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十八年(公元730年)的长安城,繁华得像是一场永远不会醒的金梦。
西市的喧嚣声能把天上的云彩都震散。胡姬在酒肆里旋舞,裙摆像盛开的牡丹;骆驼队载着来自波斯的香料和罗马的玻璃穿街过巷,铃铛声响彻昼夜。就连路边的乞丐,碗里讨来的都是白花花的精米。
这就是开元盛世。一个让人觉得连呼吸都是甜的时代。
在这西市最显眼的位置,有一座新开的酒楼。
太白楼。
它是长安城里最大、也是最神秘的酒楼。这里的酒最烈,名为“神仙醉”,据说是用西域秘法蒸馏而成,一杯下去能让人忘了今夕何夕。这里的老板也很怪,是个看起来只有三十岁、眼神却沧桑得像个老头的男人,整天坐在柜台后面发呆,对达官贵人都爱搭不理。
但他有个规矩:只要你的诗写得好,酒钱全免,甚至还能拿走一锭金子。
“掌柜的!!”
一声清亮而狂傲的呼喊打破了酒楼午后的慵懒。
门口走进了一个年轻人。
他穿着一身白得有些扎眼的锦袍,腰间挂着一把长剑,手里提着一个巨大的酒葫芦。他长得很英俊,是那种带着仙气和侠气的英俊,但他那双眼睛却亮得吓人,亮得像是要把这长安城的繁华都给比下去。
“上酒!!”
年轻人把剑往桌上一拍,那动静把旁边桌的客人都吓了一跳。
“要最好的酒!别拿那些兑了水的马尿来糊弄本大爷!!”
伙计一脸为难地凑了上去。
“客官,最好的酒是‘神仙醉’,那可是十贯钱一斗……”
“钱?”
年轻人哈哈大笑,随手解下腰间的一块玉佩拍在桌上。
“爷没钱!但这块玉够买你这半个酒楼了!上酒!!”
伙计不敢做主,回头看向柜台。
陈寻抬起头。
他看着那个年轻人,那双古井无波的眼睛里终于泛起了一丝涟漪。
来了。
那个让大唐的月亮都为之失色的人,终于来了。
“给他上。”
陈寻淡淡地说道。
“上最烈的。”
酒来了。
那是一个贴着红纸封的小坛子。泥封刚一拍开,一股霸道至极的酒香瞬间充满了整个大堂,把周围那些庸脂俗粉的香气冲得干干净净。
年轻人眼睛一亮。
“好香!!”
他也不用杯子,直接抱起坛子,仰头就是一大口。
“咕咚。”
“咳咳咳!!!”
年轻人猝不及防,被那高达六十度的烈酒呛得眼泪直流,脸瞬间涨得通红,像是只煮熟的虾子。
“哈哈哈哈!”
周围的食客发出一阵哄笑。
“小子,这酒也是你能喝的?”
“这可是‘神仙醉’,三碗不过岗!”
年轻人猛地擦了一把嘴。
他没有生气,反而眼中的光芒更盛了。
“好酒!!!”
他猛地一拍桌子,震得碗筷乱跳。
“这酒里有火!!有刀!!有这大唐的烈性!!”
“痛快!!再来一坛!!”
陈寻走了过去。
他手里也拿着一壶酒,坐在了年轻人的对面。
“年轻人。酒虽好,但别喝急了。”
“急?”
年轻人斜眼看着陈寻,醉态可掬,却又带着一股子看透世俗的狂傲。
“人生苦短,若是不急,这满腹的才华……该往哪里放?”
“哦?”
陈寻笑了。
“看来你觉得这长安城……装不下你?”
“不仅是长安。”
年轻人摇摇晃晃地站起身。
“锵!!”
