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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交友处世,莫贪便宜(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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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福仁在那里用几块碎砖头划出一片“领地”。白天在街上游荡,夜晚便蜷缩在此。

多日逃亡,他早已蓬头垢面,衣衫褴褛,头发板结污浊。脸都难得一洗,更遑论洗澡。逃亡之苦,可见一斑。

如此苟延数日,他自觉已摸清周遭环境,竟生出一种扭曲的“安全感”:“我对北京已经摸熟了,这里很安全。”

他这么认为,是因为四处未见自己的通缉令——那毕竟主要张贴在辽宁。北京怎会处处贴着他的照片?

这么一想,他竟放松下来,叼起烟,开始“规划”起往后的人生。

他觉得若再这般逃亡下去,被捕是迟早的事。当务之急,仍是尽快弄到一大笔钱,然后远走高飞。

若想弄大钱,北京无疑是首选——首都乃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有钱有势者云集。

“干脆进城干几票大的。弄到钱后,出去搞把真枪,再回东北弄点炸药做个炸药包。等准备齐全,杀回北京,绑架个医院院长或税务局长,实在不行就去抢银行……全安排妥当。”

他盘算着,“干上两三票,弄个二三十万,就能放心‘退隐江湖’了。”

这份“志向”着实不算宏大,最大目标不过三十万元,且还需作案两三回方能达成。

但转念一想,他以往只盯着手机店、出租车,如今竟筹划起银行来,于他而言,这已是“干大事”了。

他越想越觉前景美妙,越想越觉路径清晰,对即将展开的“事业”充满了虚幻的希望。主意既定,便付诸行动。

7月29日,他鼓起勇气,买票登上公交车,正式进入北京城区。

先到东直门附近,依旧寻觅立交桥下栖身——如前所述,桥下多是流浪汉、乞讨者、盲流混杂之地。

就在此处晃荡时,他遇见一人。只一眼,便觉对方与自己乃“一路人”。

此人名叫周雄杰,1982年10月25日出生,比王福仁整整小了十九岁,当时仅十八岁,来自湖南省湘乡市毛田乡茅屋村。

可见,身具犯罪气息者总能不期而遇,甚至跨越年龄鸿沟。

简单结识后,王福仁立刻请他吃喝一顿。推杯换盏间,相谈甚欢。

酒足饭饱,王福仁又带他去商场,花一百七十元买了一双新皮鞋。

这一番“操作”下来,周雄杰感动不已:“大哥,从今往后,上刀山下火海,小弟万死不辞!”

虽相差十九岁,但“肩膀头一齐,便是兄弟”。

王福仁听罢,当即交底:“好兄弟,走,哥带你干大事去!往后保你吃香喝辣。”

接着,便将这几日盘算的“宏图大业”悉数告知。周雄杰听罢兴奋道:“哥,你太厉害了!我就跟你混了,你指哪儿我打哪儿!”

这小子混迹街头,想必偷抢之事也没少干,两人一拍即合。王福仁再次在一天之内,收服一名“小弟”。

次日,7月30日,两人来到东直门立交桥下,购得假身份证,摇身一变成了“北京人”。这“护身符”想必是周雄杰引的路——他来得早,熟悉门道。

有了身份掩护,两人开始踩点,准备“整大钱”。

他们在北京城里四处转悠,东直门、西直门、王府井、燕莎……目光搜寻着“有钱人”的踪迹,盘算着尾随至僻静处,持枪威逼,劫掠钱财。

然而晃荡一天后,他们发觉不行:“北京市区警察和巡逻车太多了。抢是容易,抢完根本跑不掉!到底是北京,一点机会都没有。”

两人一合计:城里干不了,太严,还是去城外。

8月2日上午,他们登上918路长途汽车,直奔平谷县。这里已是郊区,离市区远了。

可到了地方,又犯难:小县城哪有什么“大款”?有钱人都去市里了。看来,“抢大款”也不现实。

思来想去,王福仁提议:“还是抢加油站吧。我之前干过两回,收获还行,一次三千六,一次一千二。多抢几个,也能凑个几万。”

此时他身上又快没钱了,当务之急是“先弄点再说”。目标从“大款”降格为“加油站”,档次已然滑落。

两人随即开始物色加油站。但盯了半天,始终没找到下手机会——加油站生意不错,车辆进出频繁。最终只得放弃。

当晚,他们露宿街头,在路边花坛里蜷缩了一夜。

次日又转悠一上午,仍无良机。两人决定换个地方,此地“不合财”。8月3日下午,他们乘车来到顺义。

到了顺义,再度商议:抢哪个加油站?商量来商量去,目标竟再次降格——加油站也不行,还是去抢出租车司机吧。

兜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点,回到了最初的状态。商议既定,决定先休息一晚,次日动手。

