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大夫救死扶伤多少病患等着禾大夫,叶少帮主崔家自然会好生招待。不过是前阵子长公主忌辰将到这才出城,也不好带上叶少帮主,今日长公主忌辰之后,我便要带妹妹回京了。”元扶妤道。
“是吗?”程时伯笑呵呵捻着胡子道,“正好,今日鹤安来了,就有劳四娘替老夫带鹤安在这庄子上逛一逛……”
崔五娘知道自家姐姐最烦应付这些,便上前笑着开口:“叶少帮主与禾大夫刚从山上下来,想来也累了,不如先稍作休息,我稍后让人陪叶少帮主在庄子上走一走。”
“有劳崔五姑娘挂心,在下倒不累。”叶鹤安明亮的双眸看向元扶妤,“我瞧见这庄子上有一匹通体金色的骏马,不知崔家姐姐能否带我去瞧瞧?”
锦书沉不住气道:“你知道那是谁的……”
元扶妤眉头一抬,阻了锦书,转而看向叶鹤安:“流光那匹马性子极烈,可不是谁都能近身的。”
“巧了。”叶鹤安用折扇敲了下掌心,朝元扶妤走近几步,“崔家姐姐可能不知道,我这个人天生讨喜,少有不喜欢我的人和动物。”
元扶妤眸子一转,斜看向程时伯:“禾大夫不拦一下?要是伤了,可怎么是好。”
程时伯对叶鹤安倒是很有信心的样子:“鹤安一向讨喜,老夫的确还未见过有不喜欢鹤安的人和动物,劳烦四娘亲自带鹤安去瞧瞧。”
“好。”元扶妤颔首,“走吧……”
“且慢。”程时伯唤住元扶妤,示意元扶妤将手伸出来,“把把脉。”
元扶妤也推辞,翻起袖口,将手递给程时伯。
半晌,程时伯松开元扶妤的腕子,点了点头:“四姑娘恢复不错,那就有劳四姑娘替老夫照顾鹤安了。”
锦书见元扶妤转身便走,立刻跟在元扶妤身后,低声询问:“姑娘,流光要是给这病秧子踹死了,会不会得罪程大夫啊?”
锦书对流光可是心有余悸,她就是因为不信邪挨了流光的蹄子,差点没给她踹死。
她是讨好了流光这么久,如今才能在姑娘的保护下牵流光的缰绳,想摸流光的毛都可能随时挨流光几蹄子。
叶鹤安追在元扶妤另一侧:“我曾听说,长公主有一匹世所罕见的金色宝马,连先皇都无法驾驭,不知道是不是这一匹?”
元扶妤瞧了叶鹤安一眼:“知道还敢提。”
“我哪有那个胆子碰长公主的坐骑。”叶鹤安伸手拽住元扶妤的手臂,拦在元扶妤面前,迎上元扶妤似笑非笑的眼,“崔家姐姐避我如蛇蝎,不过找个借口与崔家姐姐多待一会儿罢了。”
“哎!”锦书上前,“你给我撒手!小心我抽你!”
“真要抽的话。”叶鹤安望着元扶妤的双眼含笑透亮,“那我选崔家姐姐抽,但抽了我可就不能躲着我了。”
元扶妤静静打量着眼前这个笑容明媚,少年不知愁的矜贵公子,慢条斯理从叶鹤安手中抽回自己的手臂,理着衣袖,抬脚朝他逼近一步,又一步……
叶鹤安一愣,后退了一步,又一步,见元扶妤抬眸注视着他,他笑容有些心慌意乱:“崔家姐姐,不会……真的要抽我吧?”
