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鹰手中酒杯微微一顿,抬眼望去,见那出声之人,忍不住想捂脸。
说话的正是自己表兄,开平王常遇春之子,袭爵郑国公的常茂。
这位表兄,就是连自己那杀伐果断的老爹提起,也常要揉着额头叹一声“莽虎犊子”。
没学到他老子的半点统兵韬略,是将好勇斗狠,争强好胜的脾性继承了个十成十。
小时候蓝玉教蓝鹰习武,但凡常茂在侧,就一定要缠着比试,分个高下。
那份刻进骨子里的,因父辈荣光而滋长的骄矜,使得他事事都要压蓝鹰一头。
蓝鹰记得,在原有历史上,在纳哈出归降礼毕,已经开始吃席时,蓝玉因为多喝几杯酒,与对方发生了点小摩擦。
虽说自己这位便宜老爹酒品确实不太行,但常茂这家伙在一旁,二话不说拔刀就砍,险些逼得已经归降的纳哈出部再度反叛。
由此可见,自己这位表兄大本事没有,独独占了一个字:莽。
蓝鹰心念一动,“机变”天赋再次激活,半透明面板缓缓浮现。
【一、“表兄勇武冠三军,弟在海上不过仗舟揖之利侥幸得手,如今军中正值大战前夕,你我皆应蓄力于讨虏大业,若表兄有意指点,待破敌后,弟定当于校场奉陪,向表兄好好讨教马战功夫。”】
【二、“表兄,拳脚比试未免太过寻常,我听闻辽东草原狐兔迅捷,最考校眼力箭术,现今酒足饭饱,不如我们各带一弓,出营射猎,以十箭为限,猎物多者胜出,你看如何?”】
【三、“表哥,我船上挑倭寇跟串糖葫芦似的,你这身板怕是经不起我串呢!”】
蓝鹰目光掠过三行字迹,很快就做出了选择:
“表兄,拳脚比试未免太过寻常,我听闻辽东草原狐兔迅捷,最考校眼力箭术,现今酒足饭饱,不如我们各带一弓,出营射猎,以十箭为限,猎物多者胜出,你看如何?”
如果只想息事宁人的话,选项一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常茂这毛小子就爱出风头,无非贪个脸面风光,自己恰到好处地捧他一手,满足他的虚荣心,对方也就安分了。
但自己才刚到军营,屁股还没坐热,这家伙就急吼吼跳出来挑战,显然是想给他一个下马威。
这让本就看常茂不顺眼的蓝鹰更加不爽。
要是今天他忍下来,以后在这军营里也就不用混了。
我避你锋芒?
当然,蓝鹰不是傻瓜。
自己虽在京城也克苦习武,但临阵搏杀的经验,终究比不得常茂这般久在行伍打滚的。
然而射猎就不一样了,这年头,谁家勋贵子弟没玩过?
蓝鹰对自己的箭术很有信心。
果然,常茂一听蓝鹰反而对自己发起挑战,顿时也来了精神:“比就比!”
“正巧我等上午射猎未完,不曾尽兴,且看你二人多打些野味,晚间好拿来下酒!”
冯胜在一旁乐呵呵地看着两名小辈互相争竞:“来啊,分我的亲兵队十人给蓝小子,权作护卫!”
“老冯这倒显得我帐下无人了!”
蓝玉哈哈一笑,朝左右亲兵使了个眼色:“你们几个,跟着公子出猎,仔细着些!”
“是!”
几名膀大腰圆的汉子大声应喏,大踏步来到蓝鹰身后,气势十足。
“走吧表弟!”
常茂挥手,招呼了自己的几名亲兵就要出帐。
就在这时,角落里一道年轻的声音喊住了他:“且慢!”
众人看去,只见将军濮英缓步出列,面上带着淡淡笑意:“既为比试,当有彩头,依末将看,不如以输家请全军将士一人一两肉为注,如何?”
“如此最好!”
蓝鹰长身而起,走到帐中,对濮英抱拳:“那将军便静候佳音吧!”