当晚,两人来到铁十六局环岛北侧三十米处的路边草坪。此处平坦,他们躺下便呼呼大睡。连日奔走踩点,全靠双腿,着实疲惫。

凌晨两点多,一辆巡逻警车驶过。这是顺义公安局银河派出所的车辆,车内一名警察带着五名辅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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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人瞥见路边草坪上躺着两人,身旁还有个灰色提包,顿生疑窦:正常人怎会拎着包睡在马路牙子上?估计有问题,至少该盘查一下。于是停车上前。

到了跟前,只见两人睡得正酣。警员上前推了推:“哎,醒醒,你俩醒醒。”——可还记得上次与牛得臣在山间破屋里,也是在睡梦中被警察推醒?此番情景,竟如此相似。

诸多巧合,仿佛宿命:都是一日内结识的同伙,都是在沉睡时被警察唤醒。

将他们唤醒后,警察要求出示身份证。

一名辅警顺手拉开了旁边的灰色提包——里面赫然躺着一把手枪。原来王福仁带了两把枪,一把随身,一把藏在包中。

辅警见状立即喊道:“包里有枪!”其余几人闻声一拥而上,七手八脚将周雄杰摁倒在地——提包正在他身旁。

一旁的王福仁见势不妙,爬起身拼命狂奔,耳畔风声呼啸。

警察汤逊当即带领三名辅警紧追不舍。跑出一段后,王福仁暗觉不妙:后面这几人实在能跑,今日恐怕难逃。

他本就身材矮小,腿脚不长,加之整日未食,体力不支。眼看追兵渐近,心知跑不过,索性把心一横:拼了!

情急之下,他掏出枪,猛然回身对准四人:“再追,我他妈打死你们!”他本意只是威吓。

然而警察岂会退缩?这本是他们的职责。见其亮枪,几人毫不停顿,直接扑上,瞬间将王福仁制伏。

挣扎间,王福仁扣动扳机,子弹擦过一名辅警大腿,仅伤表皮,并无大碍。王福仁就此被彻底擒获。

带回审问,方知此人竟是条“大鱼”——辽宁多起命案在身的要犯,当地久捕未获,竟在此落网。办案人员颇感意外。

8月7日,王福仁被押解回锦州。

经审讯,他又供出多起案件,包括建平县叶柏寿镇车秀华家抢劫案、盘锦双台子区桥北加油站抢劫案等。

最终查明,王福仁团伙共计作案121起,其中杀死18人,致伤13人,涉案总金额50余万元。其凶残程度,可见一斑。

需说明的是,死亡人数虽为18人,但部分案件细节因资料所限,未能尽述。

后续的调查取证、现场指认等过程历时颇长,此处不再赘述。

直至2001年4月24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4月26日上午九时,一审宣判:

王福仁、修宝昌、高玉臣、杨光、史正义、王鑫、戴祥月七人判处死刑(注:判决书确认七人死刑,但后续报道中执行人数略有出入)。

吴世奎因未涉命案,仅参与抢劫,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一审判决后,记者获准采访王福仁。他对记者所言颇多,包括其婚姻家庭、作案动机及拉拢同伙的手段。

他坦言,最初作案的重要诱因是家庭不睦与离婚,这成为他日后犯罪的催化剂。

他还谈及一个重要观察:“我拉人入伙,专挑那些不安分的——平时好勇斗狠、小偷小摸,或是有过前科的。”

“拉拢他们很容易,平时给点小钱,请吃请喝。等他们吃惯了、拿惯了,没钱时自然来找我。那时让他们做什么,他们便做什么。明知是犯罪,也会跟着干。”

“其实我看不起他们,都是些不劳而获、贪图小便宜的人。”

最后,他流露出些许悔意:“我杀了那么多人,对不起死者及其家人。更无颜面对自己的儿子。”

“希望孩子不要认我这个父亲,这样他就不会知道他父亲是什么样的人。愿我前妻带着孩子重新开始,好好教育他,多学知识,从小养成好习惯,别太任性。任性长大的孩子往往自私,难有出息。”

2001年5月20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大会。会后,王福仁等六名主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纵观此案,可见婚姻对个人命运影响之深。无论男女,婚姻皆是第二次生命。

俗语道“家和万事兴”,夫妻若终日争执,日子终难安稳。择偶时需深入了解,审视是否真正契合,切勿将就或隐忍,否则婚后矛盾尽显,关系难以和睦。相处需时,彼此观察,仓促结合未必是佳选。

另有一言:交友处世,莫贪便宜。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勿因些许小恩小惠便碍于情面,以致身不由己,步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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