叶鹤安被脚下铺路的鹅卵石绊了下,跌坐在身后两尺高的装饰石头上,不等叶鹤安起身元扶妤便按住了叶鹤安的肩膀。
他看了眼元扶妤握着他肩膀的手,仰头又是那个耀眼鲜活的公子:“姐姐真要抽,得轻点,我最怕疼了。”
元扶妤握住叶鹤安的肩膀:“叶鹤安,纯粹生动又油嘴滑舌的富贵公子,向来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叶鹤安闻言要起身,又被元扶妤不动声色按了回去。
“你知我入京后所为,当我是个心机深沉之人,常理而言……城府越深便越是喜欢心思浮于脸上,好掌控易看穿之人。”她凝视叶鹤安,含笑的眸直勾勾看着他,“你看中的……是与当朝帝师、朝中重臣有所往来的长公主心腹,你若当真有所求,不如拿出诚意来交易……”
叶鹤安迎着元扶妤的视线,撑在石头上的手收紧,喉头轻微翻滚:“崔家姐姐……”
“我虽贪美,但非色令智昏之人,你的皮相虽好,我不感兴趣。”元扶妤直起身,身姿笔挺立在叶鹤安面前,随手将从肩头滑至胸前的发带往后一拨,偏头居高临下睨视他,神态不羁,“你是个聪明人,想好了你能用什么有价值的来换,再来找我。”
元扶妤说罢,对锦书道:“送叶少帮主回去。”
叶鹤安凝望元扶妤离开的背影,用扇子用力敲了下自己的掌心,半晌才轻笑一声看向锦书:“崔家姐姐怎么就不相信我是真心倾慕,总觉得我别有所图?崔家姐姐这样的人物,我倾心很奇怪吗?”
元扶妤下令明日一早回京,今夜崔家家仆便忙着收拾东西。
为元扶妤把过脉的程时伯带了大徒弟,端着汤药来了元扶妤的院子。
价值千金的月华纱自屋檐垂下,将整个廊庑笼于其中,隔绝蚊虫,白日里也不影响屋内光照。
程时伯也只在那几大世家见过这样大手笔的布置。
见元扶妤躺在廊庑窗下躺椅上,借着屋内明晃晃的烛光看书,身侧束腰桌几上摆着新鲜瓜果,身后瓷缸中的冰山已化了一半。
好不惬意。
锦书为程时伯挑开月华纱,程时伯从大徒弟手中接过汤药递给锦书,踏上廊庑台阶,撩袍在元扶妤一侧坐下。
见锦书将汤药放在她身侧,元扶妤将手中书本搁在腿上,问程时伯:“这是什么?”
“什么?毒药,逼你和鹤安成亲……”程时伯没好气道。
闻言,元扶妤直起身,单手端起药碗,用食指将汤匙挡在药碗边缘,喝药抬眸,漫不经心盯着程时伯将碗中汤药饮尽,随手把药碗搁在锦书手中的托盘中。
程时伯被气笑:“你当真就如此不喜欢鹤安,那孩子要样貌有样貌,要真心有对你的真心。孩子啊……那谢淮州当真不是你能染指的!我不管你是怎么成了那长公主的心腹,可你既然认元扶妤这个主子,就不该碰她的东西。”
元扶妤接过锦书递来帕子擦拭唇角后,将帕子丢在桌几鲜果旁:“我的事,我心中有数。您老人家要真的是想操心,不如想法子让我母亲答应和离,只要我母亲松口,这事我立刻能办成,也免得母亲在崔家过得委屈。”
关于女儿的事,程时伯自那日谢淮州提点后,便问了秦妈妈,也知道崔四娘在女儿和离的事上也尽力了,不过是女儿不肯松口和离,这才一直拖着。
程时伯只能先让秦妈妈带着他的信先回太清,等他治好小皇帝后,亲自去和女儿见一面。
现在小皇帝还离不开他。
到底这毒是出自自己的手,若是小皇帝出了什么意外,导致天下大乱,程时伯担不起这个责。
程时伯叹了口气,知道这个外孙女他是管不住的。
只希望崔四娘当真心中有数,不要同谢淮州闹到明面上来,哪怕她不喜欢叶鹤安也能早日和旁人成亲。
程大夫示意锦书退下,待到身边无人才开口……
“京都的七夕灯会最是热闹,我那日要入宫为小皇帝诊脉,你帮我带着鹤安去凑凑热闹。”程时伯语声低沉,“鹤安那孩子,自幼身体不好,他父亲一直不放心,也是我去了信,他父亲才肯放他出来走动走动,已经催着那孩子回去了。”
元扶妤满目探究望着程时伯:“您这是看硬的不行,便来软的了?”