长剑出鞘。
寒光闪过,满座皆惊。
“你要干什么?!”胆小的食客吓得钻到了桌子底下。
年轻人没有理会他们。他在那酒楼的大厅里,借着酒劲,舞起了剑。
剑光如水,身法飘逸。
他不像是在杀人,倒像是在用剑尖在虚空中写字。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他一边舞剑,一边高歌。
那声音豪迈奔放,穿透了屋顶,直冲云霄。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轰!!!
整个太白楼安静了。
所有人都张大了嘴巴,呆呆地看着那个狂舞的身影。他们不懂诗,但他们被那种气势震慑住了。那是怎样的一种狂傲,怎样的一种自信,仿佛这天地万物都在他脚下,这大唐盛世只是他的陪衬。
陈寻的手在颤抖。
他活了五百年。他听过曹操的《短歌行》,听过嵇康的《广陵散》,听过王羲之的《兰亭集序》。
但从来没有哪一刻,像现在这样让他感到震撼。
这就是盛世。
这就是大唐。
只有这个时代,才能孕育出这样狂放的灵魂。只有这个时代,才能容得下这样惊世骇俗的天才。
“好诗。”
陈寻站起身,鼓掌。
“敢问客官尊姓大名?”
年轻人收剑入鞘。他醉眼朦胧地看着陈寻,嘴角勾起一抹邪魅的笑。
“在下……李太白。”
“李白。”
陈寻在心里默念着这个名字。
诗仙。
你终于来了。
“李兄。”
陈寻指了指自己这家酒楼的招牌。
“这酒楼叫太白楼。看来……它是为你开的。”
“从今天起,这楼里的酒,你随便喝。不收钱。”
“真的?!”
李白眼睛一亮,刚才那股子仙气瞬间没了,变成了一个贪酒的酒鬼。他一把搂住陈寻的肩膀,也不管陈寻愿不愿意。
“掌柜的!你真是个好人!!还是个懂诗的好人!!”
“来!咱们干杯!!”
那一夜。
李白喝醉了。
他趴在桌子上,嘴里还嘟囔着“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陈寻坐在他对面,看着这个呼呼大睡的酒仙。
他从怀里掏出了那把新剑。那是一把用陨铁打造的宝剑,削铁如泥。
他把剑放在了李白的桌边,换走了那把已经有些卷刃的旧剑。
“李白啊。”
陈寻轻声说道。
“你这辈子,注定是做不了官的。你的性格太傲,太直。朝堂那个大染缸会把你染黑,会折断你的翅膀。”
“你就该在江湖上飞。在酒里飞。在诗里飞。”
“这大唐的盛世,不需要你去做宰相。只需要你……”
陈寻把一件大氅盖在李白身上。
“只需要你把这盛世的样子,写下来。”
“写给后人看。”
“告诉他们,在那个遥远的东方,曾经有过这样一个……光芒万丈的时代。”
第二天。
李白醒了。
他发现自己躺在一间奢华的客房里,床头放着醒酒汤,还有一袋沉甸甸的金子,以及那把寒光闪闪的新剑。
“掌柜的?”
李白喊了一声。
没人答应。
只有桌上留着一张纸条。
“酒钱免了。金子拿着。剑送你防身。”
“若是想当官,别去求那些庸脂俗粉。去终南山吧,那里有个叫玉真公主的道姑,她懂你的诗。”
李白愣住了。
他看着那袋金子,看着那把宝剑,又看着那张纸条。
他突然对着空荡荡的房间深深一拜。
“知己啊!!”
李白走了。
他带着陈寻的资助,带着那一身的才气,像是一颗流星,闯进了大唐的顶级社交圈。
陈寻站在太白楼的屋顶上。
他看着李白远去的背影,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
“去吧,太白。”
“去把这长安城……搅个天翻地覆。”
“不过……”
陈寻转头看向了城墙根下的一个角落。
那里蜷缩着一个穷困潦倒的书生。
“光有天上的仙还不够。”
“这大唐,还得有个地上的圣。”
“杜子美(杜甫)。”
“该轮到你了。”