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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大茂的“亲生儿子”(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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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延宗几乎是一夜之间就进入了准父亲的角色。清晨,天才还蒙蒙亮,他就轻手轻脚地起身,先是去厨房将昨晚就泡好的小米熬上,又在炉子上煮了两个鸡蛋。

做完这些,他才回到卧室。宁沐语还侧躺在炕上睡着,一只手习惯性地搭在小腹上,晨光通过窗帘的缝隙,在她恬静的睡颜上投下一道光斑。王延宗看得心头发软,俯身在她额头上轻轻一吻。

“恩……”宁沐语被弄醒了,揉着眼睛,“几点了?”

“还早,你再睡会儿。”王延宗给她掖了掖被角,“早饭好了我叫你。”

宁沐语却已经清醒了,撑着要坐起来:“我得去上班了。”

“不急,今天我送你。”王延宗按住她。

“又送?”宁沐语嗔怪地瞪他一眼,“昨天不是说好了吗,天好的时候我自己去。”

“今天可能要下雨。”王延宗望向窗外,天空挺晴朗的,万里无云,鸟儿叽叽喳喳的叫。

宁沐语也看过去,扑哧笑了:“延宗哥,你这谎撒得一点水平都没有。”

被拆穿了,王延宗也不尴尬,理直气壮:“反正我就要送。你现在是重点保护对象。”

“哪有那么娇贵!”宁沐语坚决摇头,“院里这么多女人,谁怀孕了不是照样上班干活?我这还不到三个月,肚子都没显呢,你就天天接送,让人看见了象什么话?还以为我是哪个资本家的大小姐呢。”

这话说得在理。这年代的女人确实坚韧,听说有的妇女足月了还下地干活,来不及去医院就在地头坝梗生下了孩子。

王延宗心里明白,但还是不放心:“那至少让我送到胡同口。”

“不要。”宁沐语已经穿好衣服下炕了,“我自己能走。你要是实在不放心,晚上下雨的时候来接我就行。”

见她态度坚决,王延宗只好让步,但仍亦步亦趋地跟到院门口,目送她消失在胡同拐角,这才叹了口气回屋。

屋里还残留着宁沐语身上淡淡的皂角香。王延宗走到梳妆台前,上面摆着一面椭圆镜子,旁边放着木梳和几根发绳。

宁沐语的头发又黑又密,一直垂到背后。她梳两根麻花辫,从耳后编起,辫梢用红头绳扎著,走起路来在背后一甩一甩的。王延宗特别喜欢她这个发型,觉得比时下流行的“胡兰头”好看多了。

其实宁沐语也曾想过剪短发。结婚后,周围不少小媳妇都剪了齐耳短发,说是好打理,洗头省肥皂,干活利索。娄晓娥嫁过来后也剪了个胡兰头,看着就更傻了,看到她王延宗就能想到二哈。

宁沐语跟王延宗商量过这事,王延宗当时正在磨刀,闻言头也不抬:“别剪,你这样好看。”

“可是大家都剪了……”

“大家是大家,你是你,我就喜欢你扎辫子的样子。”

就这一句话,宁沐语便留了下来,她的麻花辫成了供销社一道独特的风景。那些刚参加工作的小姑娘学着梳,却怎么也梳不出她那股子韵味,既不是少女的稚气,也不是妇人的风韵,而是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独属于新婚少妇的娇媚。

怀孕之后,这种韵味更浓了。宁沐语自己或许没察觉,但王延宗看得清楚:她的脸颊丰润了些,皮肤透着健康的红晕,眼睛比以往更亮,看人的时候总带着几分温柔的笑意。最明显的是身材,原本纤细的腰肢开始有了圆润的弧度,胸部也丰满起来,把原本合身的衣服撑得有些紧。

这些变化落在王延宗眼里,只觉得自家媳妇越来越好看了。

这天下午,王延宗提前从图书馆回来,想着去供销社接宁沐语。

走到供销社门口,还没进门,就听见里面传来一个中年妇女的大嗓门:

“我说你这小伙子,买盒火柴挑三拣四的,要不要?不要赶紧走,别在这儿挡着别人!”