元扶妤这个人,是软硬不吃的。
“你说你……”程时伯压下被元扶妤挑起的怒意,“四娘,你是个比你母亲和父亲都有决断之人,你说你心中有数,我便信你。小皇帝那个毒并不好解,我心思都在这事儿上,鹤安那孩子身子不好,好不容易来一次京都,你不要因我强塞了你婚约,迁怒鹤安躲着他,鹤安是个好孩子。”
元扶妤端详着程时伯的神情,靠坐回躺椅上:“知道了。”
“你呀!”程时伯站起身来,“好好养伤,别仗着年轻,不疼了就觉得伤养好了,药方我给了崔家管事,回去后再吃七日,冰块也少用。”
“知道了。”元扶妤应了一声,举起书。
“灯下看书伤眼,早些歇着。”程时伯叮嘱了最后一句,挑开月华纱离开。
六月末接连下了几场大雨,终是在七月初放晴,气候越发酷热湿闷。
元扶妤自来苦夏,这段时间送入崔家的冰就没断过。
虽是答应了谢淮州七夕灯会同游,可金乌刚落,燥热未散,元扶妤还是不想出门。
玄鹰卫来催了一次,都被锦书给怼了回去,说自家姑娘什么时候出门心中有数。
“崔家姐姐,还不走吗?”叶鹤安跨进元扶妤的院子扬声问道,“外面都已经很热闹了。”
锦书抬手将叶鹤安拦在廊庑之下:“我家姑娘说了,我朝赏灯之风盛行,按律灯会无宵禁,晚些也不打紧。”
锦书话音刚落,叶鹤安就见元扶妤从屋内跨了出来,双眼发亮,作势要往左边走,锦书向左拦时,叶鹤安动作灵巧向右旋身躲开锦书朝元扶妤跑去:“崔家姐姐。”
元扶妤看着一身崭新宝蓝绣祥云宽袖襕衫的叶鹤安,很是好看,难得点了点头夸赞了一句:“嗯,好看。”
听到夸奖,叶鹤安双眼晶亮,笑靥靥张开双臂,坦然潇洒转了一圈给元扶妤展示:“我也这么觉得。”
乌金西坠,霞色余辉尚未褪去,长街之上已是灯火通明。
悬挂在街市上方的,皆是形态各异栩栩如生的各色花灯。
道旁悬灯挂彩,装潢奢靡的茶楼酒肆内,亮如白昼。
沿街小贩叫卖的嘈杂声,与熙熙攘攘人来人往的嬉闹声此起彼伏。
元扶妤被崔家护卫和玄鹰卫护在当中,身侧跟着叶鹤安跟在元扶妤另一侧。
手拎花灯满眼兴奋好奇的崔五娘,兴致勃勃在各个摊子前挤来挤去,元扶妤侧头吩咐锦书带人亲自跟着把人护住。
叶鹤安跟在元扶妤身侧,津津有味四处打量,似是习惯了招摇过市引人注目,嘴角一对梨涡若隐若现。
元扶妤曾下令灯会无宵禁,就是喜欢置身这……既有京都城纸醉金迷的奢华繁荣,也有庶民市井的喧嚣欢腾。
让元扶妤有种,君民同乐,普天共庆这蓬勃盛世之感。
“崔家姐姐也是头一次来这京都灯会吧。”叶鹤安双手负在身后,用折扇有一下没一下敲着自己后背。
元扶妤目视前方,缓声开口:“叶鹤安,今日我带着你与谢尚书、杜将军、余将军、杨少卿这几位,如今在朝中举足轻重的重臣同游七夕灯会,此事会助你来日坐稳盐帮帮主的位置。对崔家来说……能与江湖势力互为策应也是好事,我乐见其成。所以……灯会结束之后你便回去吧。”
叶鹤安脚下步子一顿,转头迎上元扶妤注视着他的幽邃深眸,身后攥着折扇的手收紧。
半晌,叶鹤安背后的折扇敲了一下脊背:“我自幼体弱,这次入京的确有想借崔家姐姐的势接手盐帮的念头,但……我对崔家姐姐的真心天地可鉴,绝无一丝掺假,若有虚言,祖宗不宁,永绝后嗣。”
尤其是在入京后,叶鹤安只觉崔四娘比他想象中那个崔四娘,更让他倾心。
“四娘!”余云燕喊了一声。
元扶妤循声望去……
余云燕与丈夫牵着女儿踮起脚尖同元扶妤招手,杜宝荣将小女儿扛在肩头,正侧头与妻子说些什么。
裴渡、何义臣带便装玄鹰卫相护在两侧。
杨戬成立在这两家人身侧,难得穿了身年轻些的荷叶绿劲装,身姿笔挺。
谢淮州负手缓慢行于最后,他身着元扶妤最喜欢的白衣蓝袍,明明是极为华贵精良的锦衣,配饰也是精挑细选过的雅致,却依旧让人有种他不染尘世凡俗之感,气度端雅,独具风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