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上午。
刑庭大办公室。
计算机“叮”了一声,系统弹出消息:
【李乾坤故意伤害一案,拟召开庭前会议。时间:周二下午15:00,地点:二楼第二会议室。参加人员: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辩护人、书记员及必要的被告人家属代表。】
李婧看一眼,先炸了:“哎哟,咱县法院还整庭前会议了?”
王鹏滑近屏幕,把通知点开:“涉正当防卫、涉舆情,开庭前会正常。先把证据和争议点谈清楚,庭上就不会乱成菜市场。”
黄罗生刚开完会回来,把保温杯往桌上一搁:“什么乱成菜市场?”
“李乾坤案,明天下午开庭前会。”李婧转着椅子,“合议庭、公诉人、辩护人,还有书记员都得去。”
“恩。”黄罗生点头,瞥见林正宇桌上的小本子,对他说,“你把证据清单梳一遍,庭前会议带过去逐项核对。”
“我下午再整理一版证据目录。”林正宇说,“顺手柄争议事实单列一张表。”
王鹏听见“争议事实”,眼睛一亮:“那法律争议部分,我提前写个提纲。”
老张哼了一声:“庭前会是证据交换、归纳争议焦点,不是学术讨论会。”
王鹏笑笑,还是看向黄罗生:“我把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几个典型争点列一下,方便黄庭抓节奏。”
黄罗生想了想:“行。写一页纸,列要点,夹案卷里。”
王鹏回到座位,打开计算机,新建文档:《李乾坤案庭前会议法律争点提纲》。
提纲末尾,他小字加了一句:
“注意防止将家庭因素、舆论情绪泛化为正当防卫结论的唯一依据。”
打印、折好,悄悄夹进李乾坤案资料袋最上面。
……
林正宇把计算机切到“李乾坤案”。卷宗目录铺开,他按类别过一遍证据,右侧空出一栏,写上争议事实点。
写完,他把纸叠好放进笔记本,端着证据目录敲黄罗生办公室的门。
“进。”
黄罗生正看另一案合议笔录。
“黄庭,这是证据清单。”林正宇把打印好的版本递过去,“争议事实点我单列了一张,看看庭前会要不要先把这些事实说清楚。”
“哦?”黄罗生看向右侧那一栏。
“这个。”林正宇指着第四条,“被告人家属住在值班室后屋,儿子当晚发烧睡在里面。卷宗现在只有李乾坤的供述和他妻子一份简单笔录。”
“如果在庭前会就把这条列为需查明事实,明天检辩双方就不会只在刺腹部是不是过限上打转。”
“你是说,把防卫对象不仅是他自己,还有家人这一块,提前凸显出来?”
“算是。”林正宇说,“条文写的是本人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
“舆论上讨论正当防卫时,老百姓最在乎的是,能不能护住家里人。”
“这条事实说清楚,庭上再谈限度,心里有谱些。”
黄罗生捏着那张纸,没出声。
“还有一个。”林正宇补充,“三楼那个取水老人。”
“卷宗里叫证人杨国庆,只记了‘听到一声惨叫’。会见笔录里,李乾坤也说只记得对方喊了一声。”
“如果能把这位证人请到庭上,把看到、听到的前后动作说细,对判断有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有帮助。”
“你打算在庭前会上提?”
“程序上,还是让辩护人来申请更合适。”林正宇说,“我在会议记录里把这个空出来,辩护人如果要用,会接。”
黄罗生笑了一下:“现在知道帮人留口了。”
“我们不能越权提证人申请。”林正宇说,“但可以把事实点写清楚。”
黄罗生又把纸看了一遍,在“后屋家属情况”那一行重重划了两下。
……
周二下午,两点五十五。
二楼第二会议室。
长桌一张,两边各坐三人,桌角立着“庭前会议”小牌子。
一头是黄罗生、刘谨、张湘杰;另一头是郡沙县检察院的钱峰,和一位穿深灰西装的中年律师。
林正宇坐在靠门一侧,面前一沓记录纸和那张证据目录。
“时间差不多了。”黄罗生看表,“开始吧。”
“先介绍一下。”
“我是本案审判长黄罗生,这是合议庭成员刘谨、张湘杰;郡沙县检察院公诉人钱峰;被告人李乾坤的辩护律师,”
“郡沙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陈卫国。”中年律师简单起身。
“今天庭前会主要三件事。”黄罗生说,“一,确认证据目录有无异议;二,明确争议焦点;三,讨论是否需要补充证人出庭。”
“先证据目录。”他朝林正宇点点头,“小林。”
林正宇起身,把证据清单分到几人手边:“这是目前卷宗中的主要证据目录,按顺串行了监控视频、勘验笔录、法医鉴定和证人证言。右侧一栏是与防卫起因、防卫限度相关的事实点,方便各方核对。”
钱峰边看边点头:“我们对证据存在形式和合法性没有异议。”
陈卫国扫了一遍,手指停在“法医鉴定(二):被告人左肩轻微伤”那一行:“这个鉴定意见,我阅卷时只看到复印件。庭审希望出示原件。”
钱峰答:“有原件,庭上会带。”
“监控视频我也有一点。”陈卫国翻回第一页,“卷宗里附的是剪辑片段。庭审希望尽量播放长一点,不要只截几张照片。”
黄罗生看向钱峰:“技术允许的话,庭上尽量播放完整片段。”
他往下一项推:“证据目录这块,如无更大争议,就记为:对证据范围无异议,对部分证据证明力保留意见,留待庭审质证。”
林正宇低头记录:“证据范围无异议;视频长度、肩伤鉴定原件,庭前确认,庭审中展示。”
“下面第二项。”黄罗生说,“请公诉人先简要介绍检察机关立场。”
钱峰摊开起诉书:“案发起因,我们尊重辩方的基本说法。”
“业主周志刚酒后回小区,与值班保安因停车问题发生争执,先有推搡、扇耳光,再拿螺丝刀刺伤被告人左肩。这一连串行为构成对被告人的不法侵害。”
“在这个前提下,我们承认被告人行为具有防卫性质。”
“但有防卫起因,并不意味着后续一切行为自动正当。”
“根据监控视频、法医鉴定和现场勘验,被告人拿起水果刀后,刺向对方腹部要害,造成重伤一级,这一结果已明显超过制止当时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
“因此我们坚持故意伤害罪名。”
“同时在起诉书和公诉意见中,会写明本案属于防卫过当,在量刑上建议从宽。”
他抬眼:“我们尊重防卫起因,但认为后续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故意伤害罪名不能动。”
林正宇记下:“公诉:承认防卫起因,但认定防卫过当,罪名不变,量刑从宽。”
“陈律师?”黄罗生问。
陈卫国合上笔:“我们主张李乾坤行为构成典型正当防卫。”
“在某些要素上,甚至接近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特殊防卫。”
钱峰皱眉:“特殊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