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的早晨,没有刺耳的闹铃,也没有催命的摇滚乐。
林布凌是被饿醒的。
他揉着眼睛下楼,鲍勃和莎拉已经坐在餐桌前了。鲍勃在看报纸,莎拉在摆弄一束野花。
桌子中央,放着三个大碗。
碗里,是林布凌的噩梦——五颜六色的麦片圈,毫无生气的泡在冰冷的牛奶里,有些已经软烂,象一堆浮肿的尸体。
“早上好,林!”莎拉愉快的打了声招呼,“快来吃早餐,今天我特意多加了点牛奶。”
林布凌的胃抽搐了一下。
他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坐了下来,拿起勺子,感觉自己象是在服刑。
他舀起一勺塞进嘴里,那股熟悉的,甜到发腻,又带着一股纸板味道的感觉瞬间充满了口腔。
他面无表情的咀嚼着,脑海里却在放映着家乡的早餐盛况。
热气腾腾的肉包子,金黄酥脆的油条,咸香的豆腐脑,香醇的豆浆……
他想家了。
更准确的说,是想念家里的饭菜了。
艰难的咽下嘴里的东西,他感觉自己的人生一片灰暗。再这么吃下去,别说打进nba,他可能连校队试训都撑不过去,就会因为营养不良而倒下。
不行,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他放下勺子,站了起来。
“怎么了,林?不合胃口吗?”莎拉关切的问。
“no… i a full”林布凌撒了个谎,然后指了指厨房,“can i… e the kitchen?”
“当然可以,亲爱的,随便用。”莎拉以为他要去倒水。
林布凌走进了厨房,象是走进自己的阵地。他打开冰箱,开始巡视自己的领土。
冰箱里很空,只有几罐啤酒,半瓶快过期的西红柿酱,还有一打鸡蛋和几个孤零零的西红柿。
看到鸡蛋和西红柿的那一刻,林布凌的眼睛亮了。
这不就是他最拿手的菜吗?
他找到了隔夜的米饭,又在储物柜的角落里翻出了一小瓶酱油和一袋盐。虽然调料简陋,但足够了。
他决定,要为自己的胃,也为这对可怜的美国夫妇,进行一场饮食革命。
正在摆弄鲜花的莎拉,好奇的朝厨房里看去。
她看到那个平日里有些腼典安静的中国男孩,此刻象是变了个人。
他系上一条滑稽的粉色围裙,拿起菜刀。
那把在莎拉手里只能用来拍蒜的菜刀,在他手里仿佛活了过来。
“哒哒哒哒……”
一阵极富节奏感的清脆声音响起,他手起刀落,案板上的西红柿瞬间被切成了大小均匀的滚刀块。
莎拉惊讶的捂住了嘴。
这刀工,比电视里的中华料理秀还要利落。
接着,林布凌拿起两个鸡蛋,在碗沿轻轻一磕,蛋液完美的分离,没有一丝蛋壳掉落。他用一双筷子,飞快的搅动着,很快,一碗金黄的蛋液就准备好了。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美感。
莎拉感觉自己不是在看人做饭,而是在欣赏一场精湛的表演。
林布凌点火,倒油。
油热后,金黄的蛋液“刺啦”一声滑入锅中,瞬间膨胀成一团蓬松的云朵。他用锅铲快速滑炒几下,在鸡蛋最嫩的时候盛出。
然后,他再次倒油,放入西红柿块翻炒。
很快,西红柿的酸甜香气就开始在空气中弥漫。
那是一种莎拉从未闻过的,充满活力的,让人垂涎欲滴的味道。
就在这时,地下室传来的贝斯声戛然而止。
一阵咚咚咚的上楼声传来,鲍勃象一只大型警犬,循着味道冲进了厨房。
“哦,上帝啊,这是什么味道?莎拉,你背着我偷偷学了什么新魔法吗?”他使劲的嗅着空气,一脸陶醉。
他的目光最终落在了林布凌和那口锅上。
林布凌没有理会他们,专注的进行着最后的步骤。他将炒好的鸡蛋倒回锅中,与西红柿完美的融合在一起,撒上盐,翻炒均匀,出锅。
一盘红黄相间,热气腾腾,闪铄着诱人光泽的西红柿炒蛋,诞生了。
紧接着,他又用剩下的油和蛋液,炒了一大盘粒粒分明的蛋炒饭。
当两盘“艺术品”被端上餐桌时,鲍勃和莎拉看着自己碗里那堆惨不忍睹的麦片,第一次对自己的厨艺产生了深刻的怀疑。
“这是……给我们的?”鲍勃指着西红柿炒蛋,不确定的问。
林布凌点了点头,用不太流利的英文说:“cha food toato… scrabled eggs”
鲍勃拿起叉子,抱着一种尝禁果般的心情,叉起一小块西红柿和鸡蛋,小心的放进嘴里。
下一秒。
他的眼睛猛的瞪大了。
西红柿的酸甜汁水在口腔中爆开,混合着鸡蛋的嫩滑和油的香气,象一道温柔的闪电,瞬间击中了他的味蕾。
那感觉……
鲍勃闭上了眼睛。
“oh…y…god…”他发出了满足的呻吟。
莎拉也被鲍勃的反应勾起了好奇心,她尝了一口蛋炒饭。
米饭粒粒分明,又香又韧,每一粒都均匀的裹着金黄的蛋液和酱油的咸香。简单,却好吃到让人想哭。
夫妻俩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震惊和狂喜。
然后,他们扔掉了勺子,拿起了叉子,象两头饿了一个冬天的狼,朝着那两盘中餐发起了猛攻。
再也没有人说话。
餐厅里只剩下叉子和盘子碰撞的清脆声,以及两人心满意足的咀嚼声。
林布凌坐在对面,看着他们风卷残云的样子,心里涌起一股暖流。
那是在历史课上被全班嘲笑,在食堂里形单影只时都未曾有过的,一种被接纳的,被认可的满足感。
不到十分钟,两个盘子就被清扫得干干净净,比莎拉洗过的还干净。
鲍勃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摸着自己滚圆的肚子,走到林布凌身边,用力的拍着他的肩膀。
“林!我的好小子!”他郑重的宣布,“从今天起,你,就是这个家的‘kitchen god’!厨房之神!”
“以后,家里的厨房,归你管了!”
从那天起,林布凌的生活质量发生了质的飞跃。
他彻底掌握了家里的“厨房大权”。
莎拉成了他的忠实粉丝和采购员,她兴奋的开车载着林布凌,跑遍了波士顿所有的亚洲超市,买回了酱油,蚝油,料酒,花椒,八角……
鲍勃则成了他厨艺的头号吹鼓手。他到处眩耀自己家住着一位来自东方的“厨神”,还经常邀请他的那些摇滚老炮朋友来家里聚餐。
林布凌用一盘可乐鸡翅,一盘鱼香肉丝,就轻松征服了这群外表粗犷的摇滚硬汉。
在油烟和饭菜的香气里,林布凌那点可怜的思乡之情,被一点点抚平了。
他不再是那个只能吃冰冷麦片的异乡人。
在这个充满抽象艺术和重金属摇滚的奇特家庭里,他用一盘最简单的西红柿炒蛋,为自己创建起了第一个,也是最坚实的后方根据地。
他终于,有了一点“家”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