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河市刑警队队长立即安排人手在户口底薄上进行查询。
很快就确定与许学军描述的画像,体貌特征,年纪一致的人员。
户籍民警将一份档案递给他们:“有这个人,秦寿,24岁,户籍地址在洛河市老城区东风街道。”
这个信息让许学军和马福生精神一振,感觉距离抓到凶手只有一步之遥。
照片上的秦寿与模拟画像确实有几分相似。
在洛河警方的带领下,他们直奔该地址,准备实施抓捕。
一路上,两人都在脑海中预演着各种可能出现的状况。
然而,接下来的发展完全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当一行人来到管辖秦寿户籍地址的辖区派出所时,所长在听完来意后,脸上露出了极为古怪的神情。
他转身在文件柜里翻找片刻,取出了一份文件。
“你们要找的秦寿,确实是我们辖区的人。”所长将文件递给许学军,语气带着难以置信,“但是,他目前正收押在看守所,等待判决。”
许学军接过文件,这是一份刑事拘留通知书。他快速扫过正文,目光定格在几个关键信息上:秦寿,于1984年9月15日,在洛河市西工区采取暴力手段,对一名下夜班的女工实施强奸。已于自1984年9月17日羁押至今,等待法院最终审理。
许学军与马福生对视一眼,两人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同样的震惊和茫然。
刘佳失踪遇害,是在1984年12月21日!
这意味着,当宁江发生这起残忍的凶杀案时,他们苦苦追查的重大嫌疑人秦寿,已经因另一起案件在千里之外的洛河看守所被羁押了整整三个月!
在此期间,他从未获得过假释,保外就医或任何形式的监外执行机会!
一个被严密关押在监狱里的犯人,怎么可能同时出现在千里之外作案?
这违背了最基本的物理常识!
马福生感觉所有的侦查逻辑在瞬间崩塌了:“这这怎么可能?”
站在他旁边的许学军,虽然表面看起来镇定,但紧锁的眉头同样暴露了他内心的巨大震动。
他反复核对着拘留通知书上的日期和案卷编号,试图找出任何一丝可能的纰漏,但那份盖著鲜红公章的正式文件,无情地宣告著事实的不可动摇。
接待他们的洛河市公安局同行们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刑警搓著下巴,沉吟道:“这种情况要么是我们这边的记录出了天大的差错。要么,就是你们那边的情况远比想象中复杂。”
为了彻底排除任何微小可能性,给宁江方面一个确凿的答复,洛河警方立即安排许学军和马福生前往看守所进行最直接的核实。
“秦寿,编号840917,”所长翻开着厚重的在押人员名册,手指点在一个名字上,“1984年9月17日收押,涉嫌强奸罪,目前案件仍在等待审理中,还未做出最终判决。”
许学军提出请求:“我们能见他一面吗?”
所长点头:“可以,按规定办理手续。”随即安排人员带他们前往会见室。
在会见室,他们见到了被羁押的秦寿。
这是一个面色苍白,眼神有些麻木的年轻人,长期的羁押生活在他身上留下了明显的痕迹。
然而,尽管神态萎靡,但他与张敬业,刘晓玲描述绘制的模拟画像上的形象确实有几分相像。
随后,看守所所长调取了自秦寿收监以来所有的监管记录和出入登记。
记录明确显示,秦寿自1984年9月17日收监以来,均在监内活动,无任何外出记录。
所长甚至拿出了监仓的每日巡查记录作为辅证,最终出具了一份加盖公章的正式书面证明,以组织的名义担保该犯在此期间绝无离开看守所的可能。
面对这铁一般的事实,一个念头不可抑制地同时涌上许学军和马福生的心头:莫非在宁江作案的,是另一个冒用了秦寿身份的人?
他们立即通过公安内部专线,将这个正在服刑的秦寿的正面侧面清晰照片,紧急发回了宁江市刑警队。
周保华和陈东来很快将照片送到了刘晓玲面前。
尽管照片上的人穿着囚服,剃著光头,神情萎靡,但刘晓玲只看了一眼,就非常肯定地指著照片说:“没错!就是他!12月20号晚上来我家借钱的那个年轻人,就是他!”
刘晓玲的指认斩钉截铁,让专案组刚刚燃起的有人冒充的推测变得摇摇欲坠。
那么,一个违背常理的问题赤裸裸地摆在了众人面前:一个在洛河被羁押的嫌犯,是如何做到在同一时间,分身跑到千里之外的宁江市去犯案的?
为了查明这令人匪夷所思的真相,许学军和马福生根据户籍资料,来到了秦寿在洛河市位于老城区的一个略显破败的家属院。
这里的楼房还是五六十年代建的筒子楼,红砖墙面裸露著,不少窗户上的油漆已经剥落。午后的阳光懒洋洋地照在院子里,几个老人正坐在墙根的马扎上晒太阳,扯闲篇。
当许学军表明身份,询问起秦寿家的情况时,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大爷叹了口气:“老秦家啊唉,作孽啊。老秦以前是洛河轴承厂的职工,都是本分人,就是命不好,摊上这么个儿子。”
马福生追问:“他们现在还住这里吗?”
“早就不住这儿喽!”旁边一位大妈插话道,“秦寿出了那档子丢人事以后,老秦两口子在厂里,在这片家属院都抬不起头来见人。那事刚发生不到一个月,两口子就把这厂里分的房子给退了,悄没声儿地搬走了,也不知道具体搬哪儿去了。”她顿了顿,压低了些声音,“倒是听人风言风语地说过一嘴,好像是回他们老家那边去了?唉,也没个准信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