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两点半,郡沙县检察院公诉科小会议室。
玻璃门关上,外头走廊的脚步声被隔了一层,屋里只剩下翻纸和空调的嗡嗡声。
桌上摊着几份卷宗,最上面那本,封皮上印着“(2012)郡县刑初字第817号”,旁边压着法院送来的那份《案件情况及合议意见材料》。
白板上写着当天要讨论的几个案号,其中一行后面用红笔圈了个小圈:“张德成危险驾驶案”。
公诉科科长罗立新坐在主位,五十出头,戴着一副旧眼镜,手边放着一只搪瓷茶缸。左手边是两个办案多年的老检察官,右手边的钱峰把那份材料翻得整整齐齐。
书记员坐在角落,计算机已经打开,新建了一个“公诉科业务学习及案件讨论记录”的文档。
“行,时间差不多了。”科长看了眼表,把笔在桌面上轻轻敲了两下,“今天先把几个有点争议的案子说一下。”
他手指在卷宗上点了点:“先说醉驾这个,张德成案。刑庭昨天送了一份意见过来,小钱,你跟大家把情况说一下。”
“好的。”钱峰把法院那份材料拿在手上,往前挪了一点。
“案情大家大致都看过了,就不多说了。”他说,“重点是,县法院刑庭对这个案子,有一点不太一样的看法。”
科长抬了抬眼皮:“恩。”
“他们在材料里提到,”钱峰念,“案发时间是凌晨、路段是郊区乡道、两轮摩托、行驶距离短,认为本案的社会现实危险性相对较低。”
“还有人提出,可以讨论本案是否属于刑法第十三条但书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他又补了一句:“简单说,就是想探讨在这种边缘醉驾案里,要不要考虑不认为犯罪。”
一位老检察官翻了翻材料:“谁提的?黄罗生?”
“具体是谁,材料里没写。”钱峰说,“不过昨天他们刑庭一个书记员来跟我沟通,把这个意思说得比较明白。”
罗立新“恩”了一声:“你个人怎么看?”
钱峰把卷宗合上:“我认为,在目前醉驾严打的背景下,定罪问题上不宜松口。”
“醉驾入刑这几年,我们院的态度一直很明确,只要达到标准,就一律按危险驾驶罪起诉,没有出过岔子。”
老检察官点点头:“是这个意思。”
他年纪比科长还大几岁,头发花白,说话慢条斯理:“醉驾这条线,就是八十毫克。你现在让老百姓知道,有的八十一可以不判,有的八十一要判,下面就要乱。”
另外一个老检察官翻到案情那页,看了看照片:“不过,案子本身确实有点边缘。”
“现在不是都讲宽严相济嘛,”他抬眼看了看科长,“严打醉驾的大方向肯定不能动,在个案上,该从宽的地方也得体现出来。”
“我的意思是,定罪上,坚持危险驾驶罪没问题,建议量刑上,可以考虑低一点、缓一点。”
罗立新端起茶缸喝了一口:“也就是说,罪名不动,在刑期上做文章。”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
“上次市院刑检条线开会,也提过类似的东西。”科长把茶缸放下,“领导原话是:‘在不突破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边缘案件可以在量刑上体现宽严相济,但不鼓励在定罪标准上搞花样。’”
他说到“搞花样”三个字时,眼睛扫了一下桌上的那份法院材料。
钱峰“恩”了一声,又问:“那如果县法院这边最后真判了无罪呢?”
“我们要不要提前考虑抗诉方向?”
科长没马上回答,食指在桌面上轻轻敲了几下:“现在他们还没判,我们先别把话说太早。”
“起诉意见和量刑建议,我们要先站稳。真要出了明显不当的判决,再结合具体情况考虑是不是抗诉。”
他抬起头:“现在关键是,咱们自己的意见。”
他看向钱峰:“你准备一下,把我们科里的态度写进新的量刑建议里。”
“意见可以概括成两条:一,本案醉驾事实清楚,达到了醉酒标准,危险驾驶罪名不能动;二,案发环境和案件后果确实相对较轻,量刑上建议从宽,可以考虑拘役一个月,适用缓刑,并处一个相对不高的罚金。”
两位老检察官都点了点头。
“那就这么定?”罗立新又问了一遍,“有没有不同意见?”
没人说话。
书记员飞快地在笔记本上敲下几行:“定罪,危险驾驶罪;量刑,拘役一个月,建议适用缓刑,罚金二千元可酌情降低。”
会快结束时,科长又看了钱峰一眼:“小钱。”
“在。”钱峰抬头。
“你去跟院领导简单汇报一下这个情况。”科长说,“就说法院刑庭有在边缘醉驾上探索第十三条但书适用的动向,我们院目前的态度是坚持定罪标准不变,在量刑上从宽。”
“这种苗头,领导心里得有数。”
“明白。”钱峰点头。
……
会散之后,公诉科办公室。
外面走廊有人在喊人去食堂,里面键盘敲击声断断续续。
钱峰把刚才开会时做的笔记摊开,又把计算机桌面上那份“公诉意见书”点了出来,一行行填好。
写到“本院意见”部分时,光标停在那一行闪了几下。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德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1g/100l,已达到醉酒标准,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一段没什么尤豫,几乎是凭着手感就打完了。
最后一行,他敲上:“建议人民法院在依法定罪的前提下,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判处拘役一个月,可依法适用缓刑,并根据其收入状况酌情判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可依法适用缓刑”那几个字,他多看了两眼。
严格说,这算不算自己在帮法院“找台阶”?
“也是给自己找台阶。”他心里说,“总不能真按上限往死里判。”
文书打印出来,他拿着先自己通读了一遍,科长看完,只在“从轻处罚”那句边上画了个圈:“行,就按这个。”
“下午把这个发出去。”他说,“另起一份简短的情况汇报,我一会儿去检察长那要用。”
钱峰回到自己座位,把量刑建议扫描让书记员上载系统,顺手又新建了一个文档。
写完最后一行,他在“汇报人:钱峰”后面,尤豫了一下,又把自己的名字删了,改成“公诉科”。
“这种东西,还是科里名义好。”他心里想,“谁也说不准以后会怎么被翻出来。”
至于具体会怎么谈,钱峰不准备去打听。
他只是靠在椅背上,望着刚刚关上的办公室门,心里有一丝说不清的味道。
“法律上的道理,我也懂。”他在心里默默说,“可现在这个局面,讲太多道理,不一定有好结果。”
“那边那个叫林正宇的书记员,大概会觉得他们往前推了一步。”
“我这边,把那一步又往回拽了一截。”
……
第二天上午,郡沙县法院刑庭大办公室。
文档传达员抱着一摞公文进来,把一封盖着“郡沙县人民检察院”红印的公函放到刑庭公用的收文格子里,又顺手喊了一句:“刑庭的,取公文。”
李婧正抱着一摞卷宗往外走,回头看了一眼:“正宇,你去拿一下?”
“好。”林正宇把手边的鼠标放下,过去拿那封公函。
拆开,里面是两页纸,一个是标准格式的送达函,另一个就是刚从检察院打出来的《量刑建议书》。
他先扫了一眼最后一段:“……建议人民法院在依法定罪的前提下,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判处拘役一个月,可依法适用缓刑,并根据其收入状况酌情判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