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十点,东贝总部大楼十七层,公关部办公区。
空气里飘着咖啡和打印机碳粉的味道。小刘坐在工位前,眼睛盯着屏幕,手指在键盘上敲得飞快。她正在整理昨晚的舆情简报——那个服务区视频的数据又涨了,点赞破了四万,评论数朝八千逼近。
“小刘。”李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小刘立刻转过身:“李姐。”
“车牌的事,有进展吗?”李莉端着保温杯,杯口冒着热气。她看起来有点疲惫,眼袋很重,估计昨晚没睡好。
“正在查。”小刘点开另一个窗口,是几张截图的文件夹,“我昨晚联系了服务区管理方,说要配合警方调查一起纠纷,对方给了监控录像的访问权限——不过只是停车场入口那个摄像头的。”
“看到了什么?”
“那辆车。”小刘放大其中一张截图。画面是从高处俯拍的,能清楚看到一辆黑色大众suv驶入停车场,驾驶座车窗半开,里面的人影模糊。“时间是下午三点十七分,和视频里两人进店的时间基本吻合。车型是大众途观l,临时牌照,但……”
“但什么?”
“但车牌看不清。”小刘又打开另一张截图,是车辆在停车场停稳后的画面。“临时牌照是贴在车内的,前挡风玻璃反光严重,只能看到是临牌,看不清具体号码。而且这是外省临牌,不是本地的。”
李莉凑近屏幕,眯着眼睛看了几秒:“etc呢?现在高速出口都有etc记录,能查到车牌。”
“问了。”小刘调出和高速管理方的聊天记录,“对方说,etc记录涉及个人隐私,除非警方出具协查函,否则不能提供。我试着说我们是企业,要追查恶意诽谤的当事人,对方说不行,必须走正规流程。”
“警方协查……”李莉皱了皱眉。郑董要的是“马上找到人”,走警方流程,至少得几天,而且未必能立案——毕竟只是顾客评价,够不上刑事案件。
“还有别的办法吗?”
小刘咬了咬嘴唇:“我在想……能不能从临牌本身查。临牌也是车管所发的,有编号,有档案。如果能搞到临牌号码,就能反查出是哪个车管所发的,然后……”
“然后去车管所查档案?”李莉摇头,“更难。车管所的系统,比高速还严。”
“那……”小刘不说话了。
李莉盯着屏幕上的黑色suv,沉默了一会儿。郑董昨天在会上说得清楚:“我不管过程,我只要结果。”如果今天拿不出进展,晨会上她没法交代。
“这样,”她直起身,“你继续跟服务区和高速那边保持联系,看能不能通过其他渠道——比如,就说我们怀疑那两人是职业打假人,经常在服务区店找茬,想调取更多监控。态度好一点,必要时可以……表示一下诚意。”
小刘听懂了这个“表示诚意”的意思。她点点头:“明白。”
“另外,”李莉又说,“把这几张截图发给赵总监,告诉他目前的难点。还有,把这两个人的面部截图——尽量清晰的,也发给他,看看能不能用人脸识别技术。”
“人脸识别?那不是要接入公安系统……”
“赵总监有路子。”李莉没多说,“你先发过去。”
“好。”
李莉端着保温杯回了自己办公室。门关上之前,她回头看了小刘一眼:“中午之前,我要看到点实质东西。郑董下午会问。”
“明白,李姐。”
同一时间,城西一栋老旧的写字楼里。
周文渊刚开完一个案件研讨会,回到自己办公室。桌上摊着卷宗,电脑屏幕上是一份股权转让协议的草稿。他坐下,揉了揉眉心,拿起手机看消息。
有几条未读,大多是客户或同事的工作沟通。其中一条陌生号码的短信引起了他的注意:
“周律师您好,我是东贝餐饮集团法务部的专员,我姓王。关于您助理林风先生的一些情况,希望与您沟通。方便时请回电:138xxxxxxx。”
周文渊盯着这条短信看了三秒钟。
东贝餐饮。他记得这个名字。前几天林风提过一句,在服务区吃饭时随口评价了对方的菜品,被一个博主拍下来发了视频。当时林风的原话是“小事,不用管”。
现在,对方找上门了,而且是直接找到他这里。
周文渊没有立刻回电。他先打开网页,搜索“东贝餐饮 服务区 视频”。第一条就是那个十五秒的短视频,点赞数已经超过四万。他点开看完,又翻了翻评论区,大致明白了怎么回事。
然后他点开微博,找到东贝餐饮的官方账号。最新一条是昨晚发布的声明,措辞官方,但意思很清楚:我们用的是新鲜食材,视频内容不实,保留追责权利。
周文渊关掉网页,拿起座机话筒,拨通了林风的手机。
电话响了三声,接通。
“周律师。”林风的声音,背景很安静。
“东贝餐饮的人联系我了。”周文渊开门见山,“说是法务部的,要跟我沟通你的事。”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秒:“什么事?”
“你评价他们菜品的那段视频,被传到网上了。他们可能想找你。”
“找我做什么?”
“通常是要求删除视频、公开道歉,或者发律师函。”周文渊说,“看他们的声明,态度比较强硬。”
林风“嗯”了一声,听不出情绪:“然后呢?”
“我还没回电。需要我了解一下他们的具体诉求吗?”
“不用。”林风说得很干脆,“私人消费评价,不涉及法律问题。如果他们再联系你,直接回绝。”
“好。”周文渊顿了顿,“另外,他们怎么知道我是你的律师?”