王延宗推门进去,看见宁沐语的柜台前站着个穿中山装的年轻男子,看着二十出头,头发梳得油光水滑,正讪讪地笑着:“同志,我就问问还有没有别的牌子的……”

“没有!就这一种!爱买不买!”柜台后的大姐叉着腰,眼睛瞪得象铜铃。

年轻男子还想说什么,大姐已经不耐烦地挥手:“滚滚滚!赶紧滚!再不滚蛋我叫保卫科了!”

男子这才悻悻地离开,经过王延宗身边时,还依依不舍地回头看了眼宁沐语。

王延宗眉头微皱,走到柜台前。宁沐语正低头整理货品,没看见他。倒是那位大姐眼尖,笑着招呼:“哟,小王来了!接媳妇下班啊?”

“刘姐。”王延宗点点头,把手里的布袋放在脚下,里面是一只处理好的野鸡,“沐语今天还好吧?没累着?”

“好着呢!有我在,谁敢让她累着?”刘姐嗓门依旧大,但语气里透着亲热,“你是不知道,今天来了好几个毛头小子,买盒火柴能磨蹭十分钟,眼睛直往咱们沐语身上瞟。哼,都被我给骂跑了!”

宁沐语抬头,脸上绽开笑容:“延宗哥,你怎么来了?不是说好我自己回去吗?”

“顺路。”王延宗轻描淡写,目光在她脸上停留片刻,气色不错,看来今天没怎么孕吐。

刘姐在一旁笑:“小王这是不放心呢!要我说,就该天天来接!你是没看见那些小年轻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这话说得宁沐语脸一红:“刘姐!”

“好好好,我不说了。”刘姐识趣地摆摆手,去整理其他货架了。

王延宗帮宁沐语收拾东西。其实也没多少可收拾的,就是记帐的本子、算盘,还有一个布兜,里面装着饭盒和水杯。

“真不用天天来。”走出供销社,宁沐语小声说,“刘姐她们会照顾我的。你老是来,影响不好。”

“有什么影响不好的?”王延宗推着自行车,让她走里侧,“我接自己媳妇,天经地义。”

宁沐语抿嘴笑了,没再反驳,典型的口嫌体正直。

两人并肩走在胡同里。傍晚的风带着初夏的暖意,吹得人很舒服。路过95号院门口时,果然又看见了阎埠贵。

老抠正坐在门口的小马扎上,手里拿着个掉了瓷的搪瓷缸子,看见他们过来,扶了扶眼镜,脸上堆起笑:

“延宗,接媳妇下班啊?”

“阎老师乘凉呢?”

“哎,屋里闷,出来透透气。”阎埠贵的目光在宁沐语身上扫过,又落到王延宗脸上,语气里透着一股说不出的羡慕,“你们小两口,感情真好。”

这话听着正常,但王延宗能听出其中的酸涩,阎解成的名声,如今在四九城算是传开了,和许大茂并称四合院“绝代双骄”。不同的是,许大茂是被傻柱踢坏了,阎解成却是天生的“不行”。据说工具倒是能用,但就是生不了孩子。

阎埠贵为此愁白了头。他一个小学老师,最看重的就是名声和体面。大儿子成了这样,连带着他在学校的腰杆都不那么直了。如今看着别人家小夫妻恩恩爱爱,尤其是王延宗这种刚结婚没多久就怀上的,心里的滋味可想而知。

“阎老师,您坐,我们先回了。”王延宗不欲多谈,推着车继续往前走。

走出十几米,还能听见身后传来阎埠贵长长的叹息。

……

七月末的天气,热得象蒸笼。太阳明晃晃地挂在天上,晒得地面发烫,胡同里的老槐树叶子都打了卷儿,蔫蔫地耷拉着。

四合院里的人们,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虽然地里的庄稼今年长得不错,玉米秆子蹿得老高,谷穗沉甸甸地垂着,眼看就要迎来三年饥荒后的第一个丰收年,可粮食毕竟还在地里没收上来,该饿肚子照样饿肚子。

