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念在御前会议上最终定调“玛法联邦”为大陆根本政体,这一决定如同久旱后的甘霖,迅速浸润了各族代表心中因权力集中而产生的隐隐裂隙。当这份盖有龙纹玉玺的《联邦制宪纲要》副本送达精灵长老、矮人酋长、白日门祭司以及各归附王国特使手中时,会客厅中持续了数日的紧绷氛围终于松弛下来。深岩抚摸着羊皮卷上“联邦”二字镶嵌的金边,第一次在御前露出了真切的笑容——这意味着,铁炉堡的熔火议会传统得以保全。
然而,从纲领到现实,尚有千里之途。御书房内烛火彻夜不熄,陈念、钱多多、苏小妹与几位从旧帝国官僚体系中遴选出的法政干才,正将理念锻造成可运转的制度齿轮。核心只有两个:权力的平衡,与民意的根基。
一、三权鼎立:联邦权力的精密构造
“权力必须被关进制度的笼子,即使这个笼子的钥匙暂时还在朕手中。”陈念在第一次宪制会议上敲了敲桌面,面前摊开的是三份并排的文书草案。
第一权:皇权与行政——集中与效率
草案第一页,金线绣着蟠龙纹。陈念作为联邦皇帝,地位尊崇而无争议:他是联邦的最高元首、三军统帅、宪章守护者。在战争状态、重大灾难等紧急情况下,皇帝拥有发布紧急敕令的权力;对内阁首脑、各部大臣、各集团军统帅拥有最终任命权。但日常行政,被明确划归“联邦内阁”。
内阁设首辅一人,辅臣七至九人,分掌民政、财政、军政、外交、工政、法政、教政、通政等部。首辅由皇帝提名,需经联邦议会咨议院简单多数通过(初期为形式程序,但制度已预留空间);各辅臣由首辅提名,皇帝批准。内阁对皇帝负责,同时每季度需向议会提交政务报告,接受质询。“朕要的是一个能办事的政府,不是一个唯命是从的衙门。”陈念在草案旁批注道。
第二权:议会立法——代表与制衡
这是制度设计中最浓墨重彩的一笔。钱多多被任命为联邦议会筹设总执事,这位精明的商人此刻正面对着一套复杂的席位分配表。
联邦议会分为两院:
上院(联邦院):代表联邦各成员单位。每个行省、归附王国、自治区(如精灵森林、矮人山脉)不论大小,各占三个固定席位,由该地行政长官推荐两人、地方议事机构推举一人产生。特殊地区如白日门、沙巴克城,额外增设两个席位以保证其影响力。
下院(民议院):代表联邦民众。席位按各成员人口基数、近三年平均税赋贡献、战略重要性(如边境行省、资源大省)加权计算分配。首批议员产生采用“混合推选制”:百分之四十由各成员总督或国王推荐(需附民意陈情书),百分之三十由地方新设的“咨议局”推选,百分之二十由皇帝直接任命以平衡各方利益,百分之十留给特殊群体代表(如魔法师行会、商贸总会、德鲁伊教团等)。
议会拥有立法提案与审议权、财政预算审核权、条约批准权,可对内阁提出不信任案(需两院三分之二多数通过,皇帝有权解散议会一次作为制衡)。钱多多看着手中那枚新铸的“议长之玺”——一方青铜狮钮印,低声笑道:“以后花钱,可不能再只找陛下批条子了。”
第三权:司法独立——正义与终裁
苏小妹在草案中夹入了一页她精心设计的魔法契约模型——这后来成为了《玛法宪章》的核心附件。联邦最高法院被设计为完全独立的司法中枢。大法官由皇帝提名,需经议会两院分别听证并通过;一旦就任,非经宪章规定的弹劾程序不得罢免。最高法院有权审理各成员间的纠纷、跨区域重大案件,并拥有对《玛法宪章》及联邦法律的最终解释权。
“正义需要看得见的程序,”苏小妹在草案说明中写道,“最高法院的判决,将成为联邦土地上所有人都能仰望的、不灭的灯塔。”
三权之间,环环相扣:皇帝批准法律,但法律由议会制定;内阁执行法律,但预算受议会监督;最高法院可裁定皇帝敕令或议会立法是否违宪,但需依靠行政力量执行判决。陈念搁下笔,对左右道:“这架马车,需要三匹马朝着同一个方向拉。而现在,缰绳还握在朕手里——但缰绳的设计,已经决定了将来谁都能驾驭它。”
二、多元一体:地方自治与中央集权的艺术
制度草案第二卷,处理的是更为棘手的“央地关系”。
自治的边界:传统的保留与尊重
草案用整章篇幅,详细列举了各成员单位“得保留之权力”:
精灵王国可继续依照“古树盟约”管理永歌森林,其长老议会的形式、德鲁伊教团的自治地位、月光林地的祭祀传统,联邦不予干涉。
矮人各氏族在承认联邦权威的前提下,可维持其熔火议会、工匠行会选举首领的传统,其地下矿脉的日常开采规章仍由氏族自定。
原比奇王国王室成员保留“亲王”称号及部分礼仪性特权,其地方税种中不超过三成的传统税目可予保留。