“应该是查了车牌。”林风的声音依然平静,“那天开的车,临牌是我用律所名义办的。他们通过车牌找到律所,再找到你,不难。”
“需要我处理车牌信息吗?”
“不用,车已经过户了,换了正式牌照。”
“明白了。”周文渊说,“那这件事,你的态度是?”
“不理会。”林风说,“他们折腾几天,没结果,自然就消停了。”
“明白了。”
电话挂断。周文渊放下话筒,目光落在桌上那份股权转让协议上,但思绪还停留在刚才的对话里。
林风的处理方式很符合他的风格:不主动惹事,但事来了也不怕。而且判断精准——这种事,企业通常先施压,如果对方强硬,他们自己也会权衡成本。为了一个顾客评价真去打官司的概率,很低。
但东贝的反应似乎有点过激。一般企业遇到这种小范围舆情,最多发个声明,或者联系博主删帖。直接找到当事人律师,这种操作……要么是特别重视品牌声誉,要么是心虚。
周文渊拿起手机,回复了那条短信:
“已收到。林风先生的行为系个人消费后的主观评价,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侵权。我方无意愿就此进行沟通。勿再打扰。”
点击发送。
几乎同时,他手机响了。来电显示正是短信里那个号码。
周文渊等铃声响了三下,才接起来:“喂,你好。”
“周律师您好,我是东贝法务部的王倩。”还是那个女人的声音,语速比昨天给杨晓明打电话时更快一些,“关于我司发给您的短信……”
“我看到了。”周文渊打断她,语气平淡,“也回复了。林风先生没有义务就个人消费感受与贵司沟通。如果贵司认为他的言论侵权,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电话那头停顿了一瞬,显然没料到周文渊这么直接。
“周律师,您可能没理解这件事的严重性。”王倩调整了语气,试图保持专业,“那段视频在网上已经有一定传播量,对我司商誉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林风先生的言论,已经超出了普通顾客评价的范畴,带有明显的误导性和攻击性……”
“王专员,”周文渊再次打断她,“第一,视频是第三方博主拍摄并发布的,林风先生并未主动传播。第二,他的言论是对菜品口感的个人描述,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批评’的权利范畴。第三,如果贵司认为‘品质差一点也很正常’这句话构成误导或攻击,需要由贵司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菜品品质不存在‘差一点’的情况,且林风先生存在主观恶意。”
他一口气说完,语速平缓,但每个字都清晰有力。
电话那头沉默了更长时间。
“周律师,”王倩的声音低了下来,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冷意,“我们是在以和解的态度与您沟通。如果走法律程序,对双方都没有好处。尤其是林风先生——他毕竟年轻,如果因为这种事留下诉讼记录,可能会影响他的职业发展。您是律师,应该比我更清楚。”
周文渊的嘴角微微扬起,那是一个没有温度的笑容。
“王专员,您是在威胁我的当事人吗?”
“不,我只是在陈述可能发生的后果。”
“好。”周文渊说,“那我也陈述一下可能发生的后果。如果贵司继续骚扰我的当事人,或就此事提起无谓的诉讼,我方将保留反诉贵司侵犯名誉权、恶意诉讼的权利。另外,贵司在未征得同意的情况下,通过车牌信息关联并联系我本人,已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如果贵司希望就此事继续沟通,请通过正式法律函件,寄送至本律所。我的当事人和我会酌情考虑是否回复。”
他停顿了一下,补充道:“最后,替我转告贵司负责人:餐饮企业的口碑,靠的是菜品和服务,不是恐吓顾客和律师。再见。”
说完,不等对方回应,他直接挂断了电话。
办公室里重新安静下来。窗外的阳光透过百叶窗,在实木地板上投下明暗相间的条纹。
周文渊把手机放到桌上,拿起保温杯喝了口水。
然后他重新打开电脑,点开那份股权转让协议,开始修改条款。
仿佛刚才那通电话,只是一段无关紧要的插曲。
东贝总部,法务部办公室。
王倩放下电话,脸色不太好看。
对面的同事抬起头:“怎么?谈崩了?”
“嗯。”王倩揉了揉太阳穴,“对方律师很硬气,直接说让我们走法律程序,还反过来威胁要告我们侵犯个人信息。”
“这么刚?”同事有点惊讶,“对方什么来头?”
“一个律所的普通律师,叫周文渊。我查了一下,在本地有点名气,但不算大咖。”王倩说,“主要是他那个当事人——叫林风的,态度很强硬,根本不想谈。”
“那怎么办?真起诉?”
“起诉个屁。”王倩爆了句粗口,“就为了一句‘品质差一点也很正常’去打官司?法官能立案都算我输。而且对方律师说得对,顾客评价是受保护的,我们很难证明他主观恶意。”
“那郑董那边……”
“如实汇报呗。”王倩叹了口气,“就说对方不配合,律师很强硬,建议冷处理。”
“郑董能同意吗?”
“不知道。”王倩看向窗外。从这个角度,能看到对面大楼玻璃幕墙上反射的阳光,刺得眼睛疼。
她想起昨天郑董在会上发火的样子。
“找到他,让他公开道歉。如果不愿意,那就让我们的律师跟他谈。”
现在,律师谈过了。
结果是被怼了回来。
她拿起手机,在通讯录里找到“郑董秘书”,犹豫了几秒,还是拨了过去。
“刘秘书,我是法务部王倩。关于服务区视频那个事,想跟郑董汇报一下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