只是这回不一样了。往年这时候,人们眼里是绝望,是看不到头的黑暗。今年不同,虽然肚子还是空的,但心里有了盼头。路过田间地头,看着那些绿油油、黄澄澄的庄稼,嘴角能不自觉地上扬,快了,再熬个把月,新粮下来了,就能吃顿饱饭了。

可越是这种时候,日子反倒越难熬。就象黎明前的黑暗,伸手不见五指,让人心焦。家里的米缸快见底了,面袋子瘪得能叠起来,咸菜疙瘩也快吃完了。大人还能忍忍,孩子饿得哭声都有气无力的,在闷热的夏夜里格外揪心。

许大茂的日子,却过得比院里大多数人都滋润。

自从被傻柱踢伤,躺了两个多月,回厂上班后,确实被人指指点点了好一阵子。食堂里打饭,能听见背后有人窃窃私语:“瞧,就他,被傻柱踢废的那个……”澡堂子里洗澡,也有人用异样的眼光往他下身瞟。

许大茂刚开始气得要命,恨不得冲上去跟人干一架。可时间长了,也就麻木了。嘴长在别人身上,爱说说去,反正又不能少块肉,他早早领会了生活的真缔,就象那啥,既然反抗不了,那就闭着眼睛享受。

他现在还是轧钢厂的放映员。厂里对他还算照顾,知道他身体的毛病,下乡放电影的任务也安排得不多。没任务的时候,他就待在自己那间小仓库里,保养放映机,擦擦胶片盒,看看报纸,喝喝茶水。

这日子,清闲是清闲,可也憋屈。一个大男人,被人背后说不是男人,那滋味不好受。许大茂现在最怕见熟人,尤其是院里那些老娘们,看他的眼神都带着异样的怜悯。

不过也有好处,以前下乡放电影,他总爱跟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打情骂俏,没少勾搭,算得上村村有丈母娘,为这,钱没少花,还总被阎埠贵敲竹杠,每次从乡下回来,都得被薅走点土特产。

现在好了,清心寡欲。下乡就放电影,放完就回住处,不跟女人拉扯,开销一下减少了一大半。加之生产队送的土特产,日子反倒比以前宽裕了。

八月初,厂里给许大茂派了个任务,去红旗大队放电影。红旗大队在昌平那边,离城里有五六十里地,得骑小半天自行车。

许大茂一大早就出发了。车后座上绑着放映机,车把上挂着帆布包,里面装着胶片盒和备用零件。天热,骑了不到十里地,汗就把衬衫湿透了,黏糊糊地贴在身上。

赶到红旗大队时,已经下午三点多了。大队长姓王,是个黑脸汉子,早就等在村口,看见许大茂,热情地迎上来:“许放映,辛苦辛苦!先歇会儿,喝口水!”

许大茂被领到大队部,喝了碗凉白开,这才缓过劲来。王队长张罗着安排晚上放电影的事——银幕挂哪儿,发电机放哪儿,社员坐哪儿,一一交代清楚。

“许放映,晚上放啥片子?”王队长问。

“《铁道游击队》和《红色娘子军》。”许大茂从帆布包里拿出胶片盒,“都是新片子,刚到的。”

“好啊!”王队长眼睛一亮,“社员们就爱看打仗的!”

正说着,门外进来个年轻媳妇,端着一碗面条,上面卧着两个荷包蛋:“许师傅,还没吃饭吧?先垫垫肚子。”

许大茂道了谢,接过来狼吞虎咽地吃。面条是手擀的,劲道,荷包蛋煎得焦黄,咬一口流油,他吃得狼吞虎咽,骑了小半天自行车早就饿了。

突然想到在这里曾经的相好李小菊,还是59年,那时候她男人孙成才还没死。李小菊跑到他休息的房子敲门,哭着说日子过不下去了,男人孙成才赶车牛惊了,摔瘸了腿,挣不了工分,家里都快断顿了,许大茂哪受得了这种考验啊,和小媳妇滚了一宿,给她留下五块钱和一些票据,唉,现在回想恍如梦境,好象已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