沙巴克城作为皇权直隶区,其城主(现由王大锤兼任)拥有较高的市政自主权。
唯一的限制是“联邦至上条款”:任何地方法规、传统习俗,均不得与《玛法宪章》中写明的“公民基本权利平等”、“不得分裂联邦”、“不得施行奴隶制”等核心原则抵触。如有冲突,以宪章为准。
中央的权威:统一与发展的基石
而在草案另一页,用朱笔圈出的“联邦专属权力”清单,则明确而有力:
国防与外交:所有武装力量(除各成员少量治安卫队)整编为联邦军;一切对外条约、使节派遣,统归联邦外交部。
货币与度量:废除各地私铸钱币,三个月内启用新铸的“联邦龙币”;统一尺寸、重量、容积标准。
跨域基建:全国传送阵网络的规划、建设与维护;连接各主要行省的“联邦大道”工程;大型水利、防灾工程。
重大资源开发:凡涉及两个以上成员单位的矿脉、魔能泉、秘境森林等战略资源,其勘探、开发、分配由联邦工政部统一管辖。
最高司法与终审权。
“就像放风筝,”陈念在给各总督的密函中比喻,“线在中央手中,风筝才能飞得高、飞得稳。但风筝本身的花色、样式,尽可多姿多彩。”
三、民主萌芽: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
最微妙、也最具深远影响的变革,在基层悄然发生。
“咨议会”实验:沙巴克城的第一次呼吸
在钱多多的提议和苏小妹的技术支持下(她设计了一套简易的“民意收集与公示法阵”),沙巴克城东市广场竖起了一块高三米、宽五米的青石公示墙。墙上不仅张贴城主府政令,更开辟了“市民建言”区。任何识字的市民,都可将对市政的建议投入墙侧的铜箱——虽然初期建言多关于“西区排水沟恶臭”或“集市欺诈小贩”,但城主府每旬会派书记官抄录整理,并张贴“拟办复文”。
三个月后,第一个正式机构“沙巴克城市管理咨议会”成立。其二十名成员中,五名由城主府指派,五名由各行会推举,十名由市民“公推”——即每坊推举两名“坊老”,组成推选团,从自荐者中投票选出。咨议会的权力仅限于讨论公共环境卫生、集市管理、街灯维护、贫民救济等具体事务,且任何决议需报城主府批准方可施行。
但历史性的第一步已经迈出。老皮匠格鲁姆,这位因在亡灵天灾中组织邻里自救而被推举为“坊老”的平民,第一次坐在铺着粗麻布垫的议席上,结结巴巴地提出“皮革作坊区应统一修建鞣制废水池”的建议,并在七天后看到了城主府的批准告示。那天晚上,他在小酒馆里喝得满脸通红,对邻居反复说:“他们真的听了!他们真的做了!”
渐进之路:选举制度的混合设计
联邦议会议员的产生办法,最终采纳了陈念提出的“渐进混合制”:
基层(村、镇、城坊):鼓励设立“乡老会”、“市民议事堂”,成员由推举(占七成)与地方官任命(占三成)结合。主要负责本地小型公共事务、调解纠纷、向上一级反映民情。
行省一级议员:来源分三部分:总督推荐人选(需附该人在本省民望的调查报告,占四成);省内各“咨议局”从基层代表中推选(占四成);皇帝直接任命,通常为德高望重的学者、退役功勋将领、大工匠等(占两成)。
特殊群体席位:魔法、武道、商贸、农业等各行业总会,可依其登记会员规模,推选代表进入议会旁听,并对相关法案拥有建议权。
“这不是完美的民主,”陈念在议政厅对首批获得任命的地方代表说,“这甚至不是真正的民主。但这是一扇窗——让阳光和新鲜空气,开始透进我们已经封闭了太久的房间。从现在起,治理这个国家不再只是皇帝、贵族和官员的事。它是每一个农夫、每一个工匠、每一个母亲的事。你们的声音或许微弱,但从此,它将成为这个联邦交响曲中不可或缺的一个声部。”
御书房内,陈念在最终版的《玛法联邦宪章草案》附页上,用朱笔画下了一株刚刚破土而出的双生幼苗图案。一株标注“权力制衡”,一株标注“民意根基”。
苏小妹轻声问道:“陛下,您认为它们需要多久才能长大?”
陈念望向窗外渐明的天色,那里,沙巴克城的第一缕炊烟正袅袅升起。
“也许十年,也许百年。也许我们这一代人,只能看到它们长出第一对真正的叶子。”他放下笔,语气平静而坚定,“但重要的是,种子已经种下了。在适合的土壤里,沐浴着法治的阳光,接受民意的灌溉——没有任何力量,能阻止它向着天空生长。”
晨光透过琉璃窗,洒在那株双生幼苗的图案上,仿佛为它镀上了一层金色的生命力。玛法大陆的历史,在这一刻,悄然翻开了崭新的一页——一页以制度而非个人、以共识而非强权书写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