早就看中的铺子了,还可以捐一些钱给城外的孤儿院,做些善事。

就在这时,沈明轩突然一拍脑袋,对着沈知意说:“姐姐!我知道这银票是哪里来的了!”

“哦?”沈知意挑眉,“你说说看。”

沈明轩清了清嗓子,一脸得意地说:“前几天,我听账房先生说,城南的张员外,家里遭了贼,被偷走了一万两银票!那贼偷了银票之后,就跑了,张员外派人找了好几天,都没找到!我猜,这银票肯定是那贼藏在锦鲤池里的!说不定是那贼偷了银票之后,路过咱们侯府的后院,看到锦鲤池,就把银票塞进了锦鲤的肚子里,想着等风头过了再回来取!结果,那锦鲤竟然被江离哥哥给红烧了!”

沈知意闻言,觉得沈明轩说的极有道理。

这侯府的后院,虽说有专人看守,但也不是密不透风的。若是那贼轻功好,想要溜进来,也不是不可能。

她笑着点了点头:“你说得有道理。不过,这银票既然是在我的锦鲤池里发现的,那就是我的了。至于张员外的损失,那是他自己的事,与我无关。”

沈明轩和顾景琛立刻拍手叫好:“姐姐说得对!这是咱们的锦鲤肚子里的银票,就是咱们的!”

江离看着这一家人,心里暖暖的。他原本以为,侯府的人,都是高高在上,不近人情的,没想到,这位沈大小姐,竟然如此平易近人,还带着一丝狡黠的可爱。

他看着那盆已经被吃得差不多的红烧锦鲤,心里暗暗发誓,以后一定要好好伺候这位大小姐,做更多好吃的菜给她吃。

夕阳西下,金色的余晖洒在锦鲤池上,波光粼粼。沈知意坐在青石台上,手里捏着那张一万两的银票,嘴角的笑意怎么也藏不住。

沈明轩和顾景琛已经吃饱喝足,又跑去斗蛐蛐了。江离则在收拾碗筷,嘴里还哼着小曲。

福伯看着眼前的景象,无奈地摇了摇头,嘴角却也忍不住露出一丝笑意。

他算是看出来了,他们这位大小姐,就是个福星。不管遇到什么事,最后都能化险为夷,还能赚得盆满钵满。

沈知意看着天边的晚霞,心里美滋滋的。

红烧锦鲤,天降横财。这日子,可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她隐隐觉得,这一万两银票,只是一个开始。接下来,肯定还有更多有趣的事情,在等着她。

比如,那个偷了银票的贼,会不会找上门来?

比如,江离的厨艺,能不能征服侯府上下所有人的胃?

比如,她用这笔钱,能不能开创一个属于自己的商业帝国?

想到这里,沈知意的眼睛里,闪烁着明亮的光芒。

她站起身,伸了个懒腰,对着正在收拾碗筷的江离说:“江离,明天给我做一道糖醋排骨!我要好好犒劳犒劳自己!”

江离立刻点头:“好嘞大小姐!保证让您满意!”

沈知意笑着转身,朝着自己的院子走去。风吹过,带来一阵海棠花的甜香,夹杂着淡淡的红烧鱼的香味,让人心情愉悦。

她的脚步轻快,嘴角的笑意盈盈。

这穿越而来的侯府千金生活,可真是越来越有滋味了。

而她不知道的是,在侯府的墙外,一个穿着黑衣的男子,正死死地盯着锦鲤池的方向,脸上满是懊恼和不甘。

他正是那个偷了张员外银票的贼。他好不容易把银票藏进了锦鲤的肚子里,想着等风头过了再回来取,没想到,那锦鲤竟然被人红烧了!

一万两银票,就这么没了!

黑衣男子气得咬牙切齿,却又不敢轻举妄动。毕竟,这是侯府,不是他能撒野的地方。

他只能恨恨地瞪了一眼侯府的方向,然后转身,消失在暮色之中。

而这一切,沈知意都不知道。她此刻正哼着小曲,想着明天的糖醋排骨,心情好得不得了。

一场因红烧锦鲤引发的闹剧,最终以天降横财收场。而这,仅仅是沈知意侯府千金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未来,还有更多精彩的故事,在等着她去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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