天刚擦黑,社员们就搬着板凳来了。大人小孩,男男女女,把打谷场挤得满满当当。孩子们在人群中钻来钻去,嬉笑打闹;大人们三五成群地唠嗑,说今年的收成,说谁家闺女要嫁人。

七点半,电影准时开演。《铁道游击队》的黑白画面在银幕上跳动,枪声、爆炸声、呐喊声,在夏夜里传得很远。社员们看得入神,看到游击队炸火车时,齐齐发出惊呼;看到鬼子被消灭时,又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许大茂坐在放映机旁,机械地操作着。这场面他见多了,早就没了新鲜感。

电影放完,已经九点多了。社员们意犹未尽地散去,打谷场上只剩下许大茂和几个收拾场地的民兵。王队长走过来,手里拎着个麻袋:

“许师傅,辛苦你了!这点心意,你收着。”麻袋里是一只绑着腿的大白鹅,还有几包用报纸裹着的干货——蘑菇、木耳、黄花菜。

许大茂心照不宣地接过来,嘴上客气:“王队长,这怎么好意思……”

“应该的应该的!”王队长摆摆手,“你大老远来给我们放电影,连口水都不喝,我们心里过意不去啊!”

许大茂想了想,说:“王队长,我明天没事,要是社员们还想看,晚上可以再加两场。”

“真的?”王队长喜出望外,“那太好了!我这就去通知!”

又说了几句客套话,王队长安排许大茂在大队部的空房里休息。那是间土坯房,里面就一张炕,一张桌子,一把椅子。打更的是个老头,是王队长的大爷,快七十了,老眼昏花,耳朵还背。王队长安排他打更,纯粹是照顾,让他挣点工分糊口。

“许师傅,你早点休息,有啥事就喊一声。”王队长说完,领着老头走了。

许大茂打水洗漱。井水冰凉,浇在脸上,精神一振。脱了衣服上炕,炕烧得温热,躺上去很舒服。他现在清心寡欲,心如枯井,睡眠质量特别好,几乎是沾枕头就睡。

刚闭上眼,就听见有人敲门。

咚,咚咚,咚,咚咚。

节奏很熟悉,两短一长,两短一长。许大茂心里一跳,猛地坐起来。

“谁?”

门外没应声,但敲门声又响了,还是那个节奏。

许大茂披上衣服下炕,走到门边,手放在门闩上,尤豫了一下,还是拉开了。

门外站着李小菊,月光下,她瘦小的身子裹在一件宽大的旧褂子里,头发凌乱地披散着,脸上带着泪痕。看见许大茂,嘴唇哆嗦着,半天没说出话。

“你……你怎么来了?”许大茂压低声音,往她身后看了看。

“大茂兄弟……”李小菊开口,声音哑得厉害,“我……我实在过不下去了……”

她说着就要往下跪,许大茂赶紧扶住:“有话好好说,别这样。”

“我饿能忍着,可孩子受不了啊……”李小菊的眼泪哗哗地流,“孩子才两岁,虚岁,吃不了硬东西,天天喝稀粥,拉出来的都是水……大茂兄弟,你就念在以前的情分上,可怜可怜孩子吧!”

许大茂心里一紧:“孩子?什么孩子?多大了?”

“两岁……”李小菊弱弱地说,“是……是男孩……”

两岁?许大茂脑子里飞快地算着日子。他和李小菊勾搭上,是前年秋天的事。那时候孙成才的腿刚瘸,家里断了收入,李小菊主动找的他。

如果孩子两岁,虚岁,那实际应该一岁多。出生日期……大概在去年春天。

正好是他和李小菊好上之后八九个月。

许大茂的眼睛刹那间亮了,像黑夜里的两盏灯。他一把抓住李小菊的肩膀:“孩子什么时候生的?具体日子!”