他记得,在原位面的历史上,正是这位濮英,在常茂闯祸,纳哈出部溃散后,率三千骑殿后,陷入重围被俘,在蒙古大帐内宁死不降,最终引刀剖腹,壮烈殉国。
对于这样的人,蓝鹰一向是十分敬佩的。
“那末将便预祝小侯爷,弓开得胜,满载而归!”
濮英含笑回礼,目光掠过蓝鹰年轻却沉静的脸庞,觉得面前这位小侯爷有种莫名的亲切。
一行人策马出了连绵军帐,一路向北而去。
“公子,此乃辽东开元弓,约有三石力,用时需多使些力气。”
见蓝鹰在马上把玩一张硬弓,一旁蓝玉的亲兵出言提醒道。
蓝鹰瞥了他一眼,没有回答,只是双臂一拉。
“咔嚓!”
坚韧弓身应声而断。
“这”
那名粗犷的汉子张大了嘴巴,好半晌才回过神来:“公子神力,是小的多嘴了!”
“哪有什么神力,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不过是些水磨工夫罢了。”
蓝鹰淡然一笑,随口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回公子的话,小的名叫刘哈喇。”
“噗嗤!”
蓝鹰刚拿起酒囊灌了一口酒,听到这个名字,直接将满嘴的酒水喷了一地:“怎取了这么个名字?”
“嘿嘿,俺爹娘没读过书,当年生俺时,有个叫哈喇的蒙古官来家里收租。”
刘哈喇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憨厚的脸上露出窘迫的表情:“俺爹恨他得紧,就给俺起了他的名字,说是天天叫着心里舒服,解气!”
蓝鹰彻底无语了,这家伙的老爹比自己的还极品。
刘哈喇看似粗莽,心思却活络,当即笑着讨好道:“公子是读书明理的大人物,可能赏小的一个汉名?这蒙古名儿着实难听!”
“唔”
蓝鹰轻提缰绳,思考了好一会,才不紧不慢地说:“我看就叫刘三刀吧,以后临阵对敌,三刀之内必斩敌于马下!”
刘哈喇眼睛一亮:“好名!公子起得真好!俺以后就叫刘三刀了!”
常茂在一旁却很不合时宜地嗤笑:“若三刀砍不死,莫非还得改成刘四刀、刘五刀?”
“哈哈哈哈哈”
他身旁亲兵顿时哄笑起来。
常茂一夹马腹,率众疾驰,转眼越过蓝鹰一行,没入前方山谷薄雾之中。
“唉,没文化真可怕!”
蓝鹰将断弓随手挂在马鞍上:“三者,虚指也,这都不懂!”
“原来如此,公子学究天人,小的佩服!”
听到蓝鹰的解释,刚刚改名为刘三刀的汉子眼里,顿时填满了崇拜的小星星。
两拨人马前后抵达城北山林,蓝鹰放眼看去,举目皆白,万籁俱寂,仿佛生机早已断绝。
“你们几个,散开!把瞧见的活物,都往这边驱赶,听见没?”
常茂驻马坡上,扬鞭呼喝,意气风发。
蓝鹰则策马登上另一处矮丘,极目远眺,雪原莽莽,尽收眼底。
突然,他眼神一凛。
离自己约莫七八十步的地方,一片枯败的草甸,正以某种不自然的节奏,缓缓移动着。
“那儿有东西!”
不等他开口,刘三刀已轻喝一声,纵马疾冲而去。
射猎是公子们的事,他的职责,便是为公子清场、驱赶猎物。
马蹄翻开积雪,迅速逼近那片异动的枯草。
眼见刘三刀与那片枯草的距离拉近,蓝鹰心里却越发不安起来。
他总觉得那不是兽类应该有的动静。
刘三刀已冲至近前,正要探身挥刀,挑开草丛,将藏在里面的野物赶出来,却忽觉寒光一闪。
一道凄冷锋芒,毫无征兆地自枯草中暴起,直掠其咽喉!
多年沙场搏命养成的本能,让刘三刀于千钧一发之际,猛地向后仰倒。
几乎同一时间,丘上凝神观望的蓝鹰,瞳孔骤然缩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