“去……去年三月十七……”李小菊被他吓到了,结结巴巴地说。

三月十七!许大茂心里狂喜,那不就是他最后一次来红旗大队之后八九个月?正好是足月生产的时间!

“孩子……孩子是我的?”他声音发颤。

李小菊低下头,不说话了,其实她心里也稀里糊涂。那段时间,她和许大茂好,也和孙成才同房。孙成才虽然瘸了,但那方面还能用。孩子到底是谁的,她也不知道。这年月又没有亲子鉴定,谁说得清?

可她不敢说不知道。许大茂现在是她在城里唯一的指望。要是连这层关系都断了,她和孩子真的只有死路一条了。

“大茂兄弟……”她抬起头,眼泪汪汪地看着他,“孩子……孩子长得象你……”

这话是瞎编的。孩子瘦得脱了形,根本看不出象谁。可许大茂信了。他需要相信,必须相信,这是他许大茂的儿子,是老许家的香火!

“走!”许大茂当机立断,“带我去看孩子!”

李小菊住在村西头,两间土坯房,屋顶的茅草都烂了,下雨肯定漏。院子里堆着柴火,鸡圈里空着,早就没鸡了。

推开吱呀作响的木门,屋里黑漆漆的,一股霉味扑面而来。李小菊摸索着点亮煤油灯,豆大的火苗跳动,照亮了简陋的屋子。

炕上躺着个小人儿,盖着床破被子,只露出个小脑袋。听见动静,孩子转过头,眼睛在昏暗的光线下显得特别大,空洞无神。

许大茂的心像被针扎了一下。他走过去,蹲在炕边,仔细看着孩子。

太瘦了,瘦得皮包骨,显得头特别大。脸颊凹陷,嘴唇干裂,脖子细得仿佛一掐就断。被子下的身体小小的,肋骨一根根清淅可见。

“孩子叫啥名?”许大茂声音发涩。

“还没起大名……”李小菊小声说,“小名叫狗剩,好养活……”

狗剩!许大茂心里一酸。这年月,孩子起这种贱名,就是怕养不活。

他伸出手,想摸摸孩子的脸,又怕手重弄疼他。最后只是轻轻碰了碰他的小手,冰凉,瘦得只剩骨头。

“孩子他爹……”李小菊哽咽着,“孙成才走之前,给孩子起了个名,叫孙志强。可……可我觉得,孩子该姓许……”

许大茂猛地转头看她:“你说什么?”

“我说……孩子该姓许。”李小菊鼓起勇气,“大茂兄弟,你要是不嫌弃,以后……以后孩子就是你儿子,跟你姓许!”

许大茂的心怦怦直跳。他看着炕上奄奄一息的孩子,又看看泪流满面的李小菊,一个念头在脑海里疯狂生长。

这是他儿子。必须是。

就算不是,从现在起,也是了。

“你收拾东西。”许大茂站起来,声音坚定,“明天坐车去四九城,我在车站接你。咱们领证,以后你和孩子我养。”

李小菊愣住了:“大茂兄弟,你……你说真的?”

“真的。”许大茂从兜里掏出五块钱,塞到她手里,“这钱你拿着,明天买票。把孩子裹严实点,路上别着凉。”

“可是……可是你家里人能同意吗?”李小菊担心地问,“我……我可是寡妇,还带个孩子……”

“我会说服他们。”许大茂看着她的眼睛,“李小菊,你记住,从今往后,孩子就是我许大茂的亲生儿子。谁问都这么说,听见没?”

李小菊重重点头:“听见了!”

许大茂又看了一眼炕上的孩子,转身走了。走出院子,夜风吹在脸上,他才发现自己出了一身汗。

回到大队部,他躺在炕上,翻来复去的睡不着。脑子里乱糟糟的,一会儿是孩子瘦骨嶙峋的样子,一会儿是李小菊泪流满面的脸,一会儿又是父母惊喜的表情。

对,父母。他们要是知道有了孙子,肯定会高兴疯了的。

许大茂的嘴角不自觉地上扬。虽然自己废了,可老许家有后了,这比